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完整版)

更新时间:2024-11-07 11:29:57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23日发
(作者:企业信用分)

法律顾问聘用合同

聘请法律顾问协议

甲方(聘请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受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为协助甲方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内行使行政职能提供法律服务,促

进政府或部门工作的法律化、制度化,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就甲方聘

请乙方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法律顾问团队

乙方应甲方聘请,指派乙方律师共人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指派律师名单:。

第二条法律顾问的工作方法

1、工作时间: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定期工作时间为每周1

二到管委会协助合同审查及其他法律问题研讨;不定期工作时间

根据甲方需要进行);

2、工作地点:根据甲方需要由双方临时约定。

3、工作:由甲方的具体联络人与乙方的顾问律师进行

联系。若属于需要顾问律师付出较大的工作量才可办理或需作充分

准备方可完成的法律事务,甲方需提前1-2天与顾问律师预先联系。

第三条法律顾问的职责

乙方以自己的法律知识和技能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勤勉尽责,

以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具体工作范围如下:

(一)为甲方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其

论证工作;对由甲方负责人签署的政府规章,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

范性文件进行附署,防止出现违反上位法规定的现象;

(二)受甲方委托签署有关法律文书或者代理政府民事、经济、

行政诉讼和仲裁案件;受甲方委托,参与或者协调甲方投资、采购

的合同谈判和经济贸易谈判;

(三)负责草拟、修改、审核甲方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

律事务文件,提出书面法律意见(一般性合同、协议等法律事务文

件的法律意见于24小时内提交甲方);

乙方每月应对当月合同审查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法律顾问工作

报告于次月3日以前提供给甲方;

(四)受甲方指派对所辖区域内发生的有一定影响的涉法事

件,进行调查或者协调处理;

(五)受甲方指派处理下属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公司重大涉法事

务;

(六)协调甲方各部门涉及法律事务的工作和甲方执法部门之间

因职责不清引起的行政执法争议;

(七)对甲方管理和决策中的法律事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协助甲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九)向甲方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甲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

问题提出建议;

(十)参与甲方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并对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

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一)参与研究甲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向甲

方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十二)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起草的法律文书和办理的其他

政府法律事务的合法性负责。

(十三)办理甲方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四条诉讼或仲裁

当法律顾问以甲方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参与诉讼或仲裁程序时,甲

方需同乙方另行办理提交法院或仲裁机关的委托手续,并另付费用,

具体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五条甲方义务

(一)甲方有义务协助法律顾问开展工作,为法律顾问提供

必要的工作条件;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真实的情况;

(二)需要乙方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或是出具法律意见书的,需向

乙方提供相关材料或书面陈述;

(三)在工作中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

或律师,以便乙方律师正确的判断法律关系;

(四)按照约定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和其他费用;

(五)积极配合乙方律师填写法律服务需求书及法律事务确认书;

(六)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

律的规定相冲突;不得向乙方提出非律师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求。

第六条乙方义务

(一)乙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和甲方委托的权限进行活动,不得

超越委托权限,也不得从事与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事务。

(二)乙方应当根据法律顾问合同的约定和甲方委托的权限,积

极努力地履行好法律顾问的职责。

(三)乙方应当对为甲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若因乙

方出具的法律意见给本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四)乙方办理法律事务,要根据事务类别建立相关的档案管理

制度,做到一事一档,有备可查。

(五)受指派律师因故不能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时,乙方应当与甲

方协商,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六)乙方对指派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应与甲方一起定期进

行检查和考核,以保证工作的质量。

(七)乙方对指派律师的法律顾问工作,应当加强指导、管理和

监督,对不适宜承担这项工作的律师,应当及时予以撤换。

第七条保密条款

乙方对其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甲方的机密和不宜公开的情况,负

有保守秘密的责任。

第八条利益冲突条款

乙方不得同时接受委托办理下列事务:

(一)在民事诉讼、经济诉讼和行政诉讼中,担任甲方对方当事人

的代理人;

(二)其他有损于甲方利益或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事务。

第九条禁止条款

(一)顾问律师不得利用甲方法律顾问的身份,代理他人办理法律

事务。

(二)未经乙方指派,乙方律师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担任

甲方的法律顾问。乙方律师助理人员不得独立担任甲方法律顾问,

但可以协助指派律师开展相关的法律顾问工作。

第十条顾问费用

(一)法律顾问的聘金为每年¥.00)付款方式及期

限为:费用在本协议签订并由双方单位盖章后,经甲方预算批准

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二)涉及甲方

1、重大、复杂的案件;

2、甲方的投融资专项法律服务;

3、甲方所有财政资金覆盖的单位及下属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公

司的案件,作为乙方的专项法律服务内容,收费方式由双方协商确

定。

第十一条聘请期限

法律顾问聘请期限为年,自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若

聘请期限届满后,甲方仍聘请乙方为法律顾问的,聘请协议经双方

协商后另行签订。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及未尽事宜

若双方因本协议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事宜发生争议,应当友

好协议解决。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文本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未经双方协商一致

任何一方均不得提前终止本协议。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法律顾问聘用合同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

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

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

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

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

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

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

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与甲方有对抗性的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

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

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

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

对涉及甲方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

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

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234-

篇一:法律顾问聘用合同

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以下简称甲方)因生产、经营、管理及其他

业务工作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聘请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

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

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______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负责处理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中的法律事务;

(二)对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损害出资人合法权益和违反法律法

规的行为,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根据工作需要查阅企业有关文件、资料,询问企业有关人

员;

三、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企业规章制度,恪守职

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二)依法履行企业法律顾问职责;

(三)对所提出的法律意见、起草的法律文书以及办理的其他法

律事务的合法性负责;

(四)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规定的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四、乙方工作范围:

(一)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二)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三)接受甲方委托,参与经济合同谈判。

(四)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

仲裁活动。

(五)应甲方要求,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六)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五、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

件。

七、甲方向乙方每年缴纳聘请法律顾问费元。费用按年缴纳,于

合同签订日交清。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

收费按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减半。

八、乙方为甲方工作办案的办案经费(包括交通费、食宿费、打

印费、邮寄费等)由甲方负担。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1年。期满前一个月

内,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出修改合同条款要求,重新签订合同,或者

书面通知对方不拟续签合同;否则本合同自动延续一年,并可按此

方法一直延续下去。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甲方代表:乙方:

甲方电话:乙方电话:

地址:地址: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篇二:行政事业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合同聘请常年法律顾

问合同书

聘用单位(甲方)住所地:

受聘单位(乙方)住所地:

为了适应政府法制建设的需要,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促进行政事

业单位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

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第一条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受甲方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

务。

1、就甲方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或者应甲方要求,

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2、对甲方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

和补充建议。

3、参与处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

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4、代理甲方参加诉讼,维护甲方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维护甲方

的合法权益。

5、协助甲方审查重大的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

书。

6、协助甲方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7、向甲方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甲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

题提出建议。

8、办理甲方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第二条乙方委派

_________律师(法律工作者)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乙方需更换

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时应取得甲方认可。第

三条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资料和

文件并保证所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

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

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错

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

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6、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上述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

求退还已经支付的服务费用。

7、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执业规范。第四条乙方

应履行以下义务

1、乙方应当向甲方委派合格、资深的律师(法律工作者)提供

上述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应尽职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

在法律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有

权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4、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

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5、乙方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

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6、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

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

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办理受委托事项

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

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9、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只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服务,无义

务为甲方的员工提供法律服务。

10、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

同,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第五条顾问费及支付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为每年

¥_________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一次性

支付法律顾问费用。

甲方如果委托乙方办理专案代理事务或专项顾问事务,应向乙方

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在收费时应

予以优惠。第六条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

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本县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

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上述有关费用。第七条合同的

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无正当理由,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法律

工作者)的。

2、因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

蒙受重大损失的。

3、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

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

除本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法律服务执业规范的。

2、甲方故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

(法律工作者)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

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

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第

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

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

顾问费。

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因过错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

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

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

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

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人。任何一方违反

此款规定,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支付本合同法

律顾问费用的_____%作为违约金。第十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壹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期满前十五日内,由甲乙双方协

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第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第十二条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

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

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

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三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上交县司法局备案一份,

叁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2012年

月日2012年月日篇三: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

合同书2007-3-14聘请方(以下称甲方):地址:电话:

传真:邮编:网址及:

受聘方(以下称乙方):地址:电话:

传真:邮编:

根据有关规定,甲方与乙方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事宜,经友好协

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乙方接受聘请,指派企业法律顾问

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第二条常年法律顾问具体工作范围:

(一)日常法律事务

1、协助甲方处理管理、经营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法律事务;提

供法律意见;对外签发法律函。

2、根据甲方需要,参与重大经济项目谈判,现场提供法律意见;

列席企业的重大会议,并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3、草拟、审查或修改甲方有关合同和法律文书。

4、根据需要,提供与甲方管理或经营有关的法律信息。

5、协助甲方清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调整劳资关系,起草或

修改劳动合同。

6、根据甲方经营方式与自身特点,对甲方员工及干部进行必要

的法律知识教育和培训。

7、为甲方商业秘密、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和专有经营权的

保护提供法律建议;协助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协议。

(二)代办非诉讼法律事务

1、为甲方进行专项事实调查、资信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

2、就甲方之行为和有关法律事实出具《律师见证书》。

3、根据甲方企业委托,代办企业工商登记、商标权、专利权申

请和注册等事项。

4、根据需要,参与甲方企业的改制、资产重组、上市、股权转

让;机构合并、分立、收购;企业租赁经营、承包经营、合资合作

经营等事务,并就以上事务提供全过程的法律服务。

5、为甲方代办信贷、抵押贷款、项目融资、银行贷款、融资租

赁及其他筹资事宜中的法律事务。

6、为甲方办理房地产、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土地使用权出让转

让、建筑报建、楼宇买卖(预售)、楼宇按揭、物业租赁、抵押、

产权登记过户等房地产业务中涉及到的有关法律手续。

7、通过法律途径代理企业追讨各类债款;代理索赔、债权担保

事宜。

8、办理甲方在进出口贸易、保险、资产信托、海商海事、海外

投资、国际运输、技术(设备)转受让中涉及到的法律事务。

9、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10、以上非诉讼法律服务事项,国家另有专门规定的,按国家规

定执行。

(三)代理诉讼、仲裁类法律事务

1、代理甲方进行民事、行政诉讼或仲裁以及劳动争议仲裁和诉

讼。

2、代理甲方在行政处罚、复议程序中的相关法律事务。

3、代理甲方请求国家赔偿并参加国家赔偿程序有关的活动。

(四)法律服务区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之上述法律事务均属乙方律师提供法律

服务之范围。第三条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

1、乙方根据甲方需要指派顾问律师,亦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法

律顾问小组。

2、乙方应在工作中进行业务分工,发挥集体智慧,共同合作研

讨处理企业的重大问题,力求制定最佳的处理方案。

3、工作计划外,双方可通过电话、传真等通讯方式进行沟通,

及时解决问题。

4、乙方所指派的常年法律顾问应与甲方保持经常性的工作联系。

正常情况下,乙方应进行分工协作,确保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

法律服务的及时有效,乙方有出差等特殊情况应事先通知甲方。甲

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到甲方营业地点现场办公,甲方应为乙

方提供必要的办公、交通等便利条件。

5、对甲方临时性或突发性的法律事务,乙方在工作安排上应积

极做好调整,尽量优先满足甲方的工作需要。

第四条甲乙各方的责任:

1、为保证法律顾问能依法执行职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或

介绍办理甲方交办事务所需要的有关资料、文件、情况,并保证所

提供之资料和事实及所作之陈述真实、充分、准确。提供的有关文

件、资料可以是副本或影印件,必要时甲方应邀请法律顾问参加有

关的会议及研究等。

如甲方不如实介绍有关情况或不能及时提供文件、资料的副本或

影印件的,乙方有权拒绝代理该项法律事务。

2、如乙方委派的法律顾问在任期期间不称职,甲方有权要求调

换责任律师。甲方亦可单方面书面提出解除本合同。同时,在本合

同有效期内,经一方提出,双方同意可对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

3、乙方应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维护甲方的合法

权益。

4、乙方不应干涉甲方的内部事务且不应把意见强加于甲方。甲

乙各方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所知悉或获取的对方的一切信息或资料

均负有保密的义务。各方均应依善意及诚信的方式处理此类信息或

资料。非为各方同意或相关业务所必需,任一方均不得向第三人就

该信息或资料作任何披露。本项义务不受本协议第八条合同履行期

限的限制。

5、如乙方指派的律师出差或有其他事务急待办理或待办理事务

非该律师能力足够应付,乙方应另派其他律师完成或协助完成该事

务。

6、经法律顾问参与草拟、谈判或审查、修改的章程、合同、协

议及其他法律文书等,甲方应将制作的合同(包括修改后的合同稿

和正式签署的合同文本副本或影印件)送交乙方一份存档。第五条

乙方提供本合同的第二条之

(一)“日常法律事务”所列项目服务时,不再另收报酬。提供

本合同的第二条之

(二)“代办非诉讼法律事务”和

(三)“代理诉讼法律事务”所列项目服务时,甲方应按照国家

主管部门及本所关于收费的标准另行支付法律服务费,并享受乙方

给予法律顾问单位的不低于八折的优惠,双方应同时就委托事项另

定委托合同。第六条本合同甲方代表了与其有关联的企业,甲方下

属或由其控股或直接属其主管的关联企业可获得本合同项下乙方提

供的所有法律服务,并且都可以得到相应的收费上的优惠待遇。第

七条根据国家主管部门及本所关于业务收费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

商,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人民币合计(大写)。该款项于合

同签订之日支付。

注1:如双方续约,顾问费可根据乙方工作量再行适当调整。

第八条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法律服务的期间自200年月日至200

年月日止。在聘用合同期间,一方如需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

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纠纷,交由苏州市仲裁委员会及其仲

裁规则进行仲裁。第十条双方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第十二条本合同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各方签字盖章:

聘请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受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温州市

法律顾问聘用合同

聘请单位(简称甲方):

受聘单位(简称乙方):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

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经甲乙双方平等、充分、友好协商,

就聘请法律顾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律师的委派

乙方委派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或:组成法律顾问服务小组)

并提供约定范围内的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经

甲方同意,乙方可另派其他律师代行职务。

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助理协助完成法律事务工作。第

二条法律顾问的具体工作范围

1、解答甲方提出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法律咨询。必要时,乙方

可以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书。

2、根据甲方要求,协助修改、审查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书,并

提供相应专业法律意见;

3、根据甲方要求,对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提出法律意见,协助企业

理顺劳动合同关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4、根据甲方要求,协助企业加强经营管理中重大决策、商务谈

判等法律风险控制;

5、根据甲方要求和委托,涉及公司兼并与收购、股权转让、资

产出售、公司股权重组等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6、根据甲方要求和委托,在企业进行债务清收以及对有关侵权

行为进行权利维护时签发律师函,以非诉讼方式协助企业维护其合

法权益(双方视具体情况另行协商有关费用);

7、根据甲方要求和委托,有偿代理企业参加诉讼、仲裁、调解

等事宜(包括民事、经济、行政等诉讼、行政复议、仲裁,以及其

他索赔、追收债款等)。

第三条乙方的工作方式

1、乙方委派的律师应与甲方保持经常性工作联系,甲方需要乙

方律师处理具体法律事务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委派律师办理,

以便乙方做出工作安排。

2、对甲方临时性或突发性的紧急法律事务,乙方律师在工作安

排上应积极作好调整,尽量满足甲方的工作需要。

3、双方可以采用电话、传真、等方式保持工作联系和

进行沟通,及时解决问题。对一般法律事务,乙方律师可采取口头

解答、签署律师意见等形式予以解决。对重大或疑难的法律事务,

乙方可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供甲方参考。

第四条法律顾问费和其他工作费用

1、经双方协商,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人民币万元

(大写:万元)。

具体付款期限为:。

2、甲方按以下第种方式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以外的其他工作

费用:

(1)乙方律师在市市区范围内提供法律服务的各项费用自理,

但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相关行政、司法、鉴定、评估、公证等

部门收取的费用、乙方到之外的差旅费、食宿费和通讯费以及事先

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工作费用,由甲方另行承担。

(2)乙方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其他工作费用采取

按次(/件)包干方式进行支付,具体金额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方式:

3、甲方需要委托乙方律师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调解等事宜时,

须与乙方另行办理相关手续,代理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五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务有关的

各种情况、文件、资料。甲方向乙方提供资料有延误、虚假、误导、

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需要乙方律师提供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服务范围的法律服

务时,甲方应当向乙方律师提出明确、合理、合法的要求;

3、甲方应当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

费和其他工作费用;

4、甲方应给予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前通知和

相应的工作条件;

5、甲方指定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

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接收乙方向甲方送达的通知、文件和资料

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6、甲方有权利对委托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基于商

业秘密考虑或者未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自行

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7、如甲方认为乙方委派的律师在服务期间不称职,经双方负责

人沟通并充分听取乙方律师的陈述意见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顾问律师。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维护

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

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3、乙方律师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双方约定的期间内,在涉及

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为与甲方

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就本案件或本次交易提供法律意见或

代理;

4、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

规定或者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律师不干涉甲方的内部事务;

6、乙方委派的律师出差或有其他事务急待办理或待办理事务非

该律师能力足够应付时,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另派律师完成或协助

完成该事务。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律师因工作失职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依据《律师法》的

规定,由乙方负责赔偿。对乙方提出的法律意见甲方不予采纳或予

以改变所产生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律师应严守甲方的相关秘密,对因泄密造成甲方损失的,

乙方应负责赔偿。

3)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六

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视乙方已实际提供服务的工作量要求乙方

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2、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

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而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

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利息。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5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

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

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

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服务期满

未续签合同,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须延续进行的,视同续签合

同。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律师事务所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

甲方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希望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

方愿意接受甲方聘请,经过友好协商,双方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

如下:

一、主办律师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派张选辉律师作为主办律师担任甲

方的法律顾问。

2、乙方指派的主办律师出差或有其他业务暂时无法提供服务时,

乙方应另行安排其他合格的律师及时处理甲方交办的法律事务。

二、服务项目

1、在担任甲方法律顾问期间,针对甲方的经营活动,根据甲方

的委托,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提供法律咨询。律师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就甲方经营活动中

遇到的法律问题给予解答,提出处理意见。

2)、提供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3)、为甲方起草、修改、审查协议、合同、章程、规章及解决

法律问题所需的其它法律文件。

4)、参加业务谈判,协助甲方做好有关谈判的准备工作。

5)、代理甲方参与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6)、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务。

三、时间安排

1、根据业务需要,甲方可随时与主办律师取得联系,委托乙方

办理具体的法律业务;根据办理业务需要,主办律师可到甲方单位、

出差外地为甲方提供服务。

四、保密

1、乙方为甲方办理法律服务时,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

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

五、业务酬金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基本法律顾问酬金人民币**万元(¥)。

甲方应当每个合同的平均分次将本的基本法律顾问酬金支付给乙

方,甲方付款时,乙方应当提供税务发票。

2、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法律业务,出现下列情形的之一的,双

方将按照《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律师服

务收费标准》协商增加支付法律顾问酬金,届时,双方将单独签订

委托代理合同予以确认:

六、费用支出

1、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法

律顾问酬金包含了乙方主办律师往返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交通费。

七、合同期间

1、本合同有效期为三年,自XX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

31日止。本合同期满前十五日内,如果双方都未提出终止本合同,

则本合同将以三年为周期不断地予以顺延。

八、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及/或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根据《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湖南省基层法律服务所条例》

及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的要求,为更好地服务地方、服务企业、服务

重点工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应甲方聘请,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指派法律工作者

同志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合同期间,甲方的职责为:

(一)、甲方应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专职或兼职负责本单位法律方

面的事务,收集本单位有关资料提供给法律顾问参考研究,及时处

理。

(二)、甲方有关会议、业务洽谈、签订合同等经济活动,应请

法律顾问参加并听取有关法律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避免经济纠纷

和损失的发生。

(三)、甲方发生经济纠纷应及时和法律顾问联系,并请法律顾

问代理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并按规定承担差旅费。

三、合同期间,乙方的职责:

法律顾问聘用合同甲方:住所:邮编:电话:传真:乙方:北京

市法意律师事务所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路48号甲方根据国家律

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北京市法意律师事务所(以下称乙方)律师

担任......

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书聘用方受聘方山西佳镜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

合同合同编号甲方:乙方:山西佳镜律师事务所甲、乙双方参照

《山西省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

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聘用单位:(称甲方)应聘单位:响水县

城中法律服务所(称乙方)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担任常年法

律顾问,乙方根据法律规定,指派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经双方协

议。......

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甲方:乙方:甲方因工作需要,为减少

法律风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为其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

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书聘请方:汝城县城乡规划局(以下称甲方)

受聘方:湖南众望归律师事务所(以下称乙方)为推进依法行政,

确保重大决策和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的科学性、正确性、合......

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传真: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

《中华人民共......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订立合同双方:甲方:乙方:XX律师事

务所甲方因业务需要,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双方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在平

等......

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以下简称甲方)因生产、经营、管理及其他

业务工作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聘请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

法律顾问,经双方......

法律顾问合同

专项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

乙方:涿州市清华法律服务所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根据司法部《法律服务业务工作细则》的有

关规定,聘请涿州市开发区清华法律服务所、为专项法律顾问,依

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双方设立以下条款,

共同遵守履行:

一、受聘法律工作者在甲方与房屋买卖过程中积极发挥顾问作用,

包括提供法律咨询、参加审查、修改、起草房屋买卖法律文书,参

与合同的谈判和签定活动。

二、甲方聘请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应向乙方交付费用元(大

写:),于签定合同之日起一次性交清。甲方应为聘请的法律顾问

提供乙方所需的与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事宜相关的情况、资料。

三、

四、甲方委托乙方参加诉讼或仲裁活动,应另订委托协议,并另

行收取代理受聘法律工作者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其进行的活动负责,

对甲方不符合费用{按收费标准给予适当照顾}。国家政策法律要求

的事项,有损于国家和集体利益的行为,有权建议纠正或拒绝办理。

五、工作方式:甲方与房屋买卖过程中因合同签订产生相关法律

事宜及时通知乙方法律工作者;受聘法律工作者及时向甲方提供服

务,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六、

七、

八、本合同自签定之日生效,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至本合同一

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办理。年月日止。

九、法律顾问:

十一、备注:

甲方:乙方:涿州市清华法律服务所

(公章)

电话:法定代表人:王雪松

地址:涿州市平安北街119号电话:0312~3857770

年月日年月日

法律顾问合同

聘请方(甲方):受聘方(乙方):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聘请

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

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具体范围包括:

1、协助企业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解答企业法律咨询,针

对企业存在的法律问题,及时向企业提供法律建议;

2、为企业在重大经营决策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建议,对

经营决策事项在法律方面的可行性、风险性等问题,以及企业已经

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并

应企业要求参与非诉讼案件、行政案件的指导、协调和调解;

3、草拟、审查、修改、制订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的有

关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书或法律事务文书;

4、应企业要求,参加企业有关经济合同及项目的磋商、谈判,

对与企业经济往来对象进行资信调查,审查、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

法律文件,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提出法律意见;

5、协助企业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法律知识培训;

6、受企业委托,代理企业有关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1

行政、刑事等诉讼或仲裁活动,签署、送达或接受有关法律文书;

7、应企业要求提供其他有关法律服务。

第二条乙方的服务方式

1、顾问律师不定期走访与企业约请相结合,及时提供法律服务;

2、顾问律师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与企业联系,随时提供

法律服务;

3、企业相关人员到顾问律师的办公室接洽,顾问律师提供法律

服务;

4、除特殊情况外,顾问律师随时根据企业的需要及要求提供法

律服务。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律师作为甲方的顾问律师。

2、乙方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的法律事务工作,以

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忠于职守,恪守职业道德,提高服务

质量和工作效率,忠实地、尽最大努力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

并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工作进程;

4、乙方律师必须在约定的工作职责范围内根据甲方的要求或者

授权进行活动,非经甲方授权不得代为实施法律行为,不得代为甲

方决策;

5、乙方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

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

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

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在工作中接触的甲方有关人事、技术、商业等秘

密及其他甲方认为不宜公开的事宜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及时地向乙方律师提供与法律事务有

关的各种信息、文件和基础资料,协助乙方律师调查取证和履行职

务;

2、甲方应当为乙方所办理的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办公条件;

5、甲方指定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传达甲方的指示和

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

第五条法律顾问费计收方式

双协议法律顾问费为计时收费,按照每个律师(包括助理)每小

时300元收取,根据律师事务所提交的工作清单和账单,每个月结

算支付一次。

甲方就第一条第6项所列的个案代理事务如委托乙方办理,应向

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同意按有关

部门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折优惠收费。

第六条工作费用

3乙方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由甲方承担;

1、相关部门如公证、工商、房地产管理等等各司法、行政部门

收取的费用以及司法鉴定费用等;

2、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第七条工作计时指引

1、起草文件以页为单位,每页(每张A4纸、字体宋体、字号

四、行距25磅)工作量计为1小时;

2、审议文件均以文件语种对应页数为单位,中文:每2页,计

工作量1小时,英文:每1页,计工作量1小时;

3、审议文件后单独出具意见书的,按照审议文件和起草文件合

并计时;(每页材料格式A4同上)

4、翻译文件以页为单位,每页工作量计为1小时;

5、商务合作及纠纷谈判、参与重大项目,以实际工作时间计时;

6、法律培训,以培训时间的2倍计时(准备课件的原因);

7、涉及法律以外专业知识,需向相关专家咨询的,按实际工作

时间计时;

8、涉及相关政府机构咨询的,按实际工作时间计时;

9、调查取证,按实际工作时间计时;

10、分析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背景资料,依据复杂程度,每5页计

时0.1-0.5小时;

11、就重大疑难以及跨专业的复杂法律事务进行业务讨论的,按

4实际工作时间计时;

12、在途时间和等候时间,按实际用时减半计算;

13、合同签订前前期制作个性化法律服务方案以及向预委托方了

解相关情况的,不计算工作小时。

第八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壹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前一个月内,

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在合

同期满后延续进行的,甲方不再另行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

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乙方:广东漠西律师事务所

因业务需要,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一致,

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本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期限为年(自20年

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甲方的有关法律事务均委托乙方办理。

二、乙方担任甲方法律顾问期间,由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

务:

1、参与甲方的合同谈判,并草拟、审查合同的内容;

2、代理民事和行政案件及非诉讼案件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

3、代写法律文书;

4、代办公证、资信调查登记注册、财产保管;

5、其他需要由乙方办理的法律事务。

三、乙方可以协助甲方建立法律事务工作室,登记法律事务档案,

并可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学习法律知识。

四、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事实,为依法办事提

供证据材料。

五、常年法律顾问每年酬金为人民币元正(¥元),甲方须在合

同签订时一次付清。

六、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与甲方办理有关法律事务所需要的

差旅费由甲方负责。

七、乙方为甲方代理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等,超

过十万元诉讼标的的按律师收费标准五折收费。

八、本合同自订立时起生效,如有变更或补充条款,由甲乙双方

另行协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广东漠西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陈

光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5542133地址:

账号:中国农业银行阳西支行

44-55710年月日20年月日

法律事务委托合同

(常年法律顾问)

XXXX律师事务所

合同编号:鹿律法顾字()第号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XXXX律

师事务所

甲方因工作及业务之需要,为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之有关规定,聘请乙方指派的律师担任常年

法律顾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指派律师出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应当

根据事实与法律,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本合同约定之顾问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甲方选择乙方法律服务提供如下第项

1、为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这种

咨询既包括向甲方提出口头处理意见,也包括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

供甲方决策使用;()

2、为甲方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供涉及法律方面的设计与

咨询服务,协助甲方增强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3、为甲方起草或审查重大经济合同、协议或其它重要法律文件,

防止或减少潜在纠纷;()

4、协助甲方,对甲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次/;()

5、参与甲方的重大对外谈判与协商活动,协助甲方处理谈判与

协商中的有关法律事务;()

6、为甲方引进外资、技术转让、兴办合资或合作企业、股份转

让、资产重组等项目提供《法律意见》;()

7、为甲方开展或涉及的重大经营活动或法律行动提供法律策划

方案,这些经营活动或法律行动包括:()

(1)工业产权的取得与保护;()

(2)形象确立与广告宣传表述;()(3)债权债务安排与重组;

()(4)侵权损害赔偿与追索;()

8、企业改制、公司并购;()

9、为甲方办理涉及调解、仲裁、诉讼和其它非诉讼案件所需要

的各种程序性手续;()

10、其它甲、乙双方认为应通过补充协议予以规定的服务内:甲

方如需乙方提供上述第三条第1至9项填(否)法律事务,应另行

与乙方协商订立委托代理合同。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律师介绍有关生产经营管理

的情况,提供与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有关的文件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或计费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

付全部法律顾问服务费。

3、甲方应当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或认

为不适合服务甲方的律师。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

体理由。

5、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6、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

律师服务费。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依法忠实地维护甲方的一切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应当根据甲方的具体情况适时开展法律顾问服务工

作。

3、乙方律师应当及时为甲方提供相关的法律顾问服务。

4、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

甲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5、除本合同约定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外,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

甲方收取费用。

6、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

7、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及差旅费,

乙方及其指派律师有权暂缓履行法律顾问工作。

8、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

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且无正当理由

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继续追讨。

第六条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约定

1、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人民币(大写)元。

2、要求乙方指派律师作为具体参与有关仲裁、诉讼和非诉讼案

件以及承担公司并购、合资、股权转让、企业股份制改造等重大专

项法律服务时,甲方应另行与乙方订立委托代理合同,并按照乙方

的优惠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减少20%收取费用)。

3、差旅费

(1)甲方每月支付定额交通费元。(2)乙方律师的办公费用由

甲方据实报销。

(3)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办案区域仁怀境内,乙方律师如需要本

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外进行与本案相关的工作,由乙方律师向甲方

提出差旅费预算报经甲方同意,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出差手续,乙

方律师出差后甲方及时据实报销。

4、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

付清。

5、根据《贵州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乙方律师在进行

与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

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6、除非乙方另有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约定足额付清上述费

用导致乙方律师不能或未能及时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的责

任将不由乙方承担。

7、除非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乙

方律师直接支付本合同约定外的任何费用。

第七条

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只限于与甲方直接性的法

律事务;乙方指派律师无义务为甲方职工、甲方子企业、关联企业

等提供上述服务。若相关单位和个人需要乙方指派律师提供上述法

律服务,乙方可以按照律师收费办法优惠收取律师费用。

第八条乙方律师在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服务过程中,如

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重大执业过错而直接造成甲

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方或其代理人与乙方或其指派的律

师共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另行特别

约定: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

甲方:乙方: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

务,视为乙方

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如果甲方需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第十

二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可通过协商处理,如协商不

成,可向仁怀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XXXX律师事务所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

甲方因业务需要,需聘请乙方律师为法律顾问。现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

订立如下协议:

一、承办律师:

经双方协商乙方指法律顾问项目团队具体承办法律顾问事务。该

项目所有法律事务由本项目律师团队成员完成。遇有重大疑难法律

事务,乙方组织本所有相关经验的教授、律师或全所律师研讨。

二、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决策咨询----就贵司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的法律

问题,以及贵司遇到的各类纠纷和诉讼难题,及时以最快捷的方式

(包括电话、传真、电邮等)提供法律分析意见,提出合理和可行

的处理建议,减少出现纠纷、风险的机会。

2、审查修改文件----对贵司提供的法律文件(如往来公文函件、

商业信函、报价单、备忘录、公司通告、对外声明等)进行审查,

导贵司进行修改,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完善法律文书----就提供的各贵司的法律文件(包括各种常

规类合同、以及投资参股类的合同、协议书、章程等),从法律专

业角度进行审查把关、起草或修改,便于贵司业务管理的开展。

4、参与各类商务谈判活动----应贵司要求,参与各类会议和谈

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5、健全合同制度----协助贵司管理经济合同,确定合同类别,

监督合同的履行,提高履约率。及时应贵司要求,解决在合同操作

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贵司合同制度的统一和健全。

6、传递法律信息----及时提供与贵司活动有关的政策法规信息,

使贵司的活动沿着法制轨道合法有序地进行。

7、维护商誉形象----受贵司委托,向特定对象发出声明、确认、

谴责的《律师函》,协助贵司在适当媒体发表公开声明,澄清事实、

谴责侵权和要求停止侵权,确保贵司的公众形象、行业商誉、经济

利益不受损害。

8、非诉法律服务----受贵司委托,就以上各项咨询及审查类事

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履约通知书》、《催款通知书》和《律

师函》,并通过无需外出的非诉讼方式(邮递、电话、传真、电邮

等)与特定对象商讨欠款的追收,力图用最低成本为贵司争取最大

利益,尽量减少经济损失和诉讼成本。

9、代理法律事务----接受委托,代理贵司各类经济民事、行政

诉讼或仲裁、复议、听证等的法律事务。

10、其他法律事务----为贵司进行专项事实调查和资信调查。办

理贵司各类行政登记注册手续。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时间:

双方采用不定期工作时间方式: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提供法律

服务,但应尽可能提早预约乙方,以便安排时间并做必要准备。

四、甲方工作联系人:

为便于协调工作,甲方指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联系人,协助、配

合法律顾问工作。甲方及下属各部门的法律事务一般均通过该联系

人与乙方联系。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优先办理甲方委托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

2、应保证向法律顾问律师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3、应为法律顾问律师的工作提供便利,并负担其因办理甲方法

律事务出差外地而产生的合理的交通、食宿、通讯及出差补贴等费

用。

4、应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5、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应收取的律师费、

差旅、出差补贴等费用。

2、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并有义务优先为甲方提供及时的法

律服务。

3、有义务及时将办理法律事务的进展或结果向甲方通报。

4、对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

无论确定为免费或收费,也无论收费多少,乙方均应认真办理。

5、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七、律师费及相关费用的计算及支付:

1、本合同总价款为万元整,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

内向乙方支付第一期费用元整;第二期费用万元整于2015年1月

31日前支付。

2、乙方的律师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需到本市以外出差时,差旅

费由甲方承担。

3、乙方律师办理本合同第二条第1-8项事务时,甲方不必再行

委托。在甲方支付律师费的情况下,乙方不再另行收费。

4、乙方律师办理本合同第二条第9-10项事务时,甲方需就具体

个案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并按《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办法》另行计

算律师费。鉴于甲方与乙方是基于本合同而发生的长期合作关系,

乙方在确定具体个案收费金额时,应按规定的收费标准给予8折优

惠。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2-5项约定,乙方可催告甲方在

合理的期限内履行合同。如经催告后仍未履行合同,视为严重违约。

在此情况下,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第1项

约定所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2、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2-5项约定,甲方可催告乙方在

合理的期限内履行合同。如经催告后仍不履行合同,视为严重违约。

在此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退回依据本

合同第七条第1项约定所支付的律师费。

九、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从2015年6月10日至2016年_6_月

__9__日。

2、本合同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如双方有意续签的,可按照

甲方相关制度流程进行操作。

十、纠纷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

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可将纠纷提请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师事务所

甲方(授权代表):乙方(授权代表):

二O一五年六月十日二O一五年六月十日

聘请法律顾问合同书甲方:地址:电话:乙方:【嫩江县】黑龙

江00律师事务所地址:电话: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

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

法律顾问合同甲方(聘请方):法定代表人:乙方(受聘方):

联系人: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

方......

法律顾问聘用合同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

聘请王秋俊法学博士(以下简称乙方)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

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一、乙方_______担任甲方的

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

法律顾问合同甲方:乙方: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

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一......

法律顾问合同聘请方(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受聘方(乙

方):负责人:地址:甲方愿意聘请乙方、乙方愿意受聘担任甲方

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

双方友......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聘请方:(下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受聘

方: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283号香港广场26楼本合约由上列甲乙

双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订立。鉴于::甲方为......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甲方:乙方:济南槐荫律政法律服务所甲

方因业务需要,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双方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在平等......

法律顾问合同甲方:乙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甲方的经营

管理活动经常会涉及各种法律问题,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甲方决定聘请作为法律顾问,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乙......

法律顾问合同甲方:负责人:地址:电话:乙方:电话:甲方因

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担......

法律顾问合同

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乙方:广东漠西律师事务所

因业务需要,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一致,

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本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期限为年(自20年

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甲方的有关法律事务均委托乙方办理。

二、乙方担任甲方法律顾问期间,由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

务:

1、参与甲方的合同谈判,并草拟、审查合同的内容;

2、代理民事和行政案件及非诉讼案件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

3、代写法律文书;

4、代办公证、资信调查登记注册、财产保管;

5、其他需要由乙方办理的法律事务。

三、乙方可以协助甲方建立法律事务工作室,登记法律事务档案,

并可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学习法律知识。

四、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事实,为依法办事提

供证据材料。

五、常年法律顾问每年酬金为人民币元正(¥元),甲方须在合

同签订时一次付清。

六、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与甲方办理有关法律事务所需要的

差旅费由甲方负责。

七、乙方为甲方代理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等,超

过十万元诉讼标的的按律师收费标准五折收费。

八、本合同自订立时起生效,如有变更或补充条款,由甲乙双方

另行协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广东漠西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陈

光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5542133地址:

账号:中国农业银行阳西支行

44-55710年月日20年月日

法律顾问合同

聘请方(甲方):受聘方(乙方):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聘请

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

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具体范围包括:

1、协助企业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解答企业法律咨询,针

对企业存在的法律问题,及时向企业提供法律建议;

2、为企业在重大经营决策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建议,对

经营决策事项在法律方面的可行性、风险性等问题,以及企业已经

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并

应企业要求参与非诉讼案件、行政案件的指导、协调和调解;

3、草拟、审查、修改、制订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的有

关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书或法律事务文书;

4、应企业要求,参加企业有关经济合同及项目的磋商、谈判,

对与企业经济往来对象进行资信调查,审查、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

法律文件,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提出法律意见;

5、协助企业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法律知识培训;

6、受企业委托,代理企业有关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1

行政、刑事等诉讼或仲裁活动,签署、送达或接受有关法律文书;

7、应企业要求提供其他有关法律服务。

第二条乙方的服务方式

1、顾问律师不定期走访与企业约请相结合,及时提供法律服务;

2、顾问律师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与企业联系,随时提供

法律服务;

3、企业相关人员到顾问律师的办公室接洽,顾问律师提供法律

服务;

4、除特殊情况外,顾问律师随时根据企业的需要及要求提供法

律服务。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律师作为甲方的顾问律师。

2、乙方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的法律事务工作,以

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忠于职守,恪守职业道德,提高服务

质量和工作效率,忠实地、尽最大努力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

并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工作进程;

4、乙方律师必须在约定的工作职责范围内根据甲方的要求或者

授权进行活动,非经甲方授权不得代为实施法律行为,不得代为甲

方决策;

5、乙方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

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

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

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在工作中接触的甲方有关人事、技术、商业等秘

密及其他甲方认为不宜公开的事宜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及时地向乙方律师提供与法律事务有

关的各种信息、文件和基础资料,协助乙方律师调查取证和履行职

务;

2、甲方应当为乙方所办理的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办公条件;

5、甲方指定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传达甲方的指示和

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

第五条法律顾问费计收方式

双协议法律顾问费为计时收费,按照每个律师(包括助理)每小

时300元收取,根据律师事务所提交的工作清单和账单,每个月结

算支付一次。

甲方就第一条第6项所列的个案代理事务如委托乙方办理,应向

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同意按有关

部门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折优惠收费。

第六条工作费用

3乙方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由甲方承担;

1、相关部门如公证、工商、房地产管理等等各司法、行政部门

收取的费用以及司法鉴定费用等;

2、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第七条工作计时指引

1、起草文件以页为单位,每页(每张A4纸、字体宋体、字号

四、行距25磅)工作量计为1小时;

2、审议文件均以文件语种对应页数为单位,中文:每2页,计

工作量1小时,英文:每1页,计工作量1小时;

3、审议文件后单独出具意见书的,按照审议文件和起草文件合

并计时;(每页材料格式A4同上)

4、翻译文件以页为单位,每页工作量计为1小时;

5、商务合作及纠纷谈判、参与重大项目,以实际工作时间计时;

6、法律培训,以培训时间的2倍计时(准备课件的原因);

7、涉及法律以外专业知识,需向相关专家咨询的,按实际工作

时间计时;

8、涉及相关政府机构咨询的,按实际工作时间计时;

9、调查取证,按实际工作时间计时;

10、分析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背景资料,依据复杂程度,每5页计

时0.1-0.5小时;

11、就重大疑难以及跨专业的复杂法律事务进行业务讨论的,按

4实际工作时间计时;

12、在途时间和等候时间,按实际用时减半计算;

13、合同签订前前期制作个性化法律服务方案以及向预委托方了

解相关情况的,不计算工作小时。

第八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壹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前一个月内,

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在合

同期满后延续进行的,甲方不再另行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

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法律事务委托合同

(常年法律顾问)

XXXX律师事务所

合同编号:鹿律法顾字()第号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XXXX律

师事务所

甲方因工作及业务之需要,为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之有关规定,聘请乙方指派的律师担任常年

法律顾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指派律师出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应当

根据事实与法律,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本合同约定之顾问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甲方选择乙方法律服务提供如下第项

1、为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这种

咨询既包括向甲方提出口头处理意见,也包括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

供甲方决策使用;()

2、为甲方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供涉及法律方面的设计与

咨询服务,协助甲方增强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3、为甲方起草或审查重大经济合同、协议或其它重要法律文件,

防止或减少潜在纠纷;()

4、协助甲方,对甲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次/;()

5、参与甲方的重大对外谈判与协商活动,协助甲方处理谈判与

协商中的有关法律事务;()

6、为甲方引进外资、技术转让、兴办合资或合作企业、股份转

让、资产重组等项目提供《法律意见》;()

7、为甲方开展或涉及的重大经营活动或法律行动提供法律策划

方案,这些经营活动或法律行动包括:()

(1)工业产权的取得与保护;()

(2)形象确立与广告宣传表述;()(3)债权债务安排与重组;

()(4)侵权损害赔偿与追索;()

8、企业改制、公司并购;()

9、为甲方办理涉及调解、仲裁、诉讼和其它非诉讼案件所需要

的各种程序性手续;()

10、其它甲、乙双方认为应通过补充协议予以规定的服务内:甲

方如需乙方提供上述第三条第1至9项填(否)法律事务,应另行

与乙方协商订立委托代理合同。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律师介绍有关生产经营管理

的情况,提供与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有关的文件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或计费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

付全部法律顾问服务费。

3、甲方应当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或认

为不适合服务甲方的律师。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

体理由。

5、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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