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市人民政府关于乐陵市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
况的报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乐陵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8.12.07
•【字号】
•【施行日期】2018.12.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乐陵市人民政府关于乐陵市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
告
2018年,在德州市委、市政府和乐陵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乐陵市人大常委
会的监督支持下,乐陵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深入
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德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
要求,逐项抓好贯彻落实,行政管理体制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行为日趋规范,法治
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水平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我市以涉及众切身利益的领域为重点,加强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动
态公开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便民。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三公”
经费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的
对接、取消和调整工作,动态公布县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目录,全面梳理政府职
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向社会公开。完善政府行政权力清单、责任
清单公示制度,推进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监管等领域政务信息公开,督促监管部门
履行职责。积极服务重点工作,围绕促进发展、保障民生,进一步规范涉及投资环
境的执法行为,加大对食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城市管理、征地和
房屋拆迁、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智库作用。我市在多次政府工作会议
中邀请法律顾问列席,对政府工作中涉及法律的问题进行相关指导。召开法律顾问
工作座谈会,就本年度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等深入沟通和交流。
近年来,紧紧围绕中心,结合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
政决策、重要法律事务、重要合同谈判等方面的专业优势,确保行政决策和行政管
理的合法、高效。截至目前,9名法律顾问累计提供法律意见89件,咨询方面涉
及重大PPP合同、疑难复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征收、仲裁纠纷、合同解除
等内容,法律顾问均发挥了极大作用,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了有效路径。我市将于
2018年12月18日进行第三届法律顾问的聘用工作,计划在遴选第三届法律顾问
的工作中,以聘用优秀律所的形式提升法律顾问的工作效率和反馈意见的采纳度,
也可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增强意见的合法性、可行性、效率性,使法律
顾问能更好地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出台了《乐
陵市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办法》等系列文件,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和备案
审查,在规范化和合法化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登记、审查制度。对起草单位报送
的材料逐一登记,同时制作备案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做到所有材料经审查合格后
立卷装订,实行档案化管理。同时通过研究文件出台的背景、需解决的问题和拟采
取的措施,结合法律法规,从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形式进行合法性审
查,审慎出具法律意见,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要求,统一登记、
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可行。今年11月份,由市政府法制办
牵头对制定的所有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审查,继续有效的规范性
文件11件,需要修订的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3件,失效的规范性
文件2件,共计18件。对需要修订的、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由各单位根据需要重新
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向市政府法制办申请统一登记编号,重新发布,保证
政府公文的严肃性。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我市印发了《乐陵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实施意见》,
明确了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及法律责任。为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
查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我市建立了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
决策机制,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
定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在今年的工作中严格贯彻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
机制,明确未经合法性审查及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常务会议审议,并且充分吸
收律师和法学专家作为法律顾问队伍,保证了法律顾问队伍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
的重大作用。截至目前,累计审查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同95件,确保了决策的
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大幅提升了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有效提升执法队伍素质。积极落实《乐陵市人民政府
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意
见》,严格实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
的,行政机关不得作出行政决定,保证了行政执法的法定性、效力性。进一步加强
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的,一律不予发放
执法证件,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对经申请听证的行政执法案件,依法定程序组
织召开听证会,充分保证申请人的各项权利,确保行政执法决定经得起多重考验。
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为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合理提供法律保障,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
和社会效果明显改善,行政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显著提
升。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创新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探索将相关执法
人员纳入评审小组,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今年10月份,由市政府法制办
牵头,在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人社局抽调相关执法专业人员,组成
两个检查小组,对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案卷进行了抽查,通过开展案卷评查活
动,让参评的部门和评查小组形成了良性互动,相互借鉴和相互提高,促进各部门
共同进步,切实提高了执法水平。
(二)充分挖掘复议监督职能,切实改进行政执法水平。注重复议职能与执法
监督的衔接,依法、公平、公正的审理治安管理处罚、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交
通违法处罚、工伤认定等涉及众利益的复议案件,复议决定重依据、重证据、重
程序,有错必纠。对在行政复议中发现的有关执法问题,视情况下发《行政执法监
督意见书》,督促被申请人落实整改措施,改进行政执法。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一)健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现对各类社会矛盾的全覆盖。注重整合各方
资源,形成整体合力,创新三调联动,制定出台《乐陵市“三位一体”大调解机制
实施办法》,采用“三调联动一确认”工作模式,即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
解实行集中办公,完善横向联合、纵向贯通、衔接顺畅的分流处置机制,实现调解
渠道多元化。完善重点领域、重点体、突出问题依法治理机制,实现依法控制多
元化,真正使矛盾纠纷调解步入法治化轨道,工作力量由“多个指头”握成一个
“拳头”,变“单打独斗”为“整体作战”,形成了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实现了
工作效率显著提升和工作成效明显提高的良好局面。
(二)拓宽行政复议受案渠道,注重从源头上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继续加大对
《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的宣传力度,通过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完善审理机
制,采取阳光办案、透明办案,不断打造“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品牌,行政复
议纠错率大大提高,有效维护众的合法权益。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得到切
实提高,复议委员会的作用得到充分有效发挥。近年来,行政复议案件与诉讼案件
的比率大大提高,改变了以往化解行政争议“大信访、中诉讼、小复议”的格局,
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逐步显现。同时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的联动
机制,加大化解行政争议的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了大量行政争议。全面贯彻
《山东省行政复议立案工作规则》《山东省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规则》,充分发
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截至目前,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6件,其中撤销、确认
行政行为违法、申请人撤回案件32件,综合违法纠错率为57%。
(三)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切实增强化解争议能力。继续推进行政应诉
制度化建设,严格落实《乐陵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办法》,指派市政府法制办业务
骨干轮流出庭应诉,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严格执行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负
责人通过出庭应诉,深化了依法行政意识,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
一。组织观摩行政应诉庭审活动,探索行政应诉新机制,提升行政应诉专业化水
平。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衔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高效化解行政争议。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建立学习制度,强化法治思维。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采取专家
专题讲座、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法律顾问以案说法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方式,强化
政府工作人员对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理论学习,实现由传统的行政“管理”
向当代的行政“服务”理念的转变,为广大市民学法用法起到较好的模范带头作
用。
(二)开展综合培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组织各单位换发和申领新办行
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组织各执法部门、单位进行
学法、普法培训,以《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为
重点,开展系列专题讲座,通过案例教学互动,由学员对日常工作中的典型案例进
行分析交流,组织参训人员进行结业考试,促使一线执法人员做到自觉运用法律手
段解决行政服务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增强公务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大大提升了行政
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今年组织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2次,参训人员320人,
年审执法证件230个,新申领执法证160个。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为贯彻落实好《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提出的党
政主要负责人为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我
市成立了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乐
陵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政
府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科具体负责指导全市的依法行政工作和承担市政府依法行政
日常工作。同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
领导本辖区的依法行政工作。县、乡两级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责,工
作部署到位,做到年初有计划、中期有调度、年终有考核,及时研究解决依法行政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发挥了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作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
作的深入推进。
乐陵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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