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法律英语的模糊性特征及其翻译
罗三林
(黄冈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
【摘要】法律语言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准确性,但由于语言和法律自身
438000)
The p rofits,risks and losses ofthejoint venture company shall be
shared by the parties in proportion to their contributions to the regis—
tered capita1.
的特.董,在实践中法律语言无法避免地具有模糊性。本文探讨了法律
英语模糊性特征存在的客观基础和主观基础及其法律英语模糊语言的
几种翻译策略。
(各方按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
亏损。)
【关键词】法律英语;模糊性;翻译策略
原文中的“shall”在法律文书中一般用来指“须、应该”等含意,
一
、法律英语模糊性存在的客观基础
在汉语中没有翻译出来,也不影响对全文的理解。
2、直译
首先,作为自然语言的变体之一,法律语言不可避免的具备自
然语言的,模糊性特征。如:proper、many,mostly,strictly spcaking,
英汉两种语言中虽然存在大量的模糊词语,在这种情况下,我
roughly,等等。从法学本身的角度来说,法律本身的局限性有不合
目的性、不周延续性和滞后性。法律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要
力求保持稳定,不能朝令夕改。但是立法者不可能预见到未来社
会一切可能发生的情况。因此,法律与其调整的内容难免会发生
脱节的现象,从而使人们对法律产生模糊的认识。
二、法律英语模糊性产生的主观原因
们可以采用模糊对模糊的对等翻译。例如:
The registered capital shall generally be represented in Renminbi,
or may be in a foreign currency agreed upon by the parties to the joint
ventures.
(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一般以人民币表示,也可以用合营各方
约定的外币表示。)
法律英语模糊性特征产生的主观原因来自于人类认知客观事
这里的“generally”和“may”都表达的是模糊的概念,可分别译
成“一般”和“可以”。
3、变通译法
物受到环境、时代和本身认知能力等条件的制约。在一定历史时
期内,在人们有限的认知能力和尚未定性的法律现象之间,形成一
个没有准确的法律语言来限定和描述的空白地带。
由于英汉两种语言的差异,英语中有些表达模糊概念的词语
此外,法律语言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必须具有可操作性,这个
可操作性就要求法律规定必须明确;另一方面,法律现象随着时
代的发展而不断有新的情况出现,这就需要使用模糊语言进行
概括性制约,使可能出现的・新的法律现象适应目前的法律文本
的要求和规范。
翻译成汉语时既不能通过增加或省略也不能通过对等翻译等手段
时,也可以考虑采用适当变通的做法,以使得译文最大可能地保留
原文的特。
例如:
The production and business operating plans of an equity joint
venture shall be submitted to the competent authorities for record and
shall be implemented through economic contracts
三、法律英语模糊语言的翻译
法律英语翻译的首要标准就是要准确,即遵循严复在《天演论
・译例言》里提出的“信、达、雅”的翻译标准。当然,在遵循这一基
(合营企业生产经营计划,应报主管部门备案,并通过经济合
同方式执行。)
原文中的“competent”一般用来指“有能力的”,“能胜任的”,这
里根据上下文采用变通译法翻译为主管,符合了汉语的表达习惯
以上简单介绍了几种法律英语中模糊词语的翻译技巧,当然
本原则的基础上,在翻译模糊词语的过程中,可以视不同的情况采
用不同的泽法。
1、增译和省译
在法律文献翻译中有一个比较常见的问题就是视两种语言的
不同结构以及表现形式进行必要的增添和省略。例如:
A proposal for concluding a contract addressed to one or more
specific persons constitutes an offer if it is suficientlfy definite and in—
dicates the intention of the offer or to be bound in case of acceptance.
还有许多方法等待着我们继续去探讨,但无论采用哪一种方法,我
们都必须做到忠实原文的实质内容,即需要正确的理解和准确的
表达,确保一文的规范和通顺。
(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
分确定并且表明发价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即构成发
价。)(肖云枢,2001:5)
【参考文献】
13Zadeh,L A.Quantitative fuzzy Semantics[J].Information Sciences,1971,(3)
[2]陈庆柏.涉外经济法律英语[z].北京:法律出版社,1994.
[3]孙连仲,高炜.模糊语言与文学创作[M]晒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1
原文中没有“十分”,在翻译时增译表示模糊概念的数量词
“十分”。
4J肖云枢.去律英语模糊词语的运用与翻译[J1].中国科技翻译,2001(1)
Es]王逢鑫.英语模糊语法[M].北京:外文出版社,2002.
E6]ff-铁平.模糊语言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9.
关于省略译法,主要是根据两种语言的表达规范在翻译中进
行必要的省略。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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