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卫生法概述
1、什么是卫生法它有哪些特征
卫生法:调整在卫生活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特征:行政
法律规范与民事法律规范相结合;医学发展基础上演变出来的专门法律;强制性
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相结合;具有一定的国际性。
2、卫生法有哪些表现形式(即卫生法的渊源)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单行条例;规章;卫生标准;法律解
释;卫生国际条约
3、卫生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卫生保护原则;预防为主原则;公平原则;保护社会健康原则;患者自主原则
4、卫生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什么
行政法的重要组成部门;先发的实施法
5、什么是卫生法学它的研究对象是什么
卫生法学:法学的分支,以卫生法为研究对象的科学。研究对象:卫生法的产生
发展与规律;卫生法的内容形式与本质;卫生社会关系;卫生法的理论基础。
第二章卫生法律关系
1、什么是卫生法律关系它有哪些特征
卫生法律关系:卫生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在卫生活动中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特征:既存在于平等主体之间也存在于不平等主体之间;为是呢个发确认的具有
特定范围的法律关系;体现个人与社会的健康利益卫生行政部门与卫生机构为最
主要主体。
2、卫生行政法律关系与卫生服务法律关系有哪些特征
卫生行政法律关系:一方为卫生行政主体,非对等性,权利义务一般法定,权利
义务重合;卫生服务法律关系:一方为取得特殊许可的组织或个人,双方法律地
位平等,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
3、卫生法律关系有哪些要素构成
主体: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和我国境内的外国人;客体:公
民的生命健康权,物,行为,智力成果;内容:权利义务关系。
4、什么是法律事实
卫生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直接引起卫生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
况。
第三章卫生法的制定和实施
1、卫生法制定的概念原则和依据
卫生法制定概念:有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认可、修改、
补充或废止规范性文件的活动。原则:遵循宪法;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从国家
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坚持民主立法;从实际出发。依
据:保护人体健康;医药卫生科学;社会经济条件;卫生政策;宪法。
2、卫生法律制定的程序
准备(编制规划,作出决策;起草法律案);提出和审议;表决通过和公布
3、卫生法的实施
通过一定方式使卫生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得到贯彻和实现的活动
4、卫生法的效力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时间效力(生效,失效,溯及力);空间效力;对人的效力
第四章卫生行政执法
1、卫生行政执法的概念、特征和有效条件
卫生行政执法:国家卫生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照卫生法律、法规和规
章的规定处理具体卫生行政事务,将卫生法律规范适用于现代的社会关系,实现国
家卫生管理的活动。特征:主体特定;职权法定;对象特定;依据法定;行为主动;
行为强制;行为可诉。有效条件:主体资格合法;主体权限合法;相对方符合法定
条件;内容合法合理;程序合法;形式合法。
2、卫生行政许可的概念及其实施程序
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经依法审查准许其从
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实施程序: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听证;决定。
3、卫生行政监督检查的特征和种类
特征:对相对人守法情况的监督检查;不直接影响相对人实体权利义务;强制性;
专业性强。种类:对象(一般,重点);阶段(事前,中,后);时间(定期,不定
期);方式(现场,书面);主体态度(主动,被动);主体多少(联合,单独)。
4、卫生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有哪些规定
一般程序:受理与立案;调查取证;听取申辩与听证;处罚决定。
5、卫生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条件
主体为有法定强制权的行政机关或授权组织;符合法定条件;必须办理必要手续,
符合规定期限;按法定种类。
6、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含义及基本要求
含义: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依法行政的要求,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为核心,以卫生行
政执法行为合法、规范、高效为基本要求,以卫生行政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为
保障的行政执法工作制。基本要求:内容,实施,监督。
第五章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
1、卫生法律责任的含义、特征和种类
卫生法律责任:卫生法主体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担
的某种不利后果。特征:违反法律规范的后果;由卫生法律规范明确规定;具有
国家强制性;由法定机关予以追究。种类:行政责任(处罚、处分);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
2、卫生法律救济的含义和救济途径
含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卫生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造成自己合法权益的损
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给予补救的法律制度的总称。救济途径:行政复议;行政
诉讼;行政赔偿。
3、卫生行政复议的原则和受案范围
原则: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有错必纠,诉讼终局。
4、卫生行政诉讼的基本制度
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被告负举
证责任;不适用调解;相对人选择复议。
5、构成卫生行政赔偿的要件
侵权主体必须是卫生行政机关;有损害事实存在;具体卫生行政行为违法;行政
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
第六章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
1、什么是法定管理传染病,分几类
法定管理传染病:纳入《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管理的传染病。分类:甲类;乙
类;丙类。
2、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机构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是什么
疾病预防控制: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方案;收集、分析和报告传染
病监测信息;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理及效果评价;开展传染病实验室检测、
诊断、病原学鉴定;实施免疫规划;开展健康教育;指导培训工作人员。
3、预防接种有哪些规定
疫苗分类管理;儿童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
4、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有哪些规定
将实验室分一二三四级,实验室负责人对实验室的生物负安全责任;按国家标准
和要求,制定、完善并落实与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管理、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
及感染预防控制有关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与操作规程;加强对实验室工作人员
的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及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考核。
5、医疗废物管理有哪些规定
建立健全责任管理制;制定应急方案;对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执行危险废物转移
联单和登记管理制度;禁止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6、疫情报告的方式及时限有哪些规定
方式:网络直报
时限:甲类乙类中的肺、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
性禽流感等是应在两小时内报告。普通传染病应在24小时内上报。
7、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包括哪些内容一般控制: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紧
急措施。疫区封锁。其他措施:隔离;物品消毒与交通检疫;人员物资调集;尸
体处理;疫情调查分析;药品与医疗器械的供应。
第七章国境卫生检疫法律制度
1、什么是国境卫生检疫检疫对象包括哪些
国境卫生检疫:调整防治传染病由国外传入或有国内传出,实施国境检验、传染
病监测和卫生监督等活动中产生的个中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检疫对象:出入境的交通工具、人员、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
货物、邮包。
2、出入境管理有哪些规定
入境前报告;出境检疫;临时检疫;边境接壤地区的来往检疫;特殊物品的检疫;
携带物品和托运物品;出入境检疫证的签发。
3、检疫传染病人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就地诊验;留验;隔离。
4、传染病监控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出示有关健康情况的证件;健康检查;发放就诊方便卡
5、国境卫生检疫机关的职责是什么
执行《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规;收集、整理报告国境国
际口岸传染病的发生、流行和终息;国境口岸的卫生状况实施卫生监督;对出入
境中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物品进行检疫检查;对能传播人类传染病的动物实施
卫生检疫;对出入境人员进行预防接种、健康检查、医疗服务;国际旅行健康咨
询以及卫生宣传;签发卫生检疫证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研究;执行国务院卫生
行政部门指定的其他工作。
第八章职业病防治法律制度
1、什么是职业病我国职业病防治的方针和原则是什么
职业病: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
物品及其他有毒物品、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
病。方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2、职业病防治主要有哪些法律制度
前期预防: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工作场所的基
本要求;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场所职业危害的监测、检测和评价;职业危害告知;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健康监护;
职业病报告;职业危害事故的防范与调查处理。诊断管理制度:职业病诊断机构;
职业病诊断。
3、职业病病人的待遇和保障机制有哪些规定
享受条件(劳动者患有法定职业病;职业病病人或近亲属持有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
明;经过职业病伤残等级评定),内容(工伤;伤残;因公死亡;职业康复待
遇;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民事赔偿。保障机制:工伤保险;用人单位责任;社会
救济。
4、放射防护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放射性物品管理;放射性产品管理;放射性管理;;设置放射性危险标志;放
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
5、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要求是什么
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有害作业无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
所分离;设置有效通风装置;高毒作业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第九章场所卫生和控烟法律制度
1、什么是公共场所它的卫生要求有哪些规定
公共场所:为满足人们对生活、文化、人际交往的需要而设立,供公共共同使用
的具有一定封闭性的社会公共设施。卫生要求:室内空气卫生要求达到标准;微
小气候适宜;采光照明良好;噪声符合标准;用具和卫生设施符合卫生标准;用
水达到卫生标准。
2、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教学卫生;教学设施卫生;学生卫生保健;学生健康管理;集体用餐卫生管理
3、我国控烟有哪些法律制度
《烟草专卖法》;《广告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一章健康相关产品卫生法律制度
1、化妆品基本的卫生要求是什么
一般要求:消费者在长期使用化妆品过程中的安全,不能因使用化妆品而带来对
健康的损害;确保化妆品具有良好的微生物学质量,不能成为传播疾病的媒介。
原料要求(限用物质,防腐剂,紫外线吸收剂,着剂,染发类化妆品)。终产品
要求。
2、化妆品广告的经营管理有哪些要求
申请必须持有广告管理法规、规章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内容:禁止虚假夸大,禁
止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式使其误解其效用,禁止宣传医疗作用或使用医
疗术语,禁止贬低同类产品,禁止使用绝对化语言,禁止违反其他法律法规。
第十二章食品卫生法律制度
1、什么是食品食品的基本卫生要求是什么
食品: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
物品,但是不包括以为目的的物品。基本卫生要求:《食品卫生法》规定,食
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香、味等感官性状。
2、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是什么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
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造
成危害;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含量超标;未经卫生检查或
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
污染的;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超过保
质期的;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政府专门规定禁止销售的;未经有关行政部门批准使
用的添加剂或农药残留超标;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3、食品添加剂的卫生要求是什么
采用国家允许使用、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食品级食品添加剂;使用符合
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的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复合添加剂中
的一种必须复合国家规定的适用范围与用量;必须在包装标示上着名相关数据;
食品添加剂的产品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虚假的宣传内容。
4、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管理有哪些要求
食品gmp管理;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的管理;食品卫生检验制度。
5、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食品卫生管理的规定是什么
①构布局合理,建筑材料便于卫生清洁;②设施、设备完备,能够满足食品的贮
存、清洗、消毒、冷藏、加工、服务的需要;③场所环境和设备表面卫生清
洁,④加工人员身体健康并具有良好的卫生操作习惯;⑤对各类食品采用正
确的清洗、加工、贮存方法,防止加工不当和交叉污染:⑥不使用不符合卫
生要求的原料;⑦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加工经营过程实施规范化管理。
6、什么是食品卫生标准我国食品卫生标准体系和管理有哪些规定
食品卫生标准:为保护人体健康,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用具及其生产
经营企业的卫生要求所指定的标准。《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食品添加剂,食
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设备,用于清洗食品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洗
涤剂、消毒剂以及食品污染物质、放射性物质容许量的国家卫生标准、卫生管理
办法和检验规程,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或者批准颁发。国家未制定卫生标
准的食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地方卫生标准,报国务院卫生
行政部门和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食品添加剂的国家产品质量标准中有卫生学意义的指标,必须经国务院
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农药、化肥等农用化学物质的安全性评价,必须经国务
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屠宰畜、禽的兽医卫生检验规程,由国务院有关行政
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7、食品卫生监督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经常性食品卫生监督制度;预防性食品卫生监督制度;食品卫生许可制度;食品
生产经营的采购、经销索证;进出口食品审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证;食品广告管理;食品卫生监督员。
8、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特点和原则是什么
特点:应用食品危险性评估方法;采用卫生信誉度管理体系;优化卫生监督资源;
体现责任分担和企业自律。原则:监管并重;量化评价;动态监管;公开透明;
奖励进步。
第十三章药品管理法律制度
1、什么是药品和药品管理法
药品:用于预防、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调节人的生理功能并规定有适应症、
用法和用量的物质。药品管理法:调整药品监督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增进药品
疗效,保障用药安全,维护人体健康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2、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证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其相关的技术人员;具
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具有能对其所生产药品进行质
量管理和质量检测的机构、人员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3、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2.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4.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4、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的管理有哪些规定
条件:依法认证的药学技术人员;具有能够保证制剂质量的设施、管理制度、检
验仪器和卫生条件。审批:自受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使用。
5、什么是药品标准
国家对药品质量规格及检验方法所做的技能性规范,有一系列反映药品特征的参
数和技术指标组成,药品生产经营供应使用检验和管理部门必须共同遵守的法定
依据。
6、什么是药品注册,有哪些具体规定
国家食药监局根据药品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据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的药品的安
全性、有效性、质量的可控性等进行系统评价,并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批过
程。
7、禁止生产和销售假药和劣药有哪些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
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
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劣药: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超过有效期的;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擅自添加着剂、防腐剂、香料、
矫味剂及辅料的;其他不符合药物标准规定的。
8、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督管理有哪些规定
定点生产;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零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应凭执业医师
开具的处方零售。运输托运应采取安全保障措施;进出口由国家对外经济贸易主
管部门制定的单位按规定办理。
9、血液制品生产和经营的规定是什么
血液制品生产单位的审批;原料血浆采集;血液制品的生产和经营。
10、药品广告管理包括哪些内容
11、(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12、(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
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13、(三)变质的;
14、(四)被污染的;
15、(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
药生产的;
16、(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17、什么是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第七十一条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
疗机构必须经常考察本单位所生产、经营、使用的药品质量、疗效和反应。发现
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必须及时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
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对已确认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停止生产、销售、使用的紧急控制措施,并
应当在五日内组织鉴定,自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18、什么是药品召回制度
药品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回收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19、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及其管理职责是什么
职责:审批和发放许可证;制定并监督实施GMP和GSP;审批药品;审批医疗机构;
监督管理包装材料;药品广告的审批与发放审批文号;药品质量监督检查。
第十五章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
1、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具备哪些条件
2、医疗机构职业登记应符合哪些条件
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上交《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医疗机构
用房产权证明;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医疗机构
规章制度;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有关资格证书。
3、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的条件和规则是什么
条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核准业务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按规定收
费;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医疗机构标示的使用;病
例保存。规则:加强医德教育;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按规定开具医学证明文件;
尊重患者权利;规范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传染病等特殊患者的处理;加强药
品管理;承担预防保健工作;依法发布医疗广告。
4、发布医疗广告有哪些法律规定
内容: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医疗机构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
目;床位数;接诊时间;。
第十八章母婴保健法律制度
1、什么是母婴保健
为了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所进行的各种活动。
2、婚前保健有哪些内容
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卫生咨询;婚前医学检查
3、如何实施孕前保健服务
健康教育咨询;健康状况检查;健康指导
4、孕产期保健包括哪些内容
母婴保健指导;孕产妇保健;胎儿保健;住院分娩指导;新生儿保健;
第二十章献血和血液管理法律制度
1、无偿献血有哪些规定
《献血法》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提倡18—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
血。提倡个人、家庭、亲友、单位及社会互助献血。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
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
三、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工作,统一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
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献血工作。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推动献血工作。
《献血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献血工作
2、怎样设置血站血站的职责是什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制定本行政区域血
站设置规划。血站分为血液中心、中心血站、基层血站或中心血库,负责指定地
区的采供血工作。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设血液中心,设区的市设中心
血站,县及县级市可以设基层血站或中心血库。血液中心或中心血站因采供血需
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在辖区内可设血站分站
或采血点(室),隶属于血液中心或个乙血站。血液中心的设置必须经国务院卫生
行政部门审核批准;中心血站、基层血站或中心血库的设置必须经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
3、血站采供血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1.健康检查。血站在采血前,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献血者健
康检查标准》。免费对献血者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身体状况不符合献血条件的,
血站应当向其说明情况,不得采集血液。
2.采集血液量和间隔。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200毫升,最
高不得超过400毫升。两次采集间隔不少于6个月。严禁对献血者超量、频繁采
集血液。
4、什么是临床用血有哪些具体规定
血液是指用于临床的全血、成分血。公民临床用血时须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
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应当制定用血计划,遵循合理、科学
的原则,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5、临床输血应当遵守哪些技术规范
(一)输血申请
决定输血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
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同意书》上
签字。(二)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三)交叉配血(四)发血(五)输血
第二十二章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
1、医疗事故处理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
2、医疗事故分级:一级,造成患者死亡或重度残疾;二级,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
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三级,轻度残疾,器官损伤导致一般功能性损
伤;四级,造成患者明显人身伤害的其他后果。
3、医疗事故的预防
医疗过失的报告;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的封存;尸检;病历资料的复印。
4、医疗事故的鉴定组织:负责组织医疗事故鉴定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专
家鉴定组人数为单数,涉及的主要学科的专家一般不得少于鉴定组成员的二分
之一)。
5、医疗事故赔偿的争议的解决途径:协商、调解、诉讼。
6、医疗事故赔偿项目与标准:医疗费(所发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按误工减
少的固定资产计算,三倍工资以上按三倍算);住院伙食补助(发生地国家机关
一般工作人员一般出差伙食标准);陪护费(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残疾生活补助(居民年平均生活费,最高期限30年);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
费(以实际抚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不满16周岁抚养至16周岁,16周
岁以上无劳动能力的抚养20年);交通费(凭据支付)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
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补助标准);精神损害抚慰金(居民年平均生活费)。
第二十三章中医药法律规范
1、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和战略目标是什么
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为人类健康服务的根本宗旨,按自主创新,重点跨
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工作方针。基本原则:继承与创新并重,中医中药
协调发展,现代化与国际化互相促进,多学科结合。战略目标:通过科技创新
支撑中医药现代化发展,不断提高中医药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巩
固和加强我国在传统医药领域的优势地位;重点突破中医药传承和医学及生命
科学创新发展的关键问题,争取成为中国科技走向世界的突破口之一;促进东
西方医学优势互补、相互融合,为建立具有中国特的新医药学奠定基础;应
用全球科技资源推进中医药国际化进程,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为人类卫生
健康事业作出新贡献。
2、中医院管理有哪些规定
医疗业务突出中医特;科室设置和编制;教育科研立足于临床实际;加强药
剂管理;管理工作要体现中医特点。
3、中医从业人员管理有哪些规定
依照有关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通过资格考试,并经注册
取得执业证书后,方可从事中医服务活动。遵守相应的中医诊断原则、医
疗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未按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中医药教育有哪些规定
重视中医药基础理论与中医药临床实践相结合;开展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
术专长继承工作;完善继续教育制度。
5、中药管理有哪些规定
6、怎样继承和发展民族医药学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服务能力建设;发掘继承和科学研究;人才队伍建设;
医药服务监督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和药用资源保护利用。
本文发布于:2022-07-20 18:02:4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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