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劳动合同法》是否还有临时工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是否还有临时工的规定
我在某招聘会发现某公司招聘程序员,询问情况时招聘人员说“招的是临时工,项目完成后
就要走人”。后来到该公司上班,公司没跟我签订劳动合同,也不缴纳养老保险。人事部门的
解释是“临时工不用签劳动合同;临时工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我想问现在还有临时工吗?
公司是否可以不跟我签合同?可否不缴纳养老保险?
劳动法律师解答:
你所咨询的是临时工的约定是否合法的问题。可以明确地告诉你,现在已经没有临时工的提
法和规定了,你的公司必须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
定为你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原因分析:
临时工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区别于固定工而言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法》公布实施以前,
临时用工现象是普遍存在的。1995年1月1日《劳动法》施行后,我国全面实行合同制度,
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依据劳动部办公厅对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的问题的
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238号)、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的用工形式是否存在等
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215号)等有关规章的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后,用人单
位用工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以临时岗位为由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
是在临时岗位用工可以在劳动合同的期限上有所区别。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5条、第
68条的有关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及非全日制用工合同都是劳动合
同可以采取的方式。所以,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如果临时岗位上用工完全可以根据自身情况
灵活掌握,可以选择与劳动者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非全日制用工
合同”,而非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公司招用“临时工”且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都是违法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工满一年不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工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员工订立书面劳
动合同的,应当向员工每月支付双倍工资。所以,你咨询的问题如果发生在2008年1月1
日《劳动合同法》公布实施之后,你完全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
益。篇二:临时用工劳动合同文本
临时用工劳动合同书
甲方(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地址:乙方(员工)姓名:身份证号
码:通讯地址:邮编: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户口性质(农业/非农
业):e-mail::家庭固定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
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约定遵守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为劳动合同
终止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工作地点为食品集团及下属子(分)公司经营所在地。
2、乙方从事岗位或与该岗位类似的、相关的其他岗位的工作;乙方应按甲方的工作内容和
岗位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和目标。
3、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产业结构调整、组织机构设臵变化及乙方的能力、健康状
况和工作表现等,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职责范围,调整后的工资执
行新的岗位薪资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证乙方的工作时间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甲方有权依据业务需要或公司发展做
出灵活安排。
2、超出甲方工作时间要求,乙方额外申请加班或者甲方要求乙方额外加班的,以甲方授权的
负责人签字的《加班申请单/加班确认单》为依据。
3、甲方实行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如乙方所在岗位在签订本合同后执行特殊工时制的,自劳
动部门批准之日起执行;如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担任的具体岗位发生变化的,自岗位发生变化
之日起,执行新岗位的工时要求。
四、劳动报酬及保险福利
1、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工资支付的规定,遵守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甲方薪金按月支付,每月24
日前发放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甲方可以灵活调整。工资发放形式为直接发放或
委托银行代发。2、月工资(含个人所得税):日考勤薪点为每天元人民币,绩效奖金标准为
每月元人民币,绩效奖金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3、加班工资的计算以日考勤薪点为基数。
4、乙方如对工资发放金额存在异议,可向甲方相关责任部门提出,甲方相关责任部门应对此
予以说明。若乙方工资发放之日起一月内未提出异议,视为甲方已及时足额支付工资。
5、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保险,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
其中,乙方应缴纳的人身意外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因乙方未及时提交相关资料造成甲方
无法为乙方提供相关福利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6、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法享受甲方制定的福利待遇。
7、服务满一年,表现特别优秀的员工,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发放一定金额的年终奖金。
在奖金发放之日前,乙方已与甲方结束劳动关系的,则无权享有年终奖金。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
安全卫生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
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危害生
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2、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特种作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
3、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按规定时间为乙方申请工
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
六、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劳动合同。如果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乙方必须在法律法规约定的时
间向乙方所在部门人事负责人递交书面辞呈。为了甲方业务的正常运转,在乙方递交辞呈后,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内部调整。如乙方未按法律规定及甲方相关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
同,给甲方造成业务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甲方在招聘乙方时所支出的费用、工作期
间的培训费用以及由于乙方离职所带来的损失。
2、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甲方对乙方的工作地点、岗位等方面进行的调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
安排。
3、合同期内,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甲方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合同
的部分条款进行变更。
4、除非全日制用工外,乙方承诺在和甲方建立劳动关系时,和其它非雨润集团用人单位没有
任何劳动关系;除非全日制用工外,在甲乙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乙方不得自营、兼职其
他工作或与另一用人单位建立劳动(或劳务)关系,否则,甲方有权和乙方解除劳动关系。
一切由此而带来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若乙方涉及下列行为之一,甲方视为严重违反甲方制度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无
须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1)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合理工作安排的;
(2)乙方未按照甲方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离开工作岗位连续3日(含以上),或未按规定时
间解除劳动合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3)任何性质的偷盗行为;
(4)散布诋毁同事、诋毁公司言论的行为;
(5)违反保密规定或竞业禁止协议约定的;
政处分或者5次(含)以上严重警告行政处分;
(7)未经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核,私自介绍或接收与公司内员工存在“三缘关系”的人(亲
戚、朋友、同学)进公司;
(8)打架、斗殴、滋生事端者;
(9)未经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核,二次进厂者;
(10)甲方制度及员工手册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条款外,乙方在试用期内出现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须承担任
何经济补偿:
(1)民意调查分数低于85分的;
(2)月度目标责任书平均完成率低于80%的;
(3)旷工1天及以上的;
(4)月度内迟到或早退2次及以上,或试用期内迟到或早退累计5次及以上的;
(5)伪造或提供虚假应聘信息的。
6、若乙方存在以下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情形的,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
劳动合同且无须承担任何经济补偿,并可追究乙方相应的责任:
(1)严重失职或玩忽职守,年度内累计损失5000元(含)以上的;
(2)严重失职或玩忽职守,造成媒体负面曝光的;
(3)发生职务侵占或贿赂行为的;
(4)伪造或提供虚假信息,篡改公司文件记录的。
7、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离职管理办法办理离职手续。乙方应在双方约
定的时间内将其使用的所有甲方财物及其在任职期间所掌管或获得的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业
务有关的记录、报告、手册、绘图、设计方案及其它文件资料(包括复印件及影印资料)归
还甲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物品:部分或全部的设备、软件、办公钥匙、停车卡以及乙方任
职期间持有或控制的甲方机密专有信息,包括书面信息或其他形式(含复印件及影印资料)
的信息。若乙方未办理工作交接的,视为乙方主动放弃尚未领取的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的各项
经济利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须予以赔偿,甲方视其情节严重,追究责任。乙方自劳动关
系解除之日起,不再享受甲方劳动关系方面的权利,甲方亦不再承担乙方劳动关系方面的义
务。
8、本合同期满,双方的劳动关系自然终止。如甲、乙双方在合同期满之日并未提出终(6)
乙方一年内存在2次(含)以上记大过及以上行政处分或3次(含)以上记过行止本合同要
求,则本合同自动顺延至新合同签订之日。
七、其他约定事项
1、除本合同外,乙方已仔细阅读并了解甲方《员工手册》、薪酬制度等其它相关制度。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工作经历、教育背景、通讯地址、联
系方式、紧急联系人、对原单位存续义务等)均真实有效。乙方同意本合同内乙方提供的通
讯地址为甲方今后送达所有文件的地址。此地址如有任何变动,乙方务必在5个工作日内将
变动信息书面通知所在部门人事负责人。甲方只要把文件寄往乙方所提供的地址,则可视为
送达。因乙方提供的错误信息或过时信息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按法律规定执行。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与甲方签订有培训协议,对服务期有约定的,乙方在服务期内不得离开公司,否则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参照甲方的实际出资额,按已服务的年限逐年
递减。
(2)乙方透露甲方商业秘密或由于乙方个人的失误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将视实际情况给予处罚
或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实际损失无法估计的,将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赔偿金额=乙方总
工作年限(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20000元人民币。若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九、劳动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可以向本单
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
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如实告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
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乙方已理解并接受本合同全部内容。
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解决。本合
同必须是乙方本人签约,不得代理签订。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务必清楚,不得潦
草,不得随意涂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者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篇三:劳动合同及劳务合同的区别
非全日制临时用工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三节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条款
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
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
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
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
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
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在非全日制用工条件的情况下,是否存在加班问题,应当视具体情况而论。
1、如果双方已经约定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支付加班费或者不支付加班费。原则上应当认
定该约定有效。
2、如果没有约定加班费等内容。那么在非全日制用工场合,劳动者在超出制度工作时间以
外的时间计算加班费,即如果劳动者的当天工作时间超过4小时,则4小时之外的工作时间
应当计算加班费。对于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情形,则应当计算相应的加班费。
3、非全日制用工同样享受年休假
4、非全日制用工同样需要购买社会保险
关于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签订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应当包含的内容以及相关事项作了明
确的规定,这已为众所周知,但对签订以小时工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应当注
意的事项并没有具体规定,虽然国家有关部门以及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均对此作了较为明确
的规定,但并不为人们所熟知。以下对此作一简要介绍。
一、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
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此外,按照上海市的规定,劳动者与每个用人单
位约定的每日、每周或者每月工作时间,应当分别在法定工作时间的百分之五十以下。二、
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应当注意的事项
一般来讲,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
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
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
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同时也可以约定保密条款,但不得约定试用期。
关于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可以不受劳动法相关规定的约束,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
种进行自由约定。如果当事人未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的,任何一方均
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了违约责任的,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三、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
首先,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
其次,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最后,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可以按小时、日、周或月为单位结算。对此双方可以在合同
中进行约定。
四、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同时也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
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
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
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五、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争议处理
与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争议的解决途径一样,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履
行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应当按照国家劳动争议处理规定执行。也即劳动争议发生后60
日内双方均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劳务合同相关情况
首先,应明确您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其次,若是劳动合同,而受《劳动法》的
调整,发生纠纷,可申请劳动仲裁。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劳动法》及《劳动
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就您的个案来说,公司的合同显然是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是不合法的。
若是劳务合同,则受《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调整,发生纠纷,可向法院起诉解决。
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
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办公室卫生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及检查与考核。
2.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办公室卫生的管理
二、定义
1.公共区域:包括办公室走道、会议室、卫生间,每天由行政文员进行清扫;
2.个人区域:包括个人办公桌及办公区域由各部门工作人员每天自行清扫。
1.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1)保持公共区域及个人区域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2)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3)保持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4)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5)保持卫生间、洗手池内无污垢,经常保持清洁,毛巾放在固定(或隐蔽)的地方。
6)保持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7)垃圾篓摆放紧靠卫生间
并及时清理,无溢满现象。
2.办公用品的卫生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
1)办公桌面:办公桌面只能摆放必需物品,其它物品应放在个人抽屉,暂不需要的物品就
摆回柜子里,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掉。
2)办公文件、票据:办公文件、票据等应分类放进文件夹、文件盒中,并整齐的摆放至办
公桌左上角上。3)办公小用品如笔、尺、橡皮檫、订书机、启丁器等,应放在办公桌一
侧,要从哪取使用完后放到原位。4)电脑:电脑键盘要保持干净,下班或是离开公司前
电脑要关机。5)报刊:报刊应摆放到报刊架上,要定时清理过期报刊。
6)饮食水机、灯具、打印机、传真机、文具柜等摆放要整齐,保持表面无污垢,无灰尘,
蜘蛛网等,办公室内电器线走向要美观,规范,并用护钉固定不可乱搭接临时线。7)新进
设备的包装和报废设备以及不用的杂物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予以清除。3.个人卫生应注意
以下几点:
1)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
2)下班后要整理办公桌上的用品,放罢整齐。
3)禁止在办公区域抽烟。4)下班后先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
断后即可离开。
5)办公室门口及窗外不得丢弃废纸、烟头、倾倒剩茶。
4.总经理办公室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1)保持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
浮土,无死角。2)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3)保持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4)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三、检查及考核每天由领导检查公共区域的环境,如有发现不符合以上要求,罚10元/次。
本文发布于:2022-07-30 19:21:1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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