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邮件的治理及法律问题研究
[摘要]垃圾邮件是因特网(Internet)中广泛存在的一个问题。目前全世界每
天发布的垃圾邮件高达近千亿之多,它造成了互联网世界的困扰,世界各国都在
采取种种立法措施防范垃圾邮件对我们的侵害。美国和欧盟各国以及亚洲许多国
家已经制定和正在制定有关垃圾邮件的法律。我国各界人士也在呼吁尽快立法。
[关键词]垃圾邮件著作权互联网法律规制立法应对规制
[背景分析]是一种简单、廉价、高效、实用的通讯工具,是我国网民
使用最广泛的一项互联网功能。据CIC的调查,我国网络用户拥有
账号总数为6510万,其中免费账号5610万,其市场潜力不言而喻。然而,由于
而引起的法律纠纷案件在逐渐增多.给广大冈民的合法权益带来了不同
程度的侵害,如果不能在法律上明确其法律地位,将会给我国信息产业的发展蒙
上巨大的阴影。
前言
随着互联网的大量普及,随之也带来了种种烦恼,尤其是来机邮件的大量传
递。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公布的第十二期《中国互联网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
告》显示,我国网民平均每周收到16.1封,其中来机邮件占据了8.9
封,垃圾邮件数量已经超过正常邮件数量,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必将严重影响这一
新型信息交流方式的健康发展,危及互联网的推广与普及。
一、关于垃圾邮件
1、垃圾邮件的定义
对于“垃圾邮件”(Spam),目前学术界并无统一的定论。在因特网上的其它常
见词汇是UCE(UnsolicitedCommercialEmail,不请自来的商业)和
UBE(UnsolicitedBulkEmail,不请自来的批量),他们与通常所称的
来机邮件是一样的。个人电脑杂志(PCMagazine)给来机邮件的定义如下:垃
圾邮件是未经请求而发来的,通常包含一些商业广告。另外“邮件”
也可以视作垃圾邮件。[1]
《上海电信数据中心反垃圾邮件条例》将垃圾邮件定义为:是指与内容无关,
而且收件人并没有明确要求接受该邮件的发送给多个收件人的信笺或张贴物,也
可以是发送给与信件主题不相关的新闻组或者列表服务器的同一信件的重复张
贴物。
中国电信将垃圾邮件定义为:向未主动请求的用户发送的广告、刊
物或其它资料;没有明确的退信方法、发信人、回信地址等的邮件;利用这个电
信的网络从事违反其他ISP的安全策略或服务条款的行为;其它预计会导致投诉
的邮件。综上所述,本人认为,垃圾邮件是指未经请求而发送的大批量的电子邮
件。包括商业广告和恶意、违法的邮件,甚至是网络病毒等。
2、垃圾邮件的内容及其来源分类
垃圾邮件的内容大体有以下几种:1)商业广告:这是互联网上占比例最大的
垃圾邮件,广告商为了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而乱发E-mail而形成了大量的垃
圾邮件。2)网站宣传:你一打开E-mail就可以看到推销E-mail地址和发送垃圾
邮件的软件,想让你扮演受害人和害人者的双重角。3)病毒邮件:此类邮件
只要预览就会感染病毒。有人对垃圾邮件的来源进行统计,结果发现90%以上的
垃圾邮件来自国内;超过95%的垃圾邮件是为了推销他们的产品,即为了赚钱;
将近80%以上的垃圾邮件使用的非正规的邮件发送方式;大约有20%比例的垃
圾邮件是来自IT行业的公司,绝大部分的垃圾邮件使用的是不真实的发信地址。
而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也对五种垃圾邮件做了规定:包括包含有害信息和病毒
的;故意利用他人服务器转发邮件;非法搜集地址,并出售或
向这些地址发送邮件;故意伪造发信人邮件地址或路由信息;在接受这没有明确
表示同意接受信息的时候,继续向用户发送邮件。
3、垃圾邮件的历史
垃圾邮件起源于美国[2].1975年,JonPostel提出了垃圾邮件(JunkMail)
的概念,他在名为《关于垃圾邮件问题》(OntheJunkProblem)的文章中指
出“选择性拒绝机制(Selectibvely—refuse—messagemechanism)”的缺乏将成为
网络上信息传播的一种安全隐患。首次关于垃圾邮件的记录是1985年8月一封
通过发送的链锁信。历史上比较著名的事件是1994年4月12日,美国
亚利桑那州两位从事移民签证咨询服务的律师劳伦斯。坎特(LaurenceCanter)
和玛撒。西格尔(MarthaSiege)把一封宣传“绿卡抽奖”活动的广告信发到600
0多个新闻组,这是因特网上第一次有人大规模的滥发广告邮件。垃圾邮件开始
引起人们的注意和反感的同时,一些触觉敏锐的商人意识到了带来的商
机,许多人开始利用作商业广告,与发送垃圾邮件相关的一些产业也开
始出现。1995年5月有人写出了第一个专门的大批量发送的程序Flood
gate,紧接着在8月份有人拿两百万个邮件地址出售。从2000年开始垃圾邮件
向中国转移。[3]
4、垃圾邮件的危害及其原因
垃圾邮件已经被新闻界选为1998年Internet坏消息之一。美国一家网络公司
一年传送的中有三分之一是垃圾邮件,垃圾邮件已经成为日益严重的社
会问题。
第一、邮件对网络造成严重的破坏。对于公司和网络服务商来来讲,邮件服
务器是最繁忙的服务器之一,每天要处理海量的邮件发送和请求,而垃圾邮件会
占用网络的大量宽带空间,严重影响网络的正常运行。众所周知,2000年2月8
日到10日,一伙神通广大的神秘黑客在三天时间里接连袭击了互联网上包括雅
虎、美国在线新闻C、世界著名的网络拍卖行eBay、风头最劲的购物网站A
等在内的五个最热门的网站,造成这些网站的瘫痪长达数个小时。
第二、垃圾邮件携带病毒感染网络。一些网络病毒往往会利用邮件技术将自
己伪装成一个正常的、颇具诱惑力的邮件,然后自动发给网络上所有用户,如果
病毒邮件不小心被用户点击,就会造成病毒运行、泛滥、使系统崩溃等后果。2
003年出现了几种病毒,包括SQLSlammer冲击波和Sobig等。全年共感染了
数千台服务器和工作站。2003底出现的病毒数量比2003年初增加了2倍多,各
家公司由于病毒破坏所造成的损失将达到至少10亿美元。
第三、垃圾邮件影响了企业的运行。最新的调查显示,企业收到的
中竟有28%为垃圾邮件。英国电邮防毒企业MessageLabs在调查中发现,有三
分之一的企业表示他们正试图通过修改有关政策解决垃圾邮件泛滥的问题。各个
企业每天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来处理垃圾邮件问题,这真是劳民伤财。
第四、垃圾邮件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由于中国的反垃圾邮件无论从技术还
是立法都相对薄弱,中国成了世界上第二大垃圾邮件的接受者。中国互联网协会
2003年12月公布的数据显示,2003年由国外的服务器向中国的邮件服务器发送
的垃圾邮件约有15亿封,占我国互联网用户收到的的30%.2003奶奶垃
圾邮件浪费的GDP高达48亿人民币。垃圾邮件不仅大量浪费我国的社会资源,
还使我国遭到其他国家的信息封锁。长此以往,势必影响中国信息化的进程。
垃圾邮件之所以泛滥成灾是由于经济驱使。目前互联网上的垃圾邮件,除了
少数是反动、情等的内容之外,绝大多数是商业广告的性质。互联网的快捷的
赚钱方式,吸引了无数的广告商,他们花费很少的钱就可以获取巨额利润。正是
如此,垃圾邮件的发送者才如此猖獗。
二、有关国家和地区关于垃圾邮件的规范制度
1、香港地区制定了《反滥发电邮——实务守则》和《反滥发电邮——实施
指引》。
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大部分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及相关业务的香港互联网供
应商协会(以下简称HKISPA),成立了“反滥发电邮委员会”,并于2000年初
制定了《反滥发电邮——实务守则》(以下简称《电邮守则》)。
为了对《电邮守则》进一步补充完善又制定了《反滥发电邮——实施指引》
(以下简称《电邮指引》)。《电邮守则》将滥发的简称为滥发电邮,
并定义为,“滥发电邮被界定为在互联网上充斥的某电子信息的大量复本,而该
信息是未经收件人许可而发出的,即收件人沒有要求索取这信息。滥发电邮信息
会要求用户做某些事情,例如前往某网站或购买某服务。这信息可以是,
但也同样可以是另一种形式的电子信息,例如Usenet的文章”。《电邮指引》
指出,“该定义是最起码的定义。各成员可考虑在其可接受的使用政策中纳入上
述定义。如因情況或经营规模需要,各成员亦可进一步解释并量化上述定义。H
KISPA鼓励各成员因应本身要求采用较严谨的定义。”并向各成员推存了MCI公
司对滥发电邮的定义,“在Usenet或其他新闻组、讨论区、电邮邮址名单或其
他类似的小组或名单发布10份或以上相似内容的信息;在上述情况下,发布根
据有关小组或名单约章或其他主持人发布的常见问题集(FAQ)或描述属离题的文
章;[URG1]向多于25位电邮用户发送他们未有要求的电邮,而可合理预期这些
未经收件人许可的邮件会招来投诉;在使用MCI的服务时,向MCI或该服务的其
他用户提供经捏改的用户资料;使用另一家供应商的服务从事任何上文提及的活
动,但透过MCI的户口、电子转发器以进行上述活动、或透过MCI的服务或使用
MCI的户口作为接收回应的电邮信箱、或使用另一家供应商的服务,而其目的是
方便进行上文提及的活动,而可合理预期这类使用另一方的服务会对MCI的服务
造成不利影响。”[1]
上述规则由一系列指引组成,规定了所有的成员必须遵守的最低标准。本文
认为,HKISPA关于滥发电邮的定义,允许根据具体的情况变化而相应的变更,
以求囊括对变换无穷的垃圾邮件形式的方法是可取的。该规则对网络个人化信息
资料的利用与控制垃圾邮件的建立与完善起着积极良好的推进作用。
2、美国关于反垃圾邮件的立法动态
据IDG电讯,美国众议院商业委员会以绝对优势通过一项议案,根据议案的
要求,未请自来的商务须有准确的回信地址;如果用户已经请求删除其
销售名单上名字后,不准再向用户发送。根据这项议案的各项条款,I
SP也有权对发送垃圾邮件者起诉。如果这些发送邮件的人违反相关政策,一经
核实,则每条垃圾信息可500美元。目前该项法案将提交美国众、参两院讨
论[2]。
三、我国关于反垃圾邮件规范的制订情况
在国内随着网络经济的迅速发展,利用发送商业信息的行为日益普
遍。网民及社会各界要求对利用进行商务活动的行为进行限制的呼声越
来越高。为了保障收件人、经营者合法权益,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保证邮
件的有效性、合法性促进网络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也
准备对利用的发送商业信息的行为进行规范。在该规范征求意见稿中,
明确了互联网使用者在利用发送商业信息时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
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侵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利用电
子邮件发送商业信息的行为,做了规范。未经收件人同意不得擅自发送;不得利
用进行虚假宣传;不得利用诋毀他人商业信誉;利用
发送商业广告的,广告内容不得违反广告法的有关规定。明确表示对违反这些规
定的互联网使用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按照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
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进行处罚[10]。
本文认为,HKISPA关于滥发电邮的定义,允许根据具体的情况变化而相应
的变更,以求囊括对变换无穷的垃圾邮件形式的方法是可取的。
对与网络个人化信息资料使用有关的反垃圾邮件行为进行规范,可以考虑从
下文所论及的几个方面着手。
四、结论
综上所述,互联网给社会带来了不可估量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同时,也制造
了垃圾邮件这样的危害。各国都在利用反垃圾邮件技术来制止垃圾邮件的入侵。
燃而,垃圾邮件仍然防不防,所以各国相继制定了反垃圾邮件的立法活动。由于
中国起步较晚,在反垃圾邮件立法方面还是空白,因此我国应加快关于反垃圾邮
件的法律规制,并进一步加强国际司法合作,遏制垃圾邮件的增长,给广大网民
营造一个安全、轻松的电邮环境。
注释:
[1]:许新华胡昌杰《垃圾邮件—笼罩在Internet上空的阴俚》P72
[2]:俞国燕赖朝安郑时雄等《基于多智能代理机械产品创新设计支持系统
研究组合机床与自动化加工技术》2004(4)33-35
[3]:路甬详:《工程设计的发展趋势和未来》机械工程学报1997年33(1)1
—8
[4]:/antispam//
[5]:见《管理垃圾邮件将有法可依》载2000年6月26日《计算机世界》A31
版“国际动态”。
[6]参见拙著《网络广告法律制度初论》第65页,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年
11月第一版。
本文发布于:2022-07-31 00:06:2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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