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接案后律师应当了解案件基本情况以及客户需求。
(1)、律师需要学会倾听,与当事人洽谈的过程中,不能以自
己为主导,以偏概全的侃侃而谈从而忽略了当事人想要陈述的案件情
况。在倾听的同时查看相关证据材料,对案件有个总体的判断与把握。
(2)、律师要善于引导当事人,当事人在与律师交谈的过程,
往往带有强烈的主观情绪,无法分清案件的主要事实与非主要事实,
律师如果无法正确指引当事人会导致分析问题不够准确且白白浪费
时间成本。所以,律师的指引很重要,如一个故意伤害案件,律师应
当直击问题的关键,即行为人采取何种行为,伤情达到什么程度。至
于以往二人是否有个人恩怨或者被害人道德素质等大篇幅陈述,律师
应当善意提醒打断,从而使洽谈可以顺着层次进行。
(3)、律师应做到不轻信、不迎合当事人。律师在洽谈案件过
程中,应当形成自己的主见,当事人的一切陈述都应当建立在证据以
及事实的基础上。律师只有以现有证据为依托才能发现当事人在案件
中的被动点,防止在案件发展过程中出现措手不及的现象。
第二:律师如何正确解答当事人的咨询
(1)、不要急于对问题作出判断,必要时要进行法律检索。
律师接案时常为了提高成功率,对案件的情况进行过于自信的预
估和判断,这种判断一旦出现偏差,会导致当事人对律师的专业水平
与知识储备产生失信的心理。“没有小案件,只有小律师”,律师如果
对问题拿捏不准,可以坦诚的和当事人说明,并且检索法规后再次沟
通,这种做法反而能够反映出律师严谨、细致的态度,容易取得当事
人信任。
(2)、对待潜在客户,律师应当全方面分析案情,坦诚相对。
社会上不乏求助无门但因为高昂的律师费望而止步的弱势体。
他们往往会大范围的寻律所进行免费咨询。对于这种情况,许多律
师会显得较为尴尬。本所丁治国律师认为,虽然许多当事人并不是长
期合作伙伴,但是彼此交织在一起构成的是一张社会关系网,本着“多
一个朋友,多一条路”的观念,不仅应当给当事人提供咨询,而且咨
询要认真、细致,包括法律关系、法律后果甚至是救济途径,从短期
来看也许经济效益甚微,但是合作不成情义在,坦诚相对实际上是律
师打出了一张最好的名片,赢得了口碑。
第三、与客户建立委托关系时律师应尽的告知义务
(1)、正确告知律师的作用与工作范围,如律师可以会见犯罪
嫌疑人,亲属则不行,同时告知委托人律师在会见的权利与义务,避
免不必要的纠纷。
(2)、正确告知诉讼风险(包括代理意见或者辩护意见不被采
纳的风险)
(3)、正确告知律所的收费标准,规范收费。避免当事人事后
因为律师收费问题进行投诉,给律师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会上,各律师相互总结经验,畅谈了在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遇到
的各种情况与处理方式,虽然个案不同,但是体现出的宗旨只有一个
——从客户的切身利益出发,杜绝毁灭性开采资源,谋求律师道路的
长久发展。
作者:单玉成律师
本文发布于:2022-07-21 12:13:5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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