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全文是什
么?
行政法规定的内容都是关于行政管理的。行政法和我国的刑
法民法同等的重要。因为民法是解决民事争议,同样的行政
法是解决行政争议的,同时保障了公民和社会的安全。因此,
很多人都想要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全文是什么?下面
为大家介绍。
行政法规定的内容都是关于行政管理的。行政法和我国
的刑法民法同等的重要。因为民法是解决民事争议,同样的
行政法是解决行政争议的,同时保障了公民和社会的安全。
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全文是什么?
下面为大家介绍。
▲一、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
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
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
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
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
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
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第四条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
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
律为准绳。
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进行审查。
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
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八条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第九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
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
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
书。
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
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第十条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权进行辩论。
第十一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二章受案范围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
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
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警告等行政
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
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
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
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
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
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
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
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
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
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
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第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
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
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二、第三章管辖
第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
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六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
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七条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
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
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
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
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第十九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
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
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
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
辖。
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
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
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
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
移送。
第二十三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
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第二十四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
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
上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
决定。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第一章当中是规定了行政法是进
行行政管理,然后切实地维护社会各界的利益。其次,接下
来的部分是关于管辖等问题的。也就是规定了什么样的案
件,应当有什么级别的法院来进行管辖。
本文发布于:2022-07-18 15:51:4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2/21400.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