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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党的委员会在党内监督中的职责。
答:(1)领导党内监督工作,明确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
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在党内监
督方面的任务和要求;
(2)制定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关于加强党内
监督工作决议、决定的措施,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
题;
(3)对党委常委、委员,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进行监督;
(4)对下一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进行监
督;
(5)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监督上级党委、纪委的
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高薪能否养廉?答:高薪与养廉没有直接关系,高薪是手
段,养廉是目的。手段有多种:法制手段、监督手段、教育手段,
高薪手段等等,这些手段相互结合、运用得好,控制腐败效果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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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然而,中国政治复杂、政坛庞大,反腐还必须做到“张弛有度”,
既不能让老虎苍蝇逍遥法外,也不能捕风捉影搞得官场人人自危,
那工作还要做不做、社会还要不要发展?“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
则无友”政坛更是如此,要看主流、看发展,不要鸡蛋里挑骨头。
康熙说:“伍次友是憨厚君子、明珠是聪明的小人,朕要治理天下,
两种人都得用、都要用!”更何况是我们伟大的中国!行政诉讼
有哪些特有的司法原则?答:(1)选择复议原则。
(2)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停止执行原则。
(3)主要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原则。
(4)不适用调解原则。
(5)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纪律检查机关监督的对象与内容?答:监督对象:指纪律
检查机关对哪些个人或组织进行监督。
监督内容:第一、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第
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第三、党风廉政
建设的情况。
监督学及其特点。
答:监督学是以对国家公权力的监督委研究对象的一门综合
性、应用性社会科学学科。
特点:(1)监督学研究对象是国家公权力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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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督学属于交叉学科,带有较强的综合性;
(3)监督学有比较强的应用性,偏重于应用学科;
(4)监督学的研究内容是宏观与微观的结合。
简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立法创新。
答:(1)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人大常委会监督的主体、对象、
内容、范围和形式。
(2)创设了各级人大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制度。
(3)确立了各级人大审查和撤销下级人大及同级政府的决议、
决定和命令的监督制度。
(4)建立了全国人大对两院司法解释的违法审查机制。
(5)首次明确人大行使监督权的公开原则。
简述党的委员会在党内监督中的职责。
答:(1)领导党内监督工作,明确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
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在党内监
督方面的任务和要求;
(2)制定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关于加强党内
监督工作决议、决定的措施,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
题;
(3)对党委常委、委员,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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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下一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进行监
督;
(5)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监督上级党委、纪委的
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简述党内监督的特征。
答:(1)广泛性。
(2)有限性。
(3)强制性。
(4)目的性。
(5)先进性。
简述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
答:(1)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
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
的情况;
(2)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
(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4)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
(5)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
(6)密切联系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众根本利益的情
况;
(7)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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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党内监督的主要制度。
答:(1)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
(2)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
(3)述职述廉制度;
(4)民主生活会制度;
(5)信访处理制度;
(6)巡视制度;
(7)谈话和诫勉制度;
(8)舆论监督制度;
(9)询问和质询制度;
(10)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制度。
简述腐败的主要特征。
答:(1)腐败的主体是国家公权力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
(2)腐败的方式是滥用公共权力。
(3)腐败的结果是公权力最终成为摄取私人利益的工具,以权
谋私,以至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简述公民监督的特征。
答:第一,广泛性。公民监督是最广泛的监督。作为监督主
体,公民人数多、分布广,这就决定了公民监督的广泛性。
第二,基础性。⑴公民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中各种监督的基
础。⑵公民监督是自下而上的监督,是专门机关监督和各系统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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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而下监督的基础。
第三,直接性。公民的监督最直接、最真实,也最易取得成
效。
第四,多样性。公民监督的形式是多样的。公民监督的具体
形式包括发表评论、写信、面谈、打电话、网上举报以及民主评
议等。公民既可以直接批评和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也可
以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众传媒来实施监督。
简述行政监督对象的惩罚性法律责任。
答:行政监督对象的惩罚性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分、刑事处
罚、权力机关的罢免和撤职等。行政处分是行政机关基于行政隶
属关系对不履行法定义务或者有明确违纪行为的行政公务人员
作出的制裁性行为。刑事处罚是行政公务人员违反刑事法律所应
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最为严厉的职务责任,这种责任对应的行
为是严重的职务犯罪行为。权力机关的罢免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
会免除由其选举或者决定的行政机关组成人员。权力机关的撤职
是指各级人大常委会撤销由其任命的违法失职的行政机关组成
人员的职务。
简述行政赔偿的成立要件。
答:行政赔偿的成立要件是指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所应具
备的前提条件。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行政赔偿的成立要件主
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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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体要件,即引起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行为主体是行政主
体及其行政公务人员。
(2)行为要件,即引起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行为是行政主体及
其行政公务人员行使行政权力、实施行政管理的行为,即职权行
为。
(3)违法要件,即引起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行为是违法行政行
为,只有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公务人员的职权行为违法并对行政相
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国家才承担赔偿责任。
(4)损害要件,即行政机关的违法职权行为确实已经损害了行
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且损害是直接损害,损害的大小和范围可
以确定。
简述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答:行政诉讼与其他诉讼既有一些共同的司法原则,也有一
些特有的司法原则。
与其他诉讼共有的司法原则:(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
权原则;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3)合议制原则;
(4)回避原则;
(5)公开审判原则;
(6)两审终审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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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8)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原则;
(9)当事人有权辩论原则;
(10)人民检察院进行法律监督原则。
行政诉讼特有的司法原则:(1)选择复议原则;
(2)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停止执行原则;
(3)主要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原则;
(4)不适用调解原则;
(5)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简述行政诉讼特有的司法原则。
答:(1)选择复议原则。
(2)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停止执行原则。
(3)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原则。
(4)不适用调解原则。
(5)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简述监督的基本原则。
答:监督的基本原则是蕴藏于各种具体监督制度中的普遍的、
更高层次的监督规则,对各种具体监督制度起基础性、支撑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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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监督的基本原则对监督主体实施的所有监督活动具有指导和
约束作用,即使在监督缺乏具体法律依据时,监督的基本原则也
可以为监督主体提供适当的行为准则。
监督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依法监督原则;
公开监督原则;
公正监督原则;
全面监督原则;
全程监督原则。
简述监督的特征。
答:第一,监督主体的多样性。
第二,监督对象的特定性。
第三,监督内容的特定性。
第四,监督依据的特定性。
简述监督思想、监督理论、监督实践之间的关系。
答:监督思想是人们在监督实践中,通过对监督活动的观察
和思维而产生的有关监督活动的主张与观点。
监督理论是监督思想不断完善的结果,是相关主张与观点经
过长期联系实际的论证、推理、演绎、归纳之后所形成的对监督
活动的基本解释和系统化的原理,可以用来解释并指导监督实践。
自从人类进入阶级社会,建立国家,行使具有强制力的权力
开始,就产生了监督。人类不同的发展阶段基于不同的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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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制度以及社会文化等因素,形成了不同的监督思想,建立了
不同的监督理论。这些监督思想与理论从不同的角度对监督职能、
目标与机制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论述,对监督实践产生了重要的影
响。
简述廉政监察的主要内容。
答:(1)行政领导是否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行政领导在履职中是否有商品交换和私自从事营利活动
的行为。
(3)行政领导是否有不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规定,假公济
私、化公为私的行为。
(4)行政领导是否有不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
作制度,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的行为。
(5)行政领导是否有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
人员谋取利益的行为。
(6)行政领导是否有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
行为。
简述廉政监察机制。
答:廉政监察机制由前提、核心、基础、保障等四个部分构
成。
(1)廉政监察工作机制的前提是反腐倡廉教育。
(2)廉政监察工作机制的核心是廉政法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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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廉政监察工作机制的基础是对行政系统的人和事实行全
面监督检查。
(4)廉政监察工作机制的保障是法律责任追究。
简述的权力监督思想。
答:(1)让人民监督政府。始终认为党必须坚持众路
线,必须向众学习,必须接受众监督。
(2)从加强党的建设高度重视党内监督。一直非常重视
党内监督,将党内民主看作是一种制约权力的有效途径。他认为
党内互相监督是防止党的肌体免受侵蚀的唯一有效途径。
(3)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认为,由民主党派
监督共产党并非一时的权益之计,而是出于人民众根本利益的
长远考虑。为此,必须在共产党和其他民主党派之间建立起长期
的互相监督的党际关系。
(4)严惩权力腐败。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主张严惩腐
败分子。
简述民主党派监督的形式和途径。
答:民主党派监督的形式和途径:
(1)在政治协商中提出意见。
(2)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中国共产党各级组织和相关
国家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3)参加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组织有关问题的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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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研究,提出意见。
(4)在政协大会发言和提出提案、在视察调研中提出意见或者
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
(5)参加有关方面组织的重大问题调查和专项考察等活动。
(6)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的特约人员,参加有关执法检查
和执法监督工作。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监察制度的特点。
答:(1)监察机构独立设置,分区监察。在中央政府设置独立
的监察院,将监察权与立法、行政、司法、考试等国家权力并立;
划分监察区,派出监察使分赴各监察区。
(2)监察机构拥有较广泛的监察权,其中最主要的两项是弹劾
权和审计权,加上其他各项监察权,构成了一个主次分明的权力
系统,但在实际中,监察机构往往不敢执法,形同虚设。
(3)监察法规体系较为完备,但往往徒具虚文。这些法规从字
面上看,似乎都很严密,但多数是抄录西方国家的法规条文,在
实际中始终未能真正发挥作用。
(4)南京国民政府设立的五院,虽然在形式上遵循孙中山先生
的“五权分立”学说,但实际上五院包括监察院均由国民党或蒋介
石个人控制。在这一政治体制下建立的监察机构,难以真正依法
进行监察。
简述秦汉时期御史机构与监察制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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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秦统一以后,以御史大夫主管监察。在地方各郡设有监
御史,专职负责监督和纠察各地各级官吏的活动。
西汉初年,承袭秦制设御史府,长官仍为御史大夫。汉武帝
时增设相司直和司隶校尉作为监察官员。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
制,汉武帝将全国分为十三部(州),每部(州)由皇帝任命剌史一名,
对地方官吏进行监督纠察。刺史专门监察全国地方官吏的政治制
度由此形成。
东汉时期进一步加强了监察制度。御史台转隶少府,成为专
门的监察机关,以御史中翠为长官。对朝延百宫的监察主要由侍
御史负责。京师附近为司吏校尉部,以司吏校尉为长官,司吏校
尉既是京宫,又是地方宫,主管察举中央百官违法者和本部各郡
事务。在其他州(部),各设刺史一人,以监察地方。
简述清末的政党监督思想。
答:清末是我国立宪政治的活跃时期,也是政党政治的孕育
时期。作为政党思想重要内容之一的政党监督思想也逐渐开始形
成。清末政党监督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政党易于监督政府。政党起着社会平衡和稳定的作用,所
以易于监督政府。
(2)政党能够监督政府。国民是监督政府的真正力量来源,而
政党则是国民利益的代言人和组织者,政党可以通过国民的力量
有效监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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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党善于监督政府。政党具有监督政府的天然本能,政府
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必须是公正廉明的,否则,政党有能力也有
力量予以制裁。
简述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法律框架。
答:(1)宪法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规定。
(2)组织法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规定。
(3)立法法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规定。
(4)监督法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规定。
(5)其他法律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规定。
简述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方式。
答: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方式指人民代表大会实施监督时所
采取的方法和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法律文件的改变与撤销;
(2)法律文件的备案;
(3)法律文件的审查;
(4)执法检查;
(5)听取行政机关;
(6)听取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专项工作报告;
(7)审查和批准计划、财政预决算,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8)询问和质询;
(9)就特定问题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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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组织代表视察;
(11)受理公民和组织的申诉、控告和检举;
(12)提出罢免案;
(13)其他监督方式。
简述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特征。
答:第一,民主性。
第二,根本性与全局性。
第三,权威性。
第四,公开性。
第五,多样性。
简述人民政协监督的方式。
答:(1)提出建议案;
(2)各专门委员会提出建议或有关报告;
(3)委员提案;
(4)委员视察;
(5)参加会议;
(6)调查和检查;
(7)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人员;
(8)其他监督方式。
简述人民政协监督的内容。
答:人民政协的监督既包括政协内部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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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之间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间的相互监督,也包括参加政协的单
位和个人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
人民政协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国家宪法与法律、
法规的实施情况;
(2)党和国家机关制定的重要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4)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
(6)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个人遵守政协章程和执行政协决议的
情况。
简述人民主权理论的主要内容。
答:人民主权理论从国家起源出发,确定了国家权力的地位,
将国家权力置于人民主权即立法权之下,到了人民对国家权力
监督的必然性与合理性。人民主权理论中的全民公决、权力监督、
法律至上等内容,都是对权力被滥用的防范和补救措施,是现代
民主政治的基本内容和特征。
社会主义国家普遍认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马克思主
义的人民主权理论对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建设有着重要影
响和决定作用。马克思、恩格斯等认为,国家的合法性来自于人
民的认可,人民才是真正的国家统治者,是历史发展的决定者,
国家只是人民权力的外在表现形式。人民主权以人民“公意”为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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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因此,无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国要真正建立起“通过人民自己实
现的人民管理制”。
人民主权处于至高无上地位的外在形式就是法律,因而“立
法权力是属于人民的,而且只能是属于人民的”,法律是人民意志
的自觉表现,同人民意志一起产生并由人民意志所创立。
简述日本的行政交谈制度。
答:行政交谈是日本行政监察制度的特之一。行政监察部
门及其所委托的人员与因行政失误而遭受损害的国民进行交谈,
听取改善行政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尽可能地解决问题或补偿损失,
并使其结果有助于改善现行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当发现公务员
违纪渎职时,行政交谈委员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
行政交谈制度对于改进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密切政府
与国民的联系、进行权利救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起
到了重要作用。
简述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答:事前监督:是指监督主体为了预防腐败的发生,防范可
能出现的违法行为和不当行为而对监督对象拟进行的活动所作
的前置审查。根据审查的情况,监督主体可以准予或者不准予监
督对象进行相应活动。事前监督对应的是监督的“预防功能”。
事中监督:是指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在得到法律授权或者某
种准予之后的活动所作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其能够在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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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范围内活动。事中监督对应的是监督的“校正功能”。
事后监督:是指在监督对象完成某项活动或者出现违法、违
纪行为之后,对该活动进行检查、调查、核实和鉴定,对该行为
进行查处、惩戒,以纠正失误,惩戒违法。事后监督是对权力运
用的阶段性监督,也是对违法违纪行为所造成的消极后果的补救
性监督,既有校正和制约功能,也有惩戒、教育和警示功能。
简述孙中山的监督思想。
答:孙中山作为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提出了丰富的监督
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监察权独立思想。监察权独立是孙中山监督思想的核心内
容,也是他长期一贯坚持的思想。他认为,监察权必须独立于立
法机关,由独立的监察机关行使,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外国监察制
度和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弊端。
(2)党政分察思想。党政分察是指设置两个相互独立且有联系
的监察机构,对党政两个系统分别行使监察权。该思想是孙中山
“以党治国”理论在其监督思想中的集中体现,对于民国政府的监
察体制产生了重要影响。
(3)弹惩合一思想。弹惩合一是指监察机构将弹劾和惩戒连为
一体,具有弹劾与惩戒的双重职能。弹惩合一思想是孙中山监察
权独立思想的深化和发展,是防止行政权干涉监察、影响监察效
能的有效制度设计,也是其思想最具有特的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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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无效行政行为。
答:无效行政行为是指行政行为有重大违法或者明显瑕疵,
以至自始至终不产生法律效力,即对行政相对人没有拘束力。
行政行为具备下述情形即为无效:(1)行为主体不明确;
(2)行政行为严重超越职权;
(3)行政行为有重大实体违法和程序违法;
(4)行政行为有犯罪或者有唆使他人犯罪的情形;
(5)行政行为的内容在客观上无实施的可能。
无效行政行为自始至终不发生法律效力,行政相对人可以不
受该行为的约束,可以自行决定不履行该行为所设定的义务而不
承担法律责任。确认行政行为无效不受时效限制,有权机关可以
在任何时候宣布某行政行为的无效。行政行为被宣布为无效后,
行政主体因此所得到的一切利益应当返还给相对方,而相对方因
此而受到的损害应予以行政赔偿。
简述刑事抗诉的特征。
答:刑事抗诉作为刑事审判监督的重要方法具有以下特征:
(1)刑事抗诉的监督性,即刑事抗诉是基于检察机关的监督职
能而进行的一种诉讼活动。
(2)刑事抗诉的专门性,即人民检察院是行使刑事抗诉职权的
专门机关,其他任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无权行使。
(3)刑事抗诉的特定性,即刑事抗诉的对象只能是确有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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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和裁定。
(4)刑事抗诉的程序性,即刑事抗诉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提
出。
(5)刑事抗诉对审判的制约性,即刑事抗诉一经依法提出,必
然引起案件的二审或再审,阻止判决、裁定的生效或执行。
简述舆论监督的方法。
答:
(1)新闻报道。新闻报道是指各种新闻媒介对国家机关的重要
工作和重大活动所进行的宣传和报道。由此使广大社会成员及时
了解国家机关的工作,在无形中将国家公权力机关置于整个社会
的监督之下。
(2)公开披露。公开披露是指各种新闻媒介对国家机关及其工
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公开揭露和
谴责。由此造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促使有关部门对违法违纪的直
接责任人员进行及时查处。
(3)表达民意。表达民意是指各种新闻媒介播出或者刊登众
来信,或者就有关国家机关的工作向众进行采访,听取众的
意见和要求。通过这些形式,对国家机关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督促国家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责,纠正错误,为社会服务。
简述舆论监督的功能。
答:(1)导向功能。引导舆论是现代新闻媒体的一大功能。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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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着整个社会的舆论方向,而舆论反过来又影响和左右人的思想
和行为。
(2)监视功能。舆论监督有监视社会环境、推动社会发展的功
能。
(3)宣泄功能。舆论的形成过程是对社会个体情绪、心态和意
见进行调节、疏导和重新整合的过程。这种疏导与整合,既能使
公众的不满情绪得以宣泄,又能使社会某些不稳定因素得以抑制。
(4)威慑功能。新闻舆论通过公开揭露不法和不道德行为,唤
起社会对这些行为的普遍谴责,将违反者置于强大的社会舆论压
力之下,从而在心理和行为上迫使社会成员遵守社会公认的行为
规范。
简述职务犯罪。
答:职务犯罪的本质特征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广义的职
务犯罪可包括一切基于职务行为的犯罪;
狭义的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
便,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权利,破坏国家
对公务活动的管理职能,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受到惩处的行为。
狭义的职务犯罪可划分为三大类:即贪污贿赂、渎职和侵犯
公民人身权利。贪污贿赂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
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
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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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分罚没财物罪等。渎职罪包括: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枉法追
诉裁判罪、私放在押人员罪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
罪包括刑讯逼供罪,报复陷害罪等。
简述中国共产党的委员会在党内监督中的职责。
答:党的委员会在党内监督中的职责:
(1)领导党内监督工作,明确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
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在党内监督方
面的任务和要求;
(2)制定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关于加强党内
监督工作决议、决定的措施,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
题;
(3)对党委常委、委员,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进行监督;
(4)对下一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进行监
督;
(5)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监督上级党委、纪委的
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简述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
答:(1)中国古代监察官员品秩较低,但权力显赫,地位尊崇。
(2)强有力的手段是监察职权充分发挥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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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察机关垂直领导体制为监察职权的发挥减少了障碍。
(4)中国古代的监察职权缺少法律的有效保障,最后决定权在
于皇帝。
(5)既严厉处罚诬告又允许根据传闻进行弹劾。
(6)监察权和行政权的混淆影响了监察效率。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的监察制度所具有的特点?答:第一、
监察机构独立设置,分区监管;
第二、监察机构拥有叫广泛的检察权;
第三、监察法规体系较为完备,但往往徒具虚文;
第四、个人控制。
清末政党监督思想主要体现在哪几个方面?答:(1)政党易
于监督政府。政党起着社会平衡和稳定的作用,所以易于监督政
府。
(2)政党能够监督政府。国民是监督政府的真正力量来源,而
政党则是国民利益的代言人和组织者,政党可以通过国民的力量
有效监督政府。
(3)政党善于监督政府。政党具有监督政府的天然本能,政府
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必须是公正廉明的,否则,政党有能力也有
力量予以制裁。
权力的含义和特征?答:权力:一个人或者许多人的行为
使另一个人或者其他许多人的行为发生改变的一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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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征:(1)强制性;
(2)不对称性;
(3)价值性;
(4)相对性。
人民大会监督的作用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答:第一、保
证人民当家做主的实现;
第二、促进依法行政;
第三、维护司法公正;
第四、维护法制统一和尊严;
第五、制约公权力,遏制腐败行为;
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是防治腐败,实现勤政廉政的有力保障。
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概念及特征?答:概念:指各级人民
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各级国家
行政机关、审查机关和监察机关的工作,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和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工作,以及宪法
和法律的实施情况,所采取的了解、审议、监督和处置的行为。
特征:第一、民主性;
第二、根本性和全局性;
第三、权威性;
第四、公开性;
第五、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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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监督含义、性质与特征?答:含义:指
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专门的监督机关和党员、按照宪法、法
律和党章及其他党内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胡
东进行监督。
性质:事物的性质指的是特定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
定性。讨论党内监督的性质,目的在于明确党内监督具有什么样
的内在规定性,了解党内监督所具有的重要意义,提高对党内监
督的认识。
特征:(1)广泛性;
(2)有限性;
(3)强制性;
(4)目的性;
(5)先进性。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答:(1)中国古代监察官员品秩
较低,但权力显赫,地位尊崇。
(2)强有力的手段是监察职权充分发挥的重要保障。
(3)监察机关垂直领导体制为监察职权的发挥减少了障碍。
(4)中国古代的监察职权缺少法律的有效保障,最后决定权在
于皇帝。
(5)既严厉处罚诬告又允许根据传闻进行弹劾。
(6)监察权和行政权的混淆影响了监察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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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监督思想的发展历程?答:监督既是政治和法学
的范畴,又是历史的范畴。中国古代的政治家和思想家十分重视
监督的作用,在漫长的历史变迁中形成了丰富的监督思想,积累
了宝贵的思想财富。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发挥舆论价格作用的思想;
(2)严格监督官吏的思想;
(3)监督权权重而独立的思想:首先,古代监察官员位卑权重,
禄薄赏厚:其次,监督权相对保持独立;
(4)监督专才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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