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展业法律制度概述
1。会展管理体制我国的会展管理体制实行的还是审批制,具有强烈的行政干预彩,与德国、法国不同
的是,我国的审批制表现为政府对会展企业是否具备主办会展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批,对会展公司的市场
行为进行干预,甚至表现为政府直接作为市场主体进行市场活动。
世界会展业发展较为成熟的国家包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美国、加拿大、中国
香港,都制定了与本国会展业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以期保障本国会展业的运营有章可循、有
法可依,且其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会展法律体系。而反观我国对于会展业法律问题的研究仍
处以初级阶段,未给予其应有的重视。
从宏观方面来说,我国会展业存在着法律层级低、立法散乱;未形成完善法律体系;关键法律
衔接困难。从微观方面上讲,我国会展业主管机构不明确;国外展审批严格;产权不清;行业协
会未形成体系;会展保险制度不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不足。基于对这些问题的分析以及对国
外会展业法律规制经验的借鉴,提出了关于会展业发展的完善意见:笔者认为当务之急就是
应当制定一部较为完善的会展法来规制我国会展业的运行,其指导原则应为遵循市场运作为
前提,政府宏观管理为指导,行业协会管理为主导.在此原则的指导下,对于会展法的具体规
定以及相关问题的解决笔者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应当统一立法,建立统一会展机构管理下的
行业协会体系,明晰展馆的产权,完善会展保险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会展经济已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一个新亮点。但与国外会展业相比
还有很大差距,存在着会展业市场化程度较低、缺乏行业自律机制和自律规范、会展场馆规
模不大且布局不合理、缺乏品牌展会等问题。因此,要努力开创中国会展业发展的新局面,
必须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尽快制定并完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引导中国会展业健康发展,树
立精品意识,打造会展品牌,进一步增强我国会展业的竞争能力。
3。我国会展业的法律体系
两大类:
一是通用型的法律法规,即各领域通用的调整一些基础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会展业涉
及的主要有合同法、公司法、保险法、知识产权法、文物保护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反
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海关法等;
二是专门性的法律法规,即专门针对会展业制定的法律法规。
本文发布于:2022-07-22 13:24:3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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