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本科实用法律基础开卷考试简答题

更新时间:2024-11-09 02:02:55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29日发
(作者:个人信息调查)

电大本科实用法律基础简答题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消费者的权利有哪些?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

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

财产安全的要求。

(2.)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

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

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

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

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3.)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

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

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4.)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5.)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

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

利。

(7).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权利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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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监督的权利。

2、《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向职工支付

加班加点工资。请问支付加班工资的具体标准有哪些?

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班加点工资的支付标准是: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即正常工作日加点),支付不

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的工

资报酬;2、休息日(即星期六、星期日或其他休息日)安排劳

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

本人日工资标准的200%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即元

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

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标准的

300%的工资报酬。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

为20.92天和16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

此进行折算。

3、简述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第20条正当防卫的概念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

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

害,而对不法侵害者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未明显超过必要限

度的损害行为。

其构成条件如下:

1.防卫的意图(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

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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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防卫的起因(不法侵害的存在及发生)

3.防卫的对象(不法侵害者)

4.防卫时间(不法侵害正处于已经开始尚未结束的进行阶段)

5.防卫限度(防卫行为及不法侵害行为在方式、强度和后果等

方面基本相适应)。

4、请你谈谈无效法律行为和可撤销法律行为的不同(8分),并

举例说明(7分)。

答:法律行为无效是指不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生效要件,因面

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后果。导致行为无效的原因有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的强制规定,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等。法律行为可撤销是指

虽然成立,但由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并非真意,经向人民法院或

者仲栽机构请求,可以消灭其效力。可撤销的原因主要包括当事

人意思表示有瑕疵,具体的原因有:重大误解、自始显失公平、

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5、简述法律关系的概念及要素

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特殊的权利

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为前提而产生的社会关系,没有

法律的规定,就不可能形成相应的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以国家

强制力作为保障的社会关系,当法律关系受到破坏时,国家会动

用强制力进行矫正或恢复。法律关系由三要素构成,即法律关系

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客体和法律关系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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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简述行政行为的概念及特征

1.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

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行为的特征是: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

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

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

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定的。

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及行政相

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即使是在行政合

同行为中,在行政合同的缔结、变更、解除及履行等诸方面,行

政主体均具有及民事合同不同的单方意志性。

4.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

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否则,行政主体将予以制裁或强制

执行。这种强制性及单方意志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没有行政

行为的强制性,就无法实现行政行为的单方意志性。

5.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行政主体所追求的

是国际和社会公共利益,其对公共利益的集合、维护和分配,

应当是无偿的。当特定行政相对人承担了特别公共负担,或者

分享了特殊公共利益时,则应该有偿的,这就是公平负担和利益

负担的问题。

7、简述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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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即是婚姻家庭法的立法指导思想,又是婚

姻家庭法规的基本精神,也是婚姻家庭法操作适用的基本准则,

贯穿及婚姻家庭法的始终,集中体现了以婚姻家庭法为主体内容

的婚姻家庭制度的本质和特定。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公

有五项: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

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为保障这些基本原则及《婚姻法》

的贯彻实施,《婚姻法》又做了六项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

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

重婚;禁止有配偶者及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

间的虐待和遗弃。《婚姻法》还从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的一致性、

法律的宣言性及导向性作用出发,明确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

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

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这不仅仅是婚姻家庭关系的主体相互

之间的权利义务,而且是个人对国家、对社会、对家庭的共同责

任,具有丰富的法律内涵和道德底蕴。

8、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公民的基本权利:1、平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

一律平等。2、政治权利和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自

由和人格尊严。5、社会经济、文化、教育、科学权利。6、对国

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

赔偿权。2、9、简述物权的概念及特征

物权是权利人对特定的物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其特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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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是支配权,权利人行驶无需他人的行为,即他人不妨碍你就

行。例如你有一个茶杯,只要除你之外的人不去破坏这个杯子。

2、物权是绝对权。即权利主体只有一个,但义务主体是不特定

的。3、物权是财产权,及人身权相对。4、物权具有排他性。5、

物权受侵害时有特殊保护方法,如别人拿走你的杯子你可以请

求返还。5、物权的客体必须为有体物,空气,阳光之类的东西

不能为物权。6、物权只能法定,当事人不得自行设定。

10、简述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

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合法,指劳动者必须是年满16周岁、具备劳

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

能作为主体及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文体部门招收16周岁以

下的未成年人须经劳动人事部门特批)。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合

法,指用人单位须经主管部门批准依法从事生产经营和其他相应

的业务,享有法律赋予的用人资格或能力。二、合同内容合法。

主要指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如《劳动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这里,“最长不得超过六个

月”,就是法律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的强制性规定。假若某劳动

者及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为十个月,由于违背

了上述“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强制性法律规定,显然是无效

的。三、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第(二)

款的规定,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因为违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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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所以是无效的。另外,如果有证据证明当事

人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这样的劳动合同也应无效。四、合

同订立的形式合法。《劳动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

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对于以口头、录音、录像等形式订立的劳动

合同,均无效。

11、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

成立要件:一成立的主体即当事人。二是意思表示。三是标的

生效要件:一行为人要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

不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共利益

12、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有哪些?

(l)调解原则。(2)处分原则。(3)支持起诉原则。

支持起诉是指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

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支持

起诉的限于侵权行为而产生的纠纷。

(4

)辩论原则。(5)财产保全。(6)先予执行。(7)诉讼费用。

13、简述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

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合法,指劳动者必须是年满16周岁、具备劳

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

能作为主体及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文体部门招收16周岁以

下的未成年人须经劳动人事部门特批)。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合

法,指用人单位须经主管部门批准依法从事生产经营和其他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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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业务,享有法律赋予的用人资格或能力。二、合同内容合法。

主要指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如《劳动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这里,“最长不得超过六个

月”,就是法律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的强制性规定。假若某劳动

者及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为十个月,由于违背

了上述“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强制性法律规定,显然是无效

的。三、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第(二)

款的规定,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因为违背了

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所以是无效的。另外,如果有证据证明当事

人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这样的劳动合同也应无效。四、合

同订立的形式合法。《劳动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

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对于以口头、录音、录像等形式订立的劳动

合同,均无效。

14、简述犯罪构成的概念及共同要件

犯罪构成是指依照中国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

性及其程度,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

有机统一,是使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构成的共同要

件,是指一切犯罪构成都必须具备的要件,因此,也称犯罪构成

的必要要件。

15、法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答:法的基本特征有四点:1、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2、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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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3、法的实现有国家强制力作

为保障。4、法规定了权利和义务。

16、我国法的渊源有哪些?

答: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我国法的渊源可以分为以下几

类:一、宪法二、法律三、行政法规四、地方性法规五、自

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六、规章七、特别行政区的法八、军事法

规和军事规章九、国际条约。

17、简述法律制定的阶段

答:法律制定活动基本上可以分为三个相互独立而又联系的阶

段,即法律制定的准备阶段、法律制定的确立阶段以及法律制定

的完善阶段。

18、简述法的适用的基本要求

答:我国法的适用的基本要求可以概括为:正确、合法、及时、

合理和公正。

正确,是指在适用法律规范时,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定性准确、处理得当;合法,是指在适用法律规范时,要合乎国

家的法律规定,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办事;及时,是指

法的适用活动的每个环节要严格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时间要求,从

而提高办事及办案效率;合理和公正,是指法的适用活动在保证

符合法律要求的前提下,还应当符合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符合

广大人民的公平正义观念,符合适用法的根本目的。

19、简述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并解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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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法律关系由三要素构成,即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客

体和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关系主体又称权利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

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

法律关系的客体又称权利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

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任何法律关系都是在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形成的权利和义务的

关系,因此,权利和义务构成了法律关系的内容,也成为法律关

系的构成要素之一。

20、简述法治的内涵

答:法治是指及民主相联系的治国的原则和方略,或者说是一切

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公民、社会组织和团体必须普遍守法的原

则,即依法办事的原则。它是同政治民主相联系的,及民主政治

相伴而生。一个国家有健全的法制并不等于就实行了法治,只有

具有民主政治,才可能实行依法办事。

21、简述宪法及宪政的关系

答:作为法律形式的“宪法“,一般指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具

有根本大法地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宪政是宪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概念。宪政,也称立宪主义,其

主要内涵是,依照宪法规定产生的政治制度是宪法规范及实施宪

法的政治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宪法和宪政的关系表现如下:宪法是宪政的前提,而宪政史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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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具体实施过程。宪政史以宪法规定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政治制

度,服务于“使纸上的宪法成为现实“这一宪法目的。如果不存

在宪法,就不会产生宪政。因此,要事先宪政,必须树立宪法的

根本法权威。

22、宪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宪法的基本原则有: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

则、权力制约原则。

23、简述我国历史上的主要宪法和宪法性文件

答:我国历史上的主要宪法和宪法性文件主要有:一、共同纲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新中国宪法史上的重要文

件,它于1949年9月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

通过。二、1954年宪法。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它是我国历史上

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三、1975年宪法。1975年宪法是

新中国的第二部宪法,它制定于“文化大革命”后期。四、1978

年宪法。1978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

过了1978年宪法。五、1982年宪法。1982年12月,第五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经过全面修改的宪法草案,即

现行宪法。它是对1954年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六、现行宪法的

历次修改和31条修正案。从1988年开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改

变了过去动辄重起炉灶的修宪方式,转以修正案的方式对宪法进

行了4次修改,形成了31条修正案,他们体现了我国改革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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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程中宪法变迁的基本脉络。

24、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有哪些?

答:公民的基本权利有:一、平等权。二、政治权利。三、人身

自由及人格尊严。四、精神文化活动的自由。五、社会经济权利。

六、获得救济权利。

25、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行政合法性原则。二、行政合理性

原则。三、行政应急性原则。四、行政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26、简述行政主体资格的构成要件

答:行政主体资格的构成要件包括:1、它是依法成立,即通过

法定程序由有权机关批准而成立,获得组织法或单行法授权的正

式组织;2、它应当具备一定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3、它有法

定的管辖事务范围和一定的职权及职责;4、它能够以自己的名

义实施行政活动;5、它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简述行政行为的特征

答:一般来说,行政行为具有如下特征:1、从属法律性。任何

行政行为都必须有法律依据。2、裁量性。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

裁量性,即留给行政主体一定的裁量空间。3、单方意志性。行

政主体自行决定或实施行政行为,无需及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

其同意。4、强制性。行政行为以国家强制里为其实施保障。

28、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答: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人身罚、财产罚、行为罚、申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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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行政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答:我国行政赔偿主要包括侵犯人身权和侵犯财产权两种情形

(现在已逐步将侵犯受教育权等权利纳入赔偿范围)。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5条的规定,如下情形排除在国家

赔偿范围之外: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

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0、简述民法的基本准则?

答: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

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31、简述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同

答: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不同,民事权利能力是参加法

律关系的资格,这种资格及当事人的年龄、智力、精神状况无关。

这种资格不仅是民法上的权利,而且是宪法上的权利。民事行为

能力是以自己的行为参加法律关系的资格,行为能力作为一种资

格,受当事人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的限制。

32、简述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答:法人应具备的条件包括: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和

经费。2、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

33、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包括哪些?

答: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包括: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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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形式应当符合法定或者意定的要求。前三项是实质要件,第

四项是形式要件。

34、物权的特征有哪些?

答:物权的特征表现为以下几点:1、物权是财产权的一种。2、

物权以特定的物为客体。3、物权是对物的直接支配权。4、物权

是绝对权。5、物权具有排他性。

35、物权的保护方式有哪些?

答:物权的保护方式包括:1、请求确认物权。2、主张返还请求

权。3、主张排除妨碍请求权和妨碍防止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

权)。4、请求修理、重做、更换、恢复原状。5、请求赔偿损失。

36、善意取得的条件是什么?

答:善意取得的条件有: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

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

的,受扔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1、受让人受让

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2、以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3、

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

要登记的已经交付受让人。

37、我国物权法规定的用益物权的种类有哪些?

答:用益物权可以分为一般用益物权和特许用益物权。一般用益

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

役权,特许用益物权是指物权的设立须得到相关须知部门的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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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包括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养殖权、捕捞

权。

38、我国物权法规定的担保物权的种类有哪些?

答:担保物权的种类有1、抵押权。2、质权(质权包括动产质

权和权利质权)。3、留置权。

39、简述债的发生原因

答:债的发生原因是一定的法律事实,包括合同行为、单方允诺、

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其他原因。

40、债的消灭原因有哪些?

答:债的消灭原因有:清偿、抵销、提存、免除、混同等事由。

41、简述要约的构成要件

答: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和同的意思表示,须符合下列要件:

第一、要约须是特定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第二、

要月应包含在被接受时就受其约束的意旨。第三、要约的内容应

当确定,能够在当事人之间建立其债权债务关系。

42、简述承诺的构成要件

答:承诺须具备下列要件:1、承诺是对要约同意的意思表示。2、

承诺必须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答复。3、承诺必须不附条件

地同意要约的各项条款。4、承诺应当在要月确定的期限内到达

要约人。

43、简述不安抗辩权的成立要件

答: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包括:1、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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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履行义务人。不安抗辩权产生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

该抗辩权属于先履行义务人。2、后履行义务人欠缺履行能力或

者欠缺信用。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第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第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第三、丧失商业信誉;第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

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4、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1、婚姻自由原则,2、一夫一妻原

则,3、男女平等原则,4、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

则,5、计划生育原则。

45、无效婚姻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

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

的;未到法定婚龄的。

46、简述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答: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被继承人的一定范围内的近亲属,即

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7、简述侵权物质损害赔偿的范围

答:侵权物质损害赔偿主要包括残疾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

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继续赔偿以及定期金。

48、可撤销婚姻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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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撤销婚姻是因胁迫产生的婚姻。有人把可撤销的婚姻称为

欠缺结婚真实意思的婚姻。因胁迫产生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即被

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撤销。

被胁迫人形式撤销权,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

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

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该一年期间为除斥期间,不能中止、中断或

延长。

49、简述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答:经济法也是对经济关系进行调整之法,但它不可能调整所有

经济关系,它只调整特定的经济关系,即通过物形成人及人之间

的关系,简称物质关系或物资利益关系。经济法调整的特定经济

关系包括国家在管理、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宏观调控关

系、市场规制关系和体现国家意志的流转和协作关系。

50、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经济法所特有的原则,是经济法的灵魂

和构建经济法体系的依据,是经济法宗旨的具体体现,是经济法

的规范和法律文件所应贯彻的指导性准则,应贯彻于经济法的立

法、执法和司法全过程。它包括平衡协调原则和维护公平竞争原

则。

51、经济法的特征是什么?

答:经济法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政府主导性2、

政策性3、社会公共性4、综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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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企业的特征有哪些?

答:企业的主要特征有以下几点:1、企业必须依法设立2、企

业具有经营性3、企业是一个组织体。

53、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答: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

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的注

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

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

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

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

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

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由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3、股东共同

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

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

54、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答: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

定人数。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

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章程须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

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

55、简述我国公司法中规定的公司治理机构

答: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现代公司只有建立有效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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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治理结构,构造合理的公司组织机构,才能为实现公司的意志

和目标奠定良好的基础。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我国有限责任

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是由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分别行使公司权力机关,经营、决策及执行机关,监督机

关权力的分立及制衡的公司治理模式。

股东(大)会是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的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

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由全体董事组成的行使经营决策权

和业务执行权,对内执行公司业务,对外代表公司的法定公司常

设机构。监事会(或监事)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它根据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执行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专门监督,是公

司的法定必设机关。

56、简述税法的构成要素

答:税法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纳税主体、征税客体、

税种和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免税和减税以及违章

处理等。

57、《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答:概括来说,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包括:1、采用假冒或仿冒

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的行为;2、商业贿赂行为;3、虚假的

广告宣传行为;4、侵犯其他经营者的商业秘密的行为;5、以排

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6、搭

售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销售商品的行为;7、违反规定的

有奖销售行为;8、捏造事实、散步虚假消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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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9、串通投标行为;10、享有独占地

位的企业非法排挤其竞争对手的行为;11、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

用行政权限制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58、《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有哪些?

答:垄断行为包括:1、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2、经营者滥用市

场支配地位;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

者集中。对于在我国讨论已久的行政垄断问题,法律也作出了明

确规定,即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

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59、消费者的权利有哪些?

答:消费者主要有以下9项权利:1、安全权2、知情权3、选择

权4、公平交易权5、求偿权6、结社权7、获知权8、受尊重权

9、监督批评权。

60、职工的劳动权利有哪些?

答:职工的劳动权利一般包括:1、参加劳动的权利;2、获取劳

动报酬的权利;3、休息的权利;4、保证劳动安全和健康的权利;

5、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6、享受劳动福利的权利;7、接受职

业培训的权利;8、参加工会和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利;9、决定劳

动法律关系存续的权利;10、请求保护合法权益部受侵犯的权利。

61、及民事合同相比,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答:及民事合同相比,劳动合同具有下述法律特征:1、从属合

同;2、有限自由合同;3、最大诚信合同;4、继续性合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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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全合同;6、关系性合同。

62、简述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

答: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一般包括:1、合同主体适格,即双方

当事人都必须具备法定的主体资格;2、意思表示真实,即当事

人所表达的意思及自己的内在真实意思相符,既不存在受他人欺

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形,也不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形;3、

合同内容合法,即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劳

动条件基准、集体合同和劳动规章制度的规定;4、合同形式合

法,即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应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5、订立程序合法,即合同的订立必须完成各项法定必要程序。

63、简述支付加班工资的具体标准

答:延长工作时间的补偿有两种形式,即补休和支付加班加点工

资。对于法定节假日以外延长工时的,应当优先采用补休形式。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职工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

资的加班加点工资,其标准分别为:1、加点不低于正常工时工

资的150%;2、周休日加班不低于正常工时工资的200%;3、法

定节假日加班不低于正常工时工资的300%。实行计件工资的劳

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从事以上三种条件下的加班加点,应

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时计件单价的150%、200%、300%

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64、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答:根据《刑法》第20条的规定,正当防卫的成立须具备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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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条件:1、必须有实际的不法侵害存在。2、不法侵害行为必

须正在进行。3、必须是为了使合法利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

害。4、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5、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

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65、简述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答(1)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及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2)预防

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整治的原则;(3)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

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4)公众参及的原则。

66、环境法的基本制度有哪些?

答:(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三同时”制度。(3)排污收

费制度。(4)限期治理制度。(5)环境行政许可证制度。(6)清

洁生产制度。(7)循环经济制度。(8)环境标准制度。(9)环境

监测制度。

67、刑法的基本原则。

答:(1)罪型法定原则。(2)适用型法从人平等原则。(3)罪责

弄相适应原则。

68、犯罪的基本特征。

答.(1)犯罪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

的本质特征;(2)犯罪是违反刑事法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

(3)犯罪是应负刑事责任和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

罚惩罚性

69、犯罪构成。

第22页

答: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

为成立犯罪所必需的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总和。犯罪构成具有

三个特征:(1)犯罪构成由刑法加以规定。(2)犯罪构成是客观

要件及主观要件的总和。(3)犯罪构成由决定社会危害性的要素

组成。

70、正当防卫的条件。

答:1.必须是对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进行防卫。

2.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

3.必须是为了使合法利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进行防

卫。

4.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者本人进行防卫。

5.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71、紧急避险的条件

答:1.必须有客观存在的危险发生。

2.必须是危险正在发生。

3.必须是为了使合法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

4.避险的对象必须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

5.必须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

6.避险行为不超过必要限度或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72、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有哪些?

答: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划分为主刑及附加刑两大类,其中

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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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刑法》第35条规定了

一种特殊的附加型,即对犯罪的我国人可以独立或者附加适用驱

逐出境。

73、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有哪些?

答: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

财产。此外《刑法》第35条规定了一种特殊的附加型,即对犯

罪的我国人可以独立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74、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答:证据种类是指法律规定的表现待证事实的证据资料的各种外

在形式。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种:(1)书证(2)物证(3)视听材

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陈述(6)鉴定结论(7)犯罪嫌

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8)勘验笔录、检查笔录、现场笔录。

75、简述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答: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国际法规范体系内,被各国公认

的、具有普遍意义的、适用于国际法一切范围的、构成国际法的

基础的法律原则。包括①国家主权平等原则②不侵犯原则③不干

涉内政原则④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⑤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

76、简述紧急避险的条件。

(1)须是在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

和其他权利受到危险的情况下实施的行为

(2)须是在实际面临的正在发生的危险时实施的行为

(3)必须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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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须具有正当的避险目的

77、简述商标侵权行为的类型。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服务项目或者类

似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及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行为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

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属标识侵权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

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这种行为称为反向假冒侵权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78、简述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要件。

①债权人及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地债权债务关系;

②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斌关切该债权非专属于

债务人自身;

③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

④债权人的债权已届清偿期或者债务人已陷于迟延履行;

79、简述合同无效的原因。

答:(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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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80、简述法治的基本要求。

答:法治的基本要求包括:

(1)法治的体制性要求:立宪主义、依法行政、司法独立。

(2)法治对法律的内在品性的要求:法律的形式合理性、法律

的实质合理性。

81、简述法及道德的关系

答:法及道德既有联系也有区别,作为两种社会规范,它们的区

别在于:①产生形式不同②表现形式不同。法是以规范性文件的

形式出现的。道德是存在于人们的内心和社会舆论中。③调整的

领域不同。道德调整的范围比法律调整的范围要广泛得多。④实

施的保证不同。法是依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而道德则是依靠

人的内心信念和社会舆论保证其实施的。

82、简述民法的基本原则

答:①意思自治原则②平等原则③公平原则④诚实信用原则⑤公

序良信原则

83、谈谈你对依法治国的看法

答:①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

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

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②依法治国把坚

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

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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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总揽全局,协调各主面的领导核心作用。③依法治国的内容包

括:良法之治、法律公开、司法独立、依法行政、正当程序、法

律至上。实行依法治国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84、简述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和所承担的基本

义务。

答:(一)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1、平等权;2、政治权利和政治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人

身自由;5、监督权利;6、社会经济权利;7、文化教育权利和

自由;8、特定人的权利

(二)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

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4、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

务。

5、依法纳税的义务。

(三)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的特点:

1、广泛性2、现实性3、平等性4、一致性

85、简述犯罪构成的要件。

第27页

答:①犯罪构成是指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行为是否构成犯

罪的一系列主客观要件的总和。②犯罪构成的特殊要件是各不相

同的。而它的一般要件是每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的四个要

件:犯罪客体、犯罪主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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