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乘客投诉处理
一、乘客投诉处理基本原则
1、乘客投诉处理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行业规定,坚持实事求是的原
则,保护乘客的合法权益;
2、乘客投诉处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原则;
3、乘客投诉处理遵循“先调查后处理,谁处理谁答复”的原则;
4、乘客投诉处理应有利于维护企业形象,努力提高乘客对投诉、意见的满意度。
二、乘客投诉处理要求
1、在接待乘客投诉工作中要做到标准、规范;
2、所有服务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乘客至上,服务为本”的思想,用良好健康的
心态接待每一位乘客,处理每一件事务;
3、在受理投诉时,做到态度亲切,用语文明,依章解释,处理及时;
4、应认真对待乘客投诉,对转来的乘客投诉须在当天向热线说明情况;
5、应及时对转来的投诉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结果报备
案;
6、乘客投诉处理过程中,如乘客不满,有上诉倾向时,应做好乘客的思想工作,
并及时将情况向告知备案;
7、乘客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生因处理不当或不及时造成乘客重复投诉、向上级
投诉的情况,或发生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的事件,公司将严肃处理;
8、乘客直接向各部门投诉(未经过投诉),负责处理的人员应将情况及
处理结果及时报备案;
9、转相关部门处理的乘客事务都需填记《转办表》结果回复
备案;
10、做好乘客投诉统计、分析,以周报、月报形式上报。
三、乘客投诉处理流程
1、接办类乘客投诉处理流程
接到转办的乘客投诉应立即进行调查处理,须在3个工作日内回
复乘客,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至;及时向转办单位和
乘客进行回访。
2、乘客投诉处理流程
(1)员工受理乘客投诉应遵循“首问责任制”原则,接到乘客投诉后立即进行
调查处理;
(2)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处理的乘客投诉(如:因鉴定、检测、收集资料等其他
原因耽误的时间)须预先告知乘客,确定解决时间,并将情况报备案;
(3)遇不能按时处理的乘客投诉,须在规定时间内向说明情况,处理
结束后将处理情况报备案。
四、乘客投诉的分类
1、按投诉的内容分类
乘客投诉按投诉的内容分为规范服务、设施设备、票卡管理、站车环境、列
车运行、综合类等。
(1)规范服务(服务质量、车站管理等方面)
因工作人员违反工作标准、作业流程,使用服务忌语、服务态度生硬、未按
操作流程处理票卡等引起的投诉;因车站管理欠缺造成首末班车空岗、车站卷帘
门未及时开启等引起的投诉。
(2)设施设备(客运服务设施设备方面)
各类客运服务设施设备如导向标志、张贴物、AFC系统、自动扶梯、无障碍
电梯、站台显示屏等故障、缺陷,给乘客带来不便引起的投诉。
(3)列车运行
列车运行过程中因运营调整、列车延误、列车运行不平稳、停站时间过短、
夹人夹物、司机未合理使用广播等情况引起的投诉。
(4)站车环境
站车环境包括站车卫生、综合环境两方面内容:站车卫生是指车站厕所、车
站管辖范围卫生及车厢卫生状况差引起的乘客投诉;综合环境是指站车内发小
广告、乞讨、设摊、黑车等综合环境问题给乘客带来不便,引起的投诉。
(5)综合类
除以上因素引起的乘客投诉,如设计、建设等问题引起的乘客投诉。
2、按投诉的性质分类
乘客投诉按投诉性质分为有责投诉和无责投诉两类:
(1)有责投诉:指乘客通过各种途径对运营服务质量、服务设施、服务环境等
表示不满,经查实为地铁方人为责任的事件;
(2)无责投诉:经查实为客观原因引起的乘客不满事件。
3、有责投诉类
因下述情况引起的乘客投诉,列为有责投诉:
(1)违反城市轨道交通服务承诺的行为;
(2)工作人员(所有有城市轨道交通标识的服务人员)服务过程中使用服务忌
语,未执行作业标准,严重违反作业规定的行为;
(3)工作人员在岗位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造成乘客投诉;被媒体曝光或造成
严重影响;
(4)工作人员着制服,言行举止明显有损企业形象;
(5)经查实设施设备长时间故障,有条件修复但未及时修复,造成乘客投诉;
(6)工作人员在回复过程中有明显差错,造成重复投诉;
(7)工作中存在明显失误或过错,如提前关站或延误开站、专用通道疏于管理、
未及时广播等原因造成乘客投诉;
(8)经查实,工作人员未执行票务规章造成票款差错或存在舞弊行为使乘客利
益受损;
(9)乘客投诉调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
本文发布于:2022-07-22 12:36:3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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