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刑事拘留的相关法条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11-06 11:23:45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18日发
(作者:出售报废车)

刑诉法刑事拘留的相关法条是什么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

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

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

证据的。

在我国只有执法机关,才可以对我国公民进行拘留。拘留一

般来说是,限制了公民的人身自由,并且对公民的名誉也是有所

损害的,所以在执法机关执行拘留的时候,一定要有严格的法律

来进行约束。下文中365小编将详细为大家介绍,刑诉法刑事拘

留的相关法条是什么?

一、刑诉法刑事拘留的相关法条是什么?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

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

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

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

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

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

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

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

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

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

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

安机关执行。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

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

题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

应当依法作出拘留决定,并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

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同级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核实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报请县级以上公

安机关负责人签发拘留证,并立即派员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

助公安机关执行。

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四)项或者第

(五)项规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手

续的,可以先行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同时立即办理拘留

手续。

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后,应当立即将执行回执送达作出

拘留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

以内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

外,人民检察院还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

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公安机关未能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

将执行情况和未能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原因通知作出拘留决定的

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在人民检察院撤销拘留决

定之前,公安机关应当组织力量继续执行,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

向公安机关提供新的情况和线索。

人民检察院对于决定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检察长或者检察

委员会决定不予逮捕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释放犯罪嫌疑人,公

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释放;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

人民检察院可以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并通知公安机关

执行。

公安机关对于决定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审查认为需要逮捕

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犯罪嫌疑

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拘留期限自查清其真实身

份之日起计算。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也可以按犯罪嫌

疑人自报的姓名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我们可以看出,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

满足国家规定的条件下可以进行先行拘留。但是公安机关在拘留

的时候,一定要出具自己的拘留证。并且一般情况下,在拘留

24时以内,应该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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