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学习心得
最近我通过网络聆听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局
组织的《知识产权战略建立创新型国家》的知识讲座,让我对知识
产权有了较深入的认识,使我受益匪浅。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
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
“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创造专利、商标以及
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
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
成的版权(著作权)两局部。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
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
这种权利被称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
济权利。所谓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
别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
权利,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等等,即为精神权利;所谓财
产权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成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
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也称之为经济权利。
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心智,人的智力的创造,属于“智力成
果权”,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
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以上,是我对知识产权的一些粗浅的认识。学习了知识产权的
知识,我还要学会用知识产权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同时也要
时刻提醒自己不要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首先,这门课使我更深刻的意识到对于一个刚进入研究生学习
阶段的学生来说,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与知识产权知识是非常重要
的。
学术道德和学术标准是科学研究工作者应遵循的根本*和标准,
是保证学术正常交流、提高学术水平,实现学术积累和创新的根本
保障。探究真理,追求卓越,是历史赋予西工大人的使命;消除赝
品,回绝平庸,是传统赋予西工大人的责任。恪守学术道德,遵守
学术标准是对每个西工大人的根本要求。当前,在高等学校的学术
活动中,局部地存在着道德失准,行为失范的问题。一些学者违背
学术研究目的,或急功近利,粗制滥造;或媚于世俗,热衷炒作;
更有甚者,丧失学术道德,以抄袭剽窃为手段换取一时之名利。这
些行为和现象如不加以制约,将严重污染学术环境,影响学术声
誉,阻碍学术进步,进而影响社会开展和民族创新能力。而制约这
一现象最重要的手段之一就是培养学者良好的学术道德修养。
知识产权在当今社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比方,它为智
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调动了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
究和文学艺术作品创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
和传播提供了法律机制,为智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运用到生产建
立上去,产生了宏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国际经济技术贸易
和文化艺术的交流提供了法律准那么,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开
展;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作为现代民商法的重要组成局部,对完善我
国法律体系,建立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因此,学习知识产权知
识是十分有必要的。
其次,这门课使我了解了一些根本的知识产权知识。知识产权
是指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
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
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
著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
知识产权有两类:一类是版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版权是指著
作权人对其文学作品享有的署名、发表、使用以及许可他人使用和
获得报酬等的权利;工业产权那么是包括创造专利、实用新型专
利、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效劳标记、厂商名称、货源名称或原产
地名称等的独占权利。
按照内容组成,知识产权由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局部构成,也
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有人身权利和财产权两类。所谓人身
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别离,是人身关系
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对其作品
的发表权、修改权等,即为精神权利;所谓财产权是指智力成果被
法律成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
的权利,这种权利也称之为经济权利。
知识产权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
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二是知识产权
的对象是人的智力的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它是指在科学、
技术、文化、艺术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所
享有的权利。三是知识产权取得的利益既有经济性质的也有非经济
性的。这两方面结合在一起,不可
分。四是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和时间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
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
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各国
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那么权利自动终止。
在知识产权学习中最有收获的就是专利权了。专利权是指一项
创造创造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
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时间内对该项创造创造享有的专有权。根据我
国专利法,创造创造有三种类型,创造、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创造,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良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创造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创造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领域进
展运用和结合的结果,而不是自然规律本身,因而科学发现不属于
创造范畴。同时,创造通常是自然科学领域的智力成果,文学、艺
术和社会科学领域的成果也不能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创造。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
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该产品应当是经过
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有关方法(包括产品的
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
护客体。上述方法包括产品的制造方法、使用方法、通讯方法、处
理方法、计算机程序以及将产品用于特定用途等。
外观设计又称为工业产品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
或者其结合以及彩与形状、图案相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
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创造和实用新型专利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对该项创造创
造拥有独占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
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
其专利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
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和进
口其专利产品。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
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
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
的部门处理。
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主要包括: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
公共利益的创造创造;科学发现,它是指对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现
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的提醒。科学理论是对自然界认识的
总结,是更为广义的发现。它们都属于人们认识的延伸。这些被认
识的物质、现象、过程、特性和规律不同于改造客观世界的技术方
案,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创造创造,因此不能被授予专利权;智力
活动的规那么和方法,智力活动仅是指导人们对信息进展思维、识
别、判断和记忆的规那么和方法,由于其没有采用技术
手段或者利用自然法那么,也未解决技术问题和产生技术效
果,因而不构成技术方案;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彩或者二者的
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创造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包括新颖性,创造性,实用
性等;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包括新颖性,实用性,富有美感,
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等等。
专利申请的原那么包括:形式法定原那么,申请专利的各种手
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
办理。单一性原那么。
本文发布于:2022-07-29 08:14:3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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