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写作模拟试卷(共5则范文)[修改版]

更新时间:2024-11-15 11:28:25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24日发
(作者:遇到碰瓷)

第一篇:法律文书写作模拟试卷(共)

法律文书写作模拟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

1.法律文书属于()特点十分明显的文书。

A:格式化B:要素化

C:程式化D:法律化

2.公安机关在接受公民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时制作的法律文书是()

A:刑事案件立案报告表B:刑事案件破案报告表

C: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D:聘请律师审批表

3。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正文包括:(1)案件来源;(2)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的();(3)结论

事项。

A:犯罪事实及性质B:犯罪事实及理由

C:犯罪事实及证据D:犯罪事实及法律依据

4.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时,发现应当逮捕而公安机关未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

()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A:指示B:要求C:建议D:命令

5.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必须具备()个条件

A:二B:四C:五D:三

6.在通缉令中对被通缉人体貌特征,要根据被通缉人的不同特点,尽量写()一些。

A:简要B:概括

C:明确D:详细

7.单位犯罪起诉书称谓称()

A:犯罪嫌疑人单位B:╳╳单位

C:被告人D:被告单位

8.通知立案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工作中,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通知公安机

关立案时,所制作的文书。

A:自行侦察B:提起公诉

C:立案监督D:审判监督

二:多项选择题

1.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理由的阐述,要针对(),加强事理分析。

A:上诉B:原判

C:抗诉D:原判事实E:原判理由

2.司法机关办案人员询问()应当制作询问笔录。

A:被告人B:犯罪嫌疑人

C:证人D:罪犯

3.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事实是判决的基础,是()的依据。

A:判决事实B:判决理由

C:判决结果D:判决证据

E:判决依据

三:名词解释

1.规范性法律文书

2.呈请拘传报告书

四:简答题

1.法律文书对语言运用有哪几点要求?

2.刑事裁定书和民事裁定书在适用范围方面各自有什么特点?

五:写作题。

1.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拟写一份第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赵╳╳诉被告刘╳╳离婚一案,╳╳市╳╳区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于2000年3月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起诉到╳╳市╳╳区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原告、被告于1997

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1999年10月原告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起诉到╳╳市╳╳区人民法院,要

求与被告离婚。经该法院调解,原告于1999年11月撤回起诉。

该法院认为,原告撤诉不满半年,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持原理由再次起诉不符合民事诉

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该法院对次案件裁定驳回赵的起诉。

原告赵╳╳,男,28岁,╳╳市╳╳公司供销科科长,住╳╳市╳╳区╳╳路╳号,汉族,市人。被

告刘,女,26岁,市公司出纳员,住╳╳市╳╳区╳╳路╳号,汉族,╳╳市人。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起诉不

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诉讼

费用╳╳元,由原告负担。自本裁定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民事裁定书签发日期为2003年3月╳╳日

2.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拟写一份刑事自诉状(35分)

被告人徐╳文于2000年4月1日上午11时许,将一张侮辱自诉人人格的小字报帖在工厂食堂门口醒

目之处。午饭是引起众围观。全厂轰动,影响恶劣。被告人在小字报中捏造事实,无中生有,污蔑自诉

人道德败坏,无情断绝了与他本人的恋爱关系,而与李╳平恋爱是为了骗取钱财。还造谣说自诉人与李╳

平刚认识几天就在╳╳公园乱搞男女关系,当场被公园保安人员抓住,受到处理。

4月1日下午,厂保卫科人员经过调查了解,掌握了可靠的证据,证明小字报是被告人所写。于是保卫

科人员对被告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被告人当时表示接受批评,同时,还愿意在车间大会上向自诉人赔礼

道歉。当日下午5时下班后,车间主任王╳林在全车间大会上让被告人检查是,被告人却忽然蛮横起来,

当众继续造谣生事,胡说小字报所说的都是事实,绝对可靠,还对自诉人破口大骂,再次公然侮辱诽谤自

诉人。

自诉人王╳娟与被告人徐╳文都是市工厂一车间工人,工作上有一些联系,关系一般,被告人与2000

年2月向自诉人写情书,要求建立恋爱关系,被自诉人断然拒绝,以后被告人又连续两次向自诉人求爱,

均被自诉人拒绝,并告之自诉人已有男朋友。于是被告人怀恨在心,寻机报复,企图给自诉人造成难堪的

局面。同时2000年3月通过本车间主任打听到自诉人的男朋友是本市╳╳公司╳╳部门经理。

自诉人王╳娟,女,汉族,23岁,住╳╳市╳╳区╳╳街╳╳号,╳╳市人,╳╳市╳╳工厂工人。被

告人徐文,男,汉族,25岁,住╳╳市╳╳区╳╳路╳╳号,╳╳市人,╳╳市╳╳工厂工人。

被告人犯罪的证据有:张贴的小字报影印件;厂保卫科的调查材料;保卫人员高╳华、车间主任王╳

林及车间工人赵╳辉、朱╳利可以证实有关情况。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

十六条第一款,已构成公然侮辱诽谤罪。

被告人犯罪动机卑鄙,手段恶劣,情节严重,因此,自诉人与2000年4月╳╳日提起诉讼,要求人

民法院依法严惩。

第二篇:法律文书写作模拟卷

《法律文书写作》模拟卷

考试形式:闭卷

考试时间:90分钟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1.刑事诉讼中的抗诉书

2.公证申请书

3.诉状

4.民事起诉状

5.刑事自诉反诉状

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1.什么是起诉意见书?它有哪些特征?

2.简述制作第二审刑事判决书应注意的问题

3.简述辩护词的概念及作用

2

三、文书写作(50分)

请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犯罪嫌疑人刘XX,男,XX省XX县人,26岁,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刘XX初中毕业后

务农三年,后来经人介绍于1997年4月到XX市XX公司当了一名勤杂工,住在该公司宿舍平房3排13

号。

刘XX在XX公司工作期间马马虎虎,责任心不强,自由散漫,经常违反纪律,不遵守规章制度,多

次受到公司经理许XX等领导的批评教育。1998年8月,刘XX因打骂-起工作的勤杂工牟XX,受到了

行政警告处分,1999年9月又因偷拿公司职工香烟八包、衬衫一件和250元等财物,受到记过处分。

2005年2月,XX公司发放1999奖金,刘XX因有偷摸行为未拿到奖金,因而对公司领导尤其是对公

司经理许XX怀恨在心,蓄谋报复杀人。

2005年月日10日,刘乂X上班后四处寻作案工作,先到公司厨房想偷拿莱刀行凶,见厨房人多,不

便下手,就走了。后来又窜到公司木工房,见只有木工朱XX在干活,就上前与他闲聊,并谎称要修理桌椅,

想从朩工房借几件工具,用完后一定及时归还,于是经朱乂乂同意,从朩工房拿羊角锤一把、朩工凿一把,

并藏于宿舍床下。

中手12时许,刘乂乂混进公司办公楼一层值班室,伺机报复领导。1时许,许乂乂进入三层经理办公室

(333室)午休。1旪30分许,刘乂乂窜到三楼轻轻推开333房门,見许经理在办公室套房里午睡,而经理

秘书侯乂乂正在办公室外屋沙发上休息,于是刘乂乂灵机一动,轻轻地推醒侯乂乂,将其叫到门外,谎称有

一件重要事情需要単独向许经理报告,请侯乂乂回避一下,另地方休息。侯走后,刘乂乂进入333办公室,

先将房门反锁上,后窜入里间,趁许经埋在床上熟睡之机,取出藏匿在身的凶器羊角锤、朩工凿,用羊角锤

朝许经理的头部猛击二三十下,后又对着许的面部、颈部和胸部使劲用羊角锤敲打、木工凿扎剌十余下,致

许乂乂经理颅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外溢,面部、颈部和胸部的伤囗流血不止,当即死亡。

刘乂乂作案后逃离現场,先逃到乂乂市长途汽车站,企图乘车逃回老家,发现已有公安人员堵截,随即

转到乂乂火车站,企图坐火车逃往上诲、杭州等地。当日晩8时许,刘乂乂被追捕的公安人员抓获并立即予

以刑事拘留。

5月11日,乂乂市公安局以乂公捕字(2005)5号提请批淮逮捕书报送乂乂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淮逮捕

犯罪嫌疑人刘乂乂。经乂乂市人民检察院批淮,5月15日,乂乂市公安局对刘乂乂执行逮捕。5月20日,乂

乂市公安局乂公诉字(2005)12号起诉意见书以刘乂乂涉嫌故意杀人罪将案件移送乂乂市人民检察院审查

起诉。

经审查,乂乂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刘乂乂的行为已构成故意

3杀人罪,于2005年6月乂日向乂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刘乂乂委托律师王乂乂为其辩护。

犯罪嫌疑人刘乂乂現押于乂乂看守所。本案有现场勘査笔录、法医鉴定结论、朱乂乂侯乂乂的证词以

及作案工具等为证,刘乂乂亦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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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写作A卷答案

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

1、刑事诉讼中的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按照法律規定的

程序提请重新审判的诉讼活动。

2、公证申请书:是指当事人请求国家公证机关对一定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予以

公证的申请文书。

3、诉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识,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交的陈述事实、

理由和提出诉讼请求的法律文书。

4、民事起诉状:是指民事案件原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为了维护民事权益,就有关民事权利和义务的

争执或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状。

5、刑事自诉反诉状:是指反诉人提出反诉提交的诉状。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1、答:(要点)要求适当展开

起诉意见书是指公安机关对由它侦査终结的刑事案件,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追

究刑事责任,需要起诉时,即制成一种文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級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5分)

特征:

(1)只有公安机关才能制作;(1分)

(2)必须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1分)

(3)起诉意见书是在犯罪事实凊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前提下制作的;(1分)(4)起诉意见书仅仅是

意见书,而不是决定书。(2分)

2、答:(要点)要求适当展开

(1)不能脫离上诉理由写事实;(2分)(2)论点一定要明确,不能含混不清;(2分)(3)不能使

两个互相矛盾的判决同时并存(3分)(4)二审判决结果的表述要規范化。(3分)

3、答:辩护词的概念和作用。

是指辩护人依据事实和法律,向法庭提出的关于被告人行为定性和量刑上的材料和意见,将其整理成

逻辑清晰、事实确凿的系统的发言叫辩护词。(3分)作用:

(1)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3分)(2)有利于法律正确实施,提高办案质量;(2

分)(3)宣传社会主义法制。(2分)

三、写作主题(50分)制作一份起诉书部分提示:

(一)首部。5分,其中:

1、人民检察院各称。(1分)

2、文号:由检察院的简称、案件性质、起诉、案件顺序号组成。(4分)

(二)被告人的基本情况。10分,其中:

1、姓名。(1分)

2、性别。(1分)

3、出生年月日。(1分)

4、身份证号码。(1分)

5

5、民族。(1分)

6、文化程度。(1分)

7、职业。(1分)

8、住址。(1分)

9、曾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本案采取强制措施情况。(2分)

6

第三篇:法律文书写作

第二章人民法院刑事裁判文书

一、名词解释题

1.第一审公诉案件的刑事判决书

2.第一审自诉案件的刑事判决书

3.第一审刑事裁定书

4.第二审改判用刑事判决书

5.死刑复核刑事判决书

6.再审予以改判的刑事判决书

二、不定项选择题

1.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2年立案第93号刑事案件,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编号可以表述为()。

A.〔2002〕海刑初字第93号B.海刑初字〔2002〕第93号

C.〔2002〕京刑初字第93号D.京刑初字〔2002〕第93号

2.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判决结果,宣告无罪的,均应表述为()。

A.宣告被告人×××无罪B.被告人×××无罪

C.宣告被告人×××无罪释放D.判决被告人×××无罪

3.未成年人犯罪,且其行为使被害人遭受了经济损失,刑事被告人应当列为()。

A.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B.未成年人

C.未成年人的父母D.未成年人所在学校

4.一审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包括()。

A.公安机关指控的事实

B.检察院指控的事实

C.被告人的辩解、辩护人的辩护要点

D.法院认定的事实

5.刑事裁判文书在记叙犯罪事实时,要将下列关键情节叙述清楚:()。

A.有关定性的情节B.有关量刑的情节

C.有无法律责任的情节D.所有查证属实的情节

6.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记叙犯罪事实的方法有()。

A.突出主犯法B.文字描绘法

C.突出主罪法D.自然顺序法

7.一审刑事判决书的犯罪事实部分应写清哪些要素?()

A.犯罪时间、地点B.犯罪的目的、动机

C.犯罪手段、情节D.犯罪的后果

8.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是人民法院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刑事案件()作出的书面处理

决定。

A.实体问题B.程序问题

C.实体或程序问题D.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

9.第一审被告人认罪案件刑事判决书的特点有()。

A.不再表述“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证据”

B.必须写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证据

C.可以简要写明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

D.必须写明构成犯罪的理由

10.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适用刑事裁定书的情形有()。

A.驳回自诉B.准许撤诉

C.中止审理D.减刑、假释

三、判断并改错题

1.被告人翟×犯渎职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深夜凌晨一时许,王×入院,被当场抓获。()

3.判处姚×死缓。()

4.制作刑事判决书,不仅要列举证据,而且要通过对主要证据的分析论证,来说明本判决认定的犯罪

事实是正确无误的。()

5.因公诉机关抗诉和被告人同时上诉而引起的二审刑事判决书的诉讼参加人应依次写明:抗诉机关、

原审被告人、辩护人。()

6.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写明: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

位和职务、住址。()

7.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写明被告人的基本情况之后,另行续写法定代理人的姓名、与被告人

的关系、工作单位和职务以及地址。()

8.一审刑事判决书尾部交待上诉权、上诉期限和上诉审法院,表述为:“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

决书之日起×内,直接向本院提出上诉。”()

9.一审刑事判决书对刑期表述为:“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

折抵刑期一日。”()

10.因书记员属于法庭的组成人员,因此刑事判决书最后的签署,书记员的姓名应写在审判员姓名的

后面。()

四、简答题

1.在叙写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证据部分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2.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理由部分包括哪几个层次?叙述时应遵循哪些要求?

3.刑事法律文书记叙犯罪事实的方法有哪些?分别适用于哪些类型的案件?

4.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的作用有哪些?

5.再审刑事判决书的正文部分包含哪些内容?

6.法人犯罪的案件,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如何写被告人的身份情况?

7.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的特点有哪些?

8.第一审刑事裁定书有哪几种?

9.第一审被告人认罪的刑事判决书的特点有哪些?

10.第二审发回重审的刑事裁定书在写法上的特点有哪些?

五、文书制作题

1.根据下列案情材料制作一份一审刑事判决书。

江苏省南京市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3月3日23时许,被告人韩××与被害人

鲁××搭乘出租车到南京市××路边时,被告人发觉被害人为骗取钱财而假扮其女友,为此恼恨被害

人,遂持事先准备的作案工具捅刺被害人的颈部,之后逃离现场。被害人被刺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

亡。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故意非法剥夺公民生命权利,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232条的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出示了以下证据: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和照片、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

作案工具及被告人韩××作案时所穿着衣服照片、被告人供述、被告人身份材料、被害人身份材料、

查询卡内账户清单及银联银行存根、扣押物品清单等证据。

辩护律师陈××提出辩护意见如下:(1)指控被告人故意杀人定性不准,其行为应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

亡。首先,被告人主观上不具有杀害被害人的动机;其次,被告人带刀是为吓唬被害人,其行为是伤害被

害人而非杀害被害人;再次,被告人是在被害人欺骗、辱骂的刺激下一时冲动刺了被害人一刀,如果被告

人意图杀害被害人,完全可以刺更多刀。(2)被告人事后非常后悔,通过发短信给被害人表示内疚,在准备

去医院时被抓获。(3)被告人有悔罪表现,主动交代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且是初犯,有酌情减轻处罚的情

节。

经审理查明,被害人已婚并育有一子,但其以征婚为名假意与被告人恋爱,借此骗取钱财。2005年3

月3日晚,被告人约被害人见面后为其购买皮鞋、衣物,后被害人提出回家,并拒绝被告人同行,两人一

同搭乘出租车到南京市××路边,此时被告人认为受到被害人欺骗,心生忿恨,遂持随身携带的刺

中被害人颈部一刀后逃离现场。被害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系被他人用单刃锐器刺

伤颈部,造成颈内静脉破裂,导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2.下面是根据上题所述案情材料作的一审判决,请据此制作一份二审刑事判决书。一审法院以被告

人故意非法剥夺公民生命权利,致一人死亡,认定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第四篇:法律文书写作

一、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以及公证机构、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各

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物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

意义的文书的总称。

二、法律文书的类别:

1、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书、法院的诉讼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和律师实物文书。

2、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侦察文书。

三、法律文书的产生必须具备那些条件:

1、一定社会中的法律必须达到相当完备的程度,因为法律文书是伴随着法律的产生而产生的,是实施

法律而服务的。

2、必须具有较为系统的文字工具,因为文书是要用文字来写的。

四、侦察文书:是指公安机关和其他依法具有侦察职能的检察机关、海关辑私机关、监狱在刑事诉讼

活动中依法制作或者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

五、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是公安机关在接受公民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时制定的法

律文书。

六、接受刑事案件登记使用的条件:

1、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的。

2、犯罪嫌疑人自首的

3、有关单位移送的。

4、公安机关现场抓获的。

七、呈请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是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在审理拘留案件时,于三日内未能获取证明犯罪

嫌疑人有关犯罪事实的证据,报请县级以上公安局关负责人批准延长拘留期限所制定的文书。

八、提请批准延长侦查押期限意见由正本、副本、存根组成。

九、起诉意见书:是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及某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时制定的文书。

十、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简称检查书:是各级人民检察院为实现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制定的具有法

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司法公文。

十一、起诉意见书:是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对于本院立案侦查的犯罪案件侦查终结,认为应对犯罪嫌

疑人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时制作的文书。

十二、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经过侦查或审查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依法交付审判,而将被

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所制作的文书。

十三、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对审理终结

的刑事案件,依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确认被告人是有罪还是无罪,构成何种罪,

并科以刑罪、免除刑罪或者宣告等实体问题做出的书面决定。十

四、再审刑事判决书:是指人民法院依照刑事审判监督程序,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刑事

判决,进行重新审理后,就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

十五、民事栽判文书: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为解决诉讼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就

案件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十六、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对审理终结

的第一审民事纠纷和商事纠纷等案件就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

十七、《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包括: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和特别程序。

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第一审

民事判决书大的尾部,应写明诉讼费用大负担,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请期间和上述法院名称,以及审

判人员、书记员的称谓和签名以及判决日期等。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上诉于XX人民法院。

十八、第二审民事判决书: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的民

事案件,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后做出的书面决定。

1、标题、案号。标题、案号写法可参照第二审刑事判决书写。

2、当事人的身份事项。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包括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称“上

诉人”,对方当事人称“被上诉人”。双方当时人和第三人都提出上诉的,应并列为上诉人,因为在法

定的上诉期内都有同等的上诉权。实际是互为被上诉人。

十九、再审民事判决书: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对已经发生法

律效力的确有误的判决、裁定,进行重新审理后,就诉讼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等纠纷作出的书面决

定。

1、原判是一审结案的,写:“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原判是二审结案的:写“原审

上诉人(X告或第三人)”、原审被上诉人(X告或第三)”,但在原二审的上诉未涉及其利益的当事人,任然

写:“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

十、民事判决书: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在民事判决执行过程中,为解决程序问题而作出

的书面决定。

二十一、民事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通过调解方式处理民事案件和商事纠纷案件,依据双方当事人自

愿、合法地达到的协议所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1、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

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2、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下例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定调解书答:⑴调

解和好的离婚案件②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⑴能够即时覆行的案件④其他不需要制定调解书的案件。

二十二、第二审民事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处理民事和商事纠纷上诉案件,通过调解

方式,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地达成解决实体权利义务协议时所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二十三、行政裁判文书:是指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为解决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为引起的行政

争议,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参照有关行政规章,就案件的实体问题制作的具有法律

效力的文书。

1、按照审判所适用的程序不同,可以分为:

A第一审行政判决书B第二审行政判决书、再审行政判决书C第一审行政裁定书、第二审行政裁定书、

再审行政裁定书。

二十四、第一审行政判决书: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在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后,依照我国《行政诉讼法》

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审理终结,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参照有关行政规章,就实体问题

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1、行政诉讼的原理包括:A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十四、行政判决书判决结果的种类有哪些?

答:

1、判决维持。这是肯定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判决。依照法律规定,判决维持,必须是具体行政行为证

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这山确认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三个基本条件。这三个条件

是统一的、缺一不可的。

2、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性为。

3、判决被告限期覆行法定职责

4、判决变更具体行政行为。

二十五、行政判决书判决结果的写法有?

答:

1、肯定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判决。依照法律规定,判决维持,必须是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

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这山确认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三个基本条件。这三个条件是统一的、缺一

不可的。

2、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性为,判决撤销,是否定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判决。

3、当被告不覆行或者拖延覆行法定责任时,判决笨被告必须在一定期限你内覆行

4、当行政处罚显示公正时,判决直接改变具体行政行为。

二十六、监狱执法文书;是指我国监狱(含未成年犯管教所)在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

有期徒刑的犯罪执行罪和教育改造过程中,依照法定程序,根据国家法律和监狱规定,制定的具有法律效

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

1、依受文对象和处理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监狱内部文书和监狱外部文书

2、罪犯入狱登记:是监狱记载新人监罪犯基本情况的表格类文书。

3、提请减刑建议书:是监狱依法在对服刑改造期间一悔改或立功表现已执行符合法定要求

的刑期的犯罪,提请法院审核裁定减刑时而制作的一种文书。

4、诉状:是指各类案件的当事人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字数或委

托他人代书的向司法机关提出指控、答辩或申诉等法律意见的书状。

5、民事、行政案件的原告,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他们法院呈送的指控被告的书状即为民事

起诉状或行政起诉状。

6、下例哪里诉状属于行正文诉讼状?

A诉讼请求B事实与理由C证据和证据来源、以及证人姓名和住此

7、民事、刑政案件的原被告双方,不服一审的判决或裁定,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向原审法院的上一

级法院提出的要求改判的诉状,称为民事、行政上诉状。二十

七、上诉理由。上诉理由是上诉状的核心内容。能否写好上诉理由是能否达到上诉目的的关键所在。

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上诉理由必须具有鲜明的针对性。

2、上诉理由必须据实依法说理反驳

3、上诉理由要注

意恰如其分,力剣Y言过其实,无限上纲

二十八、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和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不服一审法院的裁决,在法定的上

诉期限内,向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的要求重审改判的法律文书,称为刑事上诉状。

二十九、仲裁文书:是指当事人之间根据已达成的仲裁协议,为解决经济合同纠纷、劳动争议而制定

的申请仲裁和仲裁机构为处理纠纷、争议而制作的各种一关法律文书的总称。三

十、公证文书包括:公证申请书及各种调查文书。

公证书是由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出具的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证

明出生、死亡、学历、婚姻、继承、收养以及合同等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五篇:法律文书文书写作考试资料

《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参考答案

一、小论文:(40分)

论题范围:法律文书在叙写事实、论述理由方面的基本要求。

写作要求:题目自拟;观点不限;字数不得少于1000字。

参考答案在教材上P18—28。

二、文书写作(60分)

(一)请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通缉令(30分)

2001年2月10日下午4时50分左右,××省××县公安局接到报案,称该县××镇××乡××村发

生一桩命案,当地村民周××一家四口被砍死在家中。接报后,省、县公安部门立即开展侦查。经过大量

的缜密侦查,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赵××。赵××,今年42岁,为××县××镇人,2月9日晚,赵

××潜至周××家,用菜刀将其一家四口杀害,并抢走部分现金,随后逃离现场。××省××

片请各公安机关立即与街道办事处、派出所、村镇、交通部门取得联系,应提高警惕,注意安全,立即部

署查缉,并对街收购废品者为查重点,一旦发现线索,立即予以拘留或迅速拨打0××—78××020报案。联

系人:韩××电话:××××××××××省公安厅(盖章)

附:赵犯人头照片2001年4月10日

(二)请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呈请拘留(是否同意拘留)

(签名)年月日

(是否同意拘留)

(签名)年月日

呈请拘留报告书×公刑拘字(2000)××号李××,男,28岁,(1971年10月20日出生),民族:汉族,

原籍××省××县人,现住址××县××乡××村,职业:农民。简历:××年至××年在××乡××村

小学读书;××年至××年在××乡××中学读书;××年在××市打工与工人打架斗殴被公安机关行政

拘留10天;××年至案发时在××乡××村务农。拘留的理由和依据:县公安局决定在省内通缉赵某。警

方调查得知,赵××身高1.65米左右,体形较瘦,留分头,尖脸,皮肤较黑,右脸上有一块银元大的疤痕,

出逃时随身带有一个淡蓝镶白边的旅行包。赵某还有随身携带杀猪刀的习惯。据了解,赵××曾经因盗

窃被判刑,从1985年起就一直在外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因此他本人没有身份证,其外逃期间,有可能使

用他兄弟的证中的一个(证件号码分别为:××××××19640204××

44、×××××19570126××34)。警方估计,赵××可能以收购废品为生。警方要求,一旦发现线索,

可拨打0××—78××020报案。

参考答案一(教材P41页,参考资料P6——8页):首部:通缉令

×公刑字(2001)×号收文单位:×省各公安机关:正文:

被通缉人赵××,于2001年2月9日晚…………(简要案情);赵××,男,42岁,为××县人…………

(被通缉人的基本情况);赵××的身份证号码为××19640204…………;赵××身高1.65米左右…………(体

貌特征);赵××随身携带有…………(携带物品)。

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由于赵××随身携带有…………,各单位应提高警惕,注意安全,一旦发现线索,

可拔打010---7802222报案。联系人:×××电话:××××××××××市公安厅

附项:被通缉人照片,指纹及社会关系尾部:2001年×月×日

抄:××机关送:××机关

参考答案二(教材P41页,参考资料P6——8页):通缉令×公刑字[2001]第×号

本省各行署、市(县)公安处局:2001年2月9日晚,××省××县××乡××村周××一家四口被砍

死家中,并被抢走部分现金,案发后××县××镇犯罪嫌疑人赵××潜逃。赵××,男,42岁,××省×

×县××镇人,赵犯身高1.65米左右,体形较瘦,留分头,尖脸,皮肤较黑,右脸上有一块银元大的疤痕,

赵犯出逃时随身带有一个淡蓝镶白边的旅行包,赵某还有随身带杀猪刀的习惯,赵犯曾因盗窃被判刑,

从1985年起就一直在外逃避公安机关打击,无身份证,,外逃期间可能使用他兄弟证中的一个(证

件号码分别为××××××19640204××

44、××××××19570126××34)。由于赵××随身携带有杀猪刀,报告书(30分)

2000年1月31日深夜,××市××县××村女村民叶××母子被残忍杀害。该案经××县公安局队侦

查员王××、刘×调查,发现李××是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之一。经主管局长批准,侦查人员秘密提取了

李××的指纹,交由该局技术部门与现场遗留罪犯指纹进行比对。经鉴定,李××右食指指纹与现场指纹

一致。经批准,侦查人员搜查了李××的住所,在其炕席下提取了李××的蓝布男西装长裤,裤脚有血迹。

经××市公安局对此裤进行血迹检验,该血是人血,属AB型,与死者叶××血型相同。在搜出有血变这的

长裤后,侦查人员采取措施对李××进行了监视。李××,男,28岁,(1971年10月20日出生),原籍×

×省××县,现为××县××乡××村农民,住在该村,汉族,初中毕业。李××自××年至××年在×

×乡××村上小学,自××年在××乡××中学上初中。××年李××在××市打工期间因与他人打架斗

殴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天。自××处至案发时止,李××在××乡××村务农。附:《刑法》第232

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

《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

先行拘留: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参考答案一(教材P48—49页,参考资料P14页):首部:

呈请拘留报告书×公刑字拘(2000)×号

被拘留人的基本情况:李××,男,28岁,…………

被拘留人的简历;…………正文:

2000年1月31日深夜,…………这一部分写清与犯罪有关的情形,从而阐明拘留的理由,属于“在身

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的情形

综上所述,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之规定,特呈请对犯罪嫌疑人李××刑事拘留尾部:

妥否,请批示承办单位:××县公安局刑警队承办人:×××2000年×月×日

参考答案二(教材P48—49页,参考资料P14页):

领导批示1

2000年1月31日深夜,××市××县××村女村民叶××母子被残忍杀害。经侦查鉴定,犯罪嫌疑人

李××右食指指纹与现场指纹一致。并在李××家炕席下提取了李××的蓝布男西服长裤,裤脚上的血迹

与死者叶某血型相同,侦查人员已采取措施对李××进行了监视。李××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条,涉嫌故意杀人罪。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论法》第六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特呈请对犯罪嫌疑人李×

×刑事拘留。妥否,请批示。

承办单位:××县公安局刑警队承办人:王××、刘××2004年2月×日

《法律文书》形考作业2答案

文书写作

一、请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起诉书(50分)

2001年9月9日(农历二〇〇一年七月二十二)下午三时许,在××市××河新建大桥施工现场附近

水面上了现小孩右下肢一只,9月10日、11日,又相继在北面大桥水下打捞到右上肢和左下肢。接着,在

同一流的五华里长的水面上,又搜寻到被肢解的头颅和躯干,而且这些部位均被从关节处断离。在打捞尸

段时,发现小孩连衣裙一件,塑料拖鞋一双,裤头一条,藤条提包一只。左上肢经多次打捞未获。经法医

对各尸段拼接鉴定后,同一女性童尸,年龄6至7岁。检查认定被害者系掐扼窒息而死,死后是用一较锋

利的刀分尸,抛尸于河中,因此××市公安局确认该案是一起杀人分尸案。调查发现,被害者是章××,

1994年9月13日出生。

经过三天紧张的侦查工作,××市公安局侦查人员9月13日下午确认孙××有杀害章××分尸灭迹的

重大嫌疑,当即以其涉嫌故杀人予以刑事拘留。9月17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孙××被依法逮捕,

关押于××市公安局看守所。在对孙××的住处进行搜查后又获取了大量罪证。孙××,男,28岁,1973

年2月25日出生于××省××市一个工人家庭,本人为××市××厂工人,小学

文化,汉族,住××路××号。孙自小读书,1984年小学三年级时,逃学在家,后被学校除名。此后

即终日在社会上游荡。1989年3月,因盗窃犯罪,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1999年8月经亲

戚介绍到××厂做工,但经常不上班。经过××市公安局侦查和预审,孙××的犯罪事实被证实如下:

早在这次杀人分尸之前,孙××就曾多次向其好友李××透露:“人肉最嫩,味道最鲜最美”,“吃一个

人肉要多活二十年”,“

五、六岁的小孩肉最好”,“小孩最好哄,搞几个小糖就来了”,“一

掐就死”等等。孙还不止一次地对着行人指指点点说:“这人好吃,那个不好吃”等等。孙××在上述

罪恶思想驱使下,于9月4日下午6时许,在其住处楼下看见章××和其他小孩一起玩,认有机可乘,顿

起邪念。当章××到××电影院前的沙堆上玩时,孙××即尾随其后,趁周围无人即走到章××身边,以

买糖为诱饵,将章××引向××电影院大门右侧,然后抱有成见起来转向西菜市,从西菜市东头一个巷子

又经××路到附近的××路一个食品门市部,买了一个烧饼给章××吃。一直在效外拖延到深夜1时左右,

孙××才把章××抱回自己的住处。在进门时,孙××用双手将章××抑死,然后把章××的尸体抱到楼

上自己的房间,藏在床下。9月5日中午,孙××从其母亲的住处取来小刀一把,还来一块灰砖磨了这把

刀。下午两点多钟,当同住楼上的婶母、堂弟、堂妹等人上班上学之后,孙××将尸体拖出,放在一个白

长方形瓷盆被告人孙××故意杀人一案,由…………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正文:

1.案件事实,证据

经依法审理查明…………,(简述被告人的犯罪事实)

上述证据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2.起诉的理由和根据本院认为,孙××为满足自己的变态要求…………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严惩尾部:此致××市人民法院

检察员:人好吃,那个不好吃”等等。孙××是在上述罪恶思想驱使下,对被害人章××下此毒手。

上述事实的论据如下:

1、从河中打捞被害人章××尸体上,取毛发肌肉作血型检验,为“AB”型,孙××的血型为“O”型,

孙××的妹妹血型为“A”型。

2、孙××供认后,侦查人员对肢解尸体用的搪瓷盆,装四肢和头的黑提包进行检查,血迹亦为“AB”

型。

3、从河中打捞装尸体、躯干的藤条提包以及包口的带子。经孙××母亲、、妹妹辨认,肯定是他

们家的,放在孙××住处。

4、据孙××供认,在孙××住处搜查时提取的小刀为肢体尸体的凶器,是从其母亲那里拿来,拿来后

还磨过。孙××的妹妹、弟弟证明是实。

5、孙××供认,9月6日买细盐一斤,腌人肉用去一部分。搜查时,查获细盐三两左右,经提取浸泡

人肉的“福尔马林”水里沉淀物,用光谱仪鉴定结果证明人肉确用盐腌过,用量最少四两,与(43×63厘

米)上面予以肢解。当夜,孙××骑自行车分两次将尸体抛入河中。9月6日早晨,孙××买了细盐,把从

尸体上剥离的肌肉腌了起来。6日中午、7日早上、8日、9日,孙××先后几次烧煮腌过的人肉吃。后因

人肉臭了,就用旧的白塑料雨衣将其包起来挂在墙上。9月10日,孙××去××县城家中过中秋节。12

日返回,13日即被捕获归案。认定孙××犯罪事实的证据是:(1)从河中打捞的被害者章××尸体上,取毛

发、肌肉作血型检验,为“AB”型。孙××住处楼板上、草席上的血型

,经检验均是“AB”型。孙××本人的血型为“O”型。孙××之妹(原住孙××的房间)的血为“A”

型。

(2)孙××供认后,侦查人员对肢解尸体用的搪瓷盆,装四肢和头的黑提包进行检查,发现血迹亦为

“AB”型。

(3)从河中打捞起来的装尸体、躯干的藤条提包以及包扎口的带子,经孙××母亲、、妹妹辨认,

肯定是他们家的,是放在孙××住处的。(4)据孙××供认,在孙××住处搜查时提取的小刀为肢解尸体

的凶器,并说是从其母亲那里拿来,拿来后还磨过。孙××的妹妹、弟弟证明是实。

(5)孙××供认,9月6日买细盐一斤,腌人肉用去一部分。搜查时,查获细盐三两左右。经提取浸

泡人肉的“福尔马林”水里沉淀物,用光谱仪作定性、定量分析,结果证明人肉用盐腌过,用量最少四两,

与孙××供认相符。(6)孙××供认,抱走被害人时,发现章××口袋内装有一把削铅笔的小刀,经被害

者家长和当天下午与章××一起玩的孩子们回忆,章××当天确带有小刀。

(7)经过司法鉴定,孙××精神状态正常,没有精神病。

根据以上犯罪事实和证据,××市公安局认为,孙××为满足自己的变态需求,故意将他人杀害,并

肢解、煮食尸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32条规定,且犯罪手段和情节极其残

忍、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必须予以严惩。因此,××市公安局根据《刑诉法》第129条的规定,于2001

年9月20日以第20号起诉意见书预审卷宗3卷10册,将此案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市人

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市公安局的意见完全正确,应当追究孙××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遂于10月

5日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参考答案一(教材P78—84页,参考资料P44——49页):

首部:××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检刑诉[2001]×号被告人基本情况:…………被害人基本情

况:…………××

书记员:×××

2001年×月×日

(院印)

附:证据目录,证人名单,主要证据复印件

参考答案二(教材P78—84页,参考资料P44——49页):×××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检刑诉[2001]第××号被告人孙××,男,28岁,1973年2月25日出生于××省××市一个工人家庭,

本人为××市××工厂工人,小学文化,汉族,住××市××路××号,孙××小学逃学被学校除名。此

后终日在社会上游荡。1989年3月,因盗窃犯罪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1999年8月经亲戚

介绍到××厂做工,但经常不上班。2001年9月13日现因涉嫌故意杀人罪,

2001年9月13日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7日经本院批准被××市公安局逮捕,现羁押于

××市公安局看守所。被害人章××,女,住××市××路××号,1994年9月13日出生。委托代理人×

××。本案由××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孙××涉嫌故意杀人一案,于2001年9月20日以第20号

起诉意见书预审卷宗3卷10册,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01年9月21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委托辩护人,

于2001年9月21日已告知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及其父母,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

的诉讼代理人×××和被告人的辩证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

孙××于2001年9月4日下午6时许,在其住处楼下看见章××和其他小孩玩,顿起邪念。当章××在电

影院沙堆玩时,以糖为诱饵,将章××引向电影院大门右侧然后抱起来到菜市场东头一个食品门市场,买

了一个烧饼给章××吃,一直拖延到夜,10时左右,孙××才把章××抱向自己的住处,在进门时,孙×

×用双手将章××掐死然后把章××抱到楼上自己的房间,藏在床下,9月5日中午,孙××到其母亲的住

处取来一把菜刀,还了一块砖磨了这把刀,下午两点钟当同住楼上的母亲、、妹妹等人上班和上学

去之后,孙××将尸体拖出,放在一个白长放形瓷盆上面分解肢体,当夜,孙××骑自行车分两次将尸

体抛入河中。9月6日,早晨,孙××买了细盐,把从尸体上剥离的肌肉腌了起来。6日中午、7日早晨、8

日、9日,孙××先后几次烧煮腌过的人肉吃,后因人肉臭了,就用旧的白塑料雨衣将其包起来挂在墙上。

在杀人分尸之前,孙××曾向好友李××诱惑“人肉很嫩,味道很鲜,多活二十年,五六岁小孩更好等”。

“小孩最好哄,搞几个小糖就来了”,“一掐就死”等等。孙还不止一次地对着行人指指点点说:“这2

孙××供认相符。

6、孙××供认,抱走被害人时,发现章××口袋内有一把削铅笔的小刀。经被害家属和当天下午与章

××一起玩的孩子们回忆。章××当天确带有小刀。

7、经法医鉴定,孙××精神状态正常,没有精神病。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孙××为满足自己的变态需求,故意将他人杀害,并肢解、煮食尸体,其行为已触

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且犯罪手段和情节极其残忍、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

必须予以严惩。被告人孙××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追究孙××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本院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此致×××市人民法院

检察员:×××书记员:×××

2004年10月5日(院印)附:

1、被告人孙××现羁押于××市公安局看守所。

2、证据目录一份

3、主要证据复印件一册

二、请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第一审刑事判决书(50分)

2001年4月10日晚上10点多钟,××公安局接到报案:××乡××村村民徐××(女)晚上遭到犯

罪分子闯入家中行凶,头上被砍了很多刀,几只手指被砍断,血流现场,进行勘查。现场勘查发现,发案

地点是一座三间瓦房,座北朝南,屋后有块二分地的竹园,两旁都夹了篱笆障。竹园北边有条东西向的小

河,河边有个坝头通往对面的麦田。坝头的泥土上留有一只右脚的布底鞋的印,长25.8公分。在紧靠坝头

的河坎上有棵小杨树,树上留有血手印。从徐××的屋内看,东边是灶间,行凶现场发生在中间的堂屋。

堂屋右侧有一方桌,从堂屋通往灶间的灶门口有一方凳,方凳上有一件未织完的绒线背心。在方桌、方凳

旁边的地上有一滩血泊,血泊上有被害者的少量头发和二颗被砍掉的手头,并有两小片受害者颅枕骨的碎

骨。在堂屋中间血泊旁边的地上,还留下两处被柴刀砍的痕迹,一是刀背形成,一是刀口形成。桌腿和桌

面上都有血点。堂屋两旁的隔墙上,都有许多分散的点状血迹,有的由上而下,有进由下而上,还有的是

平面,血点分布较高,最高的有2.55米。后背面有两道门闩,在两门闩和一道门框上都留

有血手指印。从方位看都属右手指印。在后门左边的地上,有一把菜刀,刀上有血迹。经查看,房间

橱柜、缸罐等物和灶间所有东西都未翻动。堂屋大桌上的水瓶、不锈钢锅也是原样放置。受害者徐××,

女,31岁,家中有两个小孩,大的10岁,小的7岁。爱人在省地质队工作。据其苏醒后自述:发案的当天

晚饭后,约8点钟

左右,徐先将两个孩子安排睡下,这时听到隔壁邻居陈××喊她端洗澡水,她随后就带上门,去陈×

×的家里端水,并在陈的家里玩了几分钟。水端回来后,她并没有洗澡,仅用水擦了身子。以后关了门,

点着煤油灯,坐在堂屋靠灶门口的方凳上织绒线背心。不一会儿,就有一个歹徒突然从灶间窜出来,先是

在她背后猛击了一掌,随后吹熄了桌上的煤油灯,紧接着就举起刀来,在她头部、面部乱砍。徐××当即

昏倒在地。法医和医生检查证实,徐××面部被砍四刀(共缝了11针,留下明显疤痕),牙齿被砍掉两颗;

头后部被砍三刀,许多头发被砍掉,并从一刀口中取出二片碎骨。左手的良、环、小三指被砍断,属徐×

×被砍时用手护头所致。

经过反复调查访问,公安机关侦破此案,经××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01年5月2日将犯罪分子朱

××逮捕,关押在××公安局看守所。原来这个犯罪分子是受害者的侄子,出生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正文:……(首先

概述检察院指控的基本内容,其次写明被告人的供述、辩解和辩护人辩护的要点)。经审理查明,……

(详写法院认定的事实、情节和证据。如果控、辩双方对事实、情节、证据有异议,应予以分析否定。在

这里,不仅要列举证据,而且要通过对主要证据的分析论证,来说明本判决认定的事实是正确无误的。必

须坚决改变用空洞的“证据确凿”几个字来代替认定犯罪事实的具体证据的公式化的写法)。本院认为,……

〔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情节和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一案多人的还应分清各被告

人的地位、作用和刑事责任),应否从宽或从严处理。对于控、辩双方关于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和理由,应

当有分析地表示采纳或予以批驳〕。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写

明判决结果。分三种情况:第

一、定罪判刑的,表述为:面上血迹相符。经比对,被告人朱××指纹与现场指印亦相同。××人民

检察指控,被告人朱××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实,被告人行为已触犯《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朱××杀人未致人死亡是杀人未遂。

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附有被害人徐××、

证人××的证言证人及告人朱××在侦查阶段的供述,法医鉴定书等主要证据复印件及证据目录和证人名

单。

被告人朱××辩称,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辩护人高××提出的辩护意见是“朱××其行为

属于犯罪未遂应当从轻处罚。”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朱××是被害人徐××的侄子,2001年4月10日晚,

被告人朱××本想随他去看电影,但他不肯带他,他就躲于1983年2月5日,系××中学高三学

生,1997年前随在××学校读书时就不学正道,经常耍流氓。1997年下半年到××中学后,恶习仍然不改。

4月10日晚,朱犯本想随他去看电影,但他不肯带他,他就躲在徐××家的屋后,想等他走

后,再到电影场。正在屋后等的时候,听到陈××喊徐××端洗澡水,这时他灵机一动,恶性发作,动了

坏脑筋,就从屋后偷偷出来,到徐××家的大门边的土堆旁,乘徐××外出到陈家端洗澡水之机,窜入其

家,隐蔽在灶堂内,想偷看徐××洗澡,但徐××将水端回后没有洗澡,只是用水擦了身子,以后就坐在

堂屋灶门口织毛衣。这时,朱犯见她没有洗澡,非常扫兴,同时因潜伏时间较长,肚子又痛,急于大便,

无法出去,就产生行凶的恶念。于是在徐家的缸盖上摸到一把菜刀。悄悄窜到徐的背后吹熄了煤油灯,对

其行凶,舞刀乱砍,受害者越是呼救,犯罪分子越是逞凶,直到邻居听到呼救声赶到门口,犯罪人才畏罪

拨开后门闩,穿过小河上的坝头逃跑。徐××当即昏倒在地。从朱××交出的衣服、袜子上发现了几处点

滴血迹,经技术化验,与受害人血型及现场菜刀和地面上血迹相符。经比对,朱××指纹与现场指印亦相

同。××公安局侦查终结后,将此案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被告朱×

×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遂于2001年5月10日以“×检诉字(2001)122号起诉

书”以被告人朱××犯故意杀人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受理后,组成了合议庭(审判

长××,代理审判员×××、×××)并于2001年5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人民检察院检察

员余××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朱××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担任辩护人。高×为朱××作了“其行为

属于犯罪未遂前应当从轻处罚”的辩护。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朱××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实,

被告人亦供认不讳,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232条之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考虑到被告人朱××的行

为属于未遂,遂根据刑法第232条、第23条之规定,决定判处被告人朱××有期徒刑八年。

参考答案一(教材P109—115页,参考资料P86——94页):首部:××××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一审公诉案件用)(××××)×刑初字第××号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写明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在何处)。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人民检察院以×检诉字(2001)122号起诉书,

指控被告人朱××犯故意杀人罪,于2001年5月10日向本院提出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

审判员×××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出

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证人×××等到庭参加“

一、被告人×××犯××罪,判处……(写明主刑、附加刑);

二、被告人×××……(写明追缴、退赔或没收财物的决定,以及这些财物的种类和数额。没有的不

写此项)。”第

二、定罪免刑的表述为:“被告人×××犯××罪,免予刑事处分(如有追缴、退赔或没收财物的,续

写为第二项)。”第

三、宣告无罪的,表述为:“被告人×××无罪。”〕尾部: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

×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2001年5月25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

×参考答案二(教材P109—115页,参考资料P86——94页):×××故意杀人案×××人民法院刑事判

决书[2001]×刑初字第××号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朱××,男,1983年2月5日出生,汉族,

出生地:××县××乡××村,系××中学高三学生。是被害人徐××的侄子,1997年前随在××学校读

书时就不学正道,经常耍流氓。1997年下半年到××中学后,恶习仍然不改。2001年4月10日因涉嫌故

意杀人罪(未遂)被刑事拘留。现羁押于××市公安局看守所。辩护人高×××,×××律师事务所律师

××人民检察院以×检诉字(2001)12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朱××犯故意杀人罪,于2001年5月10

日向本院提出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1年5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人民检察院指

派检察员余××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徐××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被告人朱××

及其辩护人高××,证人×××,鉴定人×××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人民检察指控,2001

年4月10日晚上,被告人朱××躲在徐××家的屋后,乘徐××外出到邻居陈家端洗澡水之机,窜入其家,

隐蔽在灶堂内,想偷看徐××洗澡,被告人朱××见她没有洗澡,非常扫兴,同时因急于大便,无法出去,

就产生行凶的恶念。于是在徐家的缸盖上摸到一把菜刀。悄悄窜到徐的背后吹熄了煤油灯,对其行凶,舞

刀乱砍,受害者越是呼救,被告人朱××越是逞凶,直到邻居听到呼救声赶到门口,被告人朱××才畏罪

逃跑。法医和医生检查证实,徐××面部被砍四刀(共缝了11针,留下明显疤痕),牙齿被砍掉两颗;头

后部被砍三刀,许多头发被砍掉,并从一刀口中取出二片碎骨。左手的良、环、小三指被砍断,属徐××

被砍时用手护头所致。从被告人朱××交出的衣服、袜子上发现了几处点滴血迹,经技术化验,与受害人

血型及现场菜刀和地

在徐××家的屋后,想等他走后,再到电影场。正在屋后等的时候,听到陈××喊徐××端洗澡

水,这时他灵机一动,恶性发作,动了坏脑筋,就从屋后偷偷出来,到徐××家的大门边的土堆旁,乘徐

××外出到陈家端洗澡水之机,窜入其家,隐蔽在灶堂内,想偷看徐××洗澡,但徐××将水端回后没有

洗澡,只是用水擦了身子,以后就坐在堂屋灶门口织毛衣。这时,被告人朱××见她没有洗澡,非常扫兴,

同时因潜伏时间较长,肚子又痛,急于大便,无法出去,就产生行凶的恶念。于是在徐家的缸盖上摸到一

把菜刀。悄悄窜到徐的背后吹熄了煤油灯,对其行凶,舞刀乱砍,受害者越

是呼救,犯罪分子越是逞凶,直到邻居听到呼救声赶到门口,犯罪人才畏罪拨开后门闩,穿过小河上

的坝头逃跑。徐××当即昏倒在地。上述事实,合议庭主持,控辩双方当庭举

证、质证,有被告人朱××的供述,及法医鉴定和医生检查结果,对朱××指纹的鉴定,还有被告人

交出的衣服、袜子和菜刀。印证了被告人朱××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被告人朱××犯故意杀人罪,事实

清楚,证据充分、确实。

本院认为根据朱××犯罪事实,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朱××故意杀人罪成立,因被告人朱××的行

为属于杀人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朱××的辩护人高××对

事实的辩解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为了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朱××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

期徒刑八年。(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1年5

月2日起至2009年5月1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按到判决书的第2日起10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

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2001年5月25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法律文书》形考作业4答案

一、选择题

1、B

2、AC

3、ACD

4、D

二、简答题

1、答: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经侦查或审查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依法应当交付审判,而向人

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文书。

功能:对侦查机关来讲,起诉书是确认侦查终结的案件,犯罪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侦

查活动合法的凭证;对检察机关来讲,起诉书既是代表国家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交付审判的文书,又是

出庭支持公诉,发表公诉意见,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的基础;对审判机关来讲,起诉书引起第一审程序的

刑事审判活动,既是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进行审判的凭据,又是法庭审理的基本范围;对被告人及其辩护

人来讲,起诉书既是告知已将被告人交付审判的通知,又是公开指控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法定文件。

2、答:(1)法院名称和文书名称;(2)案号;(3)公诉机关;(4)被告人;(5)辩护人;

此致××市人民法院自诉人:张虹2001年4月16日

附:

1、本诉状副本1份;

2、证据材料4份。

(6)案件的由来和审判经过。

三、文书写作

1、公证申请书

申请人:郭××,女,1962年8月2日生于××市××区××街××号楼×单元×号。本人1980年9

月考入××大学中文系学习,1984年获得文学学士学位;1984年7月在××大学中文系任教;1989年被评

为讲师;因教学科研成绩突出,1993年被破格评为副教授,授予高级职称证书。请予公证。

申请人:郭××1997年12月20日

附:本人所获大学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本人所获副教授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

2、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张虹,女,54岁,汉族,大学本科毕业,住××市××研究所宿舍楼××单元××号。被告

人:赵某,男,57岁,汉族,大学本科毕业,住××市××研究所宿舍楼××单元××号。案由和诉讼请

1、被告人赵某犯重婚罪,请求法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解除与赵某的婚姻关系。事实及理由

我与赵某971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女儿早已成家并在国外工作居住,夫妻感情一直很好。1996年

赵某辞职下海,被聘到广东省××市××空气净化器公司工作后,只是每月寄一次钱给我,一年不回一次

家,并结识了在一家夜总会从事服务工作的余某,不久二人便以“夫妻”名义住在了一起。1999年9月,

我想到国外看望女儿,希望赵某一起去,赵却以工作忙为由走不开回绝了。我一人出国后,赵某与余某在

北京尽情玩了半个月并在××度假村的别墅内以“夫妻”名义同居。2000年3月赵某向我提出离婚,并称

要与余某正式结婚让我接受现实,否则就容忍他组建一夫一妻的三人家庭,遭到我拒绝后,此后长达一年

时间里,赵某便没回过家,也没给过我一分钱。上述事实,有各种书证、证人证言等证实。综上所述,被

告人赵某在外包养“二奶”长达5年之久,并以“夫妻”名义同居,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

构成重婚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且我与赵某感情已经破裂,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请求依法解除我与赵某的夫妻关系。为此,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之规定,向你院起诉,请依

法判处。证人姓名和住所,证据及证据来源

1、赵某在××市模具厂及广东令一家公司工作期间与余某以“夫妻”名义同居时的房东、邻居的证言

各1份;

2、某与余某在北京及××度假村玩耍期间的宾馆住宿登记表的复印件1份;

3、与余某乘飞机的旅客登记表的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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