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真题答案解析
刑法学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A
(考点]刑法的空间效力
[解析]根据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中国的船舶和航空器视为中国领土的延伸,属于中国的
领域范围。该规定的意思是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适用中国刑法,那么其确定财法效力范围的
根据是属地原则,
答案为A。
2.[答案]B
[考点)同类客体
[解析]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它说明的是某一类犯罪所侵犯的社会
利益的某种共同特点,研究同类客体的重要意义在于同类客体原理是建立刑法分则体系的重
要理论依据。故答
案为B。
3.[答案]A
[考点]不作为犯罪
(解析]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义务且有可能履行这种义务,而行为人
消极地不去履行这种义务,因而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的行为。在认定不作为时,关键是判明
行为人有无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义务。本题中甲没有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义务,那么甲的不
作为不可能构成犯罪。
4.(答案)B
[考点)量刑情节
[解析]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故答案为B。
5.[答案)C
[考点]实行行为
[解析]实行行为是指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客观方面的行为,向饮用
的茶水中投放毒药属于故意杀人罪的实行行为,故答案为C。而潜入刘某家中守候、购买手
等属于为实行犯罪制造条件、准备工具的行为,是预备行为。
6.[答案)D
[考点]对象错误
[解析]误把李四当作张三而杀死,属于刑法理论中的具体的事实错误中的对象错误,这种对
象错误并不影响故意犯罪既遂的成立。题目中甲主观上有杀人的意图,客观上又实施了杀人
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并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既遂。
7.[答案]B
[考点]放火罪的既遂
[解析]放火罪在我国被认为是危险犯,危险犯是以法定的危害结果发生的危险状态的出现为
区分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的基本标准。犯罪行为造成了危害结果发生的现实危险的,即使没
有实际发生危害结果,也构成犯罪既遂。故答案为B。
8.(答案)D
【考点]教唆犯
[解析]构成教唆犯的条件之一是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
任能力的人,否则不构成教唆犯,而成立间接正犯。由于乙为15周岁,没有达到盗窃罪所
要求的刑事责任年龄,故甲单独构成盗窃罪。
9.[答案]C
[考点]数罪并罚
[解析]走私、运输罪是刑法分则中的一个罪名,多次走私、运输,未经处理的,
数量累计计算,故对甲不实行数罪并罚。乙非法购买支,并长期私藏在家,构成吸收
犯,私藏支的行为被购买支的行为吸收,仅成立非法买卖支罪,不实行数罪并罚。谋
杀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后取走张某现金,构成盗窃罪,应当数罪并罚。丁为劫取李
某财物,采取将其毒死的手段,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
10.[答案)D
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
损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甲用木棒朝乙劈头盖脸打来,情势危急,在此情况下为
保护自己,乙用刀刺甲,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11.[答案】B
[考点]剥夺政治权利
[解析]刑法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
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适用于主刑执行期间。因此,甲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
在监狱服刑期间当然没有政治权利,出狱后还须被剥夺政治权利3年。
答案为B。’
12.(答案)A
[考点]缓刑的撤销
[解析]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
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
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也就是说,在总和
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故答案为A。
13.[答案]B
[考点]追诉时效。
[解析]根据刑法的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5年,但是在人民
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
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故答案为B。
14.[答案)C
【考点]为窃取国家秘密罪
[解析]由于甲出卖给乙的是国家机密级文件,并非一般公文,因此排除A、D。为窃
取国家秘密罪是指为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
报的行为,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
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两个罪名的区别之一是前者
要求泄露的对象必须为机构或者人员,且无有关情节的具体要求:由于乙为外国人,故
答案为C。
15.[答案)B
[考点]破坏交通设施罪
【解析]航标灯为交通设施,不是交通工具,因而排除A。刑法第117条规定,破坏轨道、
桥梁、隧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是危险犯,
只要破坏行为足以发生交通工具倾覆、毁坏危险,即为犯罪既遂。故答案为B。
16.[答案)D
(考点]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解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祛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
邮寄国家限制进出口,以及其他应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偷逃关税税额超
过5万元的行为。故答
案为D。
17.【答案]C
[考点]逃税罪(偷税罪名已取消)
[解析]刑法第204条规定,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所缴
纳的税款的,依照逃税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故答案为C。
18.[答案]C
(考点]职务侵占罪
[解析】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lk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
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如果是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实施侵占行为的,以
贪污罪论处。在本题中,甲为国有公司的聘用人员,并非公务人员,因此不能构成贪污罪。
甲和乙为共同犯罪,故答案为C。
19.[答案)A
[考点]挪用公款罪
[解析]根据全国人大作出的解释,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
个人使用”,故A项正确。挪用公款罪并不要求挪走公款后必须使用,只要挪用的行为完成,
即构成既遂,B项错误。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犯罪性质已经转化,要以贪污罪论处,故
C项错误。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也构
成挪用公款罪,且要从重处罚.,D项错误。
20.[答案]D
[考点]玩忽职守罪
[解析]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
大损失的行为。D项符合,构成玩忽职守罪。A、B项分别构成公司企业人员玩忽职守罪和
事业单位人员玩忽职守罪。C项执行庭庭长的行为仅使当事人的利益而非国家和人民利益遭
受重大损失,不构成玩忽职守罪。
二、多项选择题
21.(答案]、ABCD
[考点]罪刑法定原则
[解析]罪刑法定原则要求“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
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除此之外,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包括:排斥习惯
法、排斥绝对不定期刑、禁止有罪类推、禁止重法溯及既往。
22.[答案]AC
(考点]罪
[解析]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j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
为。A、C项两种手段在本质上都是违背妇女意志的,构成罪。D项中,男女双方互相
利用,不以罪论处。奸淫被拐卖妇女属于拐卖妇女罪的加重情节,不再以罪论处,
故B项错误。
23.[答案)AB
[考点]抢劫罪
[解析]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产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
或者其他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或者将财物抢走的行为。打死值班员和放入都属
于抢劫罪所要求的强制性行为,故A、B项正确。而C项中丙属于秘密窃取,构成的是盗
窃罪,D项中丁构成的是抢夺罪。
24.(答案】D(原答案为BD)
[考点]自首
【解析】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犯罪的行为,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
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的罪行。前者称为一般自首,后者称为特殊自首。
关于自动投案的认定,以下几种也可以认为是自动投案:(l)向基层组织、所在单位负责人投案的;(2)罪行尚
未被发觉,因为形迹可疑被询问后主动供述事实的;(3)通缉追捕过程中自首的;(4)代为投案或者电话、电报
投案的,只要其后犯罪分子如实供述罪行的;(5)并非主动,但在亲友规劝下自首的;(6)查证属实确实是在投
案途中被捕获的。对于特殊自首,需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主体特殊,必须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2)罪行特殊,必须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如果供述不同种罪行
的按自首处理,如果是同种罪行的可以的酌情从轻处罚,罪行较重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理。本题中,A项中甲揭发的
是他人的犯罪行为,可能成为立功,但不是自首。B选项,根据2010年《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
休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亲友采用捆绑等手段送到司法机关,或者在亲友带领侦查人员前来抓捕时无
拒捕行为的,不能认为是“自动投案”,不是自首。B选项是家人扭送到司法机关,即被亲友采用强制手段送到司法
机关,不成立自首。C项中丙的行为虽然是在被抓获之后如实供述了尚未被发现的罪行,但并不是其他罪行而是同
种罪行,不能成立特别自首。D项中,丁在其贪污行为被发觉之前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
为构成了一般自首的条件。
25.[答案]AC
[考点]未遂
[解析]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根据实行行为是否完成所做的分类,题目中
甲实施杀人的行为已经完成,应为实行终了的未遂。能犯未遂是指根据犯罪时的主客观情况,
犯罪行为本来有可能得逞,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没有得逞。不能犯未遂
是指由于行为人主观认识上的原因或者行为手段、行为对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备得逞的客观
现实性。从题目看,甲杀人的目的是能够达到的,应为能犯未遂。
三、筒答题
26.[答案](1)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2)死刑不得适用于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3)死刑除依法由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核准。
(4)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
年执行。
27.(答案](1)行为人实施了盗窃、、抢夺中的任何一种行为;
(2)行为人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
(3)行为人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
四、辨析题
28.(答案)(1)这种说法不正确。
(2)在我国刑法理论和实践中,犯罪既遂的标准采用构成要件齐备说。即行为符合刑法分则
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基本构成要件,就构成犯罪既遂。
(3)根据我国刑法分则的具体规定,犯罪可分为结果犯、危险犯和行为犯等形态,它们的具
体既遂标准不同。
(4)结果犯要求行为必须造成了特定结果;危险犯只要求造成了特定的危险,即使没有达到
犯罪人的预期目的或者造成犯罪结果,也认为是既遂;行为犯只要求行为人将特定行为实行
完毕,即使没有实现犯罪目的或者造成犯罪结果,也认为是既遂。
五、法条分析题
29.(答案)(1)该款“伤害”在程度上是指轻伤害。
(2)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是故意伤害罪的加重结果。与故意杀人罪不同,行为人对死亡结
果是出于过失;与过失致人死亡罪不同,行为人具有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
(3)“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是指行为人虽然故意伤害他人,但按照其他犯罪定罪处
罚的情形。例如抢劫、、以及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中故意伤害他人而不以故意伤害
罪定罪处罚的情形。
(4)对甲应当在3年有期徒刑以下判处刑罚。
六、案例分析题
30.【答案](1)甲命人关押陈某的行为,与他人共同构成非法拘禁罪。因为甲的行为非法剥
夺了他人的人身自由,且造成了严重后果。甲虚报冒领5万元土地征用补偿款的行为,构成
贪污罪。甲虽然是村委会主任,但负责土地征用补偿款的发放工作不属于村民自治管理范围
内的事务,而属于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是“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符合贪污罪的主体条件。甲利用该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土地补偿金,符合贪污罪
的构成要件。
(2)甲在非法拘禁的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对甲构成贪污罪可以从轻处罚。因为
甲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主动交代了司法机关没有掌握的该罪行,构成自首,按照法律规定
可以从轻处罚。对甲应当数罪并罚。因为甲的行为分别构成非法拘禁罪和贪污罪,应当数罪
并罚。
民法学
七、单项选择题
31.(答案]A
[考点]绝对法律关系
[解析]绝对法律关系是指在权利人之外、一切不特定人均为义务人的民事法律关系,人身权
法律关系属于这一类型。无因管理法律关系、不当得利法律关系和合同法律关系都属于相对
法律关系,与权利人相对的义务人具体、特定。故答案为A。
32.【答案]D
[考点]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
附条件时生效。田某和金某约定得奖时二人平分奖金,即为一个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故
得奖后奖金由二人共有。答案为D。
33.[答案)B
[考点]抵押权的客体
[解析)地上权的客体是土地,为不动产,A项不符合要求。而抵押物既可以是动产,也
可以是不动产,故B项正确。相邻权是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权人所享有的权
利,典权属于不动产物权中的用益物权,因此C、D项不符合要求。
34.[答案)D
[考点]住所地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
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
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故答案为D。
35.(答案]C
[考点]合伙债务的承担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
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故对此债务,应当
由甲、乙、丙承担连带责任,答案为C。
36.(答案)C
[考点)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解析]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在发生和消灭的时间上具有一致性,但并非一申请
宣告破产即终止,而是在依法被宣告破产时才终止,B、D项错误。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
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具有一致性,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受民事权利能力的限制,由于不同法
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不一致,那么其民事行为能力范围也不一致,故A项错误,C项
正确。
37.(答案]B
[考点]委托代理的终止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包括: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代理人死亡;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作为被代
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故答案为B。
38.[答案]C
{考点]不得抵押的财产
[解析]根据担保法规定,不得抵押的财产有:(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
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
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
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
他财产。故答案为C。
39.(答案)B
[考点]质权
[解析]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财产权利证书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
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该动产或权利证书载明的财产权利
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甲以期一幅画为担保,
是动产质押,并非权利质押,那么乙所享有的是动产质权。
40.[答案]D
[考点]保证和质押的成立一
[解析]合伙企业可以担任保证人,故保证成立。但是动产质押的成立必须以标的物占有移
转于质权人,才能产生效力,小提琴并没有交给乙,质押不成立。因此答案为D。
41.[答案)B
(考点]定金
[解析]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
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
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
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010。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这一规定,
乙本应返还30万元,但是甲交付15万元定金,超过了.50万元的20%,这超出的5万元不
予支持,故乙应返还给甲25万元人民币。答案为B。、
42.[答案)A
[考点]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标的范围
[解析]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标的范围因受益人是否善意而不同。丙不知事实真相而受领,
其为善意。受益人为善意时,受益人受有的利益大于受损人的损失时,受益人返还的范围以
受损人受到的损失为准。因此,虽然丙所受有的利益大于乙的损失.,但是返还应以乙的损
失为准,返还1万元。故答案为A。
43.[答案)B
[考点]无因管理
[解析]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
的法律事实。其构成要件包括:管理他人事务;为避免他人利益损失而管理;无法律上的义
务。A项中由于把他人耕牛当作自家所有,在主观上没有为他人利益管理的意思,故不符合。
C项中招待朋友的客人属于不发生民事法律后果的一般性生活事务,也不符合。D项中保安
有抓小偷的义务,也不符合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故答案为B。
44.[答案]A
[考点)商标权的保护期限
[解析]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故答案为A。
45.[答案]C
[考点]著作权的归属
[解析]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
其著作权仍由作者享有,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修改权和复制权属于
著作权人的权利。因此A、B、D项不符合要求,答案为-C。
46.[答案)A
[考点]专利申请权
[解析]专利法第8条规定,鼹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
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
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由于甲厂和张三未约定专利申请权归属,而李四只是帮助
收集和整理材料,因此发明完成后,专利申请权属于张三。
47.[答案)B
[考点]结婚的必备条件
[解析]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结婚的必备条件有三项:(1)男女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2)结婚当
事人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即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3)必须符合一夫一
妻制的规定。故答案为B。有血亲关系属于禁止条件,非必备条件,因此A项不符合要求。
48.[答案)C
[考点]收养人的条件
[解析]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
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另外,无配偶
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根据上述条件,C项
的丁符合要求。
49.[答案)D.
[考点]民事责任的承担
[解析]乙是致害人,适用侵权责任,由其承担赔偿责任。丙是受益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
第109条的规定,因防止、制止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
己受到损害的,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受益人也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因
此,首先应当乙承担赔偿责任,在乙无力承担时,可责令丙给予适当补偿。故答案为D。
50.[答案)B
[考点]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
[解析]民法通则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
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
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故答案为B。
八、多项选择题
51.[答案)ABCD(原答案BCD)
[考点]宣告死亡
【解析】《民法总则》第51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
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BCD项
再婚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A项中其妻的拒绝可以成为婚姻关系不自动恢复的理由,更严谨一点的说法是妻
子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婚姻关系。
52.[答案]ABD
{考点]相邻权
[解析]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
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相邻一方种植的竹木根枝伸延,
危及另一方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应当分别情况,责令其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
损失。相邻一方堆放腐朽物、有毒物、恶臭物、垃圾的时候,应当与邻人生活居住的建筑物
保持一定的距离,或者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空气污染。相邻各方不得制造噪音、喧嚣
等妨碍邻人的生产和生活。故答案为A、B、Dd
53.(答案]ABCD
[考点]用益物权
[解析]用益物权是指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包括地上权、地役权、土地使用权等。
因此,答案为A、B、C、D。
54.【答案)BC
[考点]—合同无效的情形;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有:(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
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
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权利义务显失公平
的合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违反行政规章的强制性规定不属于无效合同的情形,只有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才无效。故答案为B、C。
55.【答案]BD
[考点]人格权
[解析]人格权是指公民和法人作为民事权利主体所享有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一种民事权
利,包括身体权、健康权等。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
和其他身体组织的权利。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保持身体机能正常和维护健康利益的权利。乙把
饮料泼向甲,只是弄脏了甲的衣服,侵害了其财产权,并没有损害其身体和健康,故没有侵
害其身体权和健康权。A、C项错误,D项正确。乙在众目睽睽之下,将饮料泼向甲,侵害
了甲的人格尊严,故B项正确。
九、简答题
56.[答案]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其占
[考点]有的他人的不动产不法让与第三人,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即取得该
动产的所有权,原动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的法律制度。、善意取得的条件是:(1)
标的物须为可以流通的动产。(2)让与人无转移动产所有权的权利。(3)受让人通过有偿行为
取得动产。(4)受让人取得动产时出于善意。
57.[答案]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1)主体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受遗赠人则为国家、集
体组织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主体所承担的义务不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有义务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欠
债务;受遗赠人则无此义务。
(3)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方式不同。遗嘱继承人接受继承既可以采用明示方式,也可以采用
默示方式;受遗赠人只能采用明示方式。
(4)取得遗产的途径不同。遗嘱继承人可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而取得遗产;受遗赠人则不直
接参与遗产分配,而是从遗嘱执行人或继承人处取得遗产。
十、辨析题
58.[答案]此观点不完全正确。
正确的一面是:受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规范的民事权利,权利人必须在法定期间内行使,否
则,期间届满权利的效力就会减损或消灭。如对债权来说,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不行使权
利,依我国民法规定,其胜诉权就会消灭;而对某些权利来说,权利人不行使权利,除斥期
间届满其实体权利就消灭,如撤销权。不正确的一面是:某些民事权利在性质上不受诉讼时
效期间或除斥期间限制。如物权请求权中的派出妨碍、消除危险等请求权。
十一、法条分析题
59.[答案]本条是有关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违反依据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先合同义
务,导致另一方信赖利益损失时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其构成要件是:(1)一方违反先
合同义务。
(2)他方遭受信赖利益损失。
(3)-方违反先合同义务与他方所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4)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具有过
失。其法律效力是有过失一方须赔偿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失,一般包括缔约费用、准备履行合
同所支出的费用、丧失与第三人另订合同机会造成的损失等。
十二、案例分析题
60.[答案](1)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有效。、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债权转让协议臾
需转让人与受让人达成合意,并符合合同的其他有效条件即可生效,无须征得债务人的同意。
甲转让债权于丙并通知债务人乙后,即退出债的关系,丙作为受让人参加到债的关系中来,
成为乙新的债权人。
(2)乙的债权人丙可以通过行使代位权实现其债权。在本案中,由于乙没有其他责任财产,
对享有的到期债权叉怠于行使,依本案情形,符合代位权行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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