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规药品管理法

更新时间:2024-11-06 13:49:03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20日发
(作者:重庆一坨屎案)

卫生法规药品管理法

概述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功能并规定有适应证、用法和用

量的物质。

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品、血清疫苗、

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考点1:药品管理

药品标准是什么

药品的名称

新药是什么

医疗机构可自行配制

制剂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药品标准为国家药品标准

药品通用名称,通用名不可用于商标(奥美拉唑,洛赛克)

指未曾在我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已上市销售的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

药途径、增加新的适应证或制成新的复方制剂亦按新药管理(琥乙红霉素

(利君沙)对于红霉素是新药)

可以,需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且应当是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

种,特殊情况可以在指定医疗机构间调剂使用,但不得市场销售

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以及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

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例如禁止使用的药品;未被批准生产,进口的

药物(印度产格列卫);变质的;被污染的;无生产批号的;标注适应证

超出规定范围的(例如伟哥正式上市前就是假药)

是指药品成分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药品,如无有效期或更改有

效期;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超过有效期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

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擅自添加着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

的;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何所谓假药

何所谓劣药

药品打广告谁批准?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小结:

假药:成分不符+禁药+未批准(生产、进口)+变质、污染+无批号+超范围。

劣药:含量不符+无/改/过有效期+不注明/改生产批号(有批号吗?有!)+辅料(香精、防腐剂等)。

药品广告内容:

A.真实、合法,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

B.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C.不得利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学者、医师、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D.非药品广告不得有涉及药品的宣传。

第1页

某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多名眼疾患者举报,反映在县医院眼科就诊使用某药后发生“眼内炎”。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经过调査确认该药为假药,其法定依据是

A.未标明有效期

B.未注明生产批号

C.未经批准而进口

D.超过有效期

E.擅自添加着剂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假药:成分不符+禁药+未批准(生产、进口)+变质、污染+无批号+超范围。以此为准,

此题选择C项。

考点2:法律责任

1.药品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的法律责任

情况

一般情况

情节严重

构成犯罪

2.药品购销中违法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法律责任

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处理机关

处理意见

3.医疗机构非法生产、经营药品的法律责任

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

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下列不属于药品的是

A.抗生素

B.血液

C.疫苗

D.血液制品

E.血清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血液不属于药品范畴。

考点3:药品不良反应

1.概念

卫计委或本单位

一般情况

情节严重

构成犯罪

没收违法所得

卫计委吊销执照

追究刑事责任

处理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工商

药监

追究刑事责任

吊销营业执照

吊销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

第2页

报告时限

新药不良反应

严重不良反应

上报机构

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须即时报告,

其他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30日内报告。

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

①引起死亡;②危及生命;③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④导致显著的或者

永久的人体伤残或者器官功能的损伤;⑤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⑥导致

其他重要医学事件,如不进行可能出现上述所列情况的

当地药监局、卫计委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必要时可越级报告

2.发生严重不良反应药品的处理

处理机关

处理措施

国家及省级药监局

停止生产、销售、使用的紧急控制措施,并应当在5日内组织鉴定,自鉴定结论

作出之日起15日内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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