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法审判行为的程序性制裁

更新时间:2024-11-07 11:00:59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23日发
(作者:房屋买卖合同简单范本)

ProceduralPunishmentofIllegalTrial

作者:陈瑞华

作者机构: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

出版物刊名: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页码:14-25页

年卷期:2017年第1期

主题词:程序性制裁;绝对的撤销原判;相对的撤销原判;积极性程序违法;消极性程序违法

摘要:对于一审法院违反法律程序的行为,我国确立了旨在宣告无效的程序性制裁制度。这

种制度根据宣告无效的法律后果的不同,可分为绝对的撤销原判与相对的撤销原判,前者是因为严

重违反法律程序、侵害重大的诉讼利益所引发的不可补正的无效,后者则属于由一般程序性违法

行为所引发的可补救的无效。撤销原判制度的适用对象还可以分为积极性程序违法行为与消极

性程序违法行为,两者具有不同的性质,所带来的制裁后果也有所区别。未来的刑事司法改革需要

针对一审法院违反法律程序行为重构程序性制裁体系。


本文发布于:2022-07-23 18:47:0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2/31913.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法律制裁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