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及应急处理机制

更新时间:2024-11-01 13:27:13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30日发
(作者:河北取暖费)

试论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及应

急处理机制

【摘要】学生伤害事故在高校办学过程中是很难避免的客观事实,困扰着高

校工作,影响着高校教育教学秩序。本文试图从责任认定对高校学生伤害事故进

行界定,明确了学生伤害事故责任划分,同时,对高校学生伤害事故提出了应急

处理机制。

【关键词】高职院校学生伤害事故;应急处理;预防措施,法律责任认定

伴随着我国对于高等教育建设的大力投入,高校的人员密集程度逐年提升,

学生意外事件发生的概率也随之增大。与此同时,人们日益提高的维权意识也使

得高校学生活动的主要场所和教育场所面对的法律纠纷及压力越来越大,对学校

管理制度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在处理学生意外伤害事件的过程中,各高校都曾

遭遇亲属率众索赔,煽动社会舆论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的案例。尤其在高职类

院校,意外事故应急处理机制显得尤为重要。高职院校的学生有很大比例的原生

家庭存在问题,在学生的成长经历中并未给予学生足够的家庭教育和关爱,部分

离异单亲家庭,留守儿童,存在厌学、多动、缺乏沟通能力、冲动易怒的性格特

点,发生冲突和出现心理问题的几率较其他层次的院校更大。如何应对高校学生

意外伤害事故,建立健全应急预警机制,正确处理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为日后正

确认定学校在学生意外事故处理中的责任打下基础,切实维护学校教育教学正常

秩序。

1.

高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界定

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

动中,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

的,造成大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高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属于一般人身伤1

害范畴,又与社会中的成年人身上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不同,具备自身的特点。

首先,大学生意外伤害的主体一定是在高校就读学习的高校在校大学生;其次,

事故发生的地点一定是校园,或者由学校负责组织的校外活动的特定活动场所及

学校具有管理责任的场地、校舍、带有专用设施的功能性场地;再者,伤害的时

间集中在学生在校学习生活阶段。伤害行为或者伤害结果必须有其一或者同时发

生在在校学习、生活期间,离开学校时的非学习、生活期间不在此限;最后,学

生与学校之间关系特殊。学生与学校之间的关系既不同于行政机关与被管理者之

间的管理关系,又不同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既是教育与被教育的关

系,又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二、高校大学生意外事故类型

从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归类,可以将高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归纳为以下几种事

故类型:第一因高校管理疏漏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例如教育教学设施问题造成

的学生伤害事故;第二教师或其他高校教职员工有过错造成的伤害事故,如违反

工作要求、职业道德或其他相关规定等原因导致学生人身受到伤害;第三学生之

间造成的伤害事故,如由于其他学生的过失行为造成的人身伤害;第四学生自身

原因造成的事故,如学生安全意识疏忽造成的伤害,学生因心理问题造成的轻生

或自残行为等。

三、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

3.1高校管理存在疏漏,未按法定约束对学生进行管理,学校应承担相应责

任。

在学校设施和场地的建设上,存在安全隐患的,例如学校的校舍、场地、公

共设施以及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实验、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等不符合国家标

准,或有明显不安全因素而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例如在对运动器材进行维修过程

中,并未在器材庞设置明显的禁止标志,导致学生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

对这类事故,学校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另外因学校教师师德存在问

题对学生造成心理伤害,致使学生产生心理问题,进而出现自残、轻生或者其他

问题也是当代高校教育出现的一大新问题,在这种类型的学生伤害事故上,高校

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3.2高校未尽约定义务,对于这类事故高校需承担违约责任。

高校在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上存在疏忽,例如未按规定对学生参加教育教学

活动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且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例如癫痫类不宜

参加剧烈运动的学生,学校未了解清楚情况并对学生作出相应的处理,在体育教

学或室外教学中出现学生突发疾病对学生造成伤害的情况,学校在此应当承担的

是未尽安全注意义务,应根据事故造成的伤害及损失的轻重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例如学校承包制食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学校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食堂的安全

管理责任,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3校外人员造成的学生意外事中高校负间接责任。

在校外人员造成的事故中,高校虽不是伤害行为的主体,但学校如果存在管

理上的漏洞,也应根据过错程度与造成伤害结果的因果关系按比例承担间接责任。

比如有反社会人员闯入学校对师生进行砍杀,若校方无法证明自己不存在未尽安

全管理义务的地方,或者学校的安全措施不存在明显的疏漏,学校需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1.

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

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不仅对于减轻事故对学生的伤害,更

能保证高校在事故中厘清各方责任,明确事故处理后续事宜。意外伤害本身具有

偶发性特质,以至于以往高校对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缺乏健全的处理机制和经验。

建立健全的应急处理机制可以加速伤害事故处理的速度以及后续处理工作的速度,

尽量减轻事故对正常校园秩序的影响,帮助事故受害学生及家庭尽快走出事故处

理的泥潭。

4.1依法处置,维护学校和受害学生的合法权益。

校方应保证在处理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中的客观和公正性。学生意外事故的处

理关系到学校、学生、学生亲属、侵害人等事件关联方的利益。学校保持客观公

正性才能协调各方,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在认定各方责任的认定上,必须准确

公正,学校要承担应负的责任,同时也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能接受学生及

家长无理由的索取。

对于事故中的被伤害学生及家长应当及时地给予安抚和关怀,并及时的推进

理赔程序。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法释〔2003〕20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

及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学校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及时理赔,学校

没有责任的,学校有义务协助、指导受害学生及家长及时向第三方和保险公司索

赔,使受伤学生尽快得到应得的赔偿,便于和康复,使意外死亡学生家长得

到一定抚慰,也可以减少事故对学校教育教学的负面影响。

4.2提高安全预防意识,完善管理机制。

首先,规范校外人员来访安全机制。对于无法表明事由的不明外来人员

禁止入校。在最大程度上减少外来人员伤害学校学生的可能性。其次,教师要充

分了解学生信息,对于学生身体存在的疾病隐患在一视同仁的基础上加以处理。

新生入校及学期中应当组织体检,确保学生基本身体安全。再者,在组织校外活

动或者校外实习前应当组织安全教育,在活动过程中也应该给予监管。另外,学

校需要对学校的设施及场地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保障校园环境安全。对于可能

存在危险的场所及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场地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牌、并

采取有效安全保卫措施。最后,在大学生心理素质教育上,学校应适当加大教育

力度,尤其需要加强抗压和抗挫折方面的心理教育和疏导,树立正确的生命观。

【参考文献】

[1]韩衍杰.论学校在体育伤害事故中的法律责任[J].政法论丛,2009(2):

89-93.

[2]李军,邹大勇,肖勇:《学生伤害事故的侵权责任体系研究》,载《乐

山师范学院学报》2005年第10期。

[3]王利明:《侵权行为法研究:上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

[4]王利明:《侵权行为法研究:上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

1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释义及适用指

南》,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2年,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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