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法考《法理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秦某以虚构言论、合成图片的手段在网上传播多条“警察打人”的信息,造成恶劣影响,
县公安局对其处以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秦某认为自己是在行使言论自由权,遂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原告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不属于言论自由,为法律所明文禁止,应承担
法律责任。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7年卷一8题,单选)
A、相对于自由价值,秩序价值处于法的价值的顶端
B、法官在该案中运用了个案平衡原则解决法的价值冲突
C、“原告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不属于言论自由”仅是对案件客观事实的陈述
D、言论自由作为人权,既是道德权利又是法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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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章>第2节>法的价值的种类
【答案】:D
【解析】:
相对于自由价值,秩序价值低于自由价值,故A项错误。所谓个案平衡原则,是指在
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
益,以使得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该案中,法官认定秦某的行为不涉及言论
自由。换言之,本案中不存在自由与秩序价值的冲突,自然没有“运用个案平衡原则解决法
的价值冲突”。故B项错误。“原告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不属于言论自由”是根据法律
规定对案件事实所进行的判断,而非“仅是对案件客观事实的陈述”,故C项错误。言论自
由属于人权之一。人权首先是一种道德
2.张林遗嘱中载明:我去世后,家中三间平房归我妻王珍所有,如我妻今后嫁人,则归我
侄子张超所有。张林去世后王珍再婚,张超诉至法院主张平房所有权。法院审理后认为,
婚姻自由是宪法基本权利,该遗嘱所附条件侵犯了王珍的婚姻自由,违反《婚姻法》规定,
因此无效,判决张超败诉。对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4年卷一13题,单选)
A、婚姻自由作为基本权利,其行使不受任何法律限制
B、本案反映了遗嘱自由与婚姻自由之间的冲突
C、法官运用了合宪性解释方法
D、张林遗嘱处分的是其财产权利而非其妻的婚姻自由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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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章>第3节>权利与义务
【答案】:A
【解析】:
《宪法》第5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
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婚姻自由和公民的其他任何权
利一样,不是绝对自由,而是相对自由。行使婚姻自由权,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故A项“其行使不受任何法律限制”说法错误,应选。
3.某工厂擅自向河流中排放未达标的污水,被当地环保局处以5万元的。该工厂与环保
局之间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下列哪种法律关系?()
A、绝对法律关系
B、隶属性法律关系
C、第一性法律关系
D、调整性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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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章>第7节>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种类
【答案】:B
【解析】:
考查法律关系的分类。工厂与环保局之间的法律关系是行政法律关系。在此关系中,环
保局相对于工厂处于命令地位,所以B选项隶属性法律关系正确。本法律关系中,权利和
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所以属于相对法律关系,故A选项不正确:此法律关系是由于工厂
擅自排放未达标的污水引起的,属于由非法行为产生的法律关系,因此属于保护性法律关系、
第二性法律关系,所以CD选项不正确。
4.法律格言说:“紧急时无法律。”关于这句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在紧急状态下是不存在法律的
B、人们在紧急状态下采取紧急避险行为可以不受法律处罚
C、有法律,就不会有紧急状态
D、任何时候,法律都以紧急状态作为产生和发展的根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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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4章>第1节>法以社会为基础
【答案】:B
【解析】:
紧急时无法律也可以为“必要时无法律”。这句格言产生于中世纪教会法,其基本含义是,
在紧急状态下,可以实施法律在通常情况下所禁止实施的某种行为,以避免紧急状态所带来
的危险。这句格言是法律中紧急避险规定的来源,我国《刑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为
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
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①A选项错误,紧急状态下不是不存在法律,而是说人们为了避免遭受更大的伤害,可以采
取一般情形下法律所不允许的行为,并且不受法律的惩罚。
②
5.下列关于西方传统法律文化的说法中,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法律受宗教的影响较大
B、强调个体的地位和价值
C、公法文化更加发达
D、以正义为法律的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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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3章>第1节>中国和西方的传统法律文化
【答案】:C
【解析】:
考查西方传统法律文化。C选项错误,从法的文化属性比较出发,如果说传统中国法属
于公法文化,那么西方法在传统上则是一种私法文化。”说西方法属于私法文化,并不意味
着西方法中没有公法的内容,而是说就整个西方法律体系而言,私法文化的传承与发达确实
是它的一个基本特。无论是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国法大全》,还是19世纪以来欧洲
各国的宪法典、民法典,都呈现出浓郁的私法气息。
6.关于法的对人效力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如果按照属地主义,在驻外领事馆所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领事馆所属国家法律对
案件没有管辖权
B、如果按照属人主义,缅甸公民越境至中国抢劫财物,中国法律对此有管辖权
C、如果按照保护主义,中国人李某盗版美国软件销售并对美国权利人造成侵害,美国
有权追究李某的责任
D、现在中国实行的是属人主义为主,结合属地主义与保护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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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章>第5节>法对人的效力
【答案】:C
【解析】:
考查法的对人效力原则。A选项错误,领事馆一般被视为本国领土之延伸。因此,按照
属地主义,领事馆设立国有权管辖领事馆所发生案件。B选项错误,按照属人主义,国家对
外国人无管辖权。D选项错误,中国现在实行的是属地主义为主,结合属人主义与保护主义,
7.关于法的现代化,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7年卷一14题,单选)
A、内发型法的现代化具有依附性,带有明显的工具彩
B、外源型法的现代化是在西方文明的特定历史背景中孕育、发展起来的
C、外源型法的现代化具有被动性,外来因素是最初的推动力
D、中国法的现代化的启动形式是司法主导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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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3章>第1节>法的现代化的标志
【答案】:C
【解析】:
外源型法的现代化一般是在外部环境的强有力的作用下,在迫切需要社会政治、经济变
革的背景中展开的。外源型法的现代化具有依附性。这种情况下展开的法的现代化进程带有
明显的工具彩,一般被要求服务于政治、经济变革。法律改革的“合法性”依据,并不在于
法律本身,而在于它的服务对象的合理性。故A项错误。内发型法的现代化是在西方文明
的特定社会历史背景中孕育、发展起来的。故B项错误。外源型法的现代化具有被动性。
一般表现为在外部因素的压力下(或由于外来干涉,或由于殖民统治,或由于经济上的依附
关系),本民族的有识之士希望通过变法
8.法与政策作为两种重要的社会调整手段,在当代政治和法律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下列关于法与政策的区别的说法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A、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党的政策是党的意志的体现
B、法律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政策主要依靠宣传教育和纪律保证实施
C、法律具有较大稳定性,政策则具有较大灵活性
D、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要比政策广泛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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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4章>第3节>法与政策的联系与区别
【答案】:D
【解析】:
考查法与政策的区别。一般而言,政党政策调整的社会关系和领域比法律为广。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6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
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从法官裁判的角度看,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条文规定的内容?(2012年卷一10题,单选)
A、条文涉及法的渊源
B、条文规定了法与政策的一般关系
C、条文直接规定了裁判规则
D、条文规定了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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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章>第3节>法律规则
【答案】:A
【解析】:
《民法通则》第6条涉及的“法律”、“国家政策”均属于法的渊源,故A项正确。法与政
策的一般关系是二者是存在区别,也存在联系。该条未涉及此,故B项错。所谓裁判规则,
是指决定案件争议问题如何处理的规则,即案件的裁判标准,或者说,案件判决结论的大前
提。
《民法通则》第6条仅仅是指示如何适用法律、国家政策,该条不能直接作为法院裁判结论
的大前提,故C项错。法律关系是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该条未涉及具体当事人之
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故D项错。
10.王某参加战友金某婚礼期间,自愿帮忙接待客人。婚礼后王某返程途中遭遇车祸,住院
花去费用1万元。王某认为,参加婚礼并帮忙接待客人属帮工行为,遂将金某诉至法院
要求赔偿损失。法院认为,王某行为属由道德规范的情谊行为,不在法律调整范围内。关
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14题,单选)
A、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可以调整所有社会关系
B、法官审案应区分法与道德问题,但可进行价值判断
C、道德规范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能作为司法裁判的理由
D、一般而言,道德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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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4章>第4节>法与道德的区别
【答案】:B
【解析】:
法律是有限的,不能调整所有社会关系,故A项错误。法与道德是不同的,法官审案
一般应当适用法律,但道德可以作为法律善恶的评价标准,即可以进行价值判断,故B项
正确。在特殊情形下,道德规范可以作为司法裁判的理由,故C项错误。道德规范不具有
国家强制性,故D项错误。
11.关于法的适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一15题,单选)
A、在法治社会,获得具有可预测性的法律决定是法的适用的唯一目标
B、法律人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的过程是一个与规范认定无关的过程
C、法的适用过程是一个为法律决定提供充足理由的法律证成过程
D、法的适用过程仅仅是运用演绎推理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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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3章>第3节>内部证成与外部证成
【答案】:C
【解析】:
法律人适用法律的最直接目标是获得一个合理的法律决定。在法治社会,所谓合理的法
律决定,是指法律决定具有可预测性(确定性)和可接受性(正当性)。故A项错。
在实际的法律活动中,法律人适用法律规范解决个案纠纷的三个步骤不是各自独立且严格区
分的单个行为,他们之间界限模糊并且可以相互转换。比如,法律人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的
过程就是一个在法律规范与事实之间的循环认定过程。故B项错。
所谓“证成”,是指给一个决定提供充足理由的活动或者过程。在“法律证成”中,无论是依据
一定的法律解释方法所获得的法律规范即大前提,还是根
12.法律谚语:“平等者之间不存在支配权。”关于这句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
年卷一9题,单选)
A、平等的社会只存在平等主体的权利,不存在义务;不平等的社会只存在不平等的义
务,不存在权利
B、在古代法律中,支配权仅指财产上的权利
C、平等的社会不承认绝对的人身依附关系,法律禁止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奴役
D、从法理上讲,平等的主体之间不存在相互的支配,他们的自由也不受法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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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章>第3节>权利与义务
【答案】:C
【解析】:
平等的社会不仅存在平等主体的权利,也存在义务;不平等的社会不仅存在不平等的义
务,也存在特权者的权利。故A项表述错误。在古代法律中,支配权不仅指财产上的权利,
也指人身上的权利。故B项表述错误。从法理上讲,平等的主体之间不存在相互的支配,
这个表述是正确的。但自由必须受法律限制。故D项“他们的自由也不受法律限制”之表述
错误。本题应选C项。
13.下列有关法律监督的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法律监督的规则包括法律监督的实体规则与程序规则两部分
B、在我国,所有国家机关、政党是监督的主体,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大众传媒和公
民是监督的客体
C、在我国,法律监督体系的核心是社会法律监督
D、党的监督属于国家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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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3章>第2节>法律监督
【答案】:A
【解析】:
考查法律监督。B选项错误,在我国,所有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大
众传媒和公民既是监督的主体,也是监督的客体。C选项错误,在我国,法律监督体系的核
心是国家法律监督。D选项错误,党的监督属于社会法律监督。
14.关于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一国的法律体系包含已被废止的法律规范
B、被一国承认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属于该国的法律体系的一部分
C、宪法属于公法的一个组成部分
D、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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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章>第6节>法律体系
【答案】:A
【解析】:
考查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法律体系是由一个国家全部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所构成的
整体。它不包括历史上废止的已经不再有效的法律规范。
15.孙某的狗曾咬伤过邻居钱某的小孙子,钱某为此一直耿耿于怀。一天,钱某趁孙某不备,
将孙某的狗毒死。孙某掌握了钱某投毒的证据之后,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钱某赔偿孙某
600元钱。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孙某因对其狗享有所有权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保护性法律关系
B、由于孙某起诉而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属于第二性的法律关系
C、因钱某毒死孙某的狗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属于纵向的法律关系
D、因钱某毒死孙某的狗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中,孙某不得放弃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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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章>第7节>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种类
【答案】:B
【解析】:
①A选项错误。保护性法律关系由违法行为产生,一方主体是国家,另一方主体是违法
行为人。财产所有权不属于保护性法律关系。
②B选项正确。实体性法律关系是第一性的,程序性法律关系是第二性的。
③C选项错误。纵向法律关系的关键是法律关系的主体地位不平等,彼此之间存在隶属关系,
如行政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等。本题的侵权法律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平等,应
为横向法律关系。
④D选项错误。因钱某毒死孙某的狗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属于横向(平权)的法律关系,权
利和义务的内容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因此,孙某是有权放弃
16.关于法与政策的关系,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A、法与政策是完全对立的关系
B、政策可能转化为法律
C、法律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和严格的修改程序
D、党的政策以党的纪律保障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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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4章>第3节>法与政策的联系与区别
【答案】:A
【解析】:
A选项错误,法与政策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17.下列有关法律关系的表述,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在我国,公民的权利能力是有限的
B、法律规范中的权利义务和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并无不同
C、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法律关系区别于其他社会关系的重要标志
D、法律关系具有合法性,因此,违法行为不会产生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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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章>第7节>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答案】:C
【解析】:
①在我国,公民的权利能力是无限的,法人的权利能力是有限的。故A选项错误。
②法律关系根据法律规范建立,其实质是将法律规范中针对不特定主体反复适用的权利义务
在社会生活中转变为特定主体一次性适用的权利和义务,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
实现的状态。法律规范上的权利义务可以针对不特定主体反复适用,而基于法律规范产生的
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则是特定主体之间一次性有效的权利和义务。故B选项错误。
③一般地,三大社会规范中,道德和宗教往往只重义务,而法律则是既讲权利,又讲义务。
法律规则具有明确的假定条件、行为模式
18.《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
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
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关于这一规定,
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该规定属于法律要素中的确定性法律规则
B、该规定对于具有物权孳息关系的当事人可以起到很明确的指引作用和预测作用
C、该规定事实上允许法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以习惯作为司法审判的依据
D、对“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重要法律概念含义的解释应该首先采用客观目的解释的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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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3章>第4节>法的解释的方法与位阶
【答案】:D
【解析】:
①A选项正确。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
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所谓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可以直接适用,无须援
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在法律条文中规定的绝大多数法律规则属于此
种规则。所谓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
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所谓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
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法律规定的法律规则。该规定内容明确,可以直接
适用,属于确定性法律规则。
②B
19.有关法与科技的说法中,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人们的法律意识常常受到科技发展的影响
B、法律可以促进科技经济一体化、科技商品成果化
C、科技促进了人们法律观念的更新
D、目前我国没有有关科技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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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4章>第2节>法与科学技术
【答案】:D
【解析】:
D选项错误,科技法日趋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20.王甲经法定程序将名字改为与知名作家相同的“王乙”,并在其创作的小说上署名“王
乙”以增加销量。作家王乙将王甲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公民虽享有姓名权,但被告署名
的方式误导了读者,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关于该案,下列哪一选
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一10题,单选)
A、姓名权属于应然权利,而非法定权利
B、诚实信用原则可以填补规则漏洞
C、姓名权是相对权
D、若法院判决王甲承担赔偿责任,则体现了确定法与道德界限的“冒犯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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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章>第2节>法的价值的种类
【答案】:B
【解析】:
《民法总则》第110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
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据此,姓名权是应然权利,也是
法定权利。故A项错误。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的、指导
性的价值准则或规范。现代法理学一般都认为法律原则可以克服法律规则的僵硬性缺陷,弥
补法律漏洞,保证个案正义,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规范与事实之间的缝隙,从而能够使法律
更好地与社会相协调一致。故B项正确。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
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
21.关于英美、大陆两大法系特点的表述有:①以判例法为主要渊源;②以制定法为主要渊
源;③以日耳曼法为历史渊源;④法官对法律的发展起举足轻重的作用;⑤以归纳为主要
推理方法;⑥以演绎法为主要推理方法;⑦诉讼程序传统上倾向于职权主义,法官起积极
主动的作用。下列哪一归纳是正确的?(2017年卷一20题,单选)
A、属于英美法系特点的有:①③⑥⑦
B、属于大陆法系特点的有:②④⑤⑦
C、属于英美法系特点的有:①③④⑤
D、属于大陆法系特点的有:②③⑤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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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3章>第1节>大陆的法系和英美法系
【答案】:C
【解析】:
①是英美法系的特点;②是大陆法系的特点;③是英美法系的特点;④是英美法系的特
点;⑤是英美法系的特点;⑥是大陆法系的特点;⑦是大陆法系的特点。故C项应选。
22.某市政府为缓解拥堵,经充分征求广大市民意见,做出车辆限号行驶的规定。但同时明
确,接送高考考生、急病送医等特殊情况未按号行驶的,可不予处罚。关于该免责规定体
现的立法基本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不准确的?(2011年卷一10题,单选)
A、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
B、民主立法
C、注重效率
D、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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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3章>第1节>立法原则
【答案】:C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原则,是指立法应当尊重社会的客观实际状况,
根据客观需要反映客观规律的要求,要以理性的态度对待立法工作,注意总结立法现象背后
的普遍联系,揭示立法的内在规律,避免主观武断、感性用事。在本题,特殊情况可不按号
行驶,尊重社会客观实际情况,故市政府限行规定体现选项A,故排除该项。
民主立法原则,是指立法应当体现广大人民的意志和要求,确认和保障人民的利益;应当通
过法律规定,保障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表达自己的意见;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
应具有开放性、透明度,立法过程中要坚持众
23.张老太介绍其孙与马先生之女相识,经张老太之手曾给付女方“认大小”钱10100元,
后双方分手。张老太作为媒人,去马家商量退还“认大小”钱时发生争执。因张老太犯病,
马先生将其送医,并垫付医疗费1251.43元。后张老太以马家未返还“认大小”钱为由,
拒绝偿付医药费。马先生以不当得利为由诉至法院。法院考虑此次纠纷起因及张老太疾病
的诱因,判决张老太返还马先生医疗费1000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2012
年卷一13题,单选)
A、我国男女双方订婚前由男方付“认大小”钱是通行的习惯法
B、张老太犯病直接构成与马先生之医药费返还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
C、法院判决时将保护当事人的自由和效益原则作为主要的判断标准
D、本案的争议焦点不在于事实确认而在于法律认定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7节>法律关系的内容
【答案】:D
【解析】:
习惯法,是经国家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男女双方订婚前由男方付“认大
小”钱,仅仅是“习俗”,并非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习惯法”,故A项错误。
张老太与马先生之医药费返还法律关系,是不当得利关系。导致该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是“马
先生将其送医,并垫付医疗费1251.43元”,而非张老太犯病,故B项错误。
张老太与马先生之间的不当得利纠纷,与自由无关。效益原则,是指在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
任时,应当进行成本收益分析,讲求法律责任的效益。为了有效地遏制违法行为,必要时应
当依法加重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提高其违法
24.关于法与道德,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
A、在人类社会的早期,法与道德浑然一体,后来才逐渐分化、分离
B、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肯定法与道德存在本质上的必然联系,认为法在本质上是内含
一定道德因素的概念,即“恶法非法”
C、村规民约是道德规范的体现
D、近现代后,法学家们一般都倾向于强调法律调整的突出作用,依法治国成为普遍的
政治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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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4章>第4节>法与道德的联系
【答案】:B
【解析】:
考查法与道德的关系。B选项错误,B选项的观点是自然法学派的观点。
25.下列关于法律原则作用的说法中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不同,其适用时并不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
B、法律原则为人们提供具体的行为标准,并为司法机关提供审判案件的确定依据
C、理解法律原则有助于完整地把握法律整体,指导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更好地适用
法律
D、法律原则侧重的是法治的可接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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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章>第3节>法律原则
【答案】:B
【解析】:
考查法律原则。B选项错误,法律规则为人们提供具体的行为标准。
26.有关法的产生的说法中,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法是与生俱来的,且是永恒存在的
B、法反映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
C、法律诉讼和司法的出现标志着公力救济代替了私力救济
D、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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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3章>第1节>法的产生
【答案】:A
【解析】:
考查法的产生。A选项错误,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才出现的社会现象。
2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56条规定:“本法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该
条,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该条是一条非规范性条文
B、该条表述了一条法律规则
C、该条体现了法的时间效力
D、非规范性法律条文独立存在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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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章>第3节>法律规则
【答案】:B
【解析】:
①条文和规范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条文是表达规范的形式,规范是条文表达的内容。
条文分为规范性条文与非规范性条文。规范性条文主要是表达规范,包括规则与原则。而非
规范性条文主要是表达技术性规定,例如表达法律的生效日期、事实概念等。本条表达了生
效日期,属于非规范性条文。故A选项正确。
②该条文表达的是生效日期,属于技术性规定。故B选项错误。
③法的时间效力包括生效、失效、法的溯及力。此处表达了法的生效时间。C选项正确。
④非规范性法律条文主要表达法律的技术性规定,包括制定机关、生效日期、特定的法律术
语等。这
28.法律意识,指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意识的一种
特殊形式。下列关于法律意识的说法中,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法律意识相对比较稳定,具有一定的连续性,法律意识可以使一个国家的法律传统
得以延续
B、法律意识在结构上可分为法律心理和法律思想体系
C、法律职业者法律意识水平的高低决定他们对法律精神实质的理解程度,与他们处理
案件的正确、合法与否并没有直接关系
D、法律意识相对独立于法律制度,可能先于法律制度存在,也可能后于法律制度而形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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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章>第1节>法的概念的学说
【答案】:C
【解析】:
考查法律意识。C选项,法律职业者法律意识水平的高低决定他们对法律精神实质的理
解程度,对他们处理案件的正确、合法与否具有直接关系。
29.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司
法权。关于该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司法权只能由司法机关统一行使
B、司法机关只能依据法的正式渊源处理案件
C、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D、我国司法机关在具体个案中不受社团及民众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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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章>第3节>法律原则
【答案】:D
【解析】:
考查司法机关职权行使。党委、人大等一般不对个案审理进行监督。
30.关于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下列哪一说法可以成立?
A、成文法国家采取演绎推理,因此,演绎推理不能以习惯作为大前提
B、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属于完全不同的两种思维活动,法律推理完全独立于法律解释
C、法律推理离不开适用者的价值判断,价值判断带有强烈的主观性,实际上,法官的
价值判断是不受约束的
D、类比推理扩张了某个法律规范的适用范围,属于“积极推理”;而反向推理则是限制
了某个法律规范的适用范围,属于“消极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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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3章>第5节>法律推理种类
【答案】:D
【解析】:
①演绎推理作为三段论推理,以法律作为大前提,案件事实作为小前提,推导出结论。
演绎推理的特点是严格依据现行法律规范,能够保证法律的确定性。因此,成文法国家的法
律适用多采用演绎推理。但是,即使在成文法国家,习惯、道德、公序良俗等非正式的法的
渊源,在满足特定条件后,也可能成为演绎推理的大前提。故A选项错误。
②法律适用中的任何一个步骤彼此之间都不是完全独立截然分开,相反,这些步骤彼此之间
是紧密联系和不可分割的。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的关系也是如此。法律推理的前提之一便是
法律规范,而法律规范的适用,不可避免的需要法
31.我国《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
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
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对此,下列哪一说法可以成立?
A、交易习惯的效力优先于合同法的效力
B、习惯与现行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不相抵触,就具有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意义
C、本条说明,习惯在特定情况下具有一定的法律意义
D、考虑到法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法官应当优先适用正式的法的渊源判案,而非正式
的法的渊源由于缺乏明确的条文形式,不能作为法律判决的大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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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章>第4节>法的渊源的概念
【答案】:C
【解析】:
法的渊源包括正式的法的渊源与非正式的法的渊源。
正式的法的渊源是指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并且直接作为法律人的法律决定的大前提的
规范来源的那些资料,如宪法、法律、法规等,主要为制定法。
非正式的法的渊源则指不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但具有法律说服力,并能够构成法律人
的法律决定的大前提的准则来源的那些资料,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公共政策、道德信念
等。
正式的法的渊源与非正式的法的渊源均可作为法律推理的大前提。正式的法渊源因其明确的
条文形式而优先于非正式的法的渊源适用。
①习惯是非正式的法的渊源。与正式
32.范某参加单位委托某拓展训练中心组织的拔河赛时,由于比赛用绳断裂导致范某骨折致
残。范某起诉该中心,认为事故主要是该中心未尽到注意义务引起,要求赔偿10万余元。
法院认定,拔河人数过多导致事故的发生,范某本人也有过错,判决该中心按40%的比例
承担责任,赔偿4万元。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3年卷一15题,单选)
A、范某对案件仅做了事实描述,未进行法律判断
B、“拔河人数过多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这一语句所表达的是一种裁判事实,可作为演绎
推理的大前提
C、“该中心按40%的比例承担责任,赔偿4万元”是从逻辑前提中推导而来的
D、法院主要根据法律责任的效益原则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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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章>第8节>规则与免责
【答案】:C
【解析】:
本题中,“范某起诉该中心,认为事故主要是该中心未尽到注意义务引起,要求赔偿10
万余元”,范某很显然进行了法律上的判断:“事故主要是该中心未尽到注意义务引起”是其
诉求依据,“要求赔偿10万余元”是其诉求内容。故A项表述错误。
演绎推理的大前提是法律规定,小前提是案件事实。故B项“……事实,可作为演绎推理的
大前提”的表述错误。
C项表述的其实是说法院的裁判结果是法律推理的结果,自然是正确的。
归责原则中的公正原则,要求责任与违法或损害相均衡;效益原则,是指在追究行为人的法
律责任时,应当进行成本收益分析,
33.我国某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该省的《食品卫生条例》,关于该地方性法规,下列哪一选
项是不正确的?(2010年卷一8题,单选)
A、该法规所规定的内容主要属于行政法部门
B、该法规属于我国法律的正式渊源,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时可直接适用
C、该法规的具体应用问题,应由该省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
D、该法规虽仅在该省范围适用,但从效力上看具有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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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章>第6节>当代中国法律体系
【答案】:C
【解析】:
所谓行政法,是指调整由于国家行政管理发生的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食品卫
生条例》主要规定的食品卫生行政管理,故其内容主要属于行政法部门。经济法是国家从整
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食品卫生条例》的主要内容也可归属于经济法,但这并不妨碍A
项说法的正确。注意:部门法的划分,不是“非黑即白”,可能存在“重合地带”。
在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均属于法的正式渊源,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约束力。《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法规等规
34.关于法律关系主体,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国家不可以成为法律关系主体
B、公民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且二者是统一的
C、法人不具有权利能力,仅具有行为能力
D、法人被撤销时,其行为能力也同时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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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章>第7节>法律关系的主体
【答案】:D
【解析】:
考查法律关系主体。A选项错误,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律关系
主体。例如,国家作为主权者,是国际公法关系的主体,可以成为外贸关系中的债权人或债
务人。在国内法上,国家作为法律关系主体的地位比较特殊,既不同于一般公民,也不同于
法人。国家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国内的法律关系(如发行国库券),但在多数情况下则
由国家机关或授权的组织作为代表参加法律关系。B选项错误,公民具有权利能力,并不必
然具有行为能力,婴幼儿、精神病患者,因为他们不可能预见自己行为的后果,所以在法律
上不能赋予其行为能力。C选项错误
35.法律的基本价值包括秩序、自由、正义、效率等价值。关于法律的这些基本价值,下列
哪一个选项是错误的?()
A、自由是衡量国家的法律是不是“真正的法律”的评价标准
B、自由和平等之间是没有矛盾的
C、法律是人们自由的保障,自由不是对法律的否定,没有法律也就没有自由
D、在法律的适用过程中所进行的价值判断往往与立法目的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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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章>第2节>法的价值的种类
【答案】:B
【解析】:
考查法的价值。法律的作用一般包括秩序、安全、自由、平等、正义、效率等方面。这
些价值源于主体即人的需要,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因而不是孤立存在的。自由和平等之间有
时是矛盾的,有时候为了追求社会的平等便有可能利用国家的权力对社会进行干预,这也就
在某些方面限制了人们的自由,因而B选项是错误的。没有法律就没有自由,法律并不是
限制自由的,而是公民自由的保障书。法律的理想和其所追求的价值贯穿于法律始终,因而
在进行法律判断时,也就经常与立法目的相联系,
36.在一起案件中,主审法官认为,生产假化肥案件中的“假化肥”不属于《刑法》第一百
四十条规定的“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
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中的“产品”范畴,因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对“生产假农药、
假兽药、假化肥”有专门规定。关于该案,法官采用的法律解释方法属于下列哪一种?
A、比较解释
B、历史解释
C、体系解释
D、目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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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3章>第4节>法的解释的方法与位阶
【答案】:C
【解析】:
该法官结合《刑法》第一百四十条和一百四十七条进行法律解释,属于典型的“联系法
律体系内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解释法律,故属于体系解释。故C选项正确。注意,
比较解释的关键是根据外国的立法例和判例学说解释法律。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C选项。
37.李某在某餐馆就餐时,被邻桌互殴的陌生人误伤。李某认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7条第1款中“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
利”的规定,餐馆应负赔偿责任,据此起诉。法官结合该法第7条第2款中“消费者有权要
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的规定来解释第7条第1款,
认为餐馆对商品和服务之外的因素导致伤害不应承担责任,遂判决李某败诉。对此,下列
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2013年卷一13题,单选)
A、李某的解释为非正式解释
B、李某运用的是文义解释方法
C、法官运用的是体系解释方法
D、就不同解释方法之间的优先性而言,存在固定的位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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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3章>第4节>法的解释的方法与位阶
【答案】:D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法律解释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效力的不同可以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
释。非正式解释是指不具有解释权的人作出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李某的解释不具有
法律约束力,故A项表述正确。
所谓文义解释,是指按照日常的、一般的或者法律的语言使用方式清晰地描述制定法的某个
条款的内容。李某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第1款的理解显然属于文义解释,故B
项表述正确。
所谓体系解释,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
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法官结合第2款的规定来解释第1款,显然
38.《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
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
责任。”该条款规定了下列哪一类法律现象的处理原则?(2011年卷一11题,单选)
A、法律位阶的冲突
B、法律责任的免除
C、法律价值的冲突
D、法律责任的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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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章>第8节>法律责任的竞合
【答案】:D
【解析】:
法律责任的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同时
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又存在相互冲突的现象。法律责任竞合,既可以发生在同一法律部门
之内,也可以发生在不同法律部门之间。构成法律责任竞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同一
主体、一个行为、符合数个法律责任构成要件、数个法律责任之间相互冲突。《合同法》第
122条规定的情形,因为具备法律责任竞合的构成要件,属于法律责任竞合情形。故选项D
应选。
39.关于法律意识,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
A、法律意识相对稳定,具有一定连续性
B、法律意识可能先于法律制度存在,也可能滞后于法律制度的发展
C、法律心理是法律意识的高级阶段
D、法律意识可以使一个国家的法律传统得以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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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3章>第1节>法的产生
【答案】:C
【解析】:
考查法律意识的内容。法律心理是人们对法律现象表面的、直观的感性认识,属于法律
意识的初级形式和初级阶段,而法律思想则属于法律意识的高级阶段,它以理论化、知识化
和体系化为特征,是人们对法律现象理性认识的产物,一般以著作、论文等方式呈现出来。
C选项错误。
40.关于法律关系客体,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军事设施、武器(支、弹药等)不能成为我国法律关系的客体
B、活人的(整个)身体,不能作为物权、债权和继承权的客体
C、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结果是特定的
D、在同一法律关系中也有可能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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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章>第7节>法律关系的客体
【答案】:A
【解析】:
考查法律关系的客体。物理意义上的物要成为法律关系客体,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
应得到法律之认可。第二,应为人类所认识和控制。第三,能够给人们带来某种物质利益,
具有经济价值。第四,须具有独立性。在我国,大部分天然物和生产物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
客体。军事设施、武器(支、弹药等)不得进入国内商品流通领域,成为私人法律关系的客
体,但是仍然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选项A错误。
二、多选题
1.关于法律推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演绎推理是从个别到一般
B、设证推理效力很弱
C、法律推理不同于自然科学研究中的推理
D、类比推理是从个别到个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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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3章>第5节>法律推理种类
【答案】:B,C,D
【解析】:
考查法律推理。A选项错误,演绎推理是从一般到个别。
2.下列关于法律原则适用条件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
B、除非为了实现个案正义,否则不得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
C、没有更强的理由,不得径直适用法律原则
D、为了将法律原则适用带来的不确定性限制在一定程度之内,需要设定严格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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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章>第3节>法律原则
【答案】:A,B,C,D
【解析】:
考查适用法律原则的条件。
3.杨某与刘某存有积怨,后刘某服毒自杀。杨某因患风湿病全身疼痛,怀疑是刘某阴魂纠
缠,遂先后3次到刘某墓地掘坟撬棺,挑出刘某头骨,并将头骨和棺材板移埋于自家责任田。
事发后,检察院对杨某提起公诉。一审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2条的规定,
认定杨某的行为构成侮辱尸体罪。杨某不服,认为坟内刘某已成白骨并非尸体,随后上诉。
杨某对“尸体”的解释,属于下列哪些解释?(2012年卷一55题,多选)
A、任意解释
B、比较解释
C、文义解释
D、法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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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3章>第4节>法的解释的方法与位阶
【答案】:A,C
【解析】:
任意解释(也称非正式解释、学理解释)与法定解释(也称正式解释、有权解释)的区别是
解释主体和效力不同。所谓任意解释,是指不具有解释权的人作出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
释;所谓法定解释,是指具有解释权的人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杨某对“尸体”的解
释,属于任意解释,不属于法定解释,故A项正确,D项错误。比较解释,是指根据外国
的立法例和判例学说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文义解释,是指按照日常的、一般的或法律
的语言使用方式清晰地描述制定法的某个条款的内容。杨某对“尸体”的解释显然是按照日常
生活中关于尸体的理解来解释,
4.1998年9月17日,当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时,
基本上是一直胜诉的“打假英雄”王海,在天津无绳电话打假一案中以败诉结束。原因便
是只有消费者才能依据1993年出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对欺诈地提供商品或
服务的行为,要求双倍赔偿,而王海在这个案件被认为不是消费者。因为在天津的法院看
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意义上的消费者是为了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
人。除了事实上的购买、使用商品及接受服务外,目的还必须限于是为了生活消费的需要。
其他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则不
A、本案说明法律语言具有歧义性和模糊性,故需要解释
B、天津中院对于“消费者”一词的解释是严格按照法律文字字面含义的来进行,即必须
以“生活消费”需要才能构成消费者
C、在本案中法院进行了类比推理
D、在上述事例中,法院进行了外部证成和内部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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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3章>第3节>内部证成与外部证成
【答案】:A,B,D
【解析】:
①法律都是通过语言表述,语言具有模糊性,所以法律需要解释。故A选项正确。
②天津中院对“消费者”做了文义解释,文义解释又称文理解释,故B选项正确。
③在本案中,法院进行的是演绎推理而非类比推理,故C选项错误。
④任何法律适用中都会涉及内部证成外部证成,在本案中对王海不能取得双倍赔偿这个结论
的证成为内部证成,对王海是不是消费者的证明属于外部证成。故D选项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D选项。
5.关于法律责任的免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诽谤案如果当事人不向法院起诉则责任实际免除
B、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果撤回起诉不算免责
C、受害人和加害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协商同意可以免除责任
D、时效免责是指责任经过一定期限后而免除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8节>规则与免责
【答案】:A,C,D
【解析】:
考查法律责任的免除。B选项错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撤回起诉即免责。
6.张某与王某于2000年3月登记结婚,次年生一女小丽。2004年12月张某去世,小丽随王某
生活。王某不允许小丽与祖父母见面,小丽祖父母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法官在
审理中认为,我国《婚姻法》虽没有直接规定隔代亲属的探望权利,但正确行使隔代探望
权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故依据《民法通则》第7条有关“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的
规定,判决小丽祖父母可以行使隔代探望权。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
卷一53题,多选)
A、我国《婚姻法》和《民法通则》均属同一法律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均是“基本法律”
B、“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的规定属于命令性规则
C、法官对判决理由的证成是一种外部证成
D、法官的判决考虑到法的性和合目的性要求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3章>第3节>内部证成与外部证成
【答案】:A,C,D
【解析】:
所谓基本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的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方面的规范性
文件。《婚姻法》和《民法通则》均属于民法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且均是全国人大制定的,
故均是“基本法律”。故A项正确。法律规则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义务性规
则又分为命令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是关于法律原则的规定,
并非法律规则,故自然谈不上属于命令性规则,B项错误。外部证成与内部证成相对,是指
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包括大前提、小前提)的证成。法官对判决理由的证成,是对判决
结果所依赖的大前提的证成,故C
7.根据《宪法》和《立法法》规定,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
确的?(2011年卷一61题,多选)
A、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委会提出法律案
B、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3次委员长会议审议后再交付常委会表
决
C、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将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草案公布,征求意见
D、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3章>第1节>立法程序
【答案】:A,D
【解析】:
《立法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常务委
员会会议审议。”据此,选项A说法正确。《立法法》第29条第1款规定:“列入常务委员
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据此,选项
B“……委员长会议审议后……”的说法错误,应当是“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
《立法法》第37条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
法律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不公布的
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
8.关于法律漏洞,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凡法律未规定之事项即属于法律漏洞
B、全部漏洞,又叫立法空白,指从整个法律体系的角度,法律应该规定,但却没有规
定
C、自始漏洞指法律制定时,由于立法者的疏忽或认知能力欠缺,本来应当规定,但却
没有意识到的法律漏洞
D、任何一种漏洞,都可以归结为明显漏洞或者隐藏漏洞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3章>第6节>法律漏洞的分类
【答案】:B,D
【解析】:
①法律漏洞是指某事项应当由法律规定但法律却未作规定的情形。注意,法律的调整范
围最小,不是所有的事项都应当由法律来调整。因此,如果法外空间法律未做规定,不属于
法律漏洞。故A.选项错误。
②根据法律对某事项是否完全没有规定,可以将漏洞分为全部漏洞与部分漏洞。全部漏洞也
叫立法空白,从法律体系观察,法律应该规定,但未作规定。部分漏洞从法律体系观察,有
法律规定却不完整。故B选项正确。
③根据漏洞产生的时间不同,可以将漏洞分为自始漏洞和嗣后漏洞。嗣后漏洞指立法当时不
存在,但是法律实施后,由于社会环境的变化而产生的
9.下列有关法与政策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政党政策是党的领导机关依党章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的,体现全党意志
B、法表现为规范性法律文件或国家认可的其他渊源形式,以规则为主,具有严格的逻
辑结构,权利义务的规定具体、明确
C、政党政策与国家强制相关,且是有组织、专门化和程序化的
D、法相较于政党政策具有较高的稳定性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4章>第3节>法与政策的联系与区别
【答案】:A,B,D
【解析】:
考查法与政策。C选项错误,法的实施与国家强制相关,且是有组织、专门化和程序化
的。政党政策以党的纪律保障实施。
10.一外国电影故事描写道:五名探险者受困山洞,水尽粮绝,五人中的摩尔提议抽签吃掉
一人,救活他人,大家同意。在抽签前摩尔反悔,但其他四人仍执意抽签,恰好抽中摩尔
并将其吃掉。获救后,四人被以杀人罪起诉并被判处绞刑。关于上述故事情节,下列哪些
说法是不正确的?(2013年卷一53题,多选)
A、其他四人侵犯了摩尔的生命权
B、按照功利主义“最大多数人之福祉”的思想,“一命换多命”是符合法理的
C、五人之间不存在利益上的冲突
D、从不同法学派的立场看,此案的判决存在“唯一正确的答案”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2节>法的价值的种类
【答案】:C,D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在摩尔未同意参与抽签的情况下,其他四人抽签且将摩尔吃掉,显然侵
犯了摩尔的生命权,故A项表述正确。摩尔的生命换取了其他四人的生命,按照功利主义“最
大多数人之福祉”的思想,是合理的。故B项表述正确。五人之间存在生命利益上的冲突,
故C项错误。从功利主义法学派立场看来,“一命换多命”是符合法理的,故不应当对四人
以杀人罪判处绞刑;从纯粹法学派立场看来,其他四人未经摩尔同意将其杀死,违反权威制
定的法规范,应当对四人以杀人罪判处绞刑。故D项表述错误。
11.一天晚上,田某从同学家归来,路过一条偏僻的胡同时,从胡同口处跳出一个青年
黄某。黄某逼向田某,并让他交出钱和手机。田某见状扭头就跑,结果跑进了死胡同,
而黄某紧随其后。慌乱害怕中,田某拿起墙角的一根木棒,向黄某挥去,黄某应声倒
下。田某立即向派出所报案,后经查验,黄某已死亡。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
的?()
A、田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应当免除法律责任
B、田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但仍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C、田某的行为属于自助行为,符合自助免责的条件
D、田某虽然在事实上造成了黄某的死亡,但其不具备法律上应负责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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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章>第8节>规则与免责
【答案】:A,B,C
【解析】:
考查法律责任。黄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是合法行为,因此不存在法律责任。
12.司法审判中,当处于同一位阶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某个问题上有不同规定时,法官可以
依据下列哪些法的适用原则进行审判?(2010年卷一52题,多选)
A、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B、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C、新法优于旧法
D、法溯及既往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4节>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原则
【答案】:A,B,C
【解析】:
《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指出:调整同一对
象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法律规范因规定不同的法律后果而产生冲突的,一般情况下应当按
照立法法规定的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后法优于前法以及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等法律适用规则,
判断和选择所应适用的法律规范。据此,选项A、B、C正确。“法溯及既往”解决的是同一
法律是否适用于该法施行前的事件或行为的问题,与法律冲突无关,故不应选。
有人认为:“题干说的是‘同一位阶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某个问题上有不同规定时的适用原
则,而B选项说的是‘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13.关于法律适用的步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三段论推理是法律人适用法律最常用的形式
B、三段论推理包含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
C、案件事实是三段论推理中的大前提
D、与案件事实相符合的法律规范是三段论推理中的小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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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3章>第3节>法适用的步骤
【答案】:A,B
【解析】:
考查法律适用的步骤。C选项错误,案件事实是小前提。D选项错误,与案件事实相符
合的法律规范是大前提。
14.下列有关法律解释的说法中,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法律解释需要将表达法律的语言文字与案件事实结合起来进行
B、法律解释具有强烈的目的性
C、客观目的解释使法律决定具有最大可能的正当性
D、学理解释是非正式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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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3章>第4节>法的解释概论
【答案】:A,B,C,D
【解析】:
考查法律解释。
15.贾律师在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辩护意见中写到:“首先,被告人刘某只是为了满足其
上网玩耍的欲望,实施了秘密窃取少量财物的行为,主观恶性不大;其次,本省盗窃罪的
追诉限额为800元,而被告所窃财产评估价值仅为1050元,社会危害性较小;再次,被告人
刘某仅从这次盗窃中分得200元,收益较少。故被告人刘某的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
大,主观恶性小,依法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关于该意见,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2010
年卷一55题,多选)
A、辩护意见既运用了价值判断,也运用了事实判断
B、“被告人刘某的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主观恶性小,依法应当减轻或免除
处罚”,属于事实判断
C、“本省盗窃罪的追诉限额为800元,而被告人所窃取财产评估价值仅为1050元”,属
于价值判断
D、辩护意见中的“只是”、“仅为”、“仅从”这类词汇,属于法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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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章>第1节>法的概念的学说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超纲。知识点“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的区别”已从大纲中删去,仍加以考查,显然不
合适。
本题为选非题。法律的价值判断是以人确定的主观标准为判断尺度,随判断者的不同而呈现
出相关差异;而事实判断是以不受人的意志影响的客观标准为判断尺度。“被告人刘某的犯
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主观恶性小,依法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属于价值判断,
因为该“依法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的结论是根据主观标准得出的,该结论可随着判断者的不
同而存在不同。故选项B错误。
“本省盗窃罪的追诉限额为800元,而被告人所窃取财产评估价值仅为10
本文发布于:2022-07-21 09:18:2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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