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修与法律案例分析

更新时间:2024-11-08 18:27:00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29日发
(作者:外地人上海买房)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

专题

案例分析题

1、一位叫鲍玉儿.达尔的美国妇女,她只有一只眼睛,而且视力极差,几

近盲人。但她不愿生活在别人的同情中,小时候她很想和其他孩子玩“跳房子”

的游戏,却看不到地上的线。于是她常常一个人趴在地上画在那儿的线,并记

下线的位置,然后再和小朋友一起玩,居然成此专家。她看书非常吃力,每次都

把书靠近睫毛的地方才行,然而由于她在家一直坚持读书,最后她竟得到哥伦比

亚大学的文学硕士学位,并成为一所学院的新闻与文学教授。

问:(1)人生态度与人生观是什么关系?

答:(1)人生态度与人生观关系:人生态度是人生观的重要内容。一个人有什么

样的人生观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态度;反过来,一个人对人生的态度如何,又对

他的人生观产生重要的影响。(2分)人生态度是人生观的表现和反映。一个人

满怀希望和激情,热爱生活,勇敢坚强地战胜困难,其背后一定有正确的人生观

作为精神支柱。

(2)大学生在人生实践中遇到各种各样的矛盾和困难时,应如何端正人生态度?

(2)端正人生态度:人生须认真人生当务实人生应乐观人生要进取。

2、这是小李同学的择业标准:①工资要高;②工作前景要好;③工作环境

要好;④离家近;⑤工作轻松简单,有固定假期,不随意加班;⑥公司有良好声

誉和竞争实力。

(1)请你谈谈对“职业”的理解。

职业的通俗表述就是人们所从事的工作。社会分工造成了职业的划分,职业

也因此具有了特定的业务要求和职责规定。一定的职业是从业者获取生活来源、

扩大社会关系和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途径。

(2)面对当今的就业形势,大学生应如何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答: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应做到以下几点:(1)树立崇高职业理想,重视人生价

值实现。(2)服从社会需要,追求长远利益。(3)打下坚实的基础,做好充分的

准备。

3、正在念初二的13岁女生李华用积攒下来的“压岁钱”给自己购买了一部

价值1200元的南方高科S691型手机。其家长知道后,认为孩子还未成年,购

买手机的行为没有经过家长同意,母亲要求退货。但商场不同意。

问:(1)李华与商场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1)李华与商场间的买卖合同无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

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

同意。由于李华年仅13岁,在法律上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且以1200

元购买手机,对于一个无任何收入的未成年人而言,标的数额也过大,其购买手

机的行为是与其年龄、智力水平不相适应的民事行为,且事后未得到其法定代理

人的追认,故买卖合同无效,

(2)我国《民法通则》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哪几类?

(2)我国《民法通则》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类:完全民事行为能

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

故应按遗嘱进4、北京某大学一名女生,写了一书,女扮男装出走了。他在

上大学的第一篇日记中写道:“我上了大学,一百个不幸者的四个幸运儿之一。我

努力,我聪明,战胜了九十六人,只要我不懈,我还能夺得四人之魁。”他曾经

下决心研究美术史,但后来发现自己并没有美术天才;他也曾爱好文学,但他认

为:人都是自私的,因而害怕接触人;他又去报考北大双学位,结果落榜了。最

后他写到:“我陷入了绝望,一切都无目标,一切都无意义了。我恨自己,我开

始折磨自己,几乎每天都在泪水中度过。我活着的价值在哪里?地球在宇宙中算

得了什么?何况我这样一个对人生失去了信心的人呢?我想到自杀。”就这样,

她出走了。

1).请根据这一材料,运用人生价值观原理分析该学生走上人生歧途的原因。

答案要点:这个学生在探索人生价值的道路上走上歧途,她刻意追求自我价

值,而没有树立科学的人生价值观,没有将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统一起来,而最

终走上悲观厌世的道路。

2)、福建省武平县王某,向同乡林某借了13000元现金,答应一个月还清。

一个月后,林某多次向王某讨债,王总是借故不还,甚至将上门讨债的林某痛打

一顿。林某无奈将王某告到法院。武平县法院受理此案,王某不得不向法院承认

借款未还的事实,并在一周内偿还给林某13000元借款和利息,同时承担了该案

全部诉讼费得到600元。

5.请你根据所学的知识,谈谈此案例说明了什么?

答案要点:此案例说明了法律的权威性,即国家强制力保证法律的实施。(1)

说明只有以国家强制力做后盾,才能有效地解决社会成员之间因各种原因产生的

纠纷,从而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稳定。否则,法律就会形同虚设。(2)法律明

确规定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只有以国家强制力做后盾,并通过国家强制机关依

法制裁侵权行为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才能使人们享有的法定权利得以充

分实现。

6、我国的一个留学生在德国留学时,每天都要乘地铁,慢慢地他发现德国

的地铁没有检票口,他在一次乘车时没有买票,结果没有任何人他麻烦,他暗

自庆幸。于是在后来的日子里,又有几次没有买票,毕业后他以各科全A的成

绩去德国各大公司求职均被拒绝,他只好降低自己的求职条件,可是仍不被聘用。

在一次求职失败后,他愤怒地质问拒聘自己的人事主管自己成绩优异而不被录用

的原因,在他一再的质问下,对方只好说出:非常遗憾,由于您的社会信用上记

录着您曾乘地铁没有买票,因此我们不能聘用您。

请用所学理论谈谈对此的看法。

答案要点:(1)诚信是大学生树立理想信念的基础。

(2)诚信是大学生全面发展的前提。

(3)诚信是大学生进入社会的“通行证”。

7.某甲幼年丧母,由其父抚养长大。后其父再婚。某甲与其继母乙格格不

入,造成父子关系也较紧张。后因矛盾激化,甲与其父立据宣布脱离父子关系。

几年后,甲父死亡,临终留下遗书:要求把其存款平均分给甲、其妻乙及其与乙

的儿子丙;但在执行遗嘱时,乙阻止将存款的1/3分给甲,声称甲与其父已脱离

父子关系,已无权继承其父的遗产,并将该存款取走。甲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试析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案要点:依我国婚姻法、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父子系血亲关系,不能人为

解除。甲父子所立“脱离父子关系”的字据,不发生法律效力。甲父所立遗嘱是有

效的,行;但由于该项存款系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

应将其中一半划归其继母乙,其余的一半再按遗嘱平均分配。

8、1.张某今年只有17岁,在本镇的啤酒厂做临时工,每月有600元的收

入。为了上班方便,张某在镇里租了一间房。7月份,张某未经其父母同意,欲

花500元钱从李某处买一台旧彩电,此事遭到了其父母的强烈反对,但张某还是

买了下来。10月,张某因患精神分裂症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随后其父到李

某,认为他们之间的买卖无效,要求李某返还钱款,取回彩电。

请问:此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案要点:此买卖合同完全有效。因为合同成立时张某已满16周岁,并以

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ll条的规定:“十

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

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张某已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法律

行为,无须征得其父母同意。张某患上精神病丧失行为能力是在合同成立之后,

这不影响他在此前所做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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