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本法规大部分是要经过证监会批准的,下列特殊。
一、易混淆的知识
1、结算会员的结算资格由证监会批准,在收到申请3个月内决定。
2、期货公司的成立在证监会受理申请后6个月内决定
期货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股权被冻结或用于担保的,期货公司、相关股东、实际控制
人应在事发后5日内报告
3、期货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3个月或者开业后无正当理由连续停业3个月的,证监
会注销许可证。
4、期货公司成立条件:注册资本最低3000万,应当为实缴资本,货币出资不低于85%,
可根据审慎监管和业务风险程度调高金额,近3年无违规,高管人员有相关的执业资格,从
业人员有从业资格,有健全的制度。
5、期货公司的行为:下列经证监会批准:(除4、7外受理申请后2个月决定)
①合并分立停业解散等,
②变更公司形式
③变更范围,
4、变更注册资本,(受理申请后20日内决定)
5、变更5%以上股权
6、设立、收购、参股、终止期货经营机构
7、其他情形(受理申请后20日内决定)
6、期货公司的行为:下列经证监会派出机构(分部)批准:(除②外受理申请后20日内决
定)
①变更法人、住所或营业场所
②设立境内期货经营机构(受理申请后2个月决定)
③变更境内机构的场所、负责人、经营费范围
(4)、其他事项
7、期货交易所应发布:
成交量、成交价、持仓量、收盘价与开盘价、最低价与最高价、即时行情
未经交易所批准,不得发布即时行情
8、期货交易所的行为:下列事项交易所先决定,后报告证监会:(先决定)
提高保证金、调整涨跌幅、限制最大持仓量、暂停交易、其他紧急措施
9、期货交易所的行为:下列事项先报证监会批准后执行:(先批)
章程变动、交易品种变动、合同变动、住所或场所变动、合并分立解散
10、未经证监会核准,并报国务院批准,交易所不得从事:
信托投资、股票投资、非自用不动产投资
11、在调查内幕信息,经证监会批准可以限制有关人员停止交易不超过15日,案情复杂的
不超30日
二、法规归纳:
1、期货公司不符合持续经营或出现经营风险的,证监会对公司及高管采取下列措施:
谈话、提示、记入信用记录、责令期货公司限期整改
整改后证监会验收合格后3日内解除措施。
2、期货公司违法经营或出现重大风险,严重影响市场秩序、损害客户利益的,采取:
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
3.期货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股权被冻结或用于担保等,期货公司、相关股东、实际控
制人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5日内向证监会提交书面报告
4、【68条】交易所、非公司结算会员有下列之一的应: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
得:(公司的处罚)
①违反规定接纳会员
②违规收取手续费(应退还)
③不发布即时行情或发布价格预测信息、不履行报告义务、不报送资料、不建立担保金、不
提取风险金、限制会员实物交割总量、用没资格的人员、违反保证金安全监控规定
有上述之一的,对主管及负责人给予纪律处分,并处1-10万。(对责任人的处罚)
5、【69条】期货交易所、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有下列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5倍
没有所得或不满10万元的,处以10-50万
①违规修改章程、上市品种、分立合并、变更场所等
②保证金不足仍同意交易的、直接或间接从事交易的、违规收或挪用保证金、伪造涂改交
易资料的、未建立几个风险制度的、拒绝或妨碍证监会检查的
责任人的处罚:违反之一的给予纪律处分,并处1-10万。
6、【70条】期货公司违反下列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3倍的
没有所得或不足10万的,处以10-30万
①接收不合规定人员的委托、允许保证金不足时交易、违反分立合并擅自变更范围形式法人
私自设立机构、从事期货外的活动、变相自营业务、为股东融资或对外担保、其他事项同【69】
②中的事项
责任人违反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1-5万元,严重的,暂停或撤销从业资格
7、【71条】期货公司有下列欺诈行为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5倍
没有所得或不满10万元的,处以10-50万
①保证收益、不提示风险说明书、约定分享利益共担风险、提供虚假资料、未按照客户要求
下达交易指令、挪用客户保证金的、不按规定开户或违规划转保证金的。
责任人的处罚:违反之一的给予纪律处分,并处1-10万。
8、【73条】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单位从事的,责任人:处3-30万
【75条】交割仓库违规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单位从事的,责任人:处1-10万
【76条】国有企业违规买卖期货的责任人降级至开除的纪律处分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5倍
没有所得或不满10万元的,处以10-50万
9、【74条】操纵期货价格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77条】境内机构、人员违规从事期货交易的,
【78条】违规设置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5倍
没有所得或不满20万元的,处以20-100万
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责任人:处1-10万
10、【80】中介机构违规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5倍
责任人的处罚:违反之一的给予纪律处分,并处3-10万
法规总结:【70条】期货公司做没有经过批准的事项和证监会不允许做的事项,是1-3倍罚
款,不足10万处以10-30万,相关人员1-5万
【78条】违规设置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的,不足20万处以20-100万
【73条】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的,单位从事的,责任人:处3-30万
【80条】中介机构违规的直接责任人处以3-10万,
其他的全部是1-5倍,不足10万的处以10-50万,责任人处以1-10万
对单位: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期货公司都是责令整改,给予警告处分
对责任人的处罚是: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处以纪律处分
期货公司的给予警告处分
三、相期货交易变
满足下列之一的;
①为参与买卖双方提供履约担保
②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和保证金制度,同时保证金收取比例低于合约标的额的20%
四、其他事项
1、公务员可以买卖期货。只是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不允许
期货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注:几日内全部是工作日,有别于其他章节,除下列外,其他全是5个工作日。
1、免除首席风险师决定前10日报告
2、临时任职高管人员3日内向证监会及派出机构报告外。临时任期只有6个月
3、违规被调查,期货公司自知悉日期3个工作日内报告
一、条件:可以分四大类(一般董事监事、独立董事、董事长正副总经理、财务营业部负责
人)
1、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自律规则、行业规范和公司章程、恪守诚信、勤勉尽职
应具有:诚实信用品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履行职责所需经营管理能力
在期货等相关机构从业8年以上的,可免试期货从业资格,
下列不可以当高管:
①解除职务、撤销资格、开除日起5年以内的
②受到金融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执行期未满3年
③因违规托管、整顿、撤销日起的负责人未满3年
④认定不适合人选日起2年以内
⑤在党政机关任职的。
2、除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外的一般的董事、监事具备条件:
①具有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或法律、会计3年以上经验或经济管理5年以上经验
②专科以上
3、独立董事条件:
①具有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或法律、会计5年以上经验或相关的高级职称
②本科、学士学位
③证监会认可的资质测试
④必须得时间和精力
其中下列人不可以担当:
①在期货公司或关联方范围任职的人员及近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
②在持股5%以上、前5名股东、有业务联系和利益关系的机构任职人员及近亲属和主要
社会关系人员
③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人员
④近1年内担任上述①-③的人员
⑤在其他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的人员
4、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的条件:
①期货经验3年上、金融业务4年上、法律会计5年上(研究生学历除期货年限外可放宽
1年)
②本科、学士位(期货10年、金融8年以上经验的可放宽至专科)
③证监会认可的资质测试
5、经理层条件
①从业资格
②本科、学士位
③认可的资质测试
6、总监理、副总经理的条件:基本同董事长条件,除③外
①上述5的条件
②期货经验3年上、金融业务4年上、法律会计5年上(研究生学历除期货年限外可放宽
1年)
③担任期货、证券等金融机构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不少于2年或具有相当的经验
7、财务负责人、营业部负责人条件:
①从业资格
②本科、学士
③财务负责人: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营业部经理:期货3年上或金融4年上经验
二、任职审批:
1、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经理层有证监会审批,或授权派出机构审批。
其他人员有:证监会派出机构审批。
2、要有推荐人的推荐。推荐人条件:任职1年以上的现任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经理层【注:
没有独立董事】。推荐人每年最多推荐3人。
3、证监会通过审核资料、考察谈话、调查从业经历进行审查
4、取得资格30日内上任,否则资格作废,除派出机构认可
5、期货公司任用、免除高管人员的,5工作日内向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6、免除首席风险师的,决定前10工作日将理由、履历情况向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7、人士担任高管的不得超过30%。
8、高管人员最多在2家参股的公式担任董事、监事,只能担任董事、监事。不得在其他营
利机构兼职或从事经营活动。
9、营业部负责人不能在其他营业部兼职负责人。
10、独立董事最多只能在2家期货公司兼任独董
11、上述人员兼职的,自发生日期5个工作日内报告派出机构。
12、取得经理层人员资格的担任董事(独立董事外)监事。营业部负责人的,不需重新申请
资格。但13条的情况除外。
13、取得经理层资格的,未参加年检、未通过资格年检、连续5年未在期货公司任经理的,
应重新取得资格。
14、高级管理人员取得资格但未实际任职的,应每2年参加一次培训并取得证书。
15、调整高管分工、对高管给与处分的,5日内报告
16.证监会可以认定不适合人选:2年内不得在任何期货公司担任高管,认定不适合人选的,
应在3个月内做离任审计。
①隐瞒重大事项、拒绝配合、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②1年内累计3次被谈话;累计3次给予纪律处分
三、处罚
1、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受理,并警告
2、高官欺骗、行贿、受贿、非法牟利的,没收所得,处3万以下处罚。
金融期货结算试行办法
一、金融期货结算资格分为:交易结算业务资格和全面结算业务资格。
二、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条件:
①结算风险管理岗位负责人具有2年以上相关经验。高管人员近2年未受处罚。
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续经营2个完整的年度,重组的按重组日计算。
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年内未受过处罚。
④期货公司近3年未受处罚,近3年内未出现期货交易、结算风险事件。
三、申请交易结算业务资格的条件
①上述二
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中至少2人期货或证券从业时间5年以上,其中至少1人期货
期货从业5年以上且具有期货从业资格、连续担任期货公司董事长或高级管理人员3年以上。
③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申请日前2个月的风险监管合规;
4、申请日前3个年度中至少1年盈利且该年每季度末客户权益总额平均不低于8000万,控
股股东期末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或者控股股东期末净资本不低于5亿元,不适用净资本的,
净资产不低于8亿元。
四、申请全面结算业务资格的:
①上述二
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中至少3人的期货或证券从业时间在5年以上,至少2人的
期货从业时间在5年以上且具有期货从业资格、连续担任期货公司董事长或高级管理人员3
年以上。
③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上,申请日前2个月的风险监管指标合规
④申请日前3个年度连续盈利且每季度末客户权益总额平均不低于3亿元,控股股东期末
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或者申请日前3个年度中,至少2个年度盈利且该年每季度末客户
权益总额平均不低于1亿元,控股股东期末净资本不低于10亿元,控股股东不适用的,净
资产不低于15亿元。
五、证监会在受理后3个月做出决定或不决定的批复。批复后应向交易所申请结算会员资格。
取得业务资格后6个月内未申请会员资格的,业务资格失效。
六、交易结算会员资格:可以为客户办理金融期货结算,不可以为非结算会员办理
全面结算会员资格:可以为客户办理金融期货结算,也可以为非结算会员办理。
因此,非结算会员的业务必须通过全面结算会员办理后提交期货交易所。
七、非结算会员下达交易指令后,交易所应将委托回报和成交结果反馈给全面结算会员期货
公司和非结算会员。非结算会员有异议的向前两者提出。全面结算会员按照结算协议约定向
非结算会员收保证金,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
八、非结算会员向期货交易所支付的手续费,有期货交易所从全面结算会员期货保证金账户
中划拨。
九、除下列外,全面结算会员不得划转非结算会员保证金:
①依非结算会员的要求支付资金、②收取非结算会员应当交存的保证金、③收取应当支付
的手续费、税金及其他费用。
十、全面结算会员公司按照证监会、交易所的规定,建立对非结算会员保证金管理制度。
可以根据非结算会员的资信、市场情况调整保证金。
全面结算会员应当根据交易所的规定,建立对非结算会员的限仓制度。
非结算会员客户持仓达到标准的,客户应通过非结算会员向交易所报告。
十一、非结算会员的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且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补足的,全面结算会员期
货公司应当按照约定的原则和措施强行平仓。
除上述外,全面结算会员可以与非结算会员在结算协议中约定强行平仓情形。
全面结算会员应当先以非结算会员的保证金承担违约责任,不足的,全面结算会员再以风险
准备金和自有资金代为承担责任。
十二、全面结算会员认为必要的,可以对非结算会员进行风险提示。不得向非结算会员收取
结算担保金。
十三、期货公司被交易所接纳为会员或暂停、终止的应在交易所通知日期3日内报证监会派
出机构报告。全面结算会员与非结算会员签订、变更、撤销协议的,应在3日内向协议双方
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期货交易所、和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报告。
十四、全面会员应在定期报告中报告:①非结算会员名单及变化②金融结算涉及到的内部控
制制度的执行情况③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十五、全面会员调整非结算会员保证金最低余额的,应在当日结算前向交易所和保证金安全
存管监控机构报告。
本文发布于:2022-07-28 20:05:3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2/43747.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