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
1、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
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3、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
4、行政优先权: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所享有的种种职务上和行为上的优先条件。
5、行政机关:是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
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事务的机关。
6、公务员:是指在各级国家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除工
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7、行政职务关系:是指公务员基于其行政职务而与行政机关之间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8、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行政职权及行政职责的一部或全部授给非行政机关的社会
组织行使的法律行为。
9、行政委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将某项行政职能委托给某一机关、
机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办理的行为。
10、行政相对方: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是其权益受
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或组织。
11、行政法制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
关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和是否遵纪守法所进行的监督。
12、行政法制监督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
关以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
13、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学习颁
发许可证、执照或批准、登记、认可等方式,允许其从事某项活动,行使某项权利,获得某
种资格和能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15、资格许可:是允许其享有某种资格或具备某种能力的许可。
16、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对行政相
对方的人身及财产自由等采取的强制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17、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拒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行政机关或人
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18、执行罚: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不作为义务或不可替代的作为义务的义务
主体,科以金钱给付义务,以促使其履行义务的强制执行措施。
19、即时强制:是指因情况紧急,为了达到预期的行政目的,行政主体不以相对方不履行
义务为前提,即对相对方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予以强制的活动或制度。
20、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为了实现行
政管理的目的,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确立、变更或消灭相互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21、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或者法律原
则,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用非强制性的方法或手段,取得该行政相对方的同
意或协助,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的主动的管理行为。
22、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给予制
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23、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基于行政隶属关系或行政监察机关基于职权对犯有违法
失职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采取的一种行政惩戒措施。
24、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特定的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在短
期内剥夺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25、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实施的法律监督。即行政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的法律监督,
以及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监督机关的法律监督。
26、行政监察:是指国家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
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
督、纠举、惩戒,具有行政法律效力的专门活动。
27、审计监督:它是根据会计记录等有关经济资料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由国家审计机关依
法审核和稽查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经济效益和财政法纪的遵守情况,作出客观公
正的评价,并提出审议报告,以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的活动。
28.行政违法: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违反行政法律规
范的行为。
29.行政不当:也叫行政失当,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在执行行政管理过程中
作出的行政行为合法但不合理。
30.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因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违反其法定职
责和义务而应依法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31.行政救济: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请求
有权的国家机关贪污对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为实施纠正,并追究其行政责任,以保护行政
管理相对方的合法权益。
32.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
益,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
的行政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
33.行政复议申请人:是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依法以自己的名
义提出复议申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4.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因其行为违法
而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由行政主体给予赔偿的法律制度。
35.行政先行原则:是指在行政赔偿请求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之前,应先向行政赔
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由行政机关贪污进行处理,如果行政处理未能解决争端,则请求权人
方可提起赔偿的诉讼程序。
36.行政追偿:是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以后,贪污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的公务员、受委托组织和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
37.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依法定程序和要求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
行政行为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38.司法变更权:是指人民法院对被诉诉行政行为经过审理后改变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力。
39.行政诉讼管辖:是指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
工和权限。
40.裁定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以裁定的方式确定行政案件的管辖法院。
41.级别管辖:是指在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内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
分工和权限。
42.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因与行政争议存在直接利害关系而参加行政诉讼的整个过程或主
要阶段的人及与他们的诉讼地位相类似的人。
43.行政诉讼当事人:是指因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到法院起诉、应诉和参
加诉讼,并受法院裁判约束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行政机关。
44.行政诉讼原告:是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或与具体行政行为
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依法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5.行政诉讼被告:是指作出原告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
为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46.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
或者因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诉讼。
47.行政诉讼证据:是指在行政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一切材料和事实。
48.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双方必须就应由自己举证的事实加以证明,否则便承担败诉风
险及不利诉讼后果的诉讼法律责任。
49.行政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
为的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通过行使审判权,臃肿法保护自己合
法权益的诉讼行为。
50、行政法律事实:是指由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
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简称法律事实。
政职务关系:指公务员基于行政职务而与行政机关之间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政授权:指法律、法规将行政职权及行政职责的一部或全部授给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行使
的法律行为。
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
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行政机关:是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国
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
系。
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律远东明示或默示的范围内,基于行政目的,在合理判断的
基础上决定作为或不作为,以及如何作为的权力。
57。行政合法性原则
答:是行政法治的核心内容。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适用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
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公务员
答:是指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法律授权的组织中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
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行政追偿
答:是指,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以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
受委托组织和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是指,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
赔偿费用以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受委托组织和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
费用的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当事人
答:是指因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到法院起诉、应诉和参加诉讼,并受法律
裁判约束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行政机关。
行政案件的执行
答: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
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保证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得到实现的活动。
行政法律关系
答: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具体行政行为
答: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管理活动中依法对具体事项和特定的人采取措施及进行处理的行
为。
行政处罚
答:是行政机关及法定的组织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但尚不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
组织而实施的制裁措施。
行政责任
答: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因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违反其法定职责和义务而应
依法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行政诉讼参加人
答:是指因与行政争议存在直接利害关系而参加行政诉讼的整个过程或主要阶段的人及与他
们的诉讼地位相类似的人。包括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行政主体
答: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
责任的组织。
要式行政行为
答:指必须根据法定方式进行或者必须具备法定的形式才能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
执行罚
答:指义务人逾期不履行其应当履行而其他人又不能代为履行的义务时,行政机关以赋予义
务人财产上新的义务的方式。
行政诉讼参与人
答:指除审判人员、书记员、执行人员以外的参与行政诉讼的人。
行政诉讼强制措施
答: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为保证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和人民法院裁判的顺利
进行,对有妨害诉讼秩序行为的人所采取的强制手段。
72.国家行政机关
答:国家行政机关是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
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
73.行政许可
答: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颁发
许可证、执照或批准、登记、认可等方式,允许其从事某项活动,行使某项权利,获得某种
资格和能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74.行政处罚
答: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
政行为
75.行政诉讼
答: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依法定程序和要求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
行政行为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本文发布于:2022-07-21 19:03:4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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