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法律法规
一、职业病防治法
2002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国家21世纪颁布的第
一部卫生单行法律。它以保护广大劳动者健康权益为宗旨,规定了我国在预防、控制和消除
职业病危害、防止职业病中的各种法律制度。该法律确定的职业病防治法律关系主体有:政
府卫生及相关行政部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以及承
担职业卫生检测、体检和职业病诊断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单位等四方。法律明确了上述四方
之间的行政和民事法律关系,并分别规定了各自的权利义务、法律地位、法律责任。
《职业病防治法》确立了我国职业病防止所采取的“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策略;明确了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中的职责和义务;
突出了劳动者健康权益受到法律保护;规定了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事业病防治监管中的职
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职能以及各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应承担的法律
责任。
《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宗旨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
关权益,保障劳动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国家
职业病防治工作总体运行制度,即政府监管与指导、用人单位实施与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
和自律、社会监督与参与以及职业卫生服务技术保障等。
《职业病防治法》明确了我国职业病防治的基本法律制度是:职业卫生监督制度;用人
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按职业病目录和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卫生权利受
到保护制度;职业病病人保障制度;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职业病事故
调查处理、职业病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鼓励科学防治。淘汰落后的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
艺和材料以及职业卫生监督和技术服务机构及其队伍管理制度等。
《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是我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步骤,也是我国
政府在职业卫生和安全管理方面,履行与国际劳工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和
世界卫生组织所签署的公约或承诺的重要体现。
《职业病防治法》共七章76条,分总则、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
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
二、职业病防治法相关配套法规与规章
为使《职业病防治法》规范地施行,《职业病防治法》正式颁布后,卫生部相继发布了
一系列与《职业病防治法》相关的配套卫生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其中包括《国家职业卫生标
准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
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以及《职业病分类目录》、《职业病危害因素
分类目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等多个卫
生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此外,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女职工
劳动保护规定》、《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
动保护条例》以及卫生部后续发布的其他相关卫生规章,都是职业病防治法律体系的组成部
分,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三、职业卫生标准
职业卫生标准是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目的,对劳动条件各种卫生要求所做出的技术规
定,可视作技术尺度。他可被政府采用,成为实施职业卫生法规的技术规范,卫生监督和管
理的法定依据。1965年由原国家建设委员会、卫生部批准、发布的《工业企业设计暂行卫
生标准》是我国第一部与职业卫生有关的国家标准,其中规定了85种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
浓度。这个标准经多次修订后成为《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1981年,我国成立了包括劳动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在内的全国性卫生标准组织,卫生
标准工作取得长足的进步。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职业卫生标准
必须符合国际惯例和要求。因此,我国于2002年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修订为两个
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工业企业设计卫
生标准规定了设计应考虑的一般卫生要求,主要包括物理性有害的限值。工作场所有害因素
职业接触限值则重点规定了化学性的接触限值。此外,新标准有一些重要的变动,除增加了
化学物的接触限值外,还采用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作为主体性的限值单位。生产性粉尘的
标准除总尘外,要求主要测定呼吸性粉尘。
四、国际职业卫生法规与管理
职业卫生法规、管理与国家的历史及体制有关,因此它在各国的情况大不一样。随着欧
洲工业化的进程,德国在19世纪即着手建立社会保障系统,保险职工的疾病、养老和工伤
事故,并于1894年7月6日出台世界上第一部事故保险法(包括工伤和职业病)。相比之下,
美国联邦政府管理职业卫生还是近期的事情,1970年以前尚没有全国性法规,某些州有,
但保护的程度在各州间有很大差别。1970年美国国会颁布职业安全与卫生法,要求为全国
工人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条件。
此外,有些国际组织和学术团体制订职业安全与卫生法规,力求在世界范围保障工人的
健康。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职业卫生法规与管理也成为世界范围的问题。发达国家的工业在
20世纪70年代开始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世界银行1981年报告称亚洲(日本除外)、拉丁美
洲和东欧为新兴市场,发达国家投资占当地发展资金的2/3。工业化给这些国家的经济和社
会带来好处,也使环境恶化、健康受损。许多国家没有劳动保护的法规,即使有,也缺乏管
理。它们忽视职业病,不承认工人获赔偿的权利。世界劳工组织估计,每年全世界有22万
工人死亡,1.25亿例工伤。WHO报告,世界每年发生1千万例职业病,几乎全在发展中国
家。目前,职业卫生(包括环境卫生)最大的挑战是在国际领域。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编辑词条添加义项名??
B?添加义项?
?
职业卫生标准是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目的,对劳动条件(工作场所)的卫生要求做出的
技术规定,是实施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技术规范,是卫生监督和管理的法定依据。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外文名称
ationaloccupationalhealthstandards
缩写
GBZ
分类
标准、准则
目的
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目的
针对对象
对劳动条件(工作场所)的卫生要求做出的技术规定
目录
1标准简介
2前言介绍
3接触限值
4标准附录
标准简介
ICS13.100
C52
GBZ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38-2006(代替GBZ38-200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
编辑本段前言介绍
值
物理因素
(报批稿)
Occupationalexposurelimitsforhazardousagentsintheworkplace
Physicalagents
2007-04-2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
2007-11-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第13章、第14章和第15章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此次修订将GBZ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分为GBZ2.1《工作场
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和GBZ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
理因素》。
本标准与GBZ2-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减少了高温作业分级和高温作业场所气象条件的卫生学评价标准。
--增加了非电离辐射的工频电场、超高频辐射、高频电磁场、微波辐射接触限值和噪声
的接触限值。
--调整了高温、手传振动的接触限值。
--将工作场所物理因素的测量方法修订成为独立的标准版本GBZ/TXXX-2006工作场
所物理因素测量方法。
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职业卫生标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
控制所、华中科技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国营红声器材厂嘉兴分厂、
杭州爱华仪器有限公司、奎思特技术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生、梁友信、杨磊、吴维皑、李涛、张敏、何丽华、徐伯洪、舒
国华、张绍栋、杜燮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Z2-2002。
编辑本段接触限值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物理因素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作场所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存在或产生物理因素的各类工作场所。适用于工作场所卫生状况、劳动条
件、劳动者接触物理因素的程度、生产装置泄露、防护措施效果的监测、评价、管理、工业
企业卫生设计及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等。
本标准不适用于非职业性接触。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修订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包括于本标准;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使用这些
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
GB/T3947声学名词术语
GBZ/T189.1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超高频辐射
GBZ/T189.2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高频电磁场
GBZ/T189.3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工频电场
GBZ/T189.4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激光辐射
GBZ/T189.5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微波辐射
GBZ/T189.6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紫外辐射
GBZ/T189.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高温
GBZ/T189.8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噪声
GBZ/T189.9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手传振动
GBZ/T18910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GBZ/T189.11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体力劳动时的心率
术语定义
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中3.1,3.3,3.4的术语、
定义和缩略语同样适用于本标准。
超高频辐射
occupationalexposurelimitsforultrahighfrequencyradiationintheworkplace
4.1术语和定义
4.1.1?超高频辐射?ultrahighfrequencyradiation
又称超短波,指频率为30MHz~300MHz或波长为10m~1m的电磁辐射,包括脉冲波
和连续波。
4.1.2?脉冲波pulsewave
以脉冲调制所产生的超高频辐射。
4.1.3?连续波?continuouswave
以连续振荡所产生的超高频辐射。
4.1.4功率密度?powerdensity
单位面积上的辐射功率,以P表示,单位为mW/cm2。
4.2卫生要求
一个工作日内超高频辐射职业接触限值见表1。
表1工作场所超高频辐射职业接触限值
接触时间
功率密度(mW/c
m2)
8h
4h
连续波脉冲波
电场强度(V/m)
0.05
0.1
功率密度(mW/cm2)
14
19
电场强度(V/m)
0.025
0.05
4.3测量方法
按GBZ/TXXX.1规定的方法测量。
高频电磁场
occupationalexposurelimitsforhighfrequencyelectromagneticfield
5.1术语和定义
高频电磁场highfrequencyelectromagneticfield
频率为100kHz~30MHz,相应波长为3km~10m范围的电磁场。高频电磁场的电场强
度单位为V/m;高频电磁场的磁场强度单位为A/m。
5.2卫生要求
8h高频电磁场职业接触限值见表2。
表2工作场所高频电磁场职业接触限值
频率(MHz)
0.1~3.0
~30
电场强度(V/m)
50
25
磁场强度(A/m)
5
-
5.3测量方法
按GBZ/TXXX.2规定的方法测量。
工频电场
occupationalexposurelimitsforpowerfrequencyelectricfieldintheworkplace
6.1术语和定义
工频电场?powerfrequencyelectricfield
频率为50Hz的极低频电场。
6.2卫生要求
8h工作场所工频电场职业接触限值见表3。
表3工作场所工频电场职业接触限值
频率(Hz)电场强度(kV/m)
505
6.3测定方法
按GBZ/TXXX.3规定的方法测量。
激光辐射
occupationalexposurelimitsforlaserradiationintheworkplace
7.1术语和定义
7.1.1激光laserradiation
波长为200nm~1mm之间的相干光辐射。
7.1.2?照射量?radiant
受照面积上光能的面密度,单位为J/cm2。
7.1.3辐照度irradiance
单位面积照射的辐射通量,单位为W/cm2。
7.1.4?校正因子(CA和CB)correctionfactors
激光生物学作用是波长的函数,为评判等价效应而引进的数学因子。CA和CB分别为
红外和可见光波段的校正因子。
7.2卫生要求
7.2.18h眼直视激光束的职业接触限值(见表4)
表4眼直视激光束的职业接触限值
光谱范围波长(nm)照射时间(s)照射量(J/cm2)
紫外线
200~30810-9~3×1043×10-3
309~314
315~400
315~400
315~400
可见光
400~700
400~700
400~700
红外线
700~1050
1050~1400
1050~1400
700~1400
远红外线
1400~106
1400~106
注:t为照射时间。
10-9~3×104
10-9~10
10~103
103~3×104
400~700
1.2×10-5~10
10~104
104~3×104
700~1050
1.2×10-5~103
10-9~3×10-5
3×10-5~103
104~3×104
1400~106
10-7~10
>10
6.3×10-2
0.56t1/4
1.0
1×10-3
5×10-710-9~1.2×10-5
2.5t3/4×10-3
1.4CB×10-2
1.4CB×10-6
5CA×10-710-9~1.2×10-5
2.5CAt3/4×10-3
5×10-6
12.5t3/4×10-3
4.44CA×10-4
0.0110-9~10-7
0.56t1/4
展开
0.1
7.2.28h激光照射皮肤的职业接触限值(见表5)
表5激光照射皮肤的职业接触限值
光谱范围波长(nm)照射时间(s)照射量(J/cm2)
紫外线
可见光与红外线
10-7~10
10~3×104
远红外线
注:t为照射时间。
200~400
400~1400
1.1CAt1/4
10-9~3×104
10-9~3×10-7
同表4
2CA×10-2
0.2CA
10-9~3×1041400~106
同表4
7.2.3波长(λ)与校正因子的关系为:波长400nm~700nm,CA=1;波长700nm~1050nm,
CA=100.002(λ-700);波长1050nm~1400nm,CA=5;波长400nm~550nm,CB=1;波长
550nm~700nm,CB=100.015(λ-550)
7.3?测量方法
按GBZ/TXXX.4规定的方法测量。
微波辐射
occupationalexposurelimitsformicrowaveradiationintheworkplace
8.1术语和定义
8.1.1?微波?microwave频率为300MHz~300GHz、波长为1m~1mm范围内的电磁波,
包括脉冲微波和连续微波。
8.1.2脉冲微波与连续微波pulsemicrowave&continuousmicrowave
脉冲微波指以脉冲调制的微波。
连续微波指不用脉冲调制的连续振荡的微波。
8.1.3固定微波辐射与非固定微波辐射fixedmicrowaveradiation&nonfixed
microwaveradiation
固定微波辐射是指固定天线(波束)的辐射;或运转天线的t0/T>0.1的辐射。
非固定微波辐射是指运转天线的t0/T<0.1的辐射。
式中t0指接触者被测位所受辐射大于或等于主波束最大平均功率密度50%的强度时的
时间,T指天线运转一周时间。
8.1.4肢体局部微波辐射与全身微波辐射partial-bodymicrowaveradiation&
whole-bodymicrowaveradiation
肢体局部微波辐射指微波设备操作过程中,仅手或脚部受辐射。
全身微波辐射指除肢体局部外的其他部位,包括头、胸、腹等一处或几处受辐射。
8.1.5?平均功率密度及日剂量averagepowerdensity&dailydose
平均功率密度表示单位面积上一个工作日内的平均辐射功率。
日剂量表示一日接受辐射的总能量,等于平均功率密度与受辐射时间(按照8h计算)的
乘积,单位为μW·h/cm2或mW·h/cm2。
8.2卫生要求
工作场所微波辐射职业接触限值见表6。
表6工作场所微波职业接触限值
非8h平均功率密度(μW/cm
2)
50
200/t
500
类型
全身辐射
脉冲微波
肢体局部辐射
注:t为受辐射时间,单位为h
日剂量(μW·h/cm)
连续微波
200
连续微波或脉冲微波
8h平均功率密度(μW/cm2)
400
25
4000
短时间接
cm2)
400/t
5
4000/t
8.3测量方法
按GBZ/TXXX.5规定的方法测量。
紫外辐射
occupationalexposurelimitsforultravioletradiationintheworkplace
9.1术语和定义
紫外辐射ultravioletradiation
又称紫外线(ultravioletlight),指波长为100nm~400nm的电磁辐射。
9.2卫生要求
8h工作场所紫外辐射职业接触限值见表7。
表7工作场所紫外辐射职业接触限值
紫外光谱分类
辐照度(μW/cm2)
中波紫外线(315nm~280nm)
短波紫外线(280nm~100nm)
电焊弧光
8h职业接触限值
照射量(mJ/cm2)
0.26
0.13
0.24
3.7
1.8
3.5
9.3测量方法
按GBZ/TXXX.6规定的方法测量。
高温作业
occupationalexposurelimitsforheatstressworkintheworkplace
10.1术语和定义
10.1.1高温作业heatstresswork
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工作地点平均WBGT指数≥25℃的作业。
10.1.2WBGT指数wetbulbglobetemperatureindex
又称湿球黑球温度,是综合评价人体接触作业环境热负荷的一个基本参量,单位为℃。
10.1.3接触时间率exposuretimerate
劳动者在一个工作日内实际接触高温作业的累计时间与8h的比率。
10.1.4本地区室外通风设计温度localoutsideventilationdesigntemperature
近十年本地区气象台正式记录每年最热月的每日13时~14时的气温平均值。
10.2卫生要求
10.2.1接触时间率100%,体力劳动强度为IV级,WBGT指数限值为25℃;劳动强度
分级每下降一级,WBGT指数限值增加1℃~2℃;接触时间率每减少25%,WBGT限值指数
增加1℃~2℃,见表8。
10.2.2本地区室外通风设计温度≥30℃的地区,表8中规定的WBGT指数相应增加
1℃。
表8工作场所不同体力劳动强度WBGT限值(℃)
接触时间率
I
100%
体力劳动强度
II
30
III
28
IV
26
75%312928
50%323029
25%
注: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按本标准第14
章执行,实际工作中可参考附录B。
333231
10.3测量方法
按GBZ/TXXX.7规定的方法测量。
噪声职业
occupationalexposurelimitsfornoiseintheworkplace
11.1术语和定义
11.1.1生产性噪声industrialnoise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声音。
11.1.2稳态噪声steadynoise
在观察时间内,采用声级计"慢挡"动态特性测量时,声级波动<3dB(A)的噪声。
11.1.3非稳态噪声nonsteadynoise
在观察时间内,采用声级计"慢挡"动态特性测量时,声级波动≥3dB(A)的噪声。
11.1.4脉冲噪声impulsivenoise
噪声突然爆发又很快消失,持续时间≤0.5s,间隔时间>1s,声压有效值变化≥40dB(A)
的噪声。
11.1.5A计权声压级(A声级)A-weightedsoundpressurelevel,LpA,LA
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
11.1.6等效连续A计权声压级(等效声级)equivalentcontinuousA-weightedsound
pressurelevel,LAeq,T,LAeq
在规定的时间内,某一连续稳态噪声的A计权声压,具有与时变的噪声相同的均方A
计权声压,则这一连续稳态声的声级就是此时变噪声的等效声级,单位用dB(A)表示。
11.1.7按额定8h工作日规格化的等效连续A计权声压级(8h等效声级)normalization
ofequivalentcontinuousA-weightedsoundpressureleveltoanominal8hworkingday,
LEX,8h
将一天实际工作时间内接触的噪声强度等效为工作8h的等效声级。
11.1.8按额定每周工作40h规格化的等效连续A计权声压级(每周40h等效声级)
ormalizationofequivalentcontinuousA-weightedsoundpressureleveltoanominal40h
workingweek,LEX,W
非每周5d工作制的特殊工作场所接触的噪声声级等效为每周工作40h的等效声级。
11.2卫生要求
11.2.1噪声职业接触限值
每周工作5d,每天工作8h,稳态噪声限值为85dB(A),非稳态噪声等效声级的限值为
85dB(A),见表9。
表9工作场所噪声职业接触限值
接触时间
5d/w,=8h/d
接触限值[dB(A)]
85
备注
非稳态噪声计算8h等效声级
5d/w,≠8h/d
≠5d/w
85
85
计算8h等效声级
计算40h等效声级
11.2.2脉冲噪声工作场所,噪声声压级峰值和脉冲次数不应超过表10的规定。
表10工作场所脉冲噪声职业接触限值
工作日接触脉冲次数
≤100
≤1000
≤10000
声压级峰值[dB(A)]
140
130
120
11.3测量方法
按GBZ/TXXX.8规定的方法测量。
手传振动
occupationalexposurelimitsforhand-transmittedvibrationintheworkplace
12.1术语和定义
12.1.1手传振动hand-transmittedvibration
生产中使用手持振动工具或接触受振工件时,直接作用或传递到人的手臂的机械振动或
冲击。
12.1.2日接振时间dailyexposuredurationtovibration
工作日中使用手持振动工具或接触受振工件的累积接振时间,单位为h。
12.1.3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frequency-weightedaccelerationtovibration
按不同频率振动的人体生理效应规律计权后的振动加速度,单位为m/s2。
12.1.44h等能量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4hoursenergyequivalentfrequency-weighted
accelerationtovibration
在日接振时间不足或超过4h时,将其换算为相当于接振4h的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值。
12.2卫生要求
手传振动4h等能量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限值见表11。
表11工作场所手传振动职业接触限值
接触时间
4h
等能量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m/s2)
5
12.3测量方法
按GBZ/TXXX.9规定的方法测量。
煤矿井下
煤矿井下采掘工作场所气象条件?meteorologicalrequirementsintheunderground
workplaceofcoalmine
13.1卫生要求
13.1.1井下采掘工作场所气象条件应符合表12的规定。
表12井下采掘工作场所气象条件
干球温度(℃)
不高于28
不高于26
不低于18
相对湿度(%)
不规定
不规定
不规定
风速(m/s)
~1.0
~0.5
~0.3
备注
上限
至适
增加工作服保暖量
13.1.2本标准规定的风速如与生产工艺或防爆要求相抵触时可不受此限制。
13.1.3井下作业环境气温较低时服装保暖量应适当增加。
13.2测量方法
工作场所温湿度的测定应用通风温湿度计,风速的测定可应用热球式或叶状风速仪。
体力劳动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classificationofphysicalworkload
14.1术语和定义
14.1.1能量代谢率energymetabolicrate
从事某工种的劳动者在工作日内各类活动(包括休息)的能量消耗的平均值,以单位时间
(每分钟)内每平方米体表面积的能量消耗值表示,单位是kJ/min·m-2。
14.1.2劳动时间率workingtimerate
劳动者在一个工作日内实际工作时间与日工作时间(8h)的比率,以百分率表示。
14.1.3体力劳动性别系数sex-basedcoefficientofphysicalwork
相同体力强度引起的男女不同生理反应的系数。在计算体力劳动强度指数时,男性系数
为1,女性系数为1.3。
14.1.4体力劳动方式系数patterncoefficientofphysicalwork
在相同体力强度下,不同劳动方式引起的生理反应的系数。在计算体力劳动强度指数时,
"搬"的方式系数为1,"扛"的方式系数为0.40、"推/拉"的方式系数为0.05。
14.1.5体力劳动强度指数intensityindexofphysicalwork
区分体力劳动强度等级的指数。指数大,反映体力劳动强度大;指数小,反映体力劳动
强度小。
14.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体力劳动强度分为四级,见表13。
表1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表
体力劳动强度级别
I
Ⅱ
III
Ⅳ
劳动强度指数
≤15
~20
~25
>25
14.3测量方法
按GBZ/TXXX.10规定的方法测量。
14.4实际工作中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可参考附录B。
生理限值
体力工作时心率和能量消耗的生理限值?physiologicallimitsonheartrateandenergy
consumptionduringphysicalwork
15.1术语和定义
能量消耗energyconsumption
人体为维持生理功能和各种活动所消耗的能量,单位为kJ。
15.2卫生要求
15.2.2人工作日(8h)总能量消耗不应超过6276kJ(或7.824kJ/min·m-2)。
15.3工作场所体力劳动时心率的测量方法
按GBZ/TXXX.11规定的方法测量。
编辑本段标准附录
(规范性引用附录)
A.1工作场所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是用于监督、监测工作场所及工作人员物理因素
职业危害状况、生产装置泄漏情况,评价工作场所卫生状况的重要依据。目的在于保护劳动
者免受物理性职业性有害因素危害,预防职业病。
A.2在实施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评价工作场所物理因素职业危害或个人接触状况时,应
正确运用接触限值,并按照国家颁布的相关测量方法进行测量和分析。
A.3本标准规定的接触限值为上限值。
A.4电磁辐射的功率密度用于表示超高频、微波和激光的辐射强度。
A.5超高频辐射
A.5.1在远区场,功率密度与电场强度E(V/m)之间的关系如下:
………………………………………………(A.1)
式中:
P--功率密度,mW/cm2;
E--电场强度,V/m。
A.5.2测量时,可选择功率密度或电场强度。
A.6高频电磁场
A.6.1工作场所高频电磁场接触限值适用于接触高频电磁辐射的各类作业,但不适用于
环境照射及作为医疗或诊断为目的的照射。
A.6.2频率在3MHz以下的高频电磁场,可选择电场强度或磁场强度。
A.7工频电场
A.7.1工频电场职业接触限值适用于交流输电系统中接触电磁场的电力工作人员及带
电工作人员。
A.7.2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超过接触限值的工频电场地点或延长接触时间时,应采取有
效防护措施;带电作业人员应该处在"全封闭式"的屏蔽装置中操作,或应穿包括面部的屏蔽
服。
A.8微波辐射
A.8.1工作场所微波辐射接触限值适用于接触微波辐射的各类作业,不包括居民所受环
境辐射及接受微波诊断或的辐射。
A.8.2脉冲微波固定辐射和非固定辐射的平均功率密度限值相同。
A.8.3肢体局部辐射不区分连续微波和脉冲微波。
A.8.4短时间暴露功率密度>1mW/cm2时,除控制暴露时间(按日剂量接触限值计算)
外,还需使用个人防护。
A.9紫外辐射
A.9.1本限值适用于人工紫外辐射。
A.9.2紫外线混合光源包括各段波长紫外线的光源,如电焊弧光。
A.9.3测量时,可选择辐照度或照射量。
A.10工作场所手传振动接触限值适用于生产中使用手持振动工具或手接触受振工件
的作业。
在日接振时间不足或超过4小时时,要将其换算为相当于接振4小时的频率计权振动
加速度值,可用式(2)计算:
……………………(A.2)
式中:
ahw(T)--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
T--日接振时间,h/d。
A.11煤矿井下采掘作业地点气象条件
A.11.1煤矿井下采掘作业地点气象条件适用于煤矿井下采掘作业,也适用于其他矿井
下的采掘作业。
A.11.2表12中的上限及下限值均不是舒适限值。在上限条件下,劳动者仍有一定的闷
热感;在下限的条件下,部分人尚有"稍冷"感。但在此标准范围内可保证劳动者不发生中暑,
并能防止常见病、多发病的高发。
附录B常见职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资料性附录)
表B.1?常见职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表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I(轻劳动)
职业描述
坐姿:手工作业或腿的轻度活动(正常情况下,如打字、缝纫、脚踏开关等);立姿:操作仪器,控制、查看
装配工作。
II(中等劳动)
III(重劳动)
IV(极重劳动)
手和臂持续动作(如锯木头等);臂和腿的工作(如卡车、拖拉机或建筑设备等非运输操作等);臂和躯干的工作
作、粉刷、间断搬运中等重物、除草、锄田、摘水果和蔬菜等)。
臂和躯干负荷工作(如搬重物、铲、锤锻、锯刨或凿硬木、割草、挖掘等)。
大强度的挖掘、搬运,快到极限节律的极强活动。
本文发布于:2022-07-20 15:58:3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2/25523.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