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金融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特殊风险及防范研究
康欣华 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
摘 要:互联网金融作为传统金融业和互联网结合的新兴领域,它的内涵之广,包括了网络支付、网络融资、网络投资等一切基于互联网
平台的金融活动,互联网金融将传统金融业带入一个更加拥有着蓬勃的生命力和可观的发展前景的新纪元。然而,由于我国互联网金融产业仍
处于起步阶段,很多方面存在着不成熟和欠缺,导致一些列特殊风险的存在。本文从几个方面细致阐述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特殊风险,并深入
肌理,探求防范风险之道,给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风险 防范
一、互联网金融概论
互联网金融是金融与互联网技术结合的产物。狭义上的互联网
金融,是指通过计算机连接终端和网络服务平台所提供的金融服务与
金融产品所形成的虚拟金融市场。广义的互联网金融则包括了一切依
托互联网平台所进行的金融活动和金融服务,以及提供金融服务的的
实体机构和约束基于互联网平台的金融活动的相关的法律、制度等。
互联网金融除了兼具有互联网平台所赋予它的虚拟性、匿名
性、开放性、全球性等特性,还具有高科技、高风险,监管难度大
等特点。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起步较晚,现有的互联网金融形式包括第三
方支付、P2P网络借贷、众筹以及互联网理财四类。近年来,我国有
关互联网金融的法律体系逐步建立起来,随着《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
行办法》和《电子签名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的出台,互联网金融产
业正朝着健康、法制化的轨道上飞速发展。但由于互联网金融固有的
特点,以及我国特殊国情下的社会环境,互联网金融风险仍不可小
觑。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特殊风险
1.安全风险。互联网金融,依托功能强大的互联网平台,互联网
平台具有松散、匿名、自由等特点,互联网的安全漏洞往往给互联网
金融带来难以估量的安全风险。开放的网络通讯系统,神出鬼没难以
预期的电脑黑客,不健全的网络监管制度和种种不成熟的身份识别技
术和秘钥技术等一些列因素共同给互联网金融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
互联网金融使得大量的私人信息通过数据挖掘和数据分析被泄露出
来,用于非法用途,给社会秩序带来混乱,给个人隐私带来风险。
此外,由于我国互联网金融起步晚、基础薄弱,在发展过程中
不仅大量借鉴了国外技术经验,同时也大量直接引进了国外的互联网
金融软件系统。这样一来,就等于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安全的命脉握于
外人之手,缺乏互联网金融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就缺乏互联网金融的独
立性和自主性,没有了独立性和自主性,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安全必然
不堪一击。
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网络金融交易者在合约到期日不完全
履行其义务的风险。网络金融业务和服务机构都具有显著的虚拟性。
虚拟化的金融系统可以利用虚拟现实信息技术增设虚拟分支机构或营
业网点,从事虚拟化的金融服务。网络金融中的一切业务活动,如交
易信息的传递、支付结算等都在由电子信息构成的虚拟世界中进行。
网络金融服务方式的虚拟性使交易、支付的双方互见面,只是通过网
络发生联系,这使金融机构对交易者的身份、交易的真实性验证的难
度加大,增大了交易者之间在身份确认、信用评价方面的信息不对
称,从而增大了信用风险。我国目前的社会信用状况是大多数个人、
企业客户对网络银行、电子商务采取观望态度的一个重要原因。因
此,网络金融中的信用风险不仅来自服务方式的虚拟性,还有社会信
用体系的不完善而导致的违约可能性。
3.流动性风险。流动性是商业银行正常存在的一种风险类型,银
行的流动性来自于银行存款和贷款,一旦银行的存款不足以支付贷款
所需,就产生了流动性的不足,这种流动性不足根源于银行偿还能力
的有限和取款数量的难以预期。银行流动性直接关乎银行的经营能力
和信用,流动性不足将导致银行货币流通的缓慢甚至停滞,严重时有
可能导致银行的倒闭。
4.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指由于网络金融立法相对落后和模糊而
导致的交易风险。互联网是一个全球信息交互的平台,互联网金融是
一个跨国界的金融平台,然而由于各个国家、地区经济制度和法律规
定的差异,互联网交易双方对于互联网金融的规则很难达到完全一
致,这就加剧了一些互联网金融的违规违法几率,从而诱发法律风
险。互联网金融在很多发展中国家都刚刚起步,相关法律体系还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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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如在网络金融市场准入、交易者的身份认证、电子合同的有效性
确认等方面尚无明确而完备的法律规范。因此,在采用BIS后,利用
网络提供或接受金融服务,签订经济合同就会面临在有关权利与义务
等方面的相当大的法律风险,容易陷入不应有的纠纷之中,使交易者
面临关于交易行为及其结果的更大的不确定性,增大了网络金融的交
易费用,甚至影响网络金融的健康发展。
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严重威胁到了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
阻碍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纵深发展。面对互联网金融的诸多风险,我们
要做好完全的风险防范措施。
三、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特殊风险防范措施
互联网金融涉及政府、金融业、投资方等多个利益主体,要想
实现互联网金融的平稳健康发展,几个利益主体必须齐心协力为之做
出努力:
1.政府方面。第一、完善我国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起
由互联网金融基础法和详细规章条纹的法规组成的完整的互联网金融
法律体系。着重关注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和金融监管方面的法律法
规,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
第二、完善我国网络银行监管制度。一方面,进一步推动金融
机构改革,加强网络银行监管力度,细化监管制度条例,注重制度的
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另一方面,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互联网
金融网络防护体系。我国目前的加密技术、密钥管理技术及数字签名
技术都落后于网络金融发展的要求,增大了我国网络金融发展的安全
风险和技术选择风险。因此,迅速缩小在硬件设备方面与发达国家之
间的差距,早日实现我国互联网金融技术上的独立,才能实现互联网
金融的稳健持续发展。除此,可以开拓思路,采用市场化的监管方
式,从而打造专业化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渠道,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为
互联网金融稳定出力。
2.金融业方面。一方面要加强行业自律,自觉接受金融监督。可
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辅助银监会做好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工作,
在机关监督和自我监督的基础上再添行业监督,做到万无一失。另一
方面,基于我国在互联网金融方面的技术创新还很落后,互联网金融
业要掌握防控金融风险的主动权就必须掌握先进的互联网技术,积极
地与政府、科研机构、高校等发展各种研发合作,开拓创新,锐意进
取,不断探索更为便捷、可靠的互联网交互渠道,积极开发安全性
好、保密性强的秘钥制度和id认证制度,尽快使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创
新能力足够支撑互联网金融产业的迅速发展。
3.投资者方面。要做好一下几方面:一是要提高互联网金融风险
防范意识,提高警惕,防范互联网平台的虚假信息和非法交易的恶意
欺骗,要注意保护好相关账户、个人资料等个人隐私。二是要加强投
资理财的专业素质,提高投资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水平。
四、结语
互联网金融是新兴、富有活力和创造性的业态,拥有不可限量
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正处于蓬勃发展的初期阶
段,机遇与挑战并存,各种风险无处不在。只有政府、金融业、投资
者三房团结一致,共同探索互联网金融的运行规律,规避防范各种可
能风险,才能推动我国的互联网金融产业长足、健康、跨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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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2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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