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安全法培训资料

更新时间:2024-11-08 17:06:24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29日发
(作者:末位淘汰)

新食品安全法培训资料

新食品安全法培训资料

日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于今

年10月1日起施行。据悉,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包括

总则、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安全标准、生产经营、检

验、进出口、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共有十章。这部新法被各界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

字数也由之前的万字增加到了3万字。该法对保健食品、网

络食品交易、食品添加剂等当前食品监管中存在的难点问题

都有涉及,让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商家承担连带责任,这些都

是新安法修订的最大亮点。

从没有哪个时代,能比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物质更丰

富多彩。同时,也从没有哪个时期,能比我们所面临的食品

安全问题最为揪心紧迫。在成功地摆脱了“不够吃”的大问

题之后,今天的我们亟待破解“不敢吃”的新问题。

日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于今

年10月1日起施行。据悉,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包括

总则、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安全标准、生产经营、检

验、进出口、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共有十章。这部新法被各界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

字数也由之前的万字增加到了3万字。该法对保健食品、网

络食品交易、食品添加剂等当前食品监管中存在的难点问题

都有涉及,让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商家承担连带责任,这些都

是新安法修订的最大亮点。

新食品安全法能否保障好我们的餐桌健康?四个月后,

新法将正式实施,期待着这部严法能实施到位,切实维护好

百姓的饮食安全。

生产食品添加剂要申请许可

谈到食品添加剂,很多消费者基本的认识就是“飘香

剂”、“一滴香”、“牛肉膏”等违法违规添加物。提到食品添

加剂,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可以说,没有食品添加剂,就没

有现代食品工业。正确添加使用食品添加剂,并不会对人体

造成危害,也更有利于食品的存储和加工。而当前,让普通

民众较为担心的问题是,一些不法商家往往违法使用工业原

料、化工用品进行食品加工,或是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超

量添加。这些行为,都会对人体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

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中,明确提出要对

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当前来看,我国只针对食

品生产、经营设立了许可制度,没有为食品添加剂生产设立

专门的许可制度,这一新增制度很有必要。

在今年的市政协会上,委员侯一兵提交《关于进行食

品违禁添加剂定期检测的提案》,重点关注食品违法添加的

现象。在国家级科研院所就职的侯一兵委员建议政府能加大

对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资金投入,进一步提升该所检验水平。

当前,食品添加剂的监管是食品安全问题中最重要的一环。

目前生产食品添加剂的企业,既有按照标准生产的合法企业,

也有一些企业乃至小作坊,完全不按照相关标准生产,市场

上的食品添加剂也良莠不齐,因此需要从生产环节进行控制。

食品网上交易要实名登记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中,明确指出网络食

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

登记。

打开一些团购网站、朋友圈,里面销售食品的商

家比比皆是。细心的消费者或许会关注到,其中一些商家并

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手续。特别是朋友圈,很多私家菜

馆多是在居民家里,基本上都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

照。如何才能确保在网上购买食品、餐饮消费时,确保饮食

健康安全?

此前的《食品安全法》中,对食品网上交易并未有所

涉及。发生纠纷时,由于责任主体确定困难,多数参照地方

政府部门制定的一些条例来处置。而新《食品安全法》的规

定有了明确的说法。它强调了第三方平台的责任,不仅要审

查许可证,对违法商户还要及时制止、报告、停止服务,这

会促使第三方平台加强审核。第三方平台主动监管是个途径,

消费者的举报也是个途径,消费者向第三方平台举报入网经

营者有违法行为并有确切证据,也应该视为第三方平台已经

“发现”,第三方平台应该进行调查,并承担起法律规定的

义务。

新法实施后,网购各方的法律责任将更明确,消费者

维权难度降低,可避免被“踢皮球”的尴尬。比如,今后消

费者网购的食品有问题,在无法到经营者的情况下,可以

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先赔偿,不但可以要求赔偿食品本身的

价钱,还可以要求赔偿受到的损失等费用。

保健食品标签要写明成分含量

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八条指出:保健食品的

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功能,内容应当真实,

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不适宜人、

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

替药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

致。

长期以来,在保健食品销售市场上,一些夸大宣传,

欺骗消费者的现象并不少见。个别不法商家利用普通消费者

专业知识欠缺,又极度关注身体健康的心理,大肆售卖保健

食品,甚至有人声称保健食品具有“疗效”。

此前,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也需要注册或备案,

也要求载明适宜人、不适宜人、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

分,但并没有要求载明“含量”,所以出现了一只甲鱼生产

几吨“龟鳖营养液”,一克虫草生产几吨“虫草粉”的保健

食品,这实际上也是欺骗消费者。针对此类现象,食品安全

法修订中给予了及时关注。现在以法律的形式要求标明含量,

能有效保障保健食品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这一条款要求

保健食品的说明书、标签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对于

一些不具备足够知识的消费者,也能防止他们被欺骗。

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了解到,目前很多保

健食品企业销售产品时,标注和说明书与注册、备案的不一

致,而该条款强调产品上的标签、说明书应当与注册或者备

案的内容相一致,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为确保这项法规得到真正落实,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管,

让法律真正落地。

食品安全需社会共治

“要管好食品安全,不仅需要依靠监管部门的执法。

更需要社会各界的一致关注,协同共管。”在谈到食品安全

监管时,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充分体现出了全社会协同

共治的大思路。除了强调经营者和行政部门的责任、职权,

也非常重视社会组织、新闻媒体乃至消费者个人的作用。

在新法中,提到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按

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食品安全信息、

技术等服务,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

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消费者协会和

其他消费者组织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

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此外,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

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食品

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有关食品安全的宣传报道应当

真实、公正。

同时,新法明确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应当公布本部门的地址或者

电话,接受咨询、投诉、举报。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

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及时答复、核

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移交有权处理的部

门并书面通知咨询、投诉、举报人。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在

法定期限内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给予

举报人奖励。

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和要求

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到人民健康和国计民生的重大问

题。如何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已成为世

界各国政府当前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

作,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是有效实施这一战略举

措的重要技术支撑。

一、食品安全标准的含义。食品安全标准是指为了对

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即“从农田到餐桌”)食品链

全过程中影响食品安全和质量的各种要素以及各关键环节

进行控制和管理,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

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

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专章制定了食品安全标准,

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原则、食品安全标准的强制性、食品

安全标准的内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公布主体、整

合现行食品强制性标准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查和制定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免费查阅食品安全标准等内容做了具体规定。

二、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从《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来看,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食品、食品相

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

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2)食品

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3)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

人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4)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

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5)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

生要求;(6)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7)食品检验方法

与规程;(8)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三、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从我国目前的食

品安全标准体系来看,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相结合,国

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相配套,形成了一

个较为完整的标准体系,基本满足了食品安全控制与管理的

目标和要求。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1)标准

总体水平偏低;(2)部分标准之间不协调,存在交叉,甚至互

相矛盾;(3)重要标准短缺;(4)部分标准的实施状况较差,甚

至强制性标准也未得到很好的实施。因此,尽快建立科学、

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就已提上日程。制定系统、

科学、合理且可行的食品安全标准,以解决当前我国食品标

准多头重复,相互矛盾,造成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秩序混乱的

状况。

为此,新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

执行的标准。凡是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必须按照标准执行;

国家没有食品安全标准的,可以制定地方标准;以上两项都

没有的,企业可以制定企业标准。

四、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食品安全标准是食品安全

监管的技术依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标准由卫

生部统一制定、公布。卫生部将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

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

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进行整合,统一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其它部门不再制定相关食品标准,在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为制

定前,原有的食品相关标准继续有效。没有国家统一标准的,

省级卫生部门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并报卫生部备案。企业制

定的企业标准,应到省级卫生部门备案。制定、修订食品安

全标准,要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程序,确保标准内容

科学、合理。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公开,供公众免费查阅。各

级卫生、农业、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等部门要做好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各监管部门

依据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实施食品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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