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虚拟财产的具体分类
梁湘
随着移动互联网与信息技术的进一步发展,越来越多的用户愿意
投入大量金钱与时间参与互联网活动,现实世界中的财产向虚拟世界
进一步扩张,用户可以自行对虚拟财产进行使用、买卖、继承处理
等,互联网用户之间实体金钱与虚拟财产之间的交易行为愈加频繁可
见,在互联网获得的虚拟财产亦可以转变为现实世界的实体利得。因
此,用户在互联网中获取的虚拟财产亦具备独立、排他的财产价值,
互联网的虚拟财产、互联网账号数据信息也逐渐被纳入了个人的合理
财产范围,促进了用户保护自身权益、互联网相关产业的纵深发展。
我们来看一下四种常见的互联网虚拟财产,分别是基于门户网站
与互联网社区的虚拟财产、基于网络游戏的虚拟财产、基于社交平台
的虚拟财产和基于直播平台的虚拟财产。这些虚拟财产的保护从法律
意义、经济意义上受到大众的重视,被认可为具有现实化的商品与用
户财产权益,是离不开这些门户网站与论坛贴吧等互联网社区、网络
游戏、社交平台、直播平台在用户之间的盛行的。具体表现如下:
1.基于门户网站与互联网社区的虚拟财产
基于PC端出现的门户网站以及论坛、贴吧等互联网社区,一开
始,仅具备信息资讯单向传递、用户简单互动沟通的属性,呈现出
“一对多”或“点对面”的传播模式,一方面,这种传播模式使得单
一、分离的不特定受众基于兴趣爱好快速集聚形成某个领域、某个圈
层、某个社,例如百度贴吧中的不同主题贴吧、豆瓣讨论小组、天
涯的不同社区等;另一方面,这些门户网站与互联网社区中虽然能够
集聚大量兴趣导向的个人内容产出者集聚,但是这种垂直领域的内容
产出一般很难产生超出某个领域、某个圈层、某个社的影响力,难
以实现最广范围的关注与互动。尤其是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网站,
原本基于PC端的门户网站与互联网社区为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与用户
使用习惯,普遍开始基于自持或第三方手机APP应用来维持PC端时期
积累的用户。
然而,这些网站和社区与其他生来就具备移动社交属性的平台相
比,更具备私密性。这种私密性来源于其垂直领域的内容生产与传
播,因而基于这些网站与社区的用户虚拟财产保护,更加具备不确定
性:第一,基于网管的不确定性。门户网站与互联网社区用户为获取
积分/财富值/经验等虚拟财产,往往在一定时期内付出了许多时间
(例如每日打卡等)、精力(例如社区互动等)与金钱(例如会员充值
等),但基于网管的主观判断,有可能会导致用户长时间的虚拟财产权
益受到侵害(例如禁言、封号等),用户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很难
举证;第二,基于网络提供者的不确定性。百度、搜狐等互联网企业
作为门户网站与互联网社区的网络提供方,有时在基于外部舆论压力
等特殊情况时,会出现因个别用户直接封吧、封闭特定社区侵害大量
用户虚拟财产的情况,此时用户即使通过第三方公益平台进行投诉,
但法律维权耗时长久,尤其是小额的虚拟财产损失往往很难实现合理
解决。
2.基于网络游戏的虚拟财产
游戏产业可以说是虚拟财产概念在我国得到法律认同后用户最直
接获利的了。早期,脱机游戏盛行之时,游戏用户之间不具备交互性,
因而游戏虚拟财产概念并未产生;随着基于PC端的游戏孵化出大量的、
虚拟的新型财产和潜在市场的出现,虚拟财产概念进入大众视野;而如
今,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游戏无疑已成为攻占市场的主力军,根据《2020
年1—6月中国游戏产业报告》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网络游戏用
户规模已接近6.6亿人,全国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1394.93亿元,相
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2.34%,其中,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网游收入高达市场
总收入的75.04%,移动网游在游戏产业中占据上风。而移动互联网的社
交属性附加在游戏之上,除了在增添游戏的趣味性、竞争性的同时,也
使得虚拟财产保护的概念在游戏玩家之间形成雏形,尤其是当游戏不断
普及、玩家人数不断上升时,用户之间的虚拟财产交易行为也会愈加频
繁。
得益于此,虚拟财产保护的法律概念出现,游戏虚拟财产保护也可
以说是虚拟财产保护大概念中被践行地最彻底的一块了:第一,游戏运
营商无权侵害游戏用户的合法虚拟财产,虽然这种财产来源于游戏运营
商的服务器,但是虚拟财产是通过游戏玩家在服务器上的游戏行为而产
生和变化的。例如,在运营商的服务器升级维护过程中,若导致游戏玩
家账号中的虚拟财产种类或数量发生变化,玩家有权要求运营商赔偿相
应损失。第二,第三人无权侵害游戏玩家的合法虚拟财产,用户拥有虚
拟财产的使用权、转让权与处置权,这种权利具有排他性。因此例如窃
取游戏账号密码、窃取游戏装备等行为都属于侵犯用户虚拟财产的非法
行为。
3.基于社交平台的虚拟财产
移动互联网的迅速扩张,支撑手握QQ与两大刚需型应用的腾
讯以及坐拥抖音与TikTok国内外市场的字节跳动成为中国互联网巨头
与猛追的后起之秀,前者重新定义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交关系,重塑社
交圈层,并以此为基础形成了庞大的商业闭环;后者基于算法进行兴
趣推荐,基于用户属性扶持内容生产者,形成了席卷海内外的短视频
浪潮。两者都积累了大量忠实的用户规模,QQ账号、号、抖音账
号等具有虚拟资产属性的移动互联网资源牢牢抓住了用户的信息消费
注意力,这些虚拟财产逐渐深入大众的日常生活。在这些社交平台,
流量即商品标价,不同粉丝量级的账号、不同机构/账号的流量变现能
力便具备不同的吸金能力。然而,目前这类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措施
暂时还难以跟上平台的市场扩张速度。
4.基于直播平台的虚拟财产
技术发展为直播平台的兴起打下了坚实基础,这种具备带入感、
现场感、互动性的传播方式逐渐流行,呈现出明星、游戏、秀场、电
商等不同兴趣导向的直播场景,逐渐成为网红经济以及社交电商的流
量入口,斗鱼、虎牙、映客、一直播、淘宝直播等直播平台与我们的
生活越来越紧密。一般情况下,用户只要具备一定信息资源条件,最
多只需要注册平台,用户便可免费观看平台直播内容,无需充值购买
虚拟货币也可以自由进行直播观看行为,而当注册用户想要表达对主
播的喜爱或信任时,才需要通过实际货币兑换平台通用的虚拟货币,
再使用虚拟货币兑换虚拟礼物,通过打赏、刷礼物、刷榜等多样形式
将虚拟礼物送给主播。毕竟,直播平台内容生产者的重要收入来源之
一就是用户打赏,即用户的虚拟财产充值使用,平台最后还要按照一
定比例抽成。另外,电商直播则是另一种玩法,用户通过银联、支付
宝、等线上支付方式绑定平台,可以直接通过购买行为表示对主
播或直播产品的支持,淘宝直播便是其中的代表,因而淘宝店铺也属
于其持有人的无形资产。
总的来说,未来虚拟财产的种类与数量的增长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趋势,而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本文发布于:2022-07-30 23:36:2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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