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崔宏新
出版物刊名: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页码:90-97页
主题词:社会主义法律;统治阶级意志;法的本质;社会主义法制;法律原则;客观经济规律;科学
属性;法制观念;法制建设;保证法
摘要:<正>社会主义法律有哪些特征,哪些特征是社会主义法律,属于社会主义法律本身所
特有的?这个问题是法学界所关注的课题。社会主义法律既具有一般法律的特征,同时又具有一
系列新的、任何剥削阶级的法所不可能具有的特征。笔者认为,论及社会主义的法律的特征,应该
是后者,而不是前者。本文试就笔者认为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几个基本特征,谈谈粗浅的看法。(一)
阶级性与人民性相统一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属性。一切类型的法就其本质特
征而言都是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的体现。奴隶制的法是奴隶主阶级意志的体现,封建制的法是
封建主阶级意志的体现,资产阶级的法是资产阶级意志的体现。作为社会主义的法,它所体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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