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情报
2004年9月第9期
September12004o.9
我国网络信息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张爱珍
(河南大学,开封475001
)
〔摘 要〕 本文简要阐述了网络信息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并针对网络信息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提
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 网络信息;知识产权;概念;特点;问题;对策
■
〔Abstract〕 Thepapersimplyexplainstheconceptandfeaturesofnetworkinformationintelligentproperty,and
raisescountermeasuresaimingattheproblemsinnetworkinformationintelligentproperty.
〔Keywords〕 networkinformation;intelligentproperty;concept;feature;problem;countermeasure
〔中图分类号〕D923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821
(
2004
)
09-0052-02
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网络技术以及相关技术的结
合,把人类社会全面带进了互联网时代。伴随社会的进步
和信息知识量的剧增,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确实对保护信息
的获取、传播和利用起着积极有效的作用。对知识产权保
护问题的研究一直受到各方面的关注和重视,目前对于网
络信息知识产权的探讨也正在逐步地深入。人们希望通过
努力为整个互联网营造一个健康发展、良性循环、公平竞
争的生存发展环境,增强网络的可信赖程度,在信息所有
者和使用者以及传播者之间真正形成一个公开、公平、安
全、友好、互动与互信的网络信息交流系统,因此,知识
产权保护无疑是预防和解决上述问题的最佳选择。
行为的认定变得相对模糊。这就涉及到后面所谈到的网络
知识产权一体化与国际化的问题。
11213 虚拟性
在传统的信息环境之中,作为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智
力成果总是与相应的实体性载体结合在一起,在法律意义
上作品的著作权并没有变化,数字化的作品应像原作品那
样受到法律保护。而在网络环境之中,知识产权的非实体
性日益突显,这无疑会增加保护工作的复杂性和紧迫性,
削弱保护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因此如何对网络信息的知
识产权进行保护、如何协调网络知识产权的一虚一实是我
们面临的一个巨大挑战。
11214 地域性
在一国获得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范围内受到法律保护
(本国加入国际条约或另有约定除外)。其他财产则不然。
信
息
化
与
网
络
建
设
1 网络信息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点
111 网络信息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一种智力创造,知识产权是指公民和法人
对其在科学和文学等领域内创造的精神财富以及智力成果
依法所享有权利的总称。网络信息知识产权是指网络信息
的版权所有者依法享有的权力,是权利人对法定智力成果
所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它包括:发表权、署名
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是指知识产权依法
确认后,权利人可以享有取得报酬和奖励的权利。
2 网络信息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211 信息立法缺乏整体的体系结构
首先,信息立法还缺乏整体的体系架构,表现在:没
有统一的有关信息立法的主管部门;信息法律尚未成为法
律体系中没有单独分支;对信息法学还缺少深入的理论研
究;法律的制定和执行条块分割严重,很多颁布的法律仍
带有鲜明的部门特。112 网络信息知识产权的特点
11211 专有性
212 具体的法律有缺漏
在《合同法》关于电子合同的规范仅有100多字,已
经严重落后于信息技术的发展。在网络信息市场的法律方
面基本上空白,缺乏明确的交易规则、合理的价格体系和
具体可行的信息待业标准和行为规范,对网络市场中的垄
断待业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有明确的界定,对信息污染也
没有一个明确的处罚标准,在网络环境下对信息侵权行为
造成的损失难以计算。
在网络这个自由开放的环境中,信息的公开性正在削
弱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智力成果的垄断权,并且网络信息
使用者的知识产权专有意识在逐渐淡化。这就要求我们正
确认识网络知识产权专有性,知识产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一
种独占权,未经知识产权所有者许可,任何人不得利用,
否则构成侵权应承担法律责任。
11212 时间性和空间性
网络在很大的程度上消除了信息交流中的时空障碍,
人们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约束来检索丰富多彩的信息资
源。但是,网络在使人们轻松获取信息的同时,也使侵权
213 网络犯罪问题日趋严重
网络上经常出现一些对社会、对国家及个人有极大威
胁的不良信息,并有愈演愈烈之势。例如网上的侵权行为
收稿日期:2004—03—28
)
,女,本科学历,现任河南大学图书馆编目部主任,馆员。作者简介:张爱珍(
1959—
—52—
2004年9月第9期
September12004o.9
现代情报
不断发生、在网上传播有害信息、暴力和情内容,非法
下载他人拥有的版权作品、泄露个人隐私等,都构成对我
国网络信息知识产权保护的严峻挑战。
促进网络健康发展。
313 制定知识产权保护的全球化标准
首先,要统一认识。目前,由于种种原因各国对知识
产权保护领域中有关问题的认识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这些
概念、认识上的差异无疑会影响到各国在相关领域中的协
作,因此有必要由国际权威机构对此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综合各种观点,作出统一性解释以供跨国协作中参考使用。
214 知识产权执法难度较大
虽然我国软件业的增长率已超过世界平均增长率,但
是软件业的盗版已成为制约软件发展的最主要因素。各种
盗版活动仍很猖獗,尽管我国有关部门对此进行了大规模
的严厉打击,但还是不能最终消灭盗版行为。一是因为人其次,制定国际统一保护制度。如今,各国对知识产权的
们通过网络可以方便地获取各种信息资源并进行复制,且保护措施差异较大。侵权行为发生后,双方往往为了争取
网络侵权行为查证较难,也较难查处。二是因为广大网民有利地位在选择诉讼地问题上大做文章,因为选择了诉讼
的网络信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各种侵权行为尚有很地就等于选择了适用法律。为了避免或减少类似事件的发
大市场。生,为了保证知识产权保护的公平性,有必要制定一套全
3 网络信息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球统一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与法律。
针对我国信息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政府已经314 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把信息化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作为国家信息化体系的六要知识产权保护的首要对策就是从思想上构筑网络知识
素之一,并指出:信息化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用于规范和产权保护的新体系,密切关注新问题的产生,及时调整对
协调信息化体系各要素之间的关系,是国家信息化快速、策适应发展要求,使这一体系与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
持续、有效、健康发展和根本保障。在网络环境下,对信能够协调一致。在网络信息时代,社会信息量激增,知识
息知识产权保护我们还要采取一下相应的对策:产权行为复杂,单靠有关机构的保护行为来进行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