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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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31日发
(作者:四川省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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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SG217004-2011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2011-1-18发布2011-1-18实施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目次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2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方法...............................................................................................................................4

第一节专家库的组建...........................................................................................................................4

第二节专家的资格管理.......................................................................................................................5

第三节专家的使用管理.......................................................................................................................6

第四节专家的考核...............................................................................................................................7

第五节专家的权利和义务...................................................................................................................9

第四章附则.................................................................................................................................................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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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的管理,规范公司评标活动,保证

评标活动的科学、公平、公正,提高评标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各类评标

活动所需的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包括专家库的组建、专

家资格认定、入库、使用、考核、退出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对电力系统及相关专业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以独

立身份为公司现有业务和业务发展提供专业支持和服务的专业人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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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本办法所指专家库是指公司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按照本管理办法组建的、由各类专家组成的人才数据库。

第五条公司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的管理遵循“分类管理、协

调使用、资源共享、动态调整”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在职员工具备专家资格条件的,均鼓励申请入选

公司评标专家库。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公司物资部负责对公司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进行

归口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的管理办法;

(二)负责组织制订评标专家准入标准;

(三)接受评标专家入库申请,并组织专家资格评审;

(四)负责储备专家资源;

(五)负责组建并管理专家库和专家遴选系统;

(六)负责评标专家的档案和聘书的管理;

(七)负责总部各部门各类采购项目评标专家的使用管理;

(八)负责评标专家的考核管理;

(九)积极开展评标专家的培养工作,不断提高专家的招投

标业务和法律知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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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公司招标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组建评标专家库;

(二)负责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三)配合抽取总部各部门各类采购项目所需的专家,提供

专家参与评标工作的书面证明;

(四)定期向公司物资部提交总部各部门各类采购项目评标

专家抽取和使用情况报告。

第九条公司人事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和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办

公室成员单位,参与评标专家库的组建、评标专家资格评审和考

核工作。

第十条公司总部各部门负责推荐本部门具备专家资格的员

工进入评标专家库,发掘并推荐其他各类评标专家。对评标专家

和专家库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各单位招标职能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配合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包括专家库的组建、

专家资格认定、入库、考核等;

(二)推荐本单位符合专家资格的员工进入评标专家库,发

掘并推荐其他各类评标专家;

(三)负责本单位各类采购项目评标专家的抽取、使用和考

核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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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各级监察部门对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的管理和

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一节专家库的组建

第十三条公司物资部负责组建全公司统一的评标专家库。根

据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和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公

司各部门各单位在各类采购项目中需要抽取的专家均应从公司评

标专家库中抽取,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各部门各单位在使用公司评标专家库抽取专家时,可根据需

要选择不同的抽取范围和专业类别。

第十四条公司物资部负责组织制订评标专家准入标准,接受

评标专家入库申请和入库推荐,并组织评审,不断健全和完善评

标专家库。

第十五条专家库的专家按专业类别划分(附录A)。涵盖公

司各类采购项目涉及的专业类别。专业类别根据需要不断扩充、

修改和完善。

第十六条评标专家入库实行常态化管理。专家入库可采取个

人申请、单位推荐和公司邀请三种方式。采取单位推荐或公司邀

请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或被邀请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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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各单位不得另行组建评标专家库。

第二节专家的资格管理

第十八条专家资格条件:

(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中、高级职称;

(二)在本专业范围内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领

域国内外技术状况和发展动向,愿为公司的发展服务;

(三)熟悉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招标管理的规

章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没有违法违纪等不

良行为,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评标工作。

第十九条专家资格的评审:

(一)凡符合专家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入库成为评标

专家。不论采用何种入库方式,均需由专家本人填写公司评标专

家申请表(附录B),连同专家本人身份证和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本人近期照片一起提交。由单位推荐的,还应由单位填写《公司

评标专家库入库专家名单推荐表》(附录C)。

(二)公司物资部对入库申请人的申请或被推荐人的推荐意

见组织评审,决定是否接受申请或者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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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物资部向通过专家资格评审的申请人或被推荐人

颁发专家聘书,并授予专家编码,聘请其为评标专家。每次聘期

为两年。

第二十条公司物资部对所聘专家的资格组织定期复审,符合

条件可以继续聘用。

第三节专家的使用管理

第二十一条评标专家库的使用由各级招标管理职能部门指

定专人负责。

第二十二条公司物资部通过专家遴选系统授权各级招标管

理职能部门使用公司评标专家库,并对使用人员进行操作培训。

第二十三条各级招标管理职能部门通过设置抽取条件,由专

家遴选系统自动实现评标专家的抽取和通知工作。专家在收到专

家遴选系统的通知后应即时给予回复。

专家遴选系统短信平台发送的信息可作为专家向所在单位履

行请假手续的依据。评标工作结束后,各级招标管理职能部门负

责提供专家参与评标工作的书面证明。参加评标工作产生的交通

费、住宿费等费用,在职的评标专家由其所在单位自行承担,不

在职的评标专家由招标服务机构承担。

第二十四条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评标时间前至多三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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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内完成。

第二十五条同一批采购项目,专家抽取只能进行一次。专家

抽取方案应按照批准的招标方案执行。

第二十六条需要回避的专家在抽取时应设置屏蔽。

第二十七条各级招标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在评标前一天将通

过专家遴选系统生成抽中的专家名单,经监察部门签字后提交招

标采购承办部门/单位,以便做好评标工作安排。

第二十八条如有评标专家因故不能参加评标工作的,应及时

重新随机抽取专家。

第二十九条凡被抽取的专家应积极参加评标工作,无法参加

评标工作的,必须由其所在县区局或以上单位出具请假单,说明

该专家无法参加评标工作的原因,经单位盖章后提交各级招标管

理职能部门。各级招标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统计专家出勤情况作为

专家考核依据。

第四节专家的考核

第三十条公司物资部为每位入选专家建立档案,详细记载评

标专家的具体情况。

第三十一条公司物资部负责评标专家的考核管理。考核内容

包括抽取和响应情况、实际出勤情况、专业水平、评审表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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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操守等。如评标专家因身体健康、业务能力或信誉等原因不能

胜任评标工作的,停止担任评标专家,并从专家库中除名。

第三十二条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不良行为予以通

报批评或记录:

(一)被抽取并且已接受邀请的专家,未按规定时间参与评

审,影响采购工作;

(二)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违反招评标工作纪律,泄露招评标相关的保密信息。

第三十三条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专家的资格。

情节严重的,建议主管单位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

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未通过定期考核或专家资格有效期到期复审不合格;

(二)违反有关廉洁自律规定;

(三)违反招评标工作纪律,泄露招评标相关的保密信息,

给招标结果带来严重影响;

(四)弄虚作假骗取专家资格;

(五)无故缺席超过两次的,作为自行退出专家库处理。

公司在职员工出现上述情况的,还将通报其所在分、省公司。

第三十四条专家考核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公司物资部负责通

报总部各部门各类采购项目的评标专家考核情况;各单位招标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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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职能部门负责通报本单位各类采购项目的评标专家考核情况,

并将结果上报给公司物资部。

不论任何原因,如果专家被抽到后不参加评标工作的次数累

计达到三次,各级招标管理职能部门将向其所在分省公司进行通

报。

第三十五条公司评标活动是公司重要工作,公司在职员工入

选公司评标专家库后,应认真履行评标专家职责,无故不得缺席。

各部门各单位应将员工按要求参加各项评标工作纳入员工本职工

作范围,给予积极支持。评标专家的考核情况应纳入员工绩效考

核范围,对表现优秀者应给予奖励。

第五节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六条专家的权利:

(一)接受邀请担任评标专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二)依法对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

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

(三)对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有建议权;

(四)就所提供的相关服务获取劳动报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七条专家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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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或者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主要负

责人的近亲属,或者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

正评审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二)应对自己的评审意见负责,并遵守招评标工作纪律,

保守招评标全过程秘密;

(三)协助、配合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物资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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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公司评标专家库专业类别一览表

序号专业类别备注

电气一次1.1线圈、1.2开关、1.3直流主设备、1.4柔性输电装置、

1

类1.5配网设备

2.1变电站自动化、2.2配网自动化、2.3交流控制保护、

电气二次2.4变电站安全自动装置、2.5调度自动化、2.6遥视系统、

2

类2.7电源类、2.8网络通信、2.9监控仪表、2.10直流控制

保护系统

3.1塔材(角钢塔、钢管塔、钢结构等)、3.2电线电缆(导

3线材类地线、电缆、光缆等)、3.3绝缘子(瓷质、玻璃、合成等)、

3.4金具

4信息类4.1信息系统、4.2平台安全、4.3信息综合

5.1电能计量装具(电能表、互感器、标准装置(器具)等)、

5营销类

5.2计量自动系统(终端等)、5.3营销综合(低压集抄等)

电网工程6.1设计、6.2监理、6.3设备监造、6.4土建施工(变电站、输变电

6

类线路等)、6.5电气施工及配电

电站工程7.1设计、7.2监理、7.3设备监造、7.4土建施工、7.5水水力发

7

8经济类

电水工建筑(地下、大坝等)、7.6机电安装

8.1造价、8.2概预算、8.3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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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设备9.1水电机电设备、9.2水电电气及自动化、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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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水电抽水蓄能系统

新能源类10.1风电、10.2光伏发电、10.3充电装置

11.1办公用品(办公器材、VI用品等)、11.2办公维修类

11办公类(物业管理、维修等)、11.3办公工具(家具、电器、工作

服、行政车辆等)

12.1教育培训、12.2保险、12.3法律、12.4公证、12.5

12商务类

咨询服务、12.6物流、12.7贸易、12.8国际工程承包

备注:1)每个专家申请或被推荐加入的专业类别合计不超过3个;

2)公司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库成员,且经常参加公司专业技术

资格评审会的专家优先入选。

附录B:

公司评标专家申请表

姓名性别

单位

出生年月

部门

毕业

职称

院校

专业

职务

相片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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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学历学位

号码

邮编及通

信地址

从事相关

专业工作

年限

专业特长

申请专业

和类别

工作简历

及主要工

作业绩

职称及其

他证书情

申请人

签名日期:

办公电话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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