没有遗嘱的房子该如何继承

更新时间:2024-11-03 01:23:33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31日发
(作者:沈阳打架)

没有遗嘱的房子该如何继承

在被继承人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时,一般会按照遗嘱中的内容来继承其合法

所有的房子,但要是对于没有遗嘱的房子,那么此时如何继承才好呢?

一、没有遗嘱的房子该如何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

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

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那么,没有遗嘱的,想要继承房子的话,应该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按照法定继承,应该首先确定继承的顺序。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

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例如如果想要继承房子的,家里面还有配偶、子女、父母的,那么这辆车子

就该这三类主体平分,以此类推,顺序在上的上面继承,没有的就往下面顺位。同一顺

位的,就都有权分得车子。

特别整理:

1、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

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

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

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

不分或者少分。

5、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口头遗嘱有效的条件

(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

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如果处

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那么该口头遗嘱即

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

(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

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

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有利害关系的人”两类:一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

女、父母、兄弟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

成员;二是与继承人有民事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人。

《关于贯彻执行

现实中,对于没有遗嘱的房子,肯定也就不能按照遗嘱的内容来继承了,此

时只有以法定方式来继承房子,通常在各个合法继承人中需要均等的来分割房子,当然

有特殊情况的话可以适当的进行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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