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的家庭主要成员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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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规定的家庭主要成员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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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关于家庭成员的规定也不明确、完整。如婚姻法没有对家庭成员的具体含义
作出明确规定。
该法第三章“家庭关系”,列举了夫与妻,父母与子女(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合法
的养子女和继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兄弟妹四类家庭关系,
但除了这四类家庭关系外,是否还有其他主体之间的关系也属于家庭关系,婚姻法没有
作出规定。
从大众的通常观念来看,婚姻法没有将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等关系作为家庭成
员关系予以规定,似有不足。再如,根据收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
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且这种关系不适用收养关系。
如果具有这种事实抚养关系的主体之间,一方对另一方实施虐待行为,对侵害人不以
虐待罪处罚,难以被社会所接受,也不符合公平正义理念。因此,我们认为,这种具有
事实抚养关系的主体之间,也应当认定为家庭成员。
二、虐待家庭成员的法律处罚
《婚姻法》四十三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
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予以劝阻、调解。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
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徒刑。
对被虐待人而言,其自身的维权意识十分重要,当自己被虐待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
反映情况。
在有关部门对施虐人的教育、批评、行政处分(罚)无效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自
诉。
在人民法院认为施虐人已触犯刑法,公安机关应立案侦察,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
依法对施虐人以刑事处罚。
像家庭暴力行为普遍就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而往往家庭成员也就是生活在一起的
家人,这主要也就是直系血亲之间了。实践中,要是有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那么情节
严重的往往会认定为虐待罪,之后就会按照《刑法》中的规定,对行为人处二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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