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书标准版

更新时间:2024-11-09 00:27:19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23日发
(作者:交通安全事故)

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书

2017年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书

编号:

立约双方(以下称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律师执行职务的法律、法规,甲方聘请

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保证共

同履行:

一、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的宗旨,是在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下,

依据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科学管理,依法活动,维护-法律的尊

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指派执业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顾问律师在业务

和行政上,仍受乙方的领导和管理。

三、顾问律师在业务工作中,应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坚持下列基本原则: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2、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3、全面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主动服务,预防为主,加强法律指导;

5、为甲方保守秘密。

四、乙方指派的律师可以在顾问工作中,为甲方提供下列法律服

务:

1、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咨询;

2、审查、修改、草拟民事合同和相关法律文书;

3、对专项法律事务出具律师函或律师意见函;

4、帮助建立、健全单位内部规章制度;

5、提供行政法律信息和最新的法律、法规资料;

6、对具体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确保对外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7、参与民事、行政纠纷的谈判和诉前调解;

8、参与单位对外招投标事务,负责修改、把关招投标文件;

9、对经济、民事、行政行为进行见证;

10、以非诉讼方式代理追讨债款,实现债权;

1

11、代理诉讼或仲裁,代办起诉或应诉,申请支付令和诉讼保全,

对生效的法律文书代表甲方协助法院执行。

五、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的服务项目,甲方愿意向乙方交纳法律

顾问费,法律顾问费一年元人民币,甲方在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三

日内向乙方支付。乙方具体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帐户名称:福建律师事务所

帐号:

开户行:

六、乙方为甲方提供上列第四点中的第1—8项法律服务,免收

代理费,提供第8—10项法律服务,乙方将根据司-法-部规定另行

优惠收费,并优先安排律师。

七、甲方就配合乙方指派的律师开展工作,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工

作条件和工作环境。

八、甲方有权对顾问律师的.工作过失,向乙方投诉。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一年,自2017年12月日起至2017年12月

日止。期限届满,甲、乙双方若未续约,且未提出书面异议,即视

为合同有效期自动延长。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其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执

一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2

2017年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书[篇2]

聘请方:(下称甲方)

受聘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之规定,甲方决定聘请乙方的律

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接受聘请。为此,双方经协商,达成如

下协议:

一、根据甲方聘请乙方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要求,乙方指派律师

担任甲方的常年顾问。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应甲方邀请,参与甲方党政会议,对甲方的重大决定、决策

提供法律意见、进行法律论证;

3、顾问律师不定期上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甲方有关法律

问题的咨询,提出相关建议;

4、为甲方草拟、审查合同及有关法律事务方面的文书;

6、担任甲方代理人,参为诉讼、调解、仲裁等活动;

7、协助甲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解答法律咨询;

8、协助处理甲方招商引资的可能涉及的法律事务。

9、办理甲方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甲、乙方根据工作需要相互主动联系。互相配合,互相沟通。

四、顾问律师代理甲方参加诉讼、调解、仲裁以及办理其他法律

事务时的交通、住宿、出差补助、调档费、查询费等费用由甲方

承担。

五、顾问律师在处理有关甲方的事务时,有权了解其认为所需的

情况和文件资料、数据、档案,甲方应积极配合和提供。若所提供

的情况、资料、档案不真实、不准确所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甲方自

行承担。

五、乙方每一年度(公历连续十二个月整)向甲方收取法律顾问

费人民币元整。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清。

顾问律师代理甲方参加仲裁、诉讼、非诉讼活动,应另行办理委托

手续,并按诉讼收费标准优惠收取律师代理费。

六、甲方需办理法律事务,应事先与乙方联系,法律顾问工作采

取不定期服务方式,但甲方有事相请时,法律顾问律师应及时安排

时间。甲方有急事需要律师帮助,遇法律顾问律师出差或其他原因

不能及时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临时指定其他律师为甲方服务,

并不另行收费。

七、甲方指派为联系人,协助顾问律师工作。

八、本协议的有效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协议期满

时,如续聘,另行签订协议。

九、本协议如有不明之处或未尽事宜,则另行补充协议,补充协

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__年__月__日

法律顾问聘用合同

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聘请王秋俊法学博

士(以下简称乙方)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

遵照履行。

一、乙方_______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

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经济合同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

裁活动。

5.应甲方要求,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费用不少于贰拾万元人民币。参加诉讼、

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按规定另议。

五、乙方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

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_五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方(公章)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签字)

址:

址:

签约时间:

法律顾问合同

聘请方(甲方):受聘方(乙方):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聘请

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

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具体范围包括:

1、协助企业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解答企业法律咨询,针

对企业存在的法律问题,及时向企业提供法律建议;

2、为企业在重大经营决策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建议,对

经营决策事项在法律方面的可行性、风险性等问题,以及企业已经

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并

应企业要求参与非诉讼案件、行政案件的指导、协调和调解;

3、草拟、审查、修改、制订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的有

关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书或法律事务文书;

4、应企业要求,参加企业有关经济合同及项目的磋商、谈判,

对与企业经济往来对象进行资信调查,审查、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

法律文件,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提出法律意见;

5、协助企业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法律知识培训;

6、受企业委托,代理企业有关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1

行政、刑事等诉讼或仲裁活动,签署、送达或接受有关法律文书;

7、应企业要求提供其他有关法律服务。

第二条乙方的服务方式

1、顾问律师不定期走访与企业约请相结合,及时提供法律服务;

2、顾问律师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与企业联系,随时提供

法律服务;

3、企业相关人员到顾问律师的办公室接洽,顾问律师提供法律

服务;

4、除特殊情况外,顾问律师随时根据企业的需要及要求提供法

律服务。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律师作为甲方的顾问律师。

2、乙方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的法律事务工作,以

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忠于职守,恪守职业道德,提高服务

质量和工作效率,忠实地、尽最大努力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

并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工作进程;

4、乙方律师必须在约定的工作职责范围内根据甲方的要求或者

授权进行活动,非经甲方授权不得代为实施法律行为,不得代为甲

方决策;

5、乙方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

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

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

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在工作中接触的甲方有关人事、技术、商业等秘

密及其他甲方认为不宜公开的事宜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及时地向乙方律师提供与法律事务有

关的各种信息、文件和基础资料,协助乙方律师调查取证和履行职

务;

2、甲方应当为乙方所办理的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办公条件;

5、甲方指定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传达甲方的指示和

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

第五条法律顾问费计收方式

双协议法律顾问费为计时收费,按照每个律师(包括助理)每小

时300元收取,根据律师事务所提交的工作清单和账单,每个月结

算支付一次。

甲方就第一条第6项所列的个案代理事务如委托乙方办理,应向

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同意按有关

部门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折优惠收费。

第六条工作费用

3乙方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由甲方承担;

1、相关部门如公证、工商、房地产管理等等各司法、行政部门

收取的费用以及司法鉴定费用等;

2、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第七条工作计时指引

1、起草文件以页为单位,每页(每张A4纸、字体宋体、字号

四、行距25磅)工作量计为1小时;

2、审议文件均以文件语种对应页数为单位,中文:每2页,计

工作量1小时,英文:每1页,计工作量1小时;

3、审议文件后单独出具意见书的,按照审议文件和起草文件合

并计时;(每页材料格式A4同上)

4、翻译文件以页为单位,每页工作量计为1小时;

5、商务合作及纠纷谈判、参与重大项目,以实际工作时间计时;

6、法律培训,以培训时间的2倍计时(准备课件的原因);

7、涉及法律以外专业知识,需向相关专家咨询的,按实际工作

时间计时;

8、涉及相关政府机构咨询的,按实际工作时间计时;

9、调查取证,按实际工作时间计时;

10、分析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背景资料,依据复杂程度,每5页计

时0.1-0.5小时;

11、就重大疑难以及跨专业的复杂法律事务进行业务讨论的,按

4实际工作时间计时;

12、在途时间和等候时间,按实际用时减半计算;

13、合同签订前前期制作个性化法律服务方案以及向预委托方了

解相关情况的,不计算工作小时。

第八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壹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前一个月内,

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在合

同期满后延续进行的,甲方不再另行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

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乙方:广东漠西律师事务所

因业务需要,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一致,

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本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期限为年(自20年

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甲方的有关法律事务均委托乙方办理。

二、乙方担任甲方法律顾问期间,由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

务:

1、参与甲方的合同谈判,并草拟、审查合同的内容;

2、代理民事和行政案件及非诉讼案件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

3、代写法律文书;

4、代办公证、资信调查登记注册、财产保管;

5、其他需要由乙方办理的法律事务。

三、乙方可以协助甲方建立法律事务工作室,登记法律事务档案,

并可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学习法律知识。

四、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事实,为依法办事提

供证据材料。

五、常年法律顾问每年酬金为人民币元正(¥元),甲方须在合

同签订时一次付清。

六、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与甲方办理有关法律事务所需要的

差旅费由甲方负责。

七、乙方为甲方代理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等,超

过十万元诉讼标的的按律师收费标准五折收费。

八、本合同自订立时起生效,如有变更或补充条款,由甲乙双方

另行协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广东漠西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陈

光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5542133地址:

账号:中国农业银行阳西支行

44-55710年月日20年月日

法律事务委托合同

(常年法律顾问)

XXXX律师事务所

合同编号:鹿律法顾字()第号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XXXX律

师事务所

甲方因工作及业务之需要,为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之有关规定,聘请乙方指派的律师担任常年

法律顾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指派律师出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应当

根据事实与法律,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本合同约定之顾问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甲方选择乙方法律服务提供如下第项

1、为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这种

咨询既包括向甲方提出口头处理意见,也包括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

供甲方决策使用;()

2、为甲方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供涉及法律方面的设计与

咨询服务,协助甲方增强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3、为甲方起草或审查重大经济合同、协议或其它重要法律文件,

防止或减少潜在纠纷;()

4、协助甲方,对甲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次/;()

5、参与甲方的重大对外谈判与协商活动,协助甲方处理谈判与

协商中的有关法律事务;()

6、为甲方引进外资、技术转让、兴办合资或合作企业、股份转

让、资产重组等项目提供《法律意见》;()

7、为甲方开展或涉及的重大经营活动或法律行动提供法律策划

方案,这些经营活动或法律行动包括:()

(1)工业产权的取得与保护;()

(2)形象确立与广告宣传表述;()(3)债权债务安排与重组;

()(4)侵权损害赔偿与追索;()

8、企业改制、公司并购;()

9、为甲方办理涉及调解、仲裁、诉讼和其它非诉讼案件所需要

的各种程序性手续;()

10、其它甲、乙双方认为应通过补充协议予以规定的服务内:甲

方如需乙方提供上述第三条第1至9项填(否)法律事务,应另行

与乙方协商订立委托代理合同。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律师介绍有关生产经营管理

的情况,提供与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有关的文件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或计费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

付全部法律顾问服务费。

3、甲方应当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或认

为不适合服务甲方的律师。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

体理由。

5、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6、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

律师服务费。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依法忠实地维护甲方的一切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应当根据甲方的具体情况适时开展法律顾问服务工

作。

3、乙方律师应当及时为甲方提供相关的法律顾问服务。

4、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

甲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5、除本合同约定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外,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

甲方收取费用。

6、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

7、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及差旅费,

乙方及其指派律师有权暂缓履行法律顾问工作。

8、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

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且无正当理由

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继续追讨。

第六条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约定

1、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人民币(大写)元。

2、要求乙方指派律师作为具体参与有关仲裁、诉讼和非诉讼案

件以及承担公司并购、合资、股权转让、企业股份制改造等重大专

项法律服务时,甲方应另行与乙方订立委托代理合同,并按照乙方

的优惠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减少20%收取费用)。

3、差旅费

(1)甲方每月支付定额交通费元。(2)乙方律师的办公费用由

甲方据实报销。

(3)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办案区域仁怀境内,乙方律师如需要本

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外进行与本案相关的工作,由乙方律师向甲方

提出差旅费预算报经甲方同意,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出差手续,乙

方律师出差后甲方及时据实报销。

4、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

付清。

5、根据《贵州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乙方律师在进行

与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

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6、除非乙方另有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约定足额付清上述费

用导致乙方律师不能或未能及时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的责

任将不由乙方承担。

7、除非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乙

方律师直接支付本合同约定外的任何费用。

第七条

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只限于与甲方直接性的法

律事务;乙方指派律师无义务为甲方职工、甲方子企业、关联企业

等提供上述服务。若相关单位和个人需要乙方指派律师提供上述法

律服务,乙方可以按照律师收费办法优惠收取律师费用。

第八条乙方律师在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服务过程中,如

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重大执业过错而直接造成甲

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方或其代理人与乙方或其指派的律

师共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另行特别

约定: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

甲方:乙方: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

务,视为乙方

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如果甲方需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第十

二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可通过协商处理,如协商不

成,可向仁怀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XXXX律师事务所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

甲方因业务需要,需聘请乙方律师为法律顾问。现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

订立如下协议:

一、承办律师:

经双方协商乙方指法律顾问项目团队具体承办法律顾问事务。该

项目所有法律事务由本项目律师团队成员完成。遇有重大疑难法律

事务,乙方组织本所有相关经验的教授、律师或全所律师研讨。

二、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决策咨询----就贵司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的法律

问题,以及贵司遇到的各类纠纷和诉讼难题,及时以最快捷的方式

(包括电话、传真、电邮等)提供法律分析意见,提出合理和可行

的处理建议,减少出现纠纷、风险的机会。

2、审查修改文件----对贵司提供的法律文件(如往来公文函件、

商业信函、报价单、备忘录、公司通告、对外声明等)进行审查,

导贵司进行修改,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完善法律文书----就提供的各贵司的法律文件(包括各种常

规类合同、以及投资参股类的合同、协议书、章程等),从法律专

业角度进行审查把关、起草或修改,便于贵司业务管理的开展。

4、参与各类商务谈判活动----应贵司要求,参与各类会议和谈

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5、健全合同制度----协助贵司管理经济合同,确定合同类别,

监督合同的履行,提高履约率。及时应贵司要求,解决在合同操作

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贵司合同制度的统一和健全。

6、传递法律信息----及时提供与贵司活动有关的政策法规信息,

使贵司的活动沿着法制轨道合法有序地进行。

7、维护商誉形象----受贵司委托,向特定对象发出声明、确认、

谴责的《律师函》,协助贵司在适当媒体发表公开声明,澄清事实、

谴责侵权和要求停止侵权,确保贵司的公众形象、行业商誉、经济

利益不受损害。

8、非诉法律服务----受贵司委托,就以上各项咨询及审查类事

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履约通知书》、《催款通知书》和《律

师函》,并通过无需外出的非诉讼方式(邮递、电话、传真、电邮

等)与特定对象商讨欠款的追收,力图用最低成本为贵司争取最大

利益,尽量减少经济损失和诉讼成本。

9、代理法律事务----接受委托,代理贵司各类经济民事、行政

诉讼或仲裁、复议、听证等的法律事务。

10、其他法律事务----为贵司进行专项事实调查和资信调查。办

理贵司各类行政登记注册手续。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时间:

双方采用不定期工作时间方式: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提供法律

服务,但应尽可能提早预约乙方,以便安排时间并做必要准备。

四、甲方工作联系人:

为便于协调工作,甲方指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联系人,协助、配

合法律顾问工作。甲方及下属各部门的法律事务一般均通过该联系

人与乙方联系。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优先办理甲方委托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

2、应保证向法律顾问律师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3、应为法律顾问律师的工作提供便利,并负担其因办理甲方法

律事务出差外地而产生的合理的交通、食宿、通讯及出差补贴等费

用。

4、应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5、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应收取的律师费、

差旅、出差补贴等费用。

2、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并有义务优先为甲方提供及时的法

律服务。

3、有义务及时将办理法律事务的进展或结果向甲方通报。

4、对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

无论确定为免费或收费,也无论收费多少,乙方均应认真办理。

5、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七、律师费及相关费用的计算及支付:

1、本合同总价款为万元整,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

内向乙方支付第一期费用元整;第二期费用万元整于2015年1月

31日前支付。

2、乙方的律师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需到本市以外出差时,差旅

费由甲方承担。

3、乙方律师办理本合同第二条第1-8项事务时,甲方不必再行

委托。在甲方支付律师费的情况下,乙方不再另行收费。

4、乙方律师办理本合同第二条第9-10项事务时,甲方需就具体

个案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并按《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办法》另行计

算律师费。鉴于甲方与乙方是基于本合同而发生的长期合作关系,

乙方在确定具体个案收费金额时,应按规定的收费标准给予8折优

惠。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2-5项约定,乙方可催告甲方在

合理的期限内履行合同。如经催告后仍未履行合同,视为严重违约。

在此情况下,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第1项

约定所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2、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2-5项约定,甲方可催告乙方在

合理的期限内履行合同。如经催告后仍不履行合同,视为严重违约。

在此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退回依据本

合同第七条第1项约定所支付的律师费。

九、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从2015年6月10日至2016年_6_月

__9__日。

2、本合同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如双方有意续签的,可按照

甲方相关制度流程进行操作。

十、纠纷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

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可将纠纷提请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师事务所

甲方(授权代表):乙方(授权代表):

二O一五年六月十日二O一五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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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合同甲方(聘请方):法定代表人:乙方(受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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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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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合同甲方:乙方: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

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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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甲方:乙方:济南槐荫律政法律服务所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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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在平等......

法律顾问合同甲方:乙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甲方的经营

管理活动经常会涉及各种法律问题,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甲方决定聘请作为法律顾问,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乙......

法律顾问合同甲方:负责人:地址:电话:乙方:电话:甲方因

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担......

法律顾问合同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特聘请

乙方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

2、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派徐俊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乙方律师为甲方处理法律咨询合同审核,起草相应法律文书等非诉

项,如办理相关诉讼等,合同另定,费用另收。

3、为提高工作效率,乙方工作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律师除出

差,病假

等原因外必须及时为甲方提供帮助,若乙方律师因特殊原因无法

及时为甲方提供帮助而急需提供帮助的,主任得指定其他律师提供

帮助。

4、乙方律师在提供帮助时遇到利益冲突的情况,乙方必需采取

措施,以

确保乙方律师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

5、甲方应为乙方律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指定一名联络员

协助乙方

律师工作,乙方律师为甲方工作的差旅费由甲方给予报销,乙方

律师出市工作的交通工具由甲方提供。

6、按照苏价费(2002)378号:关于调整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

通知的规

定,甲方向乙方交纳常年法律顾问费10000元整,于签订本合同

的当月支付,如超过一个月不支付的,本合同视为不生效。

7、本合同为常年合同,自2013年10月1日生效,其中一方要

求解除合

同,必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三个月期满合同即告终止。

8、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法律顾问合同

聘请方(甲方):受聘方(乙方):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聘请

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

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具体范围包括:

1、协助企业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解答企业法律咨询,针

对企业存在的法律问题,及时向企业提供法律建议;

2、为企业在重大经营决策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建议,对

经营决策事项在法律方面的可行性、风险性等问题,以及企业已经

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并

应企业要求参与非诉讼案件、行政案件的指导、协调和调解;

3、草拟、审查、修改、制订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的有

关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书或法律事务文书;

4、应企业要求,参加企业有关经济合同及项目的磋商、谈判,

对与企业经济往来对象进行资信调查,审查、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

法律文件,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提出法律意见;

5、协助企业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法律知识培训;

6、受企业委托,代理企业有关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1

行政、刑事等诉讼或仲裁活动,签署、送达或接受有关法律文书;

7、应企业要求提供其他有关法律服务。

第二条乙方的服务方式

1、顾问律师不定期走访与企业约请相结合,及时提供法律服务;

2、顾问律师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与企业联系,随时提供

法律服务;

3、企业相关人员到顾问律师的办公室接洽,顾问律师提供法律

服务;

4、除特殊情况外,顾问律师随时根据企业的需要及要求提供法

律服务。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律师作为甲方的顾问律师。

2、乙方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的法律事务工作,以

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忠于职守,恪守职业道德,提高服务

质量和工作效率,忠实地、尽最大努力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

并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工作进程;

4、乙方律师必须在约定的工作职责范围内根据甲方的要求或者

授权进行活动,非经甲方授权不得代为实施法律行为,不得代为甲

方决策;

5、乙方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

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

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

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在工作中接触的甲方有关人事、技术、商业等秘

密及其他甲方认为不宜公开的事宜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及时地向乙方律师提供与法律事务有

关的各种信息、文件和基础资料,协助乙方律师调查取证和履行职

务;

2、甲方应当为乙方所办理的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办公条件;

5、甲方指定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传达甲方的指示和

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

第五条法律顾问费计收方式

双协议法律顾问费为计时收费,按照每个律师(包括助理)每小

时300元收取,根据律师事务所提交的工作清单和账单,每个月结

算支付一次。

甲方就第一条第6项所列的个案代理事务如委托乙方办理,应向

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同意按有关

部门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折优惠收费。

第六条工作费用

3乙方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由甲方承担;

1、相关部门如公证、工商、房地产管理等等各司法、行政部门

收取的费用以及司法鉴定费用等;

2、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第七条工作计时指引

1、起草文件以页为单位,每页(每张A4纸、字体宋体、字号

四、行距25磅)工作量计为1小时;

2、审议文件均以文件语种对应页数为单位,中文:每2页,计

工作量1小时,英文:每1页,计工作量1小时;

3、审议文件后单独出具意见书的,按照审议文件和起草文件合

并计时;(每页材料格式A4同上)

4、翻译文件以页为单位,每页工作量计为1小时;

5、商务合作及纠纷谈判、参与重大项目,以实际工作时间计时;

6、法律培训,以培训时间的2倍计时(准备课件的原因);

7、涉及法律以外专业知识,需向相关专家咨询的,按实际工作

时间计时;

8、涉及相关政府机构咨询的,按实际工作时间计时;

9、调查取证,按实际工作时间计时;

10、分析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背景资料,依据复杂程度,每5页计

时0.1-0.5小时;

11、就重大疑难以及跨专业的复杂法律事务进行业务讨论的,按

4实际工作时间计时;

12、在途时间和等候时间,按实际用时减半计算;

13、合同签订前前期制作个性化法律服务方案以及向预委托方了

解相关情况的,不计算工作小时。

第八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壹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前一个月内,

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在合

同期满后延续进行的,甲方不再另行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

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乙方:广东漠西律师事务所

因业务需要,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一致,

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本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期限为年(自20年

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甲方的有关法律事务均委托乙方办理。

二、乙方担任甲方法律顾问期间,由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

务:

1、参与甲方的合同谈判,并草拟、审查合同的内容;

2、代理民事和行政案件及非诉讼案件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

3、代写法律文书;

4、代办公证、资信调查登记注册、财产保管;

5、其他需要由乙方办理的法律事务。

三、乙方可以协助甲方建立法律事务工作室,登记法律事务档案,

并可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学习法律知识。

四、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事实,为依法办事提

供证据材料。

五、常年法律顾问每年酬金为人民币元正(¥元),甲方须在合

同签订时一次付清。

六、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与甲方办理有关法律事务所需要的

差旅费由甲方负责。

七、乙方为甲方代理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等,超

过十万元诉讼标的的按律师收费标准五折收费。

八、本合同自订立时起生效,如有变更或补充条款,由甲乙双方

另行协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广东漠西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陈

光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5542133地址:

账号:中国农业银行阳西支行

44-55710年月日20年月日

法律事务委托合同

(常年法律顾问)

XXXX律师事务所

合同编号:鹿律法顾字()第号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XXXX律

师事务所

甲方因工作及业务之需要,为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之有关规定,聘请乙方指派的律师担任常年

法律顾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指派律师出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应当

根据事实与法律,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本合同约定之顾问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甲方选择乙方法律服务提供如下第项

1、为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这种

咨询既包括向甲方提出口头处理意见,也包括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

供甲方决策使用;()

2、为甲方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供涉及法律方面的设计与

咨询服务,协助甲方增强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3、为甲方起草或审查重大经济合同、协议或其它重要法律文件,

防止或减少潜在纠纷;()

4、协助甲方,对甲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次/;()

5、参与甲方的重大对外谈判与协商活动,协助甲方处理谈判与

协商中的有关法律事务;()

6、为甲方引进外资、技术转让、兴办合资或合作企业、股份转

让、资产重组等项目提供《法律意见》;()

7、为甲方开展或涉及的重大经营活动或法律行动提供法律策划

方案,这些经营活动或法律行动包括:()

(1)工业产权的取得与保护;()

(2)形象确立与广告宣传表述;()(3)债权债务安排与重组;

()(4)侵权损害赔偿与追索;()

8、企业改制、公司并购;()

9、为甲方办理涉及调解、仲裁、诉讼和其它非诉讼案件所需要

的各种程序性手续;()

10、其它甲、乙双方认为应通过补充协议予以规定的服务内:甲

方如需乙方提供上述第三条第1至9项填(否)法律事务,应另行

与乙方协商订立委托代理合同。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律师介绍有关生产经营管理

的情况,提供与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有关的文件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或计费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

付全部法律顾问服务费。

3、甲方应当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或认

为不适合服务甲方的律师。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

体理由。

5、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6、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

律师服务费。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依法忠实地维护甲方的一切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应当根据甲方的具体情况适时开展法律顾问服务工

作。

3、乙方律师应当及时为甲方提供相关的法律顾问服务。

4、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

甲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5、除本合同约定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外,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

甲方收取费用。

6、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

7、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及差旅费,

乙方及其指派律师有权暂缓履行法律顾问工作。

8、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

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且无正当理由

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继续追讨。

第六条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约定

1、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人民币(大写)元。

2、要求乙方指派律师作为具体参与有关仲裁、诉讼和非诉讼案

件以及承担公司并购、合资、股权转让、企业股份制改造等重大专

项法律服务时,甲方应另行与乙方订立委托代理合同,并按照乙方

的优惠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减少20%收取费用)。

3、差旅费

(1)甲方每月支付定额交通费元。(2)乙方律师的办公费用由

甲方据实报销。

(3)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办案区域仁怀境内,乙方律师如需要本

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外进行与本案相关的工作,由乙方律师向甲方

提出差旅费预算报经甲方同意,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出差手续,乙

方律师出差后甲方及时据实报销。

4、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

付清。

5、根据《贵州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乙方律师在进行

与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

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6、除非乙方另有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约定足额付清上述费

用导致乙方律师不能或未能及时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的责

任将不由乙方承担。

7、除非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乙

方律师直接支付本合同约定外的任何费用。

第七条

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只限于与甲方直接性的法

律事务;乙方指派律师无义务为甲方职工、甲方子企业、关联企业

等提供上述服务。若相关单位和个人需要乙方指派律师提供上述法

律服务,乙方可以按照律师收费办法优惠收取律师费用。

第八条乙方律师在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服务过程中,如

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重大执业过错而直接造成甲

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方或其代理人与乙方或其指派的律

师共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另行特别

约定: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

甲方:乙方: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

务,视为乙方

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如果甲方需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第十

二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可通过协商处理,如协商不

成,可向仁怀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XXXX律师事务所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

甲方因业务需要,需聘请乙方律师为法律顾问。现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

订立如下协议:

一、承办律师:

经双方协商乙方指法律顾问项目团队具体承办法律顾问事务。该

项目所有法律事务由本项目律师团队成员完成。遇有重大疑难法律

事务,乙方组织本所有相关经验的教授、律师或全所律师研讨。

二、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决策咨询----就贵司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的法律

问题,以及贵司遇到的各类纠纷和诉讼难题,及时以最快捷的方式

(包括电话、传真、电邮等)提供法律分析意见,提出合理和可行

的处理建议,减少出现纠纷、风险的机会。

2、审查修改文件----对贵司提供的法律文件(如往来公文函件、

商业信函、报价单、备忘录、公司通告、对外声明等)进行审查,

导贵司进行修改,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完善法律文书----就提供的各贵司的法律文件(包括各种常

规类合同、以及投资参股类的合同、协议书、章程等),从法律专

业角度进行审查把关、起草或修改,便于贵司业务管理的开展。

4、参与各类商务谈判活动----应贵司要求,参与各类会议和谈

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5、健全合同制度----协助贵司管理经济合同,确定合同类别,

监督合同的履行,提高履约率。及时应贵司要求,解决在合同操作

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贵司合同制度的统一和健全。

6、传递法律信息----及时提供与贵司活动有关的政策法规信息,

使贵司的活动沿着法制轨道合法有序地进行。

7、维护商誉形象----受贵司委托,向特定对象发出声明、确认、

谴责的《律师函》,协助贵司在适当媒体发表公开声明,澄清事实、

谴责侵权和要求停止侵权,确保贵司的公众形象、行业商誉、经济

利益不受损害。

8、非诉法律服务----受贵司委托,就以上各项咨询及审查类事

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履约通知书》、《催款通知书》和《律

师函》,并通过无需外出的非诉讼方式(邮递、电话、传真、电邮

等)与特定对象商讨欠款的追收,力图用最低成本为贵司争取最大

利益,尽量减少经济损失和诉讼成本。

9、代理法律事务----接受委托,代理贵司各类经济民事、行政

诉讼或仲裁、复议、听证等的法律事务。

10、其他法律事务----为贵司进行专项事实调查和资信调查。办

理贵司各类行政登记注册手续。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时间:

双方采用不定期工作时间方式: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提供法律

服务,但应尽可能提早预约乙方,以便安排时间并做必要准备。

四、甲方工作联系人:

为便于协调工作,甲方指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联系人,协助、配

合法律顾问工作。甲方及下属各部门的法律事务一般均通过该联系

人与乙方联系。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优先办理甲方委托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

2、应保证向法律顾问律师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3、应为法律顾问律师的工作提供便利,并负担其因办理甲方法

律事务出差外地而产生的合理的交通、食宿、通讯及出差补贴等费

用。

4、应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5、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应收取的律师费、

差旅、出差补贴等费用。

2、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并有义务优先为甲方提供及时的法

律服务。

3、有义务及时将办理法律事务的进展或结果向甲方通报。

4、对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

无论确定为免费或收费,也无论收费多少,乙方均应认真办理。

5、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七、律师费及相关费用的计算及支付:

1、本合同总价款为万元整,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

内向乙方支付第一期费用元整;第二期费用万元整于2015年1月

31日前支付。

2、乙方的律师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需到本市以外出差时,差旅

费由甲方承担。

3、乙方律师办理本合同第二条第1-8项事务时,甲方不必再行

委托。在甲方支付律师费的情况下,乙方不再另行收费。

4、乙方律师办理本合同第二条第9-10项事务时,甲方需就具体

个案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并按《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办法》另行计

算律师费。鉴于甲方与乙方是基于本合同而发生的长期合作关系,

乙方在确定具体个案收费金额时,应按规定的收费标准给予8折优

惠。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2-5项约定,乙方可催告甲方在

合理的期限内履行合同。如经催告后仍未履行合同,视为严重违约。

在此情况下,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第1项

约定所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2、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2-5项约定,甲方可催告乙方在

合理的期限内履行合同。如经催告后仍不履行合同,视为严重违约。

在此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退回依据本

合同第七条第1项约定所支付的律师费。

九、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从2015年6月10日至2016年_6_月

__9__日。

2、本合同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如双方有意续签的,可按照

甲方相关制度流程进行操作。

十、纠纷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

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可将纠纷提请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师事务所

甲方(授权代表):乙方(授权代表):

二O一五年六月十日二O一五年六月十日

聘请法律顾问合同书甲方:地址:电话:乙方:【嫩江县】黑龙

江00律师事务所地址:电话: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

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

法律顾问合同甲方(聘请方):法定代表人:乙方(受聘方):

联系人: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

方......

法律顾问聘用合同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

聘请王秋俊法学博士(以下简称乙方)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

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一、乙方_______担任甲方的

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

法律顾问合同甲方:乙方: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

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一......

法律顾问合同聘请方(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受聘方(乙

方):负责人:地址:甲方愿意聘请乙方、乙方愿意受聘担任甲方

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

双方友......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聘请方:(下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受聘

方: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283号香港广场26楼本合约由上列甲乙

双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订立。鉴于::甲方为......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甲方:乙方:济南槐荫律政法律服务所甲

方因业务需要,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双方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在平等......

法律顾问合同甲方:乙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甲方的经营

管理活动经常会涉及各种法律问题,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甲方决定聘请作为法律顾问,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乙......

法律顾问合同甲方:负责人:地址:电话:乙方:电话:甲方因

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担......

法律顾问合同

关于法律顾问合同模板集锦八篇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愿意共同建立相互信任的个人法律顾问服

务合同关系,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资共同遵守,特订立如下

协议:

一、甲乙双方商定由乙方周网龙律师提供对甲方的主要法律服务,

服务方式可以通过电话咨询,邮政信件,互联网qq,邮箱等方式

(但不限于上述方式),乙方为甲方的主要服务项目是:

1、免费并不限次数的回答甲方的法律咨询,帮助当事人策划、

分析判断所涉法律事务,并提出建议方案;

2、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与有关单位及个人交涉、谈判,以维护

当事人的名誉、人身、自由、财产等个人合法权益;

3、接受委托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监管,为当事人提供大型财产

(如房屋、汽车等)购买、出租、抵押、转让、担保等方面的法律服

务;

4、代为起草、修改、审查涉及当事人个人权益的各种合同、协

议等文件;

5、协助当事人处理各种可能的民事、刑事、行政纠纷(如需诉讼

需要另行委托);

6、为当事人办理股权转让、质押等法律服务;

7、协助当事人办理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的作价、转让等法律手

续;

8、为当事人的个人保险提供法律帮助;

9、每年甲方有权为个人事务委托乙方发函三次或就某项与当事

人有关的法律事务发表法律意见书一份;

10、为当事人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二、甲方还享有下列权利:

1、甲方有权向第三方声明或表明乙方及合同指定的律师是甲方

的个人法律顾问;

2、如甲方涉及诉讼、仲裁及其他事务时,甲方有权指定乙方律

师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及不在本合同约定内的工作,但应另行

办理委托手续,其代理费用可按乙方律师正常收费标准的80%予以

优惠;

3、每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有权要求乙方做一个书面的工作小

结(通过邮件方式发送)。

三、甲方的义务:

1、保证向乙方律师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理的安排时间,为乙

方服务提供便利;

2、如需提前预约,并安排好乙方律师的交通工具,紧

急情况下乙方律师提供服务,甲方无条件承担乙方律师的交通费用

(凭票据);

3、承担乙方律师发函等的邮寄费用及其他乙方律师为甲方服务

的合理费用及开支(限于交通费用住宿费用及餐饮费用);

四、甲乙双方均应诚实守信,甲方不应利用乙方的服务从事违法

活动,同时保护和维护乙方的声誉;乙方也应保守甲方的秘密,未

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个人信息及可能的各种隐私(法

律规定的除外)。

六、本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变更或不续签合同,

乙方同样有权通知甲方变更或不续签合同,如均没有通知不续签合

同,本合同自动顺延,合同期限也是一年。乙方在合同顺延之日起

十日内应当支付法律服务费三百六十五元。

七、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甲方的书面解除通知到达乙方

处就发生法律效力,乙方无需退还已向甲方收取的法律服务费,合

同自行终止。甲方无权再以乙方及乙方律师的名义从事有关活动,

乙方负责对知悉甲方的有关情况保密(法律规定除外)。如甲方利用

乙方的服务从事有损于乙方及律师声誉的活动或从事其他违反法律

法规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的活动,乙方有权书面终止本合同(但要说

明理由),并且不退法律服务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也可以变更或

解除,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由乙方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规定,

聘请乙方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

执行:

第一条乙方为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甲方指定一人负责与法律顾问的联系工作。

第二条乙方的工作范围:

1、免费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2、免费协助甲方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文件;

3、接受甲方委托,有偿参与相关业务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有偿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

仲裁活动;

5、免费向甲方相关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每年不少于两次,

每次不少于_________分钟;

6、应甲方委托,有偿以甲方法律顾问的名义作授权声明或有关

代理行为;

7、接受甲方委托,有偿代为办理相关资信调查法律事务。

8、接受甲方委托,有偿依法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条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服务事项有关的全部

文件及背景材料,承担因违反本条款的责任和材料不真实、弄虚作

假的责任;

2、积极、主动地配合委托乙方(律师)所从事的各项工作;

3、甲方在乙方从事本合同第二条内有偿服务项目的工作时,按

相关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或双方协商支付乙方有偿服务费用。

第四条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积极、负责地为甲方(按本合同第二条工作范围的内容)服

务,依法切实地维护甲方的利益.

2、及时办理第二条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内的法律事务.

3、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

同,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4、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第五条有偿服务费用的支付: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费用_________元,作为乙方无偿服务费

用开支,并由乙方负责收取;

2、乙方办理受甲方(委托)的有关案件的诉讼、非诉讼、调解、

仲裁以及差旅费,案件的有关法院收费、鉴定费、档案费、资料费

等有关部门的收费应按有关标准或由双方协商确定额度,由甲方支

付.

3、如因甲方不按期支付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的费用和有关有偿服

务费用,乙方有权选择中止或者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或法律顾问合同,

由此造成的责任由甲方自行全权负责。

第六条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不退还已收的相关费用;如乙

方终止本合同,乙方退还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所收取的费用。

第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期限一年。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

_________签署。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为了甲方管理的科学性、合法性,提高甲方依法管理的水平,维

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甲方

聘请乙方为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委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

为责任律师,负责处理甲方的日常法律事务。甲方若遇到专业法律

事务或甲方认为宜由责任律师以外的律师办理的事务,由乙方指派

其他律师办理或与责任律师共同办理。

二、乙方承诺所派责任律师为甲方提供以下优质法律服务

1.就甲方在生产经营、行政管理等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提

供建议和有关法律依据,使甲方依法办事,保证其决策的合法性;

2.草拟、审查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所涉及合同、协议书、

决定、章程等法律文书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

3.协助甲方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供企业所需的法律信

息,解答企业提出的法律咨询;

4.协助甲方开展对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活动;

5.指导甲方单位内部的法律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

6.对甲方重大经营项目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

7.办理甲方委托的其他需责任律师直接面对第三人的法律事务;

8.参与甲方的改制、合并、分立,分支机构的设立、清算等法

律工作事务;

9.代理甲方参与各类经济纠纷的调解;

10.处理甲方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如发生复杂的法律事务(如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诉讼、仲裁等预计投入工作超过________小时的专

项法律事务)时,甲方应当向乙方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同时,甲方

须另行支付乙方律师费,乙方则按同类收费标准给予优惠。

四、服务方式

1.乙方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法律服务制度,根据甲方需

要,乙方随时提供法律服务,若甲方需乙方定期提供服务,双方另

行协商;

2.乙方接受委托后,建立法律顾问服务档案,记录服务情况,

甲方需提供营业执照、章程、资产负债表等资料复印件。

五、根据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如下费用

1.法律顾问费每年________万元,第一年顾问费在合同签订之

日起________日内________________付清,以后每年于一年届满前

________________日内支付;

2.办案费用(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期间的食宿、交通、通讯、

资料、文字处理、工商查档等费用)应当事先向甲方提交预算清单,

按“实报实销”原则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依本合同向甲方收取顾问费,反对甲方向责任律师支付

合同以外的费用(办案费用除外)。

七、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支付顾问费的,经乙方催告

________日内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甲方因此

所造成的损失。

八、本合同经双方有效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不

得无故要求解除合同。

九、如甲方认为需刊登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启示的,所需费用由甲

方负责。

十、双方在本合同中需特别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之需要,为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律师法》之有关规定,聘请乙方指派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指派律师出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应当根

据事实与法律,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本合同约定之顾问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甲方选择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为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这种

咨询既包括向甲方提出口头处理意见,也包括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

供甲方决策使用;

2、为甲方审查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就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提

供涉及有关方面法律的设计与咨询服务,协助甲方增强内部管理的

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3、为甲方起草或审查重大经济合同、协议或其它重要法律文件,

防止或减少潜在纠纷;

4、协助甲方,对甲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

5、参与甲方的重大对外谈判与协商活动,协助甲方处理谈判与

协商中的有关法律事务;

6、为甲方引进外资、技术转让、兴办合资或合作企业、股份转

让、资产重组等项目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见;

7、为甲方开展或涉及的重大经营活动或法律行动提供法律策划

方案,这些经营活动或法律行动包括:

(1)工业产权的取得与保护;

(2)市场占领与开拓;

(3)形象确立与广告宣传表述;

(4)债权债务安排与重组;

(5)侵权损害赔偿与追索;

(6)重大投资决策风险预测与评估;

8、企业改制、公司并购;

9、企业股份制改造并上市;(联络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机

构共同办理)

10、上市公司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联络北

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机构共同办理)

11、协助甲方办理涉及调解、仲裁、诉讼和其它非诉讼案件所需

要的各种程序性手续。

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师作为具体参与有关仲裁、诉讼和非诉讼案

件以及承担公司并购、合资、股权转让、企业股份制改造并上市、

上市公司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项目法律风

险控制等重大专项法律服务时,甲方应另行与乙方订立委托代理合

同,并按照乙方的优惠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即按《律师

服务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律师介绍有关生产经营管理

的情况,提供与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有关的文件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或计费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

付全部法律顾问服务费。

3、甲方应当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或

认为不适合服务甲方的律师。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

具体理由。

5、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常年法律顾问工作过程中,应按实际情况

确认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量记录。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7、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

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依法忠实地维护甲方的一切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应当根据甲方的具体情况适时开展法律顾问服务工

作。

3、乙方律师应当按时地为甲方提供相关的法律顾问服务。

4、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

甲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5、除本合同约定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外,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

甲方收取费用。

6、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

7、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及差旅费,

乙方及其指派律师有权暂缓履行法律顾问工作。

8、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

的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全部不予退还;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

和差旅费且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继续追讨。

第六条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向乙方缴纳顾问费人民币(大写)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签

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律师服务费用。

2、差旅费

在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内(重庆市区仅指渝中区、江北区、沙

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

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乙方按律师服务费的10%收取差旅

费人民币(大写)元。该差旅费包括交通费、国内电话费、传真费、

普通及挂号邮寄费、互联网上网费;不包括文件资料打印费、复印

费、特快专递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

人民法院等单位收取的费用。

乙方律师如需到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外进行与本合同相关的工

作,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

关规定办理出差手续,乙方律师出差后甲方及时据实报销。

3、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律师服务

费、差旅费)。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第十条中另行

注明。

4、根据《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律

师在进行与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

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约足额付清上述费用

导致乙方律师不能或未能及时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的责任

将不由乙方承担。

6、除非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乙

方律师直接支付任何费用或接受乙方报销任何费用,甲方也无需向

乙方律师支付额外的报酬、补贴、津贴和馈赠。

第七条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只限于与甲方以独

立法人名义发生的活动相关,乙方指派律师无义务为甲方职工、甲

方参与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联合组织提供上述服务。若相关单位和

个人需要乙方指派律师提供上述法律服务,乙方可以按照律师收费

办法优惠10—15%收取律师费用。

第八条乙方律师在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服务过程中,如

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重大执业过错而直接造成甲

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协助向已经为乙方办理了执业保险的有关保

险机构索赔。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与乙方或其指派的

律师共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另行特别

约定:

(空白)

第十一条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办理本合同委托

法律事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惟一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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