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解读

更新时间:2024-11-06 19:17:10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9日发
(作者:海关税则编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解读

尊敬的各位代表、各位领导:

很荣幸有机会跟人大的领导一起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

就业促进法》(以下简称《就业促进法》),既高兴又紧张,

题目虽然叫解读,但确实只是我多年从事就业工作,先于大

家学习的一点体会跟各位领导汇报,不对的地方还请批评指

正。我主要是从两个方面讲:

一、《就业促进法》的立法背景

2007年8月30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于2008年1月1日起

实施。

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施行,开启了就业

促进工作的新时代,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促进法》为解决日益严

重的就业问题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近年来,虽然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制定一系列

的政策措施,我国的再就业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城镇新增就

业每年平均近千万人。但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劳动力资源最丰富、

人口就业压力也最大的国家,我国就业问题的基本矛盾还远未得到根

本解决,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态势仍在持续,就业的结构性矛盾明

显加大,局部地区供求矛盾尖锐。

劳动法律保障体系:《就业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在

建设以《宪法》为依据、以《劳动法》为基础、以《就业促进法》和

《劳动合同法》及正在起草的《社会保险法》为主干、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为配套的劳动法律保障体系方面,又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

基本内容:《就业促进法》共九章六十九条。内容涵盖了政府责

任、工作机制、政策支持、公平就业、就业服务和管理、职业教育和

培训、就业援助、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

概括讲就是:一个方针、一面旗帜、六大责任、五项制度、十大

政策。

一个方针

法律明确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

方针。总书记在十八大报告中强调“要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

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改“自主择业”

为“自主就业”的意义在于一是更能体现和尊重劳动者在人力资源市

场中的主体地位,二是更能显示就业方针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将“鼓

励创业”纳入就业方针,一是强化了创业在促进就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二是进一步充实完善了就业方针的内涵和指导作用。图解这三句话:

劳动者自主择业:充分调动劳动者就业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促进他们

发挥就业潜能和提高职业技能,依靠自身努力,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尽快实现就业。市场调节就业: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在促进就业中的基

础性作用,实现供求双方相互选择,调节劳动力供求,引导劳动者合

理流动和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充分发挥政府在促进就业中的重要职

责,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提供就

业服务,实现就业促进。

一面旗帜

高举公平就业的旗帜、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实现就业公平,反

对就业歧视,保障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利,既是促进就业工作的一项

重要原则,也是社会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法律单设“公平就业”一章,明确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

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到歧视;残疾人、传染病病原携带

者和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体享有和其他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

要求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

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否

则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

六大责任

1、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就业岗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

和重要职责,通过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统筹产业政策和就业政

策。

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鼓励、

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

2、规范人力资源市场

人力资源市场的表述----是对现有的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中心、

人才市场、毕业生就业市场等各类市场的总的概括。

法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

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

设,建立健全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为劳动者

就业提供服务。

以上规定,为打破市场分割和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指明

了方向,也为完善市场就业机制,实现劳动者有序流动和最佳配置提

供了条件。

针对日益猖獗的非法黑中介-----明确了职业中介机构的设立条

件,审批程序以及禁止从事的行为,加大了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有

力保障市场秩序,有效维护劳动者利益。

3、完善就业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社会各方依法开展就业服务,加强对公共

就业服务和职业中介服务监督和指导。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该免费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公共就业服

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进一步促进就业服务事业的发展,促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规范

发展。我县公共就业服务大厅已于2014年11月4日投入使用。

4、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并实施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能力开发计

划,加强统筹协调,鼓励和支持各类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依法开展职

业培训。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

这些规定将有力推动职业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创业能

力,有效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我县每年免费培训总人数在2000人

以上。

5、提供就业援助

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

扶持和重点帮助;拓宽公益性岗位的范围,保障“零就业”家庭实现

至少一人就业。我县共开发公益性岗位703个,安排就业困难人员

685人。

6、制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法律专设了“政策支持”一章,确定了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

的产业、财政、税收、金融、投资、贸易等各方面的政策。实行城乡

统筹、区域和不同就业体的就业政策,要求建立和健全失业保险制

度,对失业进行预防、调节和控制。

五项制度

具体的工作制度是开展就业工作的有力抓手,并发挥重要作用。

1、政府促进就业工作的责任制度。包括目标责任和考核检查机

制,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

2、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制度。包括: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困难体就业援助;困难地区的就业援助。

3、人力资源市场规范管理制度。包括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

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职业中介管理

规范;劳动力调查统计制度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制度。

4、职业能力开发制度。包括:1、职业能力开发计划;2、城乡

各类劳动者培训制度;3、劳动预备制度;4、职业资格证书制度;5、

培训补贴制度。

5、失业保险和预防制度。包括:1、失业预警2、失业预防调控

3、失业保险。

十大政策

政策是促进就业的关键内容,是解决就业难题的重要手段,是政

府履行责任的具体体现。

《就业促进法》将经过实践经验检验、行之有效的积极就业政

策上升为法律规范,并按照促进就业的工作要求规定了政策支持的核

心内容,建立起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确立了《就业促进法》十大政

策。

1、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产业政策。(第十一条至十四条)规定

县级以上政府统筹协调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通过鼓励发展劳动密集

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

展,增加就业岗位。发展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发挥投资和重

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拓宽就业渠道。

2、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加大

资金投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

进就业工作,以及就业专项资金的具体用途。同时规定,审计机关、

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对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第十七条至十八条)规定

国家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扶持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就业,对符合法

定条件的企业和人员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失业人

员和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税收优惠政策是促进就业政策中最

有效的重要手段之一。

4、实行有力促进就业的金融政策。(第十九条)规定增加中小企

业的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改进金融服务,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

支持,并对自主创业人员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加大金

融信贷支持,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劳动者自主创业的关键。

5、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第二十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城

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实现

城乡统筹就业是缩小直至消除劳动者城乡就业差别,实现平等就业的

基础性内容,对于改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

要意义。

6、实行区域统筹的就业政策。(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支持区域

经济发展,鼓励区域协作,统筹协调不同地区就业的均衡增长;支持

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扩大就业。实现区域统筹就业是促进我国不同区

域就业均衡增长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方面。

7、实行体统筹的就业政策。(第二十二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

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失业人员就业

工作。统筹促进城乡各类体劳动者就业,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

责。

8、实行利于灵活就业的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第二十三条至二

十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逐步完善和实施与非全日制用

工等灵活就业相适应的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帮

助和服务。

9、实行就业援助政策。(第五十二条至五十六条)法律规定国家

建立健全就业援助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扶持和帮助。对困难

体实施就业援助,是保障公民实现劳动就业权,维护和改善劳动者生

存状况,促进社会公平和和谐的基本要求。

10、实行失业保险促进就业政策。(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失业保

险制度保障基本生活和促进就业的功能,并要求加强对大规模失业的

预防、调节和控制。

总之,实施就业促进法关键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为部门应在

法律框架内认真履职、扎实工作,确保每一条款落到实处。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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