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法规题

更新时间:2025-02-26 14:07:27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28日发
(作者: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教育政策法规》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0题,计20分)

1.对我国发展教育事业的目的、形式和任务作出原则性规定并且规定了公民

受教育权利的是(B)。(10、11年)

A.义务教育法B.宪法C.教育法D.教师法

2.《教育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经(A)人民政府批准,乡、民族乡、镇的人

民政府根据自愿、量力的原则,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集资办学,用于实施义务教

育的危房改造和修缮,新建校舍,不得挪作他用。"

A.县级B.市级C.省级D.乡镇

3.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教师培养工作,

采取措施发展(B)。

A.教育工作B.教师教育C.教育事业D.学校基本建设

4.教育活动中的师生关系是(A)

A.平等关系B.行政管理关系

C.监护关系D.上下级关系

5.依法治教的法律依据是(B)

A.专门的教育法律B.教育法律和与教育关系密切的相关法律

C.其他法律D.教育法

6.学校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

关部门应当责令(B)。

A.吊销办学许可B.限期改正C.限期整顿D.

7.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询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证人、未成年被

害人,应当(B)。

A.通知监护人B.通知监护人到场

C.通知未成年人D.通知未成年人到场

8.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视情节依法给予(B)。

A.行政处罚B.行政处分C.吊销营业执照D.拘留

9.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己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

拒不改正的,(D)应依法承但相应责任。

A.学生B.未成年学生监护人

C.学校、教师D.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

二、双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题,计20分)

1.我国目前的教育法律法规关于教育行政部门责权利等方面的规定存在的

问题是()。

A.重实体、轻程序B.轻实体、重程序

C.轻权利、重责任D.重权利、轻责任

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是构成教育法律责任的主观要件,其中过错包括

()。

A.失误B.故意C.过失D.损害

3.以下的教育法律法规属于教育单行法律的是(BD)。

A.义务教育法B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C.民办教育促进法D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4.教育法律关系就其性质而言可以分为两类即(AB)。

A.教育行政法律关系B.教育民事法律关系

C.教育刑事法律关系D.基本教育法律关系

四、简答题:(以下四题中选作3题,每题6分,共3题,计

18分)

1.简述教育法的社会作用。

答题要点:教育法有着其独特的社会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保障我国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二是保障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

展,三是保障教育按规律办事,四是保障有关各方在教育上的合法权益,五

是保障教育管理效率的提高。

2.简述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义务有哪些?

答题要点:《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

下列义务:遵守法律和法规;贯彻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

教学质量;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教职工的合法权益;遵照国家有关规

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情况提供方便;依

法接受监督。

3.简要叙述教育法律救济的内涵及其作用。

答题要点:教育法律救济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

获得恢复和补救的法律制度。其作用表现为:保护教育关系主体特别是学校、

教师和学生在教育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

政,预防和控制其职务违法侵权行为;标示我国教育法制建设健康推进。

4.简要回答教育法律关系的概念及其构成要素。

答题要点:教育法律关系是指由教育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表现为

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联系的社会关系。其构成要素包括教育法

律关系主体、教育法律关系客体和教育法律关系内容。

5.简要回答取得教师资格的条件。

答题要点:《教师法》第十条规定: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

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过国家教师资

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证。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哪些权利?

答题要点:《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参加

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

的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对学校给予的

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

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7.简述教育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答题要点:教育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行为人承担教育法律责任须具

备的标准或必要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有损害事实;损害行为违法

了教育法;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哪

些权利?

答题要点:《教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享有的具

体权利有: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招收学生或其他受

教育者;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对受教育者颁发相

应的学业证书;聘任教师或其他教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管理、使用本单

位的设施和经费;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法律法

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对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

同情节如何处理?

答题要点:《教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

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简要回答教师与学生之间有哪些法律关系?

答题要点: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管理与

被管理的关系,二是平等的关系。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管理关系是基于学校的

宗旨和任务以及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必须对学生具有管理权。教师与学生的

平等关系是指教师与学生在人格上是平等的,教师应该尊重学生的个性发

展,学生也有权要求教师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的评价,如果教师不

公正,学生有权向学校要求更正。

11.简述教师申诉制度的特征。

答题要点:教师申诉制度是指教师的合法权益在受到侵害时,依照法

律、法规的规定,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一种法律救济制

度。其特征有:是一项法定的申诉制度;是一项专门性的权利救济制度;教

师的申诉是非诉讼意义上的行政申诉制度。

12.教育法律与教育政策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答题要点:教育政策是教育法律的基础和灵魂,而教育法律则是教育政

策的特定表现形式。两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表现在内容上的一致性,都体

现了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劳动人民在教育领域中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

志;还表现在他们的根本任务是一致的,都是为了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

地位,保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促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培养德智体全面

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教育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服务。但是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规范,教育法律与教育政策之间还有重要的

区别:一是两者制定主体不同;二是两者的表现形式不同;三是两者的实施

方式不同;四是两者发挥的作用不同;有时还会发生政策与法律之间的不一

致,甚至相抵触的情况。我们应该依照法律程序,在政策的指导下,及时总

结经验,对法律适时进行“废”、“改”、“立”,将政策和法律有机的结合起

来,既要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也要充分发挥政策的指导作用,既不能以政

策排斥法律,也不能以法律完全代替政策。

13.简述教育法律责任的含义及特点。

答题要点:教育法律责任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因实施了违反教育法的行

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承担的否定性法律后果。他与其他社会责

任相比较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二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

证执行;三是由违法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来承担责任;四是由国家专门机关

或国家授权机关依法追究。

14.简述学生伤害事故的概念、类型及其原因分析。

答题要点:学生伤害事故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最

常见的学生伤害事故类型有运动伤害、课余伤害和校外事故伤害等三种类

型。导致学生伤害事故的原因一般有:制度不严、管理不善;设备陈旧老化,

未及时修复或拆除;玩忽职守,工作责任心不强;体罚或变相体罚;安全保

护措施不力;学生体质特殊或疾病;学生自尊心较强,心理承受能力低等。

15.简述推进我国依法治教的必要性?

答题要点:推行依法治教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

全民族法律素质、培养现代化建设人才的基础性工程,是维护社会稳定和青

少年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党的领导在教育领域

的直接体现和必然要求,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改革发展的客观需要,是

教育行政部门改变领导方式、依法行政、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与水平的必然选

择,是培养一代新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有力保障。将对我国民主法治建

设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16.教师依法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答题要点:《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下列权利:进行教育教学

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

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

品行和学业成绩;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带薪

休假;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参加进修或其他

方式的培训。另外还享有申诉权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17.简要说明学校承担学生伤害事故责任要具备的四个基本条件是什

么?

答题要点:学校承担学生伤害事故责任的基本条件为:必须是在学校

负有教育管理职责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发生的伤害事故;必须是在校学生发

生的伤害事故;必须是人身伤害事故;学校在教育管理过程中是否有过错。

18.教育行政诉讼的特点是什么(简单解释各特点)?

答题要点:教育行政诉讼的特点有:主管恒定——主管机关只属于人民

法院,而不属于其他机关;诉权专属——法律只赋予行政相对人(公民个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以诉权,而没有赋予行政机关以诉权,教育行政相对人在

教育行政诉讼中都是原告,而教育行政机关恒定为被告;标的明确——是教

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具体教育行政行为,而非其他;被告举证——作为被告的

教育行政机关负有举证职责;不得调解——人民法院在审理教育行政诉讼案

件时,不得采取调解作为审理程序和结案方式。

19.我国依法治教的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题要点:依法治教的原则是指我国教育立法、执法、司法活动所应遵

守的一般原则,包括: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

教育活动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权利和义务相一致原则;教育法

制相统一原则。

20.简要回答我国推进依法治教的措施有哪些?

答题要点:我国推进依法治教的措施包括:一是要提高全体人民的教育

法律意识,转变教育管理理念;二是要进一步补充、修改和完善教育法律法

规体系,使得教育活动、教育管理要有法可依;三是要运用法律手段、通过

法律渠道,积极推动、促进和深化教育改革;四是要建立新的运行机制,不

断提高教育行政部门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五是要继续推进教育法律的实

施与监督工作。

五、论述题:(12分)

结合实际,试述教育法律责任的内涵和特点?并谈谈教育法律责任的构

成要件包括那几个方面?

答题要点:(结合实例说明)。教育法律责任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因实施

了违反教育法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承担的否定型法律后果。

其特点包括:一是有法律明文规定,而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三是由违

法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承担责任,四是由国家专门机关或国家授权机关依法

追究。其构成要件包括:一是有损害事实,二是损害事实违反教育法律,三

是行为主观上有过错,四是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六、案例分析:(20分)

2010年6月。某市公立初级中学新校区开始招生报名,当市民李先生

来到现场,将户口薄交给工作人员时,工作人员却让其出示工作证,给孩子

报名上学看大人工作证干啥?这是现场李先生的疑问,而两位工作人员告诉

他,此次招生只招市委、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子女,并拿出一页纸表示,学

校有规定,这上面的单位工作人员子女才可报名。纸上罗列的单位名称包括:

市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政府办、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民政

局等。那么为什么不招别的学生呢?工作人员给出的回答是:我们新校区主

要解决市委、市政府工作人员子女就读难的问题,今年只招四个班,资源有

限。问题:

该校做法合法吗?为什么?

为什么会出现上述情况?相关部门应如何治理和杜绝上述情况?

答题要点:该校做法是违法的。《宪法》和《教育法》规定,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力与义务,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教育属公

益事业,应是为国家和人民负责,而不是为某个集团或个人服务。《义务教

育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学童,不分性别、民族、种

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解受义务教育的权力与义

务;义务教育学校应按“免费入学”和“就近入学”的原则接受适龄儿童、

少年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不得拒绝。该校的限招做法,违反了《宪法》、《教

育法》和《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侵害了适龄学童的平等接受教育的权

利,违背了义务教育“免费入学”和“就近入学”的原则,所以是不合法

的。

出现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有:一是该市的政府相关部门和该校以及相关

工作人员“依法治教”的意识不强,未能按照相关教育法律办事;二是政府

对教育发展规划不到位,对教育投入不到位,导致学校布局不够合理,教育

资源不足,无法满足人民众对教育的需求;三是优质教育资源分配不够均

衡且不足,导致优质教育资源只能满足少数人享有;四是政府部门仍然存在

“官本位”和“小集团利益至上”的思想意识,未能考虑人民众的利益,

从而其行为就损害了普通老百姓的在教育方面的合法权益。

要杜绝上述情况再次发生,各相关部门应做到如下几点:一是进一步强

化“依法治教”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统筹规划教育资源

和学校布局,尽可能使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三是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扩大教

育资源,尽可能满足人民众对教育的需求;四是杜绝“官本位”和“小集

团利益至上”的现象以及各种腐败现象,还教育“公益性”的本来面目,为

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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