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课第三节我国的国家司法机关
要点精讲
一、我国国家司法机关主要包括国家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它们依照宪法都是独立行使审判
权或检察权,公安机关是司法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1.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原则的含义和要求: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进行诉讼、处理案件,必须依法办事,除服从法律外,不服从
任何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有关处理具体案件的指示、命令。
(2)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不得干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审判、检察工作。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作为一个组织整体,集体对审判权、检察权的行使负责。
2.意义:保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其在加强法制方面的特有作用,方式和杜绝行
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对审判、检察工作的干涉。
二、人民法院和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
各级人民法院由同级国家权力机关产生,是各级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各级人民法院必须对
同级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受它监督。
案例:
人民法院院长必须在人大作工作报告,经人大审议、通过。在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我
国院长肖扬作工作报告,经全国人大代表审议、通过。
三、人民法院组织体系的组成
由、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组成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
专门人民法院明确必须设立军事法院外,对其他专门法院的设置不作具体规定,可以根据实
践,需要设的就设,不需要设的就不设。如铁路运输法院、水上运输法院、森林法院、其他
专门法院等。过去这些法院都是常设的,但后来觉得没有必要浪费人力物力财力,所以就在
需要的时候设,不需要设的就不设。
四、人民法院的任务
1.人民法院执行任务的依据: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
2.人民法院执行任务的权力:通过行使审判权
3.人民法院执行任务的内容:
(1)惩办犯罪分子
(2)解决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和行政纠纷
4.人民法院审判权包括:刑事审判权、民事审判权、行政审判权
5.人民法院的审判权对我国公民的教育作用
(1)爱国主义教育
(2)法制教育
五、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检察权
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之下,与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一起被称为“一府两院”的另外一个国家
机关名称是——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这种自上而下的排列反映了检察机关上下级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及其集中统一的特点,这
与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有显著不同。为了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检察机
关必须一体化,必须具有很强的集中统一性。
六、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法律监督权,保证法律的实施。
七、人民检察院的任务
1.人民检察院执行任务的权力:通过行使检察权
2.人民检察院执行任务的内容:打击一切犯罪分子
3.人民检察院执行任务的目的:
(1)保卫国家安全
(2)保证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3)维护社会主义法制
(4)维护社会生活的一切秩序
(5)保护国有、集体财产和公民私有财产
(6)保护公民的一切合法权利
(7)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
八、人民检察院的办案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做到以事实为根据,深入实际
2.坚持法律原则: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坚持众路线原则:做到倾听众意见,接受众监督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最高人民检擦院提出的,旨在保证检察权特别是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正确
行使,防止检察权滥用的一种外部监督措施。他可以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的被决定逮捕
的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拟撤销和拟不起诉的案件,进行独立评议,实施监督;也可以
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的应当立案而不立案,超期羁押,违法搜查、扣押、冻结等问题,
提出纠正意见。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诉讼制度。国家司法机关吸收非职业司法人员作为陪审员
参加案件的审判。这一制度借鉴外国的陪审团制度(英美为代表的普通法系国家)和参审制
度(德法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
九、公安机关依法行使侦查权
在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之前,需要检察机关进行深入调查取证,人民检察院将作为刑事案件的
公诉人参与审理。这些还不够,刑事案件的调查,还需要我国公安机关给予更多的侦查。
公安机关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它既不属于国家的审判机关,也不属于国家的检察机关,公安
机关是国家的治安机关。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公安机关参与司法活动,是我国司法体系的一
个组成部分。可见,公安机关的性质具有双重性,即既有行政性又有司法性。
十、公安机关的任务:
我国的公安机关不仅协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共同打击刑事犯罪分子,行使刑事案件侦查
权、拘留权和执行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权力,它还承担着社会行政管理服务职能。
(1)承担刑事司法
(2)打击犯罪
(3)承担大量社会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
案例:
公安部推出众多便民措施。如:新出生婴儿的常住户口登记问题、居民申请办理出国护照问
题、考驾照年龄限制问题等。
十一、公安机关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关系
办理刑事案件时,三者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典型例题
1.自2003年至2007年7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36570件,涉及
人员157569人。下列对“检察机关”正确的认识是()
A.检察机关是我国的审判机关
B.检察机关是我国的司法机关
C.检察机关是我国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
D.检察机关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答案】BC
【解析】我国的审判机关是法院.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故AD错.
2.在抗击暴风雪的战斗中,每天都有50多万人次人民警察奋战在一线,为打通交通动脉,
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履行了这支队伍的崇高职责。人民警察()
A.是我国司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
B.是我国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
C.承担着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
D.依法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答案】BC
【解析】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治安机关。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公安机关参与司法活动,是我国
司法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可见,公安机关的性质具有双重性,即既有行政性又有司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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