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制度
题要
首问负责制度
一次性告知制度
服务承诺制度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制度
首问负责制度
1、当事人来电、来访寻求法律服务的,本站的服务人员热
情接待并做好相应登记;
2、当事人再次来电、来访寻求法律服务的,应尽可能安排
首次接待的服务人员继续服务(法律咨询除外或做好法律服务引
导;
3、对不属于本站服务范围的来电、来访事项,要耐心解释
或告知来电、来访众向有关部门申请处理,并告之地址、电
hua,确有必要的,转送有关部门处理。
一次性告知制度
1、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负有一次性告知的义务;
2、当事人向本站寻求法律服务时,应热情接待并做好来访
登记记录,对法律咨询的内容应在登记本或电脑平台中记录;
3、工作人员对来电、来访当事人的法律需求应认真听取;
4、分类服务,如需当事人提供有关资料,应做到一次性告
知明白、清楚。
服务承诺制度
1、工作人员接待来访当事人,应举止文明、态度和蔼、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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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07-22 09:10:3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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