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孟东劳动模范
正读着博士学位的张孟东身材中等,文质彬彬,说话时面带微笑,甚至有些
腼腆。在与记者的谈话中不断被办公室的电话打断,有同行咨询法律问题的、有
当事人反映案情诉求的、也有通知参加案件讨论会的,可以看出,他的一天是紧
张而忙碌的。
“深圳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所以公诉人基本上都是这种工作节奏。”
张孟东笑着说。快节奏生活,既是深圳这座改革开放前沿城市的醒目标签,也是
深圳公诉人工作生活的真实写照。张孟东早已习惯这种紧张有序的生活,而忙碌
的充实感更让他乐在其中。
一、为“抢劫犯”正名
“如果我不在办公室阅卷,那我就在看守所提审;如果我不在看守所提审,
那我就在法院开庭。”张孟东这样描述他的工作状态。
从2005年起,深圳市检察机关每年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都超过了2万名,检
察官人均办案数远远超过全国平均数。而张孟东就在那一年,从西北政法大学法
学院毕业考入深圳市福田区检察院公诉科工作。面对巨大的办案压力,时年26
岁的张孟东却跃跃欲试:“年轻人,别让自己太舒服!”2007年,怀着青春的
热忱,他从区检察院调到市检察院公诉一处,算下来,他在公诉部门整整9年。
“案件再多,公诉人也要认真细致,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对刚工作不久
时遇到的一宗案件,张孟东至今记忆犹新。
这是一宗看起来再普通不过的抢劫案,作案时,犯罪嫌疑人刘某和他的女朋
友正在逛街。被害人称:“刘某突然上前对我猛击一拳,伸手抢走我的挎包。在
我和他拉扯的过程中,警察赶来将他抓获。”这一说法也得到了刘某女朋友的认
可。从证据的角度讲,犯罪嫌疑人现场被抓获,有被害人和证人明确指认,对刘
某定罪看似顺理成章,无懈可击。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张孟东去提审刘某,刘某大喊冤枉,坚称自己无罪,称
自己和女朋友逛街时,突然一个人闯到面前大喊抢劫,“我哪里知道是怎么回事!”
张孟东并没有先入为主地认为犯罪嫌疑人在狡辩,他仔细观察刘某的表情和说话
的语气,那种气愤、困惑、委屈和惶恐交织出的急于分辨却又百口莫辩的情绪,
不像是伪装出来的。
提审回去后,张孟东心里一直觉得放不下,他打开案卷,重新对证据逐一审
查。在翻阅长达数页的通话清单时,他忽然发现案件中所谓的“被害人”与刘某
的女朋友之间有通话记录。这是一个“重大”的疑点,在公安机关做笔录时,两
个人均表示素不相识,为什么在案发前他们却私下通过电话?这其中必有蹊跷。
发现这个问题后,张孟东马上告知公安机关进行调查,侦查人员当晚到刘某的
女朋友,其交待了伙同“被害人”共同陷害刘某的事实。刘某被释放,“被害人”
和刘某的女朋友被以诬告陷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办完这一案件,张孟东心中既庆幸又后怕,庆幸的是避免了冤枉无辜,后怕
的是如果自己没有重视刘某的辩解,没有对通话记录进行仔细比对,不仅可能会
使自己的职业生涯蒙羞,而且将使一个无辜的人被错误关押。后来,刘某给张孟
东打来电话说:“检察官大人,青天啊!”那一刻,张孟东突然领悟了“铁肩担
道义”的内涵。
九年来,张孟东坚守在办案一线,办理各类案件1500余件,无一宗被判无
罪。
二、没有被“顶包”的肇事案
熟悉张孟东的同事都认为他是一位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的检察官。对于本职
工作,认真完成任务只是基本要求,如何做得更好,张孟东的体会是“创造性地
完成任务”。在工作中,他是一个完美主义者。
广为人知的“5?26”滨海大道飙车案,就是张孟东经办的一个漂亮的案例。
这个案件让他付出很多,也收益良多。
2012年5月26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侯某驾驶一辆红跑车在深圳滨海大
道以时速超过200公里/小时的高速行驶过程中,撞上了由被害人谭某某驾驶并
搭载两名女乘客的蓝比亚迪电动出租车,造成电动出租车上的三人当场死亡。
由于囊括了跑车、飙车、醉驾、美女、“顶包”等诸多吸引人眼球的关键词,该
案被国内各大媒体广泛报道,引起舆论高度关注。
如何有力地回应社会舆论对是否存在“顶包”的质疑?这是张孟东一直思考
的问题。该案证据极为复杂,有各类证据近百个,还有大量的视频资料和照片。
按照传统的示证方式,一个一个证据地宣读、出示,既占用时间,又显得零散,
难以获得有力的指控效果。为了增强庭审现场的说服力,张孟东决定采用多媒体
出示证据的方式,将全案证据制作成PPT文件,并将相关视频资料和照片链接到
幻灯片里。
这可是个浩大的工程!张孟东利用周末时间,专门到广告制作公司请教技术
人员如何将关键点的视频从冗长的录像资料中剪裁出来,如何在视频录像中嵌入
移动箭头以清晰展示需要重点说明的内容。经过加班加点,反复研究琢磨,张孟
东制作出一个思路清晰、内容翔实、逻辑严密、层次分明的幻灯片,作为法庭调
查的“秘密武器”。
庭审当天,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近20家媒体记者赶到现场,深圳新闻网
还对庭审过程进行视频直播,更有多名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旁听案件。张孟东
沉着地一边放映幻灯片,一边准确简练地解说,将案件的核心证据直观、形象、
系统地展示出来,使案情逐渐明朗,极大地增强了庭审指控效果,获得了现场旁
听人员的积极评价,最终消除了社会公众关于“顶包”的质疑。
2013年10月12日,为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深圳“5?26”飙车案一审宣判。
法院最终认定检察机关的指控,被告人侯某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
期徒刑15年。公诉席上的张孟东微微舒了一口气,俊朗的脸上露出浅浅的笑意。
三、法律人的“赤子心”
在深圳检察机关,张孟东以擅长办理大案要案及疑难案件著称,先后成功办
理了社会影响巨大的“拔管杀妻”案、沙井“新义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一批
重大案件。
目睹无数罪恶,张孟东认为,作为一名法律人,应该始终怀有一颗赤子之心。
他说:“实践中,可能起诉一个人比不起诉一个人要简单得多,不用处科室讨论,
不用到检委会汇报,不用去看守所放人,不用制作更多的文书,但对于一些没有
必要诉的诉了,没有必要判的判了,很可能又会导致一个家庭破裂,甚至会制造
又一个悲剧。这时候,扪心自问,我们心安吗?我们实现司法目的了吗?”
公诉独立性是张孟东一直坚守的办案理念。在他看来,司法的目的不仅是惩
罚犯罪,更重要的是通过惩罚犯罪来预防和减少犯罪。在侦查、起诉、审理的诉
讼流程中,公诉环节不是一个简单的“二传手”,不仅要考察行为人是否构成犯
罪,还要考察有无提起公诉的必要性。张孟东形象地说:“对于审查起诉的案件
来说,公诉工作不仅要强调‘绿灯放行’,还要强调‘红灯限行’、‘黄灯缓行’,
评价公诉工作,不仅要看起诉了多少,判决了多少,还要看过滤了多少,拦截了
多少。”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首次对拟作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就是张孟东担纲
“主角”。犯罪嫌疑人王某借给“犯了事”的堂兄一张余额24元的银行卡——
真的要将他送上法庭吗?张孟东审查后认为,王某的帮助行为,性质相对轻微,
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羁押数月已达到惩戒的目的,“司法应该宽严相济,惩罚不
是目的,关键是要教育和挽救”。他主动提议召开公开审查会,并邀请侦查人员、
执法监督员、人大代表等参加,通过解释说理,征求意见,最终王某获相对不起
诉处理。正是这样真挚朴素的情怀,为张孟东赢得了同事和当事人的赞誉。
四、“专家型”检察官
在同事的眼里,张孟东是个“专家型”的检察官。《刑事司法指南》、《刑
事审判参考》等专业书籍,他读得津津有味,整理出几大本学习笔记,2011年
还考取了西南政法大学的博士研究生。
在办理曾被各大媒体广泛报道的“拔管杀妻”案时,由于该案涉及“脑死亡”、
“安乐死”等一系列医学上的问题,为了有效指控犯罪,张孟东查阅了大量的资
料,又到医院求教专业人员,并且动员案发时在场的医生、护士出庭作证,获得
他们的理解和支持,案件开庭时,证人、鉴定人均出庭作证。面对辩护人提出的
无罪辩护,张孟东从医学、法学角度进行了系统阐释和说明,有理、有力地进行
了反驳,取得了旁听庭审公众的信服,被告人最终以故意杀人罪被处以应有的刑
罚。
在办案中,张孟东善于发现、总结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2011年5月1
日,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醉驾入刑”引起了全社会的热议,“如何办理
醉驾案件”成为公、检、法机关共同探讨的话题。张孟东承担了全市醉驾案件的
受理审查起诉、交办工作,为了及时总结办案实践、探索可行的办案模式,张孟
东认真梳理了受理的醉驾案件,从案发地点、案发原因、犯罪嫌疑人身份情况等
各项信息逐一分析,写出了《深圳市检察机关办理醉驾案件调研报告》,对于办
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并从修改办案程序、加大查处力度、完善证据
标准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建议。正是这份报告,直接推动了办案程序的改革,将
醉驾案件由市院交办改为由交警局直接移送区院办理,有效节约了诉讼时间。
读书、思考,使张孟东的视野更加广阔。他扎根实际,笔耕不辍,迄今写下
30余万字的文章。为了写好每一篇文章,他留心观察、随时琢磨,中午加班、
熬夜写作对他来说已是家常便饭。“写材料是十分考验心智的工作,我要求自己
要静下心、凝住神、冷思考,不能脱离办案一线写空文章。”张孟东深有感触
地说。
多年辛苦的写作结出了累累硕果,张孟东撰写的信息调研屡屡获奖,他本人
也被吸收为“全省检察系统调研人才库”成员。据统计,参加工作以来,他撰写
的材料有两篇文章被法学核心期刊采用,有四篇文章被国家级刊物采用,六篇文
章被省级刊物采用,十余篇文章被市级刊物采用,多篇文章在各级理论研讨会上
获得奖项。他还参与了两部专业刑法书籍的撰写工作。
五、获奖“专业户”的平常心
张孟东获得过很多荣誉。他是“全国模范检察官”、“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
“深圳市精神文明先进个人”、“全国最美检察官入围奖”,荣立个人二等功等。
不过,他最喜欢“全国十佳公诉人”这一称号。要知道,在深圳200多名公诉人
的队伍中,张孟东可是唯一获得市、省、全国“十佳公诉人”荣誉称号的公诉人。
2006年,刚工作一年多的张孟东在深圳市第四届十佳公诉人比赛中以总分
第一的好成绩力拔头筹,成为最抢眼的一匹“黑马”。然而,却鲜有人知道这背
后他付出的艰辛努力。当时,张孟东是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的科务秘书,白
天办案、晚上写材料,平时很难抽出太多的时间准备比赛。赛前一个月,他索性
住在办公室,把上下班路途的时间都省出来看书。就是这样通过和时间的赛跑,
他最终赢得了比赛。
2008年,张孟东代表深圳参加广东省第五届十佳公诉人竞赛,又取得广东
省“十佳公诉人”的荣誉称号。
“张孟东在赛场上精神饱满、举止得体、语言流畅、论述清晰,具有严密的
逻辑思维能力、流畅的口头表达能力和迅速的临场应变能力”。2011年,省院
领导慧眼识珠,将张孟东选拔到广东省公诉代表队,参加由最高检、司法部和中
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首届全国公诉人和律师论辩大赛”。在广州近一个月的封
闭集训中,张孟东每天挑灯夜战,投入了全部精力。长时间的紧张训练和自我加
压,赛前一周,他忽然晕倒了,经医院诊断为“过度疲劳”。领导和队友知道后
都很担心,但张孟东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和战斗力,他一方面坚持训练,一方面适
度放松,调节心态,最终以出的表现,被评为“全国优秀公诉选手”。
2013年,在全国“第五届全国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活动中,
张孟东荣获全国检察机关第五届“十佳公诉人”的桂冠,获得了公诉人的最高奖
项。
采访中,张孟东向记者透露了一个小秘密,他的口才原来并不好,读硕士研
究生期间给自考生的代课经历让他得到了充分的锻炼。“第一次代课,由于没有
经验,我准备了十多页的讲课稿,结果还没有下课就讲完了,我紧张得汗流浃背,
感觉好尴尬。”不过,两年的代课经历下来,他讲的刑法课成为最受学生欢迎的
课目,他也收获了良好的口才和扎实的法学功底。
有趣的是,张孟东平时的形象和比赛、法庭上的形象迥异。平时,张孟东讷
于言语,时时露出憨厚的笑容。但到了法庭和公诉人比赛场上,他立即变得言词
机敏、气场强大。曾经观摩过张孟东出庭的深圳市人大代表周明明说:“公诉人
的从容、淡定、细致以及强大的气场,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许,这就是
张孟东的特别之处。
六、勇往直前的青春脚步
张孟东取得了至高的荣誉,他却把证书偷偷藏了起来。对于比赛成绩,张孟
东并不十分看重。他认为,评价公诉人的标准绝不只是比赛拿到名次,而是实际
工作中把案件办好、办扎实。比赛可以接近实务,但永远不是实务,比赛说到底
是为了促进工作,如果仅仅停留在比赛层面,未免颠倒了主次。要想成为真正的
优秀公诉人,只有加倍学习、加倍努力,才能对得起这一荣誉。
“我只是比较幸运,拿到了一些比赛的奖项而已。这背后是领导和同事们对
我的帮助和支持。我身边有很多同事,他们或许并没有参加过什么比赛,但他们
却是在实战中身经百战,经受住了各种复杂疑难案件考验的公诉人。深圳检察机
关有一大批这样默默办案、无怨无悔的公诉人,他们都是我学习的榜样。”张孟
东坦率真诚地说。
2014年,35岁的张孟东被任命为公诉一处副处长,成为深圳市检察系统最
年轻的副处级干部。
这意味着他将更加忙碌,然而他对此也早有认识:“工作中必须要有奉献精
神,多办一些麻烦、复杂的案件,多写一些综合性的材料,多做一些看似份外的
工作,可能过程会让人疲惫甚至痛苦,但过后却能让人快乐和满足。创造性的完
成工作就是要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将工作不仅做完,而且做好,做完美。”
对于这个年轻的检察官而言,工作不是沉重的负担,而是人生的乐趣。他说:
“如何使自己工作的快乐?我的理解就是真正将工作当事业来干,哪怕一次漂亮
的开庭、一句当事人的认可、一个案件的完美句号、一个迎刃而解的法律问题都
会让我们快乐。只有满足于日常工作的成功,人生才会轻松而踏实。”
在同事的眼中,张孟东业务素质高,富有同情心和爱心,是大家的楷模。“孟
东形象好,气质佳,刻苦好学,为人诚恳,处里的小年轻们都喜欢围着他,‘东
哥东哥’地请教问题!”
生活中的张孟东更多一份感性。他热爱运动,崇尚自然。一谈起他的女儿,
张孟东脸上就洋溢出幸福的微笑,“每天回家抱抱女儿,陪女儿一起成长是最快
乐的事情”。
就这样,检察官的青春脚步,在认真工作、快乐生活中,探寻着人生的真谛,
坚定而轻快地一路前行。
本文发布于:2022-07-18 07:44:4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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