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长
效
机
制
汇
编
目录
1.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3
2.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5
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6
4.法制宣传教育制度……………………………………7
5.行政执法责任制………………………………………8
6.行政执法公示制度…………………………………12
7.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13
8.执法过错的责任追究制……………………………16
9.普法依法治理监督检查和奖惩制度………………17
10.普法宣讲员工作职责…………………………18
11.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职人员职责………………19
12.普法培训工作制度……………………………20
13.依法行政工作制度………………………………21
14.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效果评估制度…………24
15.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25
16.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26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为了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
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求,特制定本
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本镇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和内设各办公室主任。
二、本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要内容:
(一)民主法制理论;
(二)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
(三)公共行政管理的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的基本原理;
(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知识;
(五)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三、由本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领导班子
学法用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本镇领导班子每年度法制
学习不少于30小时,要做好专门的记录。本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每年年底对全体职工学法情况进行检查,作为年终考核内
容之一。
五、坚持法制培训制度。由本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每年度分期组织本单位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并纳入年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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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干部培训计划。
六、坚持举办法制讲座制度.由本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
组每年举办4次适合本单位干部需要的法制讲座,有针对性地对领
导干部学法进行辅导.
七、坚持自学与辅导相结合.本单位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的工作
性质和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法内容,加强自学法律知识,
每年自学法律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
八、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本单位领导干部要学以致用,模范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增强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事
务的能力,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
九、不定期专题召开镇长办公会,研究解决全旗科技镇依法行
政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
十、由本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度组织一次学法
用法考试工作。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一、每年召开两次全体领导成员的会议,讨论本年度普法依法
治理中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和改进的方法,布置安排下年度的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二、根据上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指导全普
法依法治理工作。
三、各领导成员要联系本部门实际,反映普法对象及镇普法依
法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积极开展调查研究。
四、树立和发现普法工作中折典型,弘扬正气,配合旗委、旗政府
开展执法大检查,及时指导督促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使科技镇普法
依法治理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贯彻旗依法治旗领导小组的决定、决议和有关批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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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责草拟五年普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对正在实施的规
划、计划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
三、对普法工作五年规划、年度计划的实施进行督查。
四、开展调研活动、总结推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先
进典型和经验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
五、组织协调各单位开展不同类型的普法试点工作。
六、定期向上级依法治旗领导小组报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七、完成旗依法治旗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
法制宣传教育制度
为切实做好“六五”普法期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
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工作,确保法律、法规学习落到实处,特制
定以下制度。
一、按照年度普法工作安排,年初单位要制定年度法制宣传计
划和实施办法。
二、单位设立法制宣传小组和专职人员。
三、每季度要确定重点普法宣传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可通过
网络、广播、电视、宣传栏、专题辅导等形式进行宣传,法制宣传
工作要有工作记录。
四、按要求订阅普法宣传材料,积极参加有关方面组织的普法
培训。
五、年末要对本年度法制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详细总结,并上报
上级有关部门。
六、单位将按要求认真组织参加普法考试.并将法制宣传教育工
作情况纳入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中。
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规范旗科技镇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
制,确保科技法律、法规正确贯彻实施,特制定本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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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范围
根据科技有关法律、法规,科技行政执法的主要范围有:
(一)全旗科学技术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
(二)制定全旗科普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督促检查;
(三)管理、指导和协调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四)科技工作涉及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确定;
(五)社会力量设立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的许可登记;
(六)民营科技企业资格认定;
(七)市以上各级科技进步奖的推荐;
(八)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登记审查;
(九)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
(十)配合上级知识产权部门进行专利纠纷的调解。
二、执法责任
第一条为加强我旗科技镇内部制约监督机制,提高科技行政
执法的质量和效率,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结
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只适用于本镇内科技行政执法人员(下称执法
人员)的行政执法过错的责任追究.
行政执法过错是指本镇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活动中,违反法律、
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或者给本镇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第三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教育与
惩处相结合、责任与处罚相适应的原则。
第四条执法人员在执法中超越法定权限,认定事实不清,
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方式、要求
和期限,处理结果显失公正,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超过法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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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失执法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追究的其他行为,
应追究行为人的责任。
第五条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有下列情形,尚未造成严重
后果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追究责任。
1、执法过程情节轻微的;
2、主动及时纠正过错的;
3、由于实践中难以确定的疑难问题引起的执法人过错的;
4、执行领导的决策、命令的。
第六条执法人员在执法中有下列情形的,应从重追究。
1、仿造、藏匿、销毁证据或隐瞒事实的;
2、因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而发生执法过错的;
3、执法过程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4、拒不纠正执法过错的;
5、打击报复检举揭发人的;
6、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执法过错的.
第七条发现科技行政执法过错的途径。
1、本镇复查执法案件;
2、上级机关交办需纠正过错的案件;
3、当事人申诉或众投诉举报;
4、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执法过错;
5、经行政复议,原处理决定被依法变更或撤消;
6、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判本镇败诉;
7、其他途径反映的执法过错。
第八条当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过错的,按各自在该执
法过错行为中的过错大小追究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执法人员的
责任。
第九条经审核批准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出现过错的,按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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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规定确定执法过错责任人.
1、由于具体经办人员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据等,导致
审核人、批准人失误而出现执法过错的,该经办人员是执法过错责
任人。
2、因审核人、批准人故意或过失,改变具体经办人员的意见
导致出现执法过错的,审核人、批准人是执法过错责任人;审核人、
批准人应当发现失误而没有发现的,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执法
过错的,审核人、批准人是执法过错责任人.
3、经办人员、审核人、批准人均有错,导致执法过错的,三者均
为执法过错责任人,但应根据各自过错的大小确定相应的责任。
4、有证据证明经办人、审核人、批准人并无过错,而是当事人
故意做虚伪陈述或出具的伪证而无法查实,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等原
因,导致执法过错的,免予承担责任。
第十条对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人员,视不同情况,可给予
如下处理:
1、责令改正
2、通报批评
3、责令检查
4、扣除岗位津贴
5、待岗培训
6、取消评先资格
7、调离执法岗位
8、行政处分
9、其他处理
第十一条由执法责任领导小组负责行政执法过错案件的
责任追究工作,并制作“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决定书”。决定书
的内容包括:被追究的基本情况,过错的事实,承担的责任,追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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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的依据、形式、时间等。
决定书以旗科技镇主管部门的名义作出,直接送达过错责任人。
第十二条过错责任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复查和
复核。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或上级主管机关接到申诉书后,应在30日内予
以复查和复核,作出处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一、为贯彻落实科技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保证行政执法的公
平、公开和公正,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区科技镇所属执法机构。
三、本制度所规定的公示,是指各执法机构对本机构的职责范
围、工作流程、行政执法决定(重点是行政许可决定)以及监督途
径、举报电话等,采用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开.
四、涉及以下行政执法行为的执法依据、法定标准、执法流程、
执法决定应予公开:
(一)行政检查;
(二)行政奖励;
(三)行政确认;
(四)行政处理;
(五)行政处罚;
(六)其他应予公开的行政执法行为。涉及行政许可的,应当依
法公示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
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
五、公示的载体,以规范性文件和图板的形式为主。同时,要
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公开,在政务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执法依据、法定标准、执法流程、执法决定发生变化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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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的内容应随时调整,并及时更新.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一、为加强对我镇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激励行政执法人员提
高执法水平,进一步推动我镇行政执法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我镇行政执法人员及委托的行政执法人员.
三、镇行政执法监督领导小组负责行政执法的评议考核、法制
科办理日常工作。
四、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内容:
(一)办理行政案件情况
1.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
2.事实是否清楚;
3.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4.程序是否合法;
5.适用法律是否准确;
6.处罚是否恰当;
7.法律文书是否齐全规范;
8.是否存在错案现象.
(二)遵纪守法情况
1.是否依法办事;
2.是否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
(三)文明执法情况
1.是否做到热情礼貌,举止文明,谦虚谨慎;
2.是否做到仪容严整,执法标志佩带整齐,依法出示执法证件。
(四)廉政执法情况
1.是否做到防腐抗变;
2.是否做到拒贿不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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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做到不徇私情,公正、公平。
五、评议考核形式:
(一)查阅卷宗.对执法人员办理的行政案件的卷宗按第四条第
(一)项内容进行查阅;
(二)民主评议。行政执法监督领导小组每半年组织一次执法
人员民主评议讨论会,对执法人员逐人评议并作记录;
(三)跟踪访问.对经我镇行政处罚的行为人员或组织跟踪访
问,访问其对我镇行政执法人员办案态度、作风的看法;
(四)设立行政执法众意见箱。
六、评议考核结果
评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
(一)下列情形可评为优秀:
严格遵纪守法,法律知识娴熟,办理行政案件认真准确,无错案现
象发生,执法文明、廉政,在本单位及接受管理的相对人中有较好的
声誉。
(二)下列情况可认为是不称职:
作风散漫,纪律松驰,不懂法律,办理行政案件马虎,文书不整,
滥用职权,营私舞弊,粗暴执法,索贿受贿,吃拿卡要,经教育仍不
悔改,影响极坏。
(三)在优秀和不职称之间视为称职.
七、奖惩措施
对评议考核为优秀者给予奖励。奖励方式有:通报表彰,颁发
奖金,提前晋级,评为先进工作者,向上级推荐表彰.
对评议考核不称职者给予处罚.处罚方式有:责令书面检查、通
报批评、扣发奖金、延期晋级、停职学习、取消行政执法资格、调
离行政岗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制度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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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制度由镇行政执法监督领导小组和法制科负责解释.
执法过错的责任追究制
一、本规定所称执法错案系指行政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由于故
意或过失造成错误,损害了行政集体的合法权益和政府机关名誉的
事件。
二、错案责任由造成错案的责任人承担。
(1)由于直接承办人的过错,追究承办人的责任;
(2)集体研究、决定而导致错案的,主管人员应承担主要责
任,其他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
(3)主管领导指令干预导致错案的,主管领导应负主要责任.
三、对于错案责任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1)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
(2)取消当年评选先进和晋升资格;
(3)给予纪律处分,调离原工作岗位。
(4)触犯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普法依法治理监督检查和奖惩制度
为切实做好“五五”普法期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规
范本镇普法依法治理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依据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普法办公室是本镇普法依法治理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任部门,
在镇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二、普法办公室要围绕镇年度普法实施计划,每年年底对镇全年
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与全年的目标考核挂钩。
三、普法办公室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向镇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提出
奖惩建议。
四、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年终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对在
普法工作中表现消极的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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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各部门对监督检查工作要予以配合,不得干预和阻挠.
普法宣讲员工作职责
一、普法宣讲员要按照参加辅导组的培训,并积极开展自学活
动,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素质。
二、准备教案时要认真,并结合生活工作实际,多举例说明,教
案内容生动真实,让职工学法时,易学、易懂、易接受,达到宣传
法律的目的。
三、普法宣讲员负责对单位能接受教育人进行法律知识学习,
使接受教育人知法、守法、懂法、护法,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
素质。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全面推动“五五”普法工
作的顺利实施。
五、深入职工家庭负责对家庭成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家庭
学习法律知识,收听、收看法制节目.
六、普法宣讲员在做好法律宣传的同时,还应及时了解反映干
部职工的难点问题,调解组织化解纠纷矛盾。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职人员职责
一、全面掌握全镇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便于上下沟通,
有利于推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深入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紧紧围绕着推进我镇依法
治旗的进程这个主题,紧密结合全镇工作实际,服务大镇、服务
众,从维护广大人民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完成好我镇“五五”普
法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根据旗依法治旗办安排和部署,做好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
工作计划的编制,并负责承担日常事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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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协助旗依法治旗办和各部门分管领导,抓好本单位普法依法
治理工作的计划的落实,积极为探索新时期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的新方法、新思路当好参谋。
五、大力宣传我镇“五五”普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成就,
大力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
普法培训工作制度
为了加大培训管理制度提高培训质量,特制定普法培训制度:
一、单位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适时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及普法
骨干进行每年两次以上的培训。
二、无故不参加培训的党员、干部,年终不能被评为优秀党员
和先进工作者。
三、采用集中培训、分期分批培训、分散培训等方式进行培训。
四、把机关干部参加培训作为年终考核的一次重要内容。
五、单位主管领导在旗依法治旗办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镇每年
的普法培训工作.
六、培训前要选好培训教材、制订培训方案。
七、对参加培训人员要登记造册、做好记录。
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进全镇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各二级部门及
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维护广大人民众的民主权利,促进科技
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
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上海庙镇人民政府。
第三条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工作情况认真执行依法行政工作
制度,推进和加强依法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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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法制监督部门负责对镇依法行政工作制度的日常监督
和检查工作。
第二章重大决策事项报告制度
第五条各部门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规定履行职
责,重大事项及时向镇领导报告,对下列事项向旗委、旗政府报告。
(一)有关全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改革方案;
(二)有关财政重大决策和重大调整项目;
(三)有关依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五)有关人民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涉及科技职能事
项的处理情况.
第三章政务公开制度
第六条在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过程中涉及需公开的事项,
适应本制度.
第七条除法律规定应当保密的以外,各部门对实施管理作出
的各项决策应当采取有效形式向社会公开。各部门应当向公民提供
自由索取有关文件或资料的便利条件。
第八条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机构设置情况、管理权限和主要职责;
(二)办事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具体操作标准,本部门
制定的办事制度、办理要求、办事步骤、时限等程序性规定。
(三)机关工作纪律、众举报电话和投诉办法。
第九条在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设立政务公开栏,同时在区政
府网站设定的本单位网页上公布政务公开内容。
第四章行政执法协调制度
第十条各部门同各行政机关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均适应本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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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法制监督部门负责全镇行政执法协调工作,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其职责,主要负责下列行政执法协调
事项:
(一)对同一执法问题,因不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出现不一
致,致使执法意见不统一的。
(二)对同一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两个以上法律、法规、规章
规定,需与其他单位密切配合执法或联合执法的.
(三)经镇长批示,其他需要组织协调的.
第十二条出现本制度第十一条第(一)、(二)项规定事项
的,由法制监督科以书面形式报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协调解决。
第十三条办理行政执法协调工作,应当坚持依法、认同的原
则。注意做到:情况清楚、秉公处理、坚持原则、以理服人、依法
办事。
第十四条办理行政执法协调事项后,应当及时做出书面报
告报主管镇长。
第五章罚没款收缴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有处罚权的部门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依法实施的罚没款,适应本制度。
第十六条实施时,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
围内.不得超越法定职责、权限滥施处罚,不得徇私舞弊,随意减轻
或者免除处罚。
第十七条做出处罚的部门,必须向当事人出具北京市财政
部门统一制发的收据,及时上缴.
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效果评估制度
一、执行新颁布施行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旗政府规范性文
件的部门,应当在颁布施行半年后的30日内,上报旗政府法制办公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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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情况报告应当对照立法宗旨,报告以下内容:
(一)宣传贯彻执行的措施;
(二)取得的效果;
(三)存在的问题;
(四)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旗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的总体
情况。
三、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旗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
可采取专题调研、问卷调查和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并将评估结果报
镇领导。
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
一、为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科技法
治工作,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评议内容:
㈠行政执法基本管理情况;
㈡行政执法公开情况;
㈢行政执法实施情况;
㈣行政执法监督与救济情况。
四、考核评议对象:
考核评议对象为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
五、考核评议方式:考核评议每半年进行一次,平时进行不定
期抽查。考评采取自查自评,镇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平时掌握
的情况,对照考评标准,确定相应的分值。
六、考核评议等次:考核评议采用百分制,其中95分以上
者为优秀等次,85——94分为良好等次,75-—84分为合格等次,74
分以下者为不合格等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由镇对执法人员作为年
终评优的依据;对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取消评优资格,并依据《镇
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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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
一、上海庙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贯彻执行党的领导、民主法制、
公平正义的原则。
二、机关党支部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将其纳入全镇发
展总体规划,抓紧抓好落实。
三、党支部和行政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政法工作领导任
副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
专门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全镇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四、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市、
旗有关依法治国、依法治旗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决
定,领导全镇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普法宣传教育
工作五年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五、实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
法制宣传教育。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法制宣传月、法制宣传周、“12.4"
法制宣传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法律知识读本、图片、宣
传单、广播、播放影牒、法制宣讲等方式向广大众宣传法律法规。
七、开展领导干部职工学法工作。每年组织机关公务员、学习
新法律法规,落实学习资料,保证学习课时,参加旗统一的普法考试。
八、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定工作制度,把矛盾消
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维护社会稳定。
十、贯彻执行标本兼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专
项治理与众自治相结合的原则,适时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行动,
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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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07-29 17:52:3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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