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
借款人(甲方):①(借款学生)
②(共同借款人)
贷款人(乙方):
为维护各方利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福建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经
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
二、贷款用途:用于借款人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及住宿费。
三、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具体借款与还款日期见下表:
借款日期
年月日金额年
还款日期
月日金额
本合同借款金额、期限、利率与借款借据不一致时,以借款
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借款人如需还本宽限期展期,应提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
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另行签订还本宽限期展期协议。
第二条贷款利率与罚息
一、本合同项下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
准利率,年利率%。贷款期间如遇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按
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其贷款利率调整日期为
年月日。
借款期限如有展期的,贷款利率则按展期后期限,执行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利息,由借款人承担。按政策规定所享有
的贴息,归借款人所得。贴息款项如教育部门直接划转给贷款人
的,由贷款人代理发放到各借款学生的个人结算账户,贴息资金
不足抵偿贷款利息部分仍由借款人负责偿还。
二、罚息利率:
(一)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贷款人从其违约之日起
按合同规定利率加收%利息或按月利率‰计收利息
(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按其规定执行)。
(二)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贷款人自贷款逾
期之日起按合同规定利率加收%利息或按月利率‰
计收利息(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按其规定执行)。
(三)借款人未按期付息,其欠息部分按逾期贷款罚息利率
计收利息。
第三条还款方式
一、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实行按年付息,到期还本的还款方
式。结息日为每年12月的20日。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
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二、借款人应于每期本息还款日前在借款人指定账户内存入
足以偿还当期借款本息的款项,贷款人可直接从该账户中划收借
款本息。该账户内资金如不足以清偿当期借款本息,贷款人有权
决定是否划收。贷款人不划收的,该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处理;
贷款人划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处理。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要求
变更指定还款账户,须经贷款人同意。
第四条贷款款项划付
贷款发放后,贷款人将贷款款项转入借款人个人账户,借款
人授权委托贷款人,由贷款人从借款人个人账户中将贷款直接扣
划汇往其就读高校的指定银行账户,并注明“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
学贷款”。
贷款本息到期时,借款人必须在其个人账户足额存入当期应
偿还本息款项,借款人授权委托贷款人,直接从其个人账户中扣
收。
上述两点贷款款项划付约定,视为借款人对贷款人的授权,
不再另行签订授权书。
第五条提前还款
借款人提前偿还本金,须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对提
前还款部分,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
第六条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按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
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二、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
借款学生与其共同借款人是本贷款的借款人,同为本合同项
下贷款的连带债务人,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连带义务。
三、学习期间及毕业后工作单位或生活居住地址,如发生变
动保证在20天内向贷款人提供变动情况(包括学校或工作单位
名称、通讯地址、、);
四、每学年将在校学习情况,于学年结束后30天内向贷款
人通报。
五、接受并配合贷款人对其进行贷后跟踪检查。
第六条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有关学习、工作及借款使用等情况,
并进行检查监督。
二、如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有权依照违约条款进行处理。
三、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但因非贷款人原因的除
外。
四、按借款人要求,对其个人信息保密,但贷款人内部使用
及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
承担为此支付的诉讼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单独或同时行使以下权利:一、要
求借款人限期纠正;二、停止发放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
收回尚未到期的贷款;三、对借款人逃避贷款人监督、拖欠债务
及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有权进行信贷制裁,向有关部门、单位及
金融同业通报,通过新闻媒体实行公告催收。
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前提下,贷款人如不能按期、
足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按违约金额和延期天数处以日利率万分
之的违约金。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贷款人有权将借款人的信用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
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信用数
据库,并有权向上述信用数据库或有关单位、部门及个人查询借
款人的信用状况,查询获得的信用报告限用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
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用途范围内。
二、借款人的如有变更,未按合同约定通知贷款人
的,贷款人按原发出的相关通知,即视为借款人已收到
通知。
三、其他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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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如有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
__种方式解决:
一、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仲裁。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机构全称)
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自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各执
份,贷款人执份。
第十二条声明条款
一、借款人清楚地知悉贷款人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二、借款人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借款人要求,贷款人
已对本合同条款进行详尽说明。借款人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
应法律后果已全面充分理解。
借款人(签名及指模)贷款人(签章)
①借款学生:法定代表人:(签
名)
②共同借款人:授权代理人:(签
名)
签约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
本文发布于:2022-07-28 17:31:4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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