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常见的法律问题
股权确认纠纷、股东出资
被冒名“股东”提出股东资格消极确认之诉的司法认定?
由于被冒名者主观上不具有成为股东的意思表示,客观上不具
备出资和行使股东权利。承受股东义务的外在表现,故应当否定其
股东的资格。被冒名者可以提起消极确认之诉以确认其不具有某公
司的股东资格。
被冒名登记的情形下,作为被冒名者,可以主动通过多种途径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1)申请撤销虚假工商登记。被冒名者
向工商部门反映情况,由贡山部门在查清虚假事实的基础上撤销公
司登记。(2)提起行政诉讼。被冒名者可以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工商
部门的虚假登记行为。(3)提起民事诉讼。被冒名者可以请求法院
确认股东会决议等注册文件无效,也可以请求法院判令冒名者停止
对冒名者的姓名权等权利的侵权。(4)在被诉案件中以冒名者为由
主张免责。如果有公司债权人起诉被冒名股东出资不实的赔偿责任
时,被冒名者可以举证证明自己系被他人冒名为股东而主张免责。
(5)追究冒名者的刑事责任。冒名登记往往伴有伪造、变造身份证,
私刻印章伪造公司文件,伪造验资证明等行为,这些行为情节严重
的,或构成虚假注册资本罪,或构成伪造、变造身份证罪,或构成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被冒名者可以向公安机关
报案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股权交付后出让方要求解除股权转让合同的处理?
支付股权转让款本属股权受让方应当履行的合同主要义务,但
受让方未履行该义务的,并非出让方行使法定解除权的充分条件。
股份交付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应更多地考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
的稳定性和人合性,对股权转让合同的解除应慎重。为兼顾公司的
稳定及出让方的权利,转让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转让款,比解除
合同更为妥当。
注意:股权转债权形式,是股东将自有投资份额由公司内在资
本变为外在公司负债,股东则转变为公司债权人。股权转让实质上
是股东之间或股东与非股东之间就股份所有权的一种转移,并不导
致公司资本的变动。
公司形式变更后,变更前的债权、债务该如何处理?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
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只是公司形式或者说是
公司经营方式的变更,并不影响公司企业法人的性质。虽热原公司
不再存在;但原公司的债权、债务不会因为公司的不存在而消失。
因此,变更前后的公司是继承者和被继承者的关系,公司变更的债
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公司股东应如何行使股东权利?滥用股东权利将承担怎样的责
任?
依法行使,承担连带责任
5、有限公司的股东在股东会中应如何行使表决权
表决权行使原则上按照各出资人的投资比例确定。对于公司重
大事项,如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金、公司合并、分
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股东会应通过表决做出决议,并必须
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于公司其他一般事项,应经
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票通过。
公司合并的,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应如何承继?
对于公司合并前的债权债务,必须要有人承继。债权、债务的
承继,是指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立的公司,必须无条件地接
受因合并而消灭的公司对外债权与债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
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形式变更后,变更前的债权、债务该如何处理?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
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只是公司形式或者说是
公司经营方式的变更,并不影响公司企业法人的性质。虽然原公司
不再存在;但原公司的债权、债务不会因为原公司的不存在而自动
消失。因此,变更前后的公司是继承者和被继承者的关系,公司变
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公司股东应如何行使股东权利?滥用股东权利将承担怎样的责
任?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
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
司债权人的利益。股东在行使权利时,一是要遵守法律有关权利行
使的规定。二是要依照法律规定程序行使。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
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
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
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公司的股东在股东会中应如何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作为股东会的成员,有权出席股
东会会议,股东在股东会上有表决权。除非公司章程规定另外的行
使表决权的方式,一般情况下,表决权的行使原则上按照各出资人
的投资比例确定。
对于公司重大事项,如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股东会应通过表决作出
决议,并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于公司其他一
般事项,应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吗?
在特殊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公司收购股权是股东转让股权的一种特殊方式,但由于收购者是本
公司,其性质就不单纯是股权的转让,而是股东撤回投资退出公司
的行为。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
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
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
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
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
民法院提出诉讼。
高级职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会承担怎样的责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享有法律和公司章程授予的参与管
理、监督公司事务的职权,同时负有对公司忠实和勤勉的义务,在
执行公司职务时,应当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
维护公司的利益。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
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监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
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
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
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
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
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
股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
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限公司该如何分配税后利润?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
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
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
定提权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
从税后利润中提权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权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股
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
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
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
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
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法律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有那些程序要求及限制?
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是指公司依法对已经注册的资本通过一定的
程序进行削减的法律行为,简称减资。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
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
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
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法律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有那些规定?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是指公司经股东会决议使公司的注册资金在
原来的注册资本的基础上予以扩大的法律行为。公司为了扩大经营
规模或者经营范围,或者为了与公司的实际资产相符,或者为了提
供公司的资本信誉,有时需要增加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
不会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此,没有必要履行保护债权人的程
序。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
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
规定执行。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
更登记。
公司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
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违法《公司法》的规定,虚报注册资
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
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
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对提交虚假
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
五十万元以下的;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
照。
公司的股东虚假出资的,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拥有一定的资金是一个公司存在的必要条件,而公司的最初资
金就来源于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公司的股东故意违反本法关于
出资缴纳的规定,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
币财产而假冒已经出资的,即构成虚假出资行为,应当承当相应的
责任。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
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有公司登记机关责令
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
公司的股东抽逃出资的,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出资构成的注册资本是公司信誉及其承担责任的物质基础。因
此,本法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出资后,不得抽回出资。公司的发
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是对公司债权人、社会公
众和公司登记机关的欺骗,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
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
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
什么是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从事货物生产
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
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在50万以下的,前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在80万以下
的,为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计税依据是销售额,而一般纳
税人的计税依据是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后的余额。一般纳税人与小
规模纳税人的计税方法不同,使得这两类纳税人的增值额相同而增
值税税负不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明显高于一般纳税人。
税务登记证遗失有什么补救措施?
营办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室
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等机关的检查。税务登记证在公司开立
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
税款;领购发票;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办理停业、
歇业等有关税务事项时会使用。该公司遗失税务登记证,应当自遗
失税务登记证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
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
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限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
关认可的报刊上做遗失证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
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3公司的损失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吗?
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第八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等
于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补的
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企业应纳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
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
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
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该公司的免税收入、公益性捐赠、固
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都应当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
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
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超过了税务机关的追征期间的税款,是否可以不再缴纳?
《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纳
义务人未收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
扣税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税收征收管理法.》
还规定,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
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公司开具虚有什么后果?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
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
邮寄、运输的,由税务机关出一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情节
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以下的;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本文发布于:2022-07-18 16:14:1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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