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主题手抄报内容
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法制主题手抄报内容》的内容,
具体内容: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
我防范意识,校园应该多普及法律知识。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法制主题
手抄报图片及资料,希望大家喜欢。法制主题手抄报图片欣赏...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
识,校园应该多普及法律知识。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法制主题手抄报图
片及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法制主题手抄报图片欣赏
图一
图二
图三
图四
图五
1:青少年法律常识
1、哪些机构和人员具有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
(1)国家机关。(2)家庭。(3)学校。(4)社会。(5)全体成年公民。
2、未成年人的主要合法权利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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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财产所
有权、财产继承权、著作权、专利权、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
取得国家赔偿权、宗教信仰自由权、民族风俗习惯自由权、通信自由和通
信秘密权、受教育权。
3、《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劳动保护作了哪些规定?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
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依照国
家有关规定招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工种、
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安排其从
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4、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目的是什么?
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
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
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2: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一条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
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
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
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
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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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
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
等地享有权利。
第四条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
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
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
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第五条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第六条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
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
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
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第七条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
年人保护工作。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将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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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相关经费纳
入本级政府预算。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
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具体机构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规定。
第八条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
会、少年先锋队以及其他有关社会团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做好未成年人
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保护未成年人有显著成绩的组织
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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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07-19 19:20:5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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