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律责任

更新时间:2024-11-14 11:22:25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21日发
(作者:招商银行车购易)

行政法律责任

行政法律责任简称行政责任,是指招标投标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

政法律规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行政责任主体是行政

法律关系主体,即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如果行

政主体不依法实施行政管理、作出行政行为,就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

行政责任;如果行政相对方没有履行法定义务,其同样应当承担行政

责任。因此,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主体。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行政主体及行政相对方有行政违法行为而承

担相应行政责任。其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有两类:

1、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及由国家机关委派到企业事业单位

任职的人员的行政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而

给予的一种制裁性处理。

虽然行政处分是有隶属关系的上级对下级违反纪律的行为或对尚未

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给予的纪律制裁,属于内部行政行为,但它仍具

有强烈的约束力,如被处分人不予履行,行政主体可以强制执行。但

因行政处分不受司法审查,故被处分人不服行政处分,只能通过行政

复议和行政申诉途径解决,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行政监察法》第42条第1款第(1)项中规定,违反行政

纪律,依法应当给予警告、记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六种行政

处分形式。

2、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他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处罚权的

组织,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规章,但尚不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

及其他组织实施的一种制裁行为。

行政处罚是追究行政责任的主要方式,是行政责任中适用最广的

一种责任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8条规定,行

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警告;;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责

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行政拘

留;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招标投标活动中当事人承担行政责任主要形式有:

(1责令限期改正

(2

(3行政处分

(4暂停或取消从事招标投标活动的资格


本文发布于:2022-07-21 18:59:1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2/28120.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