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民法学案例分析报告

更新时间:2024-11-09 04:48:41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29日发
(作者:浙大女生遇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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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民法学案例分析

案例题(10分,每题2分)

1.某木制品进出口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外订购某种稀有木材,因市场信息不对称

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的回应。面对交货期一天天逼近,公司上下非常焦急。此时,本

地另一木材公司上门提出愿出高于市场平均价3倍的价格出售相当数量的木材。进

出口公司无奈之下只好同其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进出口公司依约支付了3倍价

款,木材公司也保质保量交付货物。但一年半之后,因进出口公司领导更换,新的

经理提出这一合同是无效合同,遂起争端。请问:

1、经理提出这一合同无效是否正确,为什么,

2、木制品进出口公司能否请求撤销该合同,为什么,

3、如果木制品进出口公司要求变更该合同的容,司法机关能否撤销该合同,为

什么,4、如果本案中合同标的稀有木材属国家保护物种,严禁采伐,本合同是否

有效,为什么,5、如果发生第4问的情况,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评分要点:

答:1、本案中所涉合同属可撤销合同。(1分)木材公司利用进出口公司急需木

材之机,以高价卖出木材,是显失公平的合同,属可撤销合同。经理提出该合同无

效是不正确的。(1分)

2、进出口公司不能请求撤销合同。(1分)《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

日起一年没有行使撤销权。”本案中进出口公司自知道该事由后一年半仍未请求撤

销,其撤销权已经消灭。(1分)(说明:如未答出具体条文,只要容一致,也给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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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法》第54条规定:“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不得撤

销。”(1分)因此受理机关不能撤销该合同。(1分)(说明:如未答出具体条文,只

要容一致,也给满分)

4、在合同标的为国家禁止采伐树种的情况下,合同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

强制性规定,(1分)因而无效。(1分)

5、在(4)的情况下,应当将合同中的标的木材与相应价款没收归国家所有。(2

分2.甲、乙、丙等人购买了丁公司开发的月桂小区中的商品房,丁公司在售楼广

告中明确表示,保证每一户都能拥有至少一个车位。入住后,丁公司将小区地下车

位以及地面部分道路和绿地改造的车位全部出售,被业主一抢而光。等到甲、乙、

丙等人购买了汽车后,发现已经没有车位可供停车了,为此与丁公司发生纠

纷。经查,该小区的车位仅为业主户数的一半,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于地下

车位的归属和使用未有明确的定。

问:

1(甲、乙、丙等人是否有权请求丁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2(地面部分道

路和绿地改造的车位应归谁所有,

3(对于地下车位,谁有处分权,

4(甲、乙、丙能否要求重新分配车位,为什么,

答:1(甲、乙、丙等人有权请求丁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因为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丁公司在售楼广告中明确表示,保证每一户都能拥有至少

一个车位,应视为合同的容,当事人违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地面部分道路

和绿地改造的车位应归全体业主共同共有。

3(对于地下车位,基于建造行为的原始取得,开发商有处分权。4(甲、乙、

丙不能否要求重新分配车位。

...

.

因为售出车位的合同有效,产权已确定,甲、乙、丙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提出重

新分配车位这一物权上的请求,只能在债权上请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3.案例

分析王某有一女王乙、二子王甲王丙,配偶、父母均已逝世,王某长期与王乙共同

生活,后王乙因病去世。王某与女婿及一外女共同生活。王甲有一子。王丙婚后

无子女。1994年王某去世,留有遗产三万元。王某去世后,王丙因伤心过度相继

病故。问:财产如何分配,法律依据是什么,

点评:本案涉及二方面的问题:(1)哪些人属第一顺序的继承人;(2)转继承的容;

学生只有掌握这两方面的问题,才能准确的分析本案例的问题。

答:王某死后,其遗留的三万元应分别由王甲、王丙、女婿各继承一万元,王

丙所应得的一万元再由王甲继承。

本案未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王甲、王丙及其女婿,虽然其女儿已过世,但

女婿与王某共同生活,尽到赡养义务,因而应与王甲、王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遗产。同时王丙所应继承的一万元因其过世,根据转继承的规定,应由其兄

弟王甲继承。

4.案例分析曾某有一子甲(现20岁)并有房屋六间,1995年曾某的妻子去世,

1996年曾某另娶一

妻丙,生有一女乙。2002年曾某去世,留有遗嘱将房产给甲,现甲和丙因争房

产发生纠纷,诉至法院。甲认为自己是唯一合法继承人,丙认为房产有自己的一

半产权。问:1、本案谁有继承权,为什么,

点评:本案涉及的容比较多:(1)哪些财产是曾某的遗产;(2)曾某所留下的遗

嘱是否有效,(3)哪些人是合法的继承人;(4)曾某与丙结婚的时间约六年,其房

屋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学生只有在弄懂以上4个方面的容之后,才能回答问

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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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本案中,甲、乙、丙三人均享有继承权,甲作为曾某的儿子享有继承权

是无可置疑的,乙、丙享有继承权是因为曾某所立遗嘱无效。

2、本案如何处理,法律根据是什么,

答:本案的处理应首先分清曾某的遗产有哪些:(1)曾某与前妻共有房子六间,

根据夫妻共有及继承的规定,曾某拥有六间房屋中的三间,其他三间应为其前妻

所有,其前妻死后,分别由曾某和其儿子甲各继承1.5间,因而,本案,曾某所

遗留的财产为房屋4.5间。

对于曾某所立的遗嘱,应认定为无效,因为曾某所立遗嘱没有考虑到作为未成

年人的利益,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因而其所遗留的房屋应作为遗产按法定继承的

规定处理。本案中丙与曾某确立夫妻关系的时间尚未满8年,对曾某的房屋不能

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但其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甲、乙共同继承曾某的

4.5间房屋,即甲、乙、丙每人可分为遗产为1.5间。

六、案例分析(16分)

蓝天机械厂从2000年起为大地汽车轮胎厂加工零配件~2002年12月~大

地汽车轮胎厂

与某一摩托车厂合并~更名为天宇汽车制造厂。在合并前~大地汽车轮胎厂已

累计欠蓝天机械

厂加工费60000元~合并后~蓝天机械厂向天宇汽车制造厂追索欠款~天宇汽

车制造厂则以“大

地汽车轮胎厂已撤销~厂长已更换~其债务与本厂无关”为由~拒绝偿还。蓝

天机械厂遂诉诸法

院。

问:天宇汽车制造厂拒付欠款理由是否合法?为什么?答:1.天宇汽车制

造厂的理由不合法。(4分()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后的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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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义务~由它变更后的法人享有或承担。"(4分)因此~大地汽车轮胎厂与摩托

车厂合并后~原

法人的权利和义务应由变更后的法人即天宇汽车制造厂享有和承担。(4分)

2.汽车制造厂应承担大地汽车轮胎厂欠蓝天机械厂的全部债务。(4分)

六、案例分析

某电镀厂从2005年起为某汽车油箱厂加工电镀零配件~2007年10月~汽车油

箱厂与汽

车配件厂合并~更名为汽车制造厂。在合并前~汽车油箱厂已累计欠电镀厂加

工费57万元~合

并后~电镀厂向汽车制造厂追索欠款~汽车制造厂则以"汽车油箱厂已撤销~

厂长已更换~其债

务与本厂无关"为由~拒绝偿还。电镀厂遂诉至法院。问:汽车制造厂拒付欠

款理由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1.汽车制造厂的理由不合法。(4分)

因法人合并后~原法人的权利和义务应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6分)

2.汽车制造厂应承担汽车油箱厂的全部债务~即57万元。(6分)

五、案例分析(10分)

某商店有标价2000元绞肉机和1000元切肉机。售货员王某误将价值2000元

的绞肉机当1000元的切肉机出售给顾客某。某当时问:“如有问题~能否退货?”

甲答:“商品售出~概不退货。”某交款提货。不久~商店发现错误~到某~说

明情况并道歉~要求某补交余款或者退回绞肉机。某不同意~称王某说“商品售出

~概不退货。”

问:l~王某、某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

2(此纠纷如何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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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王某、某的行为是可撤销的民事行为。(2分)

2(王某的行为是因为对标的物发生重大误解。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重大误解

的民事行为是可撤销的行为。(4分)

3(某的理由不能成立。根据民法通则~行为可以不撤销~需要某补齐货款,也

可以撤销~该行为从成立时就没有法律效力~双方返还财物。(4分)

甲公司1998年5月经人介绍认识乙公司业务员丙~经协商由乙供甲美的空调

40台。丙未经单位同意就口头承诺~甲即交丙空白支票一~丙填写为57200元~

回单位后人乙公司帐上。乙公司给甲公司发了部分货后~尚欠23500元货未供~后

甲几次催乙供货或退款。乙以此事是丙所为~双方没有合同与其无关为由拒绝。甲

诉至法院。

问:丙是什么行为?合同是否有效?乙是否承担责任?

1(丙的行为是无权代理行为~他未经乙委托就与甲订立购销空调合同~并代乙

收货款。(4分)

2(合同有效。因为民法通则规定~没有代理权只有经被代理人的追认才承担民

事责任。乙对丙收入自己帐户的货款未提异议~并已履行部分合同是对丙行为的追

认。(4分)

3(乙应承担民事责任。丙的无权代理行为被追认后~该代理行为从开始实施起

~就发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乙应退余款并赔偿甲损失。(4分)

案例:甲开一个卖衣服的小店~向乙借款1000元及五立方木料~约定钱与木料

于6个月后一次还清。过了6个月~甲仅还款50元~而且还不了木料。乙十分生

气~到甲店中把甲所借木料制作的家具全部搬走。甲追至乙家索要~乙拒不交还~

声称:“这家具是用我的木料做的~理应归我所有。”据查~仅制作家具的加工费

甲花去2000元。问:1(甲、乙之间是何种法律关系?

2(乙有没有权利搬走甲的家具?为什么?

...

.

3(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1(甲乙之间存在两种法律关系:一是借贷关系~二是所有权关系。(5分)

2(乙无权搬走甲的家具。因乙的木料已经变成家具~家具所有权归

甲~乙不能强行扣押甲的家具。(5分)

3(乙应返还家具~甲应偿还借款及木料(或木料价款)。(5分)

案例:31.某甲作水果批发生意~乙也作水果批发生意~甲要去进一批蛇果~乙

委托甲代购500。公斤蛇果~甲办完后与乙结帐.一个月后~甲又去进荔枝~见品

质好~价格合理~便又替乙购进1000公斤~价值1万元~回来后乙见市场不错~

收下货物~进行销售。半个月后~甲卖完此批货又去进货~顺便又替乙购进1000

公斤荔枝~乙此时见市场饱和~拒不接货~甲提出要退连蛇果及第一批荔枝一起退

~否则就接货。

问:1甲和乙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2.此纠纷如何处理?

答:1.甲的理由不成立~乙的理由成立。(3分)

2.甲与乙之间有三个法律关系。(1分)

(D乙委托甲代理购买蛇果属于合法的委托代理关系。(2分)

(2)甲第一次代理乙购进1000公斤荔枝属无权代理~但得到乙的追认。(2分)

(3)甲第二次代理乙购进1000公斤荔枝属无权代理~乙也未予以承认。(2分)

3.民法通则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

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

责任。(3分)

4.本案甲前二次代理购货行为是有效的~乙应付钱~第三次行为是无权代理~

由甲自行承担。(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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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因妻子有病急需用钱~委托某代其出卖在原籍的三间房屋。某接受委托~将

房屋卖给王某。王某与某谈的房价低于市场房价~某明知价廉~但也有意让王某占

便宜~王某向某表示~事成后愿赠500元。写信将出售房屋之事告诉某。由于不知

当地房价~又过于相信~即复信同意~并委托代理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签定后

~将房款汇给。王某买房后~即申请拆除翻建。房屋拆除后~得知王与相互串通~

压低房价~便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表示房屋已经拆除就算卖了~但要王与

赔偿其损失。王称筹建房屋~目前没钱~较富裕~即要求某负责赔偿他的全部损

失。

问:某代理出售房屋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有何法律依据?某损失应由谁赔偿?

能否要求某全部赔偿?为什么?法律依据如何?

【分析要点】

1(某享有合法的代理权~其行为将房屋出售给王某是行使代理权。(2分)

2(某在行使其权利时进行损害被代理人利益活动~该行为无效。(2分)

3(因为代理是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备民事法律行为要件~某与王某串通~故

意压价~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是无效民

事行为。”因此~某所为是无效民事行为。(3分)

4(某同意在房屋被拆后卖给王某~不是某行为有效而是所有人直接意思表示~

有权要求王某、某赔偿损失。王某没钱。某要求某负责赔偿全部损失合法。(2分)

5(王某和某共同造成某的损失~有权向他们中的任何一人主全部权利。因为民

法通则第66条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

第三人负连带责任。(3分)

某研究院与大路实业公司业务员汪立协商购买大路公司经营的熊猫牌20英寸

彩电40台~汪未征得单位同意即口头承诺。该研究院交给汪立一67200元的支票

~由汪人到大路实业公司的银行帐户。大路公司于合同签订后两次供给该研究所彩

...

.

电计20台~价款33600元~以后便不再继续供货。某研究所多次要求大路实业公

司履行合同~该

公司均答复“此事是汪立干的~与公司无关”。某研究所遂诉到法院。

问:1(本案中汪立的代理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2(责任由谁来承担,应如何处理,

【分析要点】

1(王的代理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2(本案责任由谁承担,

3(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1(王的代理行为有效。王虽未征得单位同意~但将支票汇到公司银行帐户

后~公司两次发货~是以事实行为对该代理行为的承认。,5分,

2(不履行合同的责任~由大路实业公司承担。公司答复与其无关无法律根据。

因法律规定、代理人的行为由被代理人承担。,5分,3(大路实业公司应将其余20

台彩电~立即供货给研究所。,5分,

甲是一家大型百货商场~商场销售各种品牌的电器。2008年3月经人介绍认识

乙公司业务员丙~乙公司是海尔电冰箱的代理商。经协商由乙供甲海尔电冰箱40

台~丙未经单位同意就口头承诺~甲即交丙空白支票一~丙填写为57200元。乙收

到支票后两次供货共21台电冰箱~尚欠23500元货未供~后甲几次催乙供货或退

款。乙以此事是丙所为与其无关为由拒绝。甲诉至法院。

问:丙是什么行为?合同是否有效?乙是否承担责任?答:1(丙的行为是无权代理

行为~他未经乙委托就与甲订立购销电冰箱合同~并代乙收货款。2(合同有效。

因为民法通则规定~没有代理权只有经被代理人的追认才承担民事责任。乙对丙收

入自己账户的货款未提异议~并两次供21台电冰箱已履行部分合同是对丙行为的

追认。(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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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应承担民事责任。丙的无权代理行为被迫认后~该代理行为从开始实施起

~就发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乙应退余款并赔偿甲损失。(5分)

甲公司1992年5月经人介绍认识乙公司业务员丙~经协商由乙供甲海尔电冰

箱40台~丙未经单位同意就口头承诺~甲即交丙空白支票一~丙填写为57200元

~尚欠23500元货未供~后甲几次催乙供货或退款。乙以此事是丙所为与其无关为

由拒绝。甲诉至法院。

问:丙是什么行为?合同是否有效?乙是否承担责任?1(丙的行为是无权代理行

为~他未经乙委托就与甲订立购销电冰箱合同~并代乙收贷款。(5分)

2(合同有效。因为民法通则规定~没有代理权只有经被代理人的追认才承担民

事责任。乙对丙收入自己帐户的货款未提异议~并两次供2l台电冰箱已履行部分

合同是对丙行为的追认。(5分)

3(乙应承担民事责任。丙的无权代理行为被迫认后~该代理行为从开始实施起

~就发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乙应退余款并赔偿甲损失。(5分)

3.某电镀厂从2000年起为某汽车油箱厂加工电镀零配件~2002年12月~汽

车油箱厂与自行车厂合并~更名为汽车制造厂。在合并前~汽车油箱厂已累计欠电

镀厂加工费57000元~合并后~电镀厂向汽车制造厂追索欠款~汽车制造厂则以

“汽车油箱厂已撤销~厂长已更换~其债务与本厂无关”为由~拒绝偿还。电镀厂

遂诉至法院。

问:?汽车制造厂拒付欠款理由是否合法?为什么?

?债务由谁承担?

答:?汽车制造厂的理由不合法(因为法人合并后~原法人的权利和义务应由变

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汽车制造厂应承担汽车油箱厂的全部债务~即57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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