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工作现状及思考

更新时间:2024-11-07 01:39:08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9日发
(作者:干部挂职锻炼)

深圳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工作现状及

思考

一深圳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工作概况

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刑法的威慑作用,加大对恶意欠薪者的惩治

力度,对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公平正义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深圳一直保持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分工协作,加大专项执法力度,有效遏制了拖欠工资及拒

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一)加强执法协作,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为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公安机关在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工作方面的执法协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

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公安

局共同研究,积极探索,不断实践,建立了共同预防和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工作机

制。一是建立了五项联动协作机制。出台了《关于建立联合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

长效机制的工作意见》,建立健全了五项联动协作机制,分别为:信息通报及动态管控机

制、案前联合处置机制、案件移送接收机制、联席会议制度、三级对口联络机制。市、区、

街道劳动监察机构与市、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以及派出所组建了由150多人组成的对口联络

人队伍。二是形成了三方面工作合力。首先,强化动态信息共享,形成对欠薪犯罪的防范合

力。双方共享信息内容既包括企业的欠税、欠社保费、欠水电费、欠厂房租金以及众举报

等日常信息,也包括企业拖欠员工工资数额较大且经责令支付仍拒不支付的疑难复杂案件信

息。其次,强化案前联合处置,形成对欠薪犯罪的查处合力。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将日常巡

查、处理投诉举报和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相结合,大力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及时查处企业

欠薪违法行为。一旦遇到涉嫌恶意欠薪的疑难复杂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提请公安机

关必要时提前介入调查处置。最后,强化案件移送衔接,形成对欠薪犯罪的惩治合力。对应

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各级劳动监察机构依法做好案情调

查、证据收集等相关工作,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强化行政与司法联动,形成惩治合力,共

同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建立联席会议,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力度

深圳市委政法委印发了《关于建立联合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联席会议的通知》,

建立十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以进一步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形成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犯罪行为的工作合力。联席会议参加部门包括市委维稳办、市委宣传部、市规划国土委、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住建局、市水务

局、市金融办。联席会议由市委维稳办负责召集,每半年召开一次,互通打击拒不支付劳动

报酬犯罪的有关情况,总结经验,查不足;对需要各方协作处理的重大事项进行沟通和协

商,达成协作共识;对疑难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统一工作思路,共

同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在联席会议召集下,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分工协作,加强联动。

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预测预警、行政查处、移送公安和前期证据搜集固定等

工作。公安机关负责刑事立案、证据搜集、对犯罪嫌疑人抓捕追逃等工作。人民检察院负责

立案监督、批准逮捕、审查起诉等工作。人民法院负责案件审判、罚金执行等工作。规划国

土、住建、水利、金融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配合相关办案部门开展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

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依法及时提供犯罪行为人的相关信息。

(三)出台工作指引,提升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行政执法效能

为规范劳动监察执法工作、提升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行政执法效能,深圳市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研究制定了《打击拒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工作指引》,对开展相关工作

时应当遵循的原则、具体做法、注意事项等作出细化和明确。并制定了11种专用法律文书

表格,确保执法协作过程中劳动监察行为更统一、更规范。劳动监察机构在向公安机关移送

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前,着重做好三个方面的案件调查处理工作:一是调查认定涉

案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存在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且数额较大。二是搜集涉案用人单位或者个

人涉嫌通过逃匿、转移财产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证

据或者相关线索。三是责令涉案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限期支付工资,在限期内仍未支付员工工

资、构成“经责令拒不支付”的,依法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

(四)开展专项行动,集中力量重拳打击

岁末年初是欠薪案件的规律性高发期。每年年底至次年春节前,深圳市各有关部门都会联合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全市工资发放大检查、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百日行动等专

项执法行动,加大对恶意欠薪者的惩治力度。专项行动期间,深圳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网格化划分,对辖区内用人单位进行全面排

查,不留死角,做到“检查一家,规范一家,查处一家,震慑一片”。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

报酬犯罪案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做好调查及证据收集工作,及时移送公安机

关;公安机关加强案件攻坚,对未到案的犯罪嫌疑人一律予以网上追逃,组织精干警力开展

抓捕,同时联合劳动监察机构开展调查取证,及时固定证据,从速从严从重予以查处打击。

(五)加强信用建设,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将企业劳动保障违法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中国人

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建立了共享劳动违法信息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定期将查处

的企业拖欠工资等违法信息移送给中国人民银行,纳入其征信系统。对拖欠工资等失信违法

企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审办融资贷款等业务时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

本。二是实施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信息公布制度。落实《深圳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信

息公布办法》,遵循合法、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向社会公布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

法行为以及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三是定期公布欠薪保障基金垫付企

业“黑名单”。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对被拖欠工资且符合规定条件的

劳动者,从欠薪保障基金中先垫付部分工资,然后代劳动者继续追偿欠薪。用人单位法定代

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隐匿、逃逸的,按季度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公布其姓名,并通知相关

机构录入企业或者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六)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为营造深圳市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的良好舆论氛围,引导企业经营者增

强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有效遏制岁末年初欠薪高发态势,深圳市在每年年底都采

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系列宣传活动。具体做法:一是做

好专项执法行动的宣传,扩大影响力。召开新闻通气会和新闻发布会,同时在政府网站、微

博、上进行宣传,介绍全市工资支付大检查专项行动和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

罪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并以新闻通稿形式,向新闻媒体发布恶意欠薪案例。二是做好普法宣

传,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促进用人单位懂法守法。分阶段分别在深圳电台交通频率

FM106.2、深圳电台新闻频率FM89.8及深圳卫视新闻栏目滚动条等,播放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和维权方式,引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企业欠薪问题的主要成因

企业欠薪大多是由生产经营不善引起的,如产品销售业绩不理想、资金回笼不及时而导致无

力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除此之外,根据调查,当前深圳企业欠薪问题的产生还存在以下

几个主客观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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