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商法案例分析题练习
2017司法考试商法案例分析题练习
案例分析
宏图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万元,有股东5人,刘某、关某,
张某和赵某是自然人股东,各持有公司2万元的股份,甲企业是法
人股东,持有公司12万元的股份。刘某欲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刘
某书面通知关某、张某、赵某和甲企业,关某不同意刘某将股份转
让给乙企业,张某、赵某同意刘某转让,甲企业收到刘某的书面通
知后迟迟不作出答复,直至两个月后通知刘某不同意转让。张某、
赵某都向刘某主张优先购买权,但是购买的比例协商不成。张某和
赵某提出的购买条件低于乙企业,甲企业拒绝购买刘某的股份,刘
某遂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关某坚决反对刘某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
刘某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后,关某要求公司购买自己的股份,公司
拒绝购买,关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购买自己的股份、法院判
决关某败诉。张某决定出国定居,在未经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将
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乙企业。公司后来经股东会决议将注册资本降低
至8万元,并且办理了变更登记。由于公司经营困难,关某、赵某
和甲企业均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
根据《公司法》,回答下列问题:
1.刘某是否有权转让自己的股份?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
刘某有权转让自己的股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向股东
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股权的股
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
复的,视为同意转让。本题中刘某书面通知了其他股东,甲企业收
到书面通知后30日内未答复,应视为同意转让,张某和赵某也同意
转让,4个股东中有3个同意转让,已超过半数,所以刘某有权转
让股份。
2.张某和赵某如果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各购买刘某多少股份?刘
某能否有权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
张某和赵某如果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各自购买刘某1万元的股份。
刘某有权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公司法》第72条第3款规定,两
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
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本题中股东
张某和赵某均主张优先购买权,协商购买比例不成,应当按照转让
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张某和赵某的出资各占注册资
本总额的10%,他们相互之间的出资比例是1:1,所以应各购买刘某
50%的股份,即1万元股份。根据该款规定,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
有优先购买权,本题中张某和赵某提出的购买条件低于乙企业,所
以刘某有权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
3.法院判决关某败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
法院判决关某败诉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法》第75条规定,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
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①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②公
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
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
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
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条规定了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收购其股
份的法定情形,只要不符合这些情形,股东无权请求公司收购自己
的股份,本题中反对股东向公司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份的情形不符
合公司收购股东股份的法定情形,所以法院判决关某败诉符合法律
规定。
4.张某是否有权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乙企业?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
张某有权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乙企业。《公司法》第72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根据
该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相互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全部或者部
分股份,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本题中乙企业已经成为公司
股东,所以张某有权不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
5.宏图有限责任公司能否继续存在?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
宏图有限责任公司不能继续存在。《公司法》修订后确立了一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地位,但是同时对一人公司设置了比一般有限
责任公司严格的限制。《公司法》第59条第1款规定,一人有限责
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该条规定一人公司的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比一般有限责任公司高,必须为10万元,本题中
宏图公司的注册资本已降低至8万元,不符合一人公司的最低注册
资本限额,各股东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后,乙企业成为宏图公司惟
一的股东,宏图公司不能继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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