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秩序维持主要靠道德还是法律

更新时间:2024-11-06 09:26:22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18日发
(作者:广东韶关事件)

道德辩论要点

道德更重要开头语

法律重在禁止,是对那些无益性做法的制止;道德重在提倡,是对有

益性做法的肯定。人的根本特点是追求。社会不能只有强制而没有追

求,只有禁止而没有提倡,只有限制而没有理想。社会需要的不是更

多的制止,而是更多的追求。

一、什么是道德

道德是指以善恶为标准,通过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来评价

人的行为,调整人与人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行动规范

的总和。

道德是法律之母,法律来源于道德。没有道德的法律是空荡荡的法律,

没有道德支持的法律是没有人心的法律。

没有道德基础的法律,是一种“恶法”,是无法获得人们的尊重和自

觉遵守的。

首先道德对社会秩序的调整相较法律更广泛,更具持久性。道德深刻

反映了人性对价值合理性的追求,并渗透到政治、文化、经济社会生

活的方方面面。我们的农民兄弟,他们无法读懂那些晦涩深奥的法律

条文,但他们却靠着祖祖辈辈世代相传道德约束着自己的行为。

原始社会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法律,只有道德规范或宗教禁忌。道德是

维系一个社会的最基本的规范体系,没有道德规范,整个社会就会分

崩离析。

其次道德使人自律,修身,行善从而又根本上消除不因素维持社

会秩序。对于国家工作人员而言,培养和树立良好的的个人道德和职

业道德,是其正确执法和司法的先决条件,对于公民个人而言,只有

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才能自觉地遵守法律,严格约束自己言行举止,

做文明合格公民。无德之人怎能执好政呢?无德之人怎能执好法呢?

道德不倡,执政与执法都会出现更多的问题。德高望重,权力才有分

量。

其三,道德教导人向善,法律仅仅起到威慑和惩罚的作用。如何使一

个犯罪分子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重新贡献社会,这还需要道德的

教化与熏陶。道德促进人的不断自我完善,使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

促使人与社会和谐发展。

1

二、为什么要道德

道德就是要告诉人们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什么是值得肯定

和赞扬的,什么是必须反对和否定的。习近平同志指出:对一个民族、

一个国家来说,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

观。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一

个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这就是道德。

1道德是公正的法官。道德评价是一种巨大的社会力量和人们内在的

意志力量。道德是人以“善”“恶”来评价社会现象来把握现实世界

的一种方式。

2道德是社会矛盾的调节器。人生活在社会中总要和自己的同类发生

这样那样的关系,因此,不可避免地要发生各种矛盾,这就需要通过

社会舆论、风俗习惯、内心信念等特有形式,以自己的善恶标准去调

节社会上人们的行为,指导和纠正人们的行为,使人与人之间、个人

与社会之间关系臻于完善与和谐。

3道德是催人奋进的引路人。它培养人们良好的道德意识、道德品质

和道德行为,树立正确的义务、荣誉、正义和幸福等观念,使受教育

者成为道德纯洁、理想高尚的人。

4道德是引导人们追求至善的良师。它教导人们认识自己,对家庭、

对他人、对社会、对国家应负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教导人们正确地

认识社会道德生活的规律和原则,从而正确地选择自己的生活道路和

规范自己行为。

三、道德面临的问题

我国正面临社会加速转型的关键期,道德呈现出“感天动地”与“触

目惊心”或大善与大恶并存的两极状态。既有“范跑跑”,也有不断

涌现的“中国好人”、道德模范;既有遍地开花的志愿服务活动,也有

趁灾打劫、良心泯灭的恶徒;既有层出不穷的“最美”人物,也有时

而遭遇的“最糟”事件。总而言之,对中国道德现状的分析评价要基

于中国目前社会发展的特殊阶段、时代背景和社会基本结构的深层转

型,非如此不能作出正确的分析和判断。简单地说“不行”,或者武

断地做出好与坏判断都不能使人信服,也是不负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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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人都在指责,环境污染严重、官员贪污腐败、社会贫富差距

大、社会不公等等,都在讨论社会的“道德滑坡”,人际的道德冷漠,

仿佛道德已然离我们生活远去,甚至一去不复返。这样的判断是不对

的。试想,西方社会用了三百多年才完成的现代社会转型,中国只用

了百余年,而且我们真正认真实施现代化社会转型的时间仅仅是短短

儿十年,这是一种何等急剧的社会变革?无论“道德滑坡”还是“道

德爬坡”,人们都不难到显著的例证。然而,我们需要的是一种历

史的、动态的、辩证而全面的道德透视,以洞穿中国现代社会转型期

所出现的纷繁复杂的道德文化现象,如此就不难理解今日中国社会出

现“感动与疼痛交织,忧虑与希望同在,主流进步与问题突出并存”

的道德真实。

一些人口袋满了,但是脑袋还是空的;有的物质的温饱解决了,但是

精神的温饱还早得很。有的思想空虚、精神迷失,有的价值错乱、道

德沦丧,有的心为物役,成为物的奴隶。

这是拜金主义:各种“炫富”、“炫豪车”、“炫名牌”现象层出不穷。

傍大款、攀富贵、结交“富二代”、“官二代”和“土豪”成为屡见不

鲜。他们恨不得自己会点金术:点什么都能变成黄金。

这是奢靡之风:一些富豪、“土豪”挥金如土,沉溺于吃、喝、嫖、

赌、毒,迷恋“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生活。一些地方以发展经济为名,

发展“性都”、“浴都”、“爱都”,助长黄、赌、毒的盛行。他们恨不

得自己能当皇帝:全世界都来为我所用。

中国有句老话:“广厦千间,夜眠七尺,良田万亩,日食三餐”。如果

满脑子都是权力、金钱、美,必然忙于算计、疲于奔命,甚至铤而

走险,最终必然误入歧途、亵渎生命。

纵观世界那些贪欲无度,在权力、金钱、美等漩涡中不能自拔的人,

不管前面的成绩多么辉煌,最终都必然落得身败名裂的可悲下场。

以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道德,就是我们的指路明灯。有什么样的

核心价值观,就有什么样的人生轨迹和生活方式。这就好比“钙”:

它是人体所必需的特殊元素,缺少“钙”人就会得软骨病。核心价值

观就是我们每个人精神上的‘钙’,缺少核心价值观,精神上就会‘缺

钙’,精神上就会得‘软骨病’。

这也好比手机和电脑,不仅需要硬件,更需要软件,因为它让手机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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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变得越来越美。核心价值观就是人的CPU操作系统,手机和电脑不

安装它,就会变成一堆无用的废物;人要是不安装它,就会变成一

可怕的动物。所以,这就迫切需要我们用道德特别是社会主义核心价

值观来明辨美丑,不断增强我们软实力的影响力。

四、我们应该怎么办

这正如习近平同志强调指出的:只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都

搞好,国家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都增强,各族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

活都改善,中国特社会主义事业才能顺利向前推进。

“诊断病根是疾病的第一步,我们要对道德建设有信心。首先,

法治秩序建设和道德文化建设要齐头并进;其次,特殊体(尤其官

员体、知识分子体等)要充分发挥自身的公共示范和社会引领作

用;最后,每个人都应努力成为有道德的人。

我们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四德”建

设,倡导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五

种行为,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人教身边人的形

式,广为传播身边先进人物的优秀事迹和崇高品质,使每一次活动都

成为触及众心灵、转化众言行的催化剂,共同传递道德力量,营

造“讲道德,做好人”的浓厚氛围。

在《西游记》里,太上老君的“三味真火”,炼出了孙悟空的火眼金

睛。同样,道德经过了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这“三味真火”的长

期凝练,就能炼出我们的火眼金睛。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能够让他看

清什么是妖魔鬼怪;我们的核心价值观,能够让我们看清什么是真善

美、什么是假恶丑。

1明大德,就是要追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习近平同志这句朴实的话语,告诉我

们这样一个深刻道理:每个人的前途命运都与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

紧密相连,只有国家富强、民族兴旺,个人才有可能安全和幸福。

中国近代史,就是一部充满灾难、落后挨打的悲惨屈辱史,就是一部

中华民族抵抗外来侵略、实现民族独立的伟大斗争史。旧中国:有如

一盘散沙,四分五裂,老百姓只能任人宰割、任人奴役。

新中国的成立:结束了祖国山河破碎、战乱不已,人民饥寒交迫、备

4

受奴役的历史,也就从根本上结束了少数人压迫多数人、少数人剥削

多数人的历史,中国人民的面貌从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历史性变化。

因此,明大德,历来是社会发展的首要问题,也是道德建设的首要问

题。国家有了价值目标,国家发展才会有灵魂,社会前进才会有方向,

人民幸福才会有指望。

2守公德,就是要追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庄严宣告自己站在人民众的立场上,为人

民众谋利益。正因为这样,我们党才被称为是为民造福的党,给黑

暗的中国带来了光明,给苦难深重的中国人民带来了希望,成为引领

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坚强领导核心。

3严私德,就是要追求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雷锋以帮助别人为快乐,以奉献社会为幸福。他说:“人的生命是有

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

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他是这样说的,他也是这样做的。

当代雷锋传人郭明义的情怀,用他的话说就是:“帮助别人,快乐自

己”。“每做一件好事,就有一股幸福感涌上心头。”

孔繁森把藏族人民的幸福看成是自己的幸福。他说:“一个人,爱

的最高境界是爱别人;一个共产党员,爱的最高境界就是爱人民”。

总而言之,时代前进需要健康向上的道德风尚来引领,社会发展需要

道德楷模的力量来推动。

让文明之花绽放芳菲校园,让道德之光奏响青春旋律。谢谢大家。

法律辩论要点

5

法律更重要的开头语

法律与道德是调解社会关系的两种不同的手段。法律与道德犹如车之

两轮、鸟之两翼不可分离,道德强调人类的道德理念铸化为法律,法

律强调法律内化为人们的品质、道德。就像左右手的关系。即便左右

手,我们不也得考虑哪只手更常用吗?正常的来讲:法律是右手,道

德是左手。

毒奶粉、毒大米、毒猪肉等事件早已让国人对舌尖上的安全心有余悸。

对于诸如此类的不义恶行,幻想通过提高国民的道德素养来杜绝之是

此路不通。不义之举源自行为人的道德低下和他身临其中的利益机制

的调整方向。

利益的调整最终依靠的是法律。法律是最好的、最适格的利益机制的

调节器。

一项被道德谴责的恶行,来源于“见利忘义”,为了利益而导致“忘义”

的恶行,就说明了利益机制的调整方向是错误的。如果发生了这种错

误方向,“不义”能够带来更大的利益,我们就不能阻止劣币逐出良币、

欺骗取代诚实、有毒食品而不是安全食品充斥着市场。

假如我们矫正了方向,使“无义有利”寸步难行,“有义有利”大行其

道,行为的义与不义并不取决于个人的道德素养,而是利益机制的调

整方向。

法律是道德准则的底线,如果连底线都失守了,还谈什么道德。没法

律,道德必沦丧,没道德,有法律,法律必能塑造道德。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

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由人民而立,并保护人民的利益。这是社会主义

社会法律的基本精神。法律的基本精神既体现了国家性质,也反映了

社会矛盾。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应该由人民来制定,社会主义国家的

法律应该被人民所掌握。如此才可确保国家性质的纯粹性,调和社会

矛盾的有效性。

法律主要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人们,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

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违法者将要

受到怎样的制裁等。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立法和普法工作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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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为什么要法律

法治是加强社会管理、建设和谐社会的根本保障。适应我国形成多元

利益格局和进入社会矛盾凸显期的迫切需要,加强社会管理、建设和

谐社会已成为共识。法律是社会的普遍行为准则,是协调不同利益的

最好调节器,也是实现公平正义、社会和谐的有力保障。

改革与发展,始终是我们的主题。无论是政治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

制改革,还是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等,都离不开法治的

作用。

1明示作用。法律的明示作用主要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人们,

什么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

非法的。违法者将要受到怎样的制裁等。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立法和

普法工作来实现的。法律所具有的明示作用是实现知法和守法的基本

前提。

2扭转作用。扭转社会风气、净化人们的心灵、净化社会环境的社会

性效益。理顺、改善和稳定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提高整个社会运行

的效率和文明程度。作为一个真正的法制社会则是一个高度秩序、高

度稳定、高度效率、高度文明的社会。这也是法制的最终目的和最根

本性的作用。

3矫正作用。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执行力来机械地校正社

会行为中所出现的一些偏离了法律轨道的不法行为,使之回归到正常

的法律轨道。像法律所对的一些触犯了法律的违法犯罪分子所进行的

强制性的法律改造,使之违法行为得到了强制性的矫正。

4预防作用。对于法律的预防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明示作用和执法

的效力以及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治力度的大小来实现的。法律的明示作

用可以使人们知晓法律而明辨是非,即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中,什么是

可以做的,什么是绝对禁止的,触犯了法律应受到的法律制裁是什么,

违法后能不能变通,变通的可能性有多少等等。

5最终作用。法律在社会系统中居于最高的地位并具有最高的权威,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法治强调的是“法律至上”

的思想。法治思想的根源是民主,人民主权,是人民通过立法创造了

法,法律旨在保护公民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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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面临的问题

在传统中国法人治精神的哲学基础问题上,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观点:

一种是性善论,一种是性恶论。

前者的推论是,传统中国的政治制度的存亡取决于人心,其结果是道

德的政治化和政治的道德化;这种理论和实践植根于中国古代哲学之

中,这种哲学相信,人只要发掘内心,就可以到善的源泉,从而达

到道德上的完美境界,这种道德完善同时又是做一个称职的统治者的

先决条件,这与西方政治学传统中的性恶论恰成对照。

后者的推论一般是,先秦法家既不相信人性本善,更不相信礼教道德

可以收到改善人性而天下大治的功效;法家以为人性是恶的,所以现

实中的人总是贪生怕死、趋利避害,因此为维持社会秩序必须对人性

加以利用,表现在政治态度上应该取法而排礼,具体到刑事政策上便

是以恶制恶、以杀去杀、刑期无期的重刑主义,而刑只可由君主一人

来制定和掌握,这就必然会导致绝对的专制主义和人治法律的产生。

性恶论的法家由于将权力的至上性、唯一合法性赋予了君主,使君主

成为国家的象征,甚至可以是强制方本身,皇帝的言行就是法律,因

此,违法就是背叛皇帝、背叛国家,于是必施重罚。皇帝可对全体臣

民施用法律,唯独他自己可以免除法律的监督制约,这样,皇权成了

绝对的、不可替代的强制力,法权只是这种强制力的表现和延伸。

当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

在;关系人民众切身利益的执法司法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公职人

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

威;公民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当前在权力运行和行使方面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有的领导干部权力

观扭曲,搞特殊化,享受做官当老爷的“尊荣”;有的把权力变成牟

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搞权钱交易;有的权力过分集中,随意

性很大;等等。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

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持用制度管权

管事管人。要建立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

把笼子扎得紧一点,严防“牛栏关猫”,使权力运行守边界、有约束、

受监督。

在中国这样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要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公平、民

心稳定、长治久安,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法治。法治建设推进得越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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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深入,其成效就会成倍放大。

四、我们应该怎么办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这三者中,党的领导是实现依法

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障。没有党的领导,就不可能实现真正

的人民当家作主,也不可能实现建设法治国家的目标。但党的领导又

必须是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领导,而不是法律之外,更

不是法律之上的领导。依法执政、依法治国,都要求我们依据法律来

建设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依据法律规则和法治原则治国理政,依法

保护人民众的权益。具体就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

法律作用的大小,主要是由立法质量,普法质量和执法效力的大小所

决定的。

在立法上,必须在明确是非的法律界线的界定上,一定要做到一就是

一,二就是二,绝不能在合法与非法的行为界线的划分上出现一些莫

凌两可,含糊不清的表述。

在普法上,对于每一部法律都要做到人人皆知,不留死角。只有知法

才能使法律的明示作用,法律的预防作用才能得到更好地体现。知法

是守法的前提,立法是知法的前提。

在执法上,对于任何一部法律,不管它制定的多么明确、严密和严厉,

普法工作做得多么的广泛而深入人心,如果出现执法不严,对违法者

惩处不利(不及时不严厉),再严厉的法律也会成为了一纸空文的,

形同虚设,没有任何意义可言的。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只有公开运行,才能防止被滥用。要推行

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

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

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广大党员干部要养成在“放大镜、聚光灯”下

行使权力的习惯,杜绝“暗箱操作”、公器私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

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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