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theConnectionofInner-partySupervision
RegulationsandtheationalLegalSystem--from
thePerspectiveofTheCPCRegulationsonInternal
SupervisionandTheSupervisionLaw
作者:冀明武[1]
作者机构:[1]南阳理工学院党内法规与廉政建设研究中心,河南南阳473004
出版物刊名:江汉学术
页码:38-45页
年卷期:2020年第2期
主题词:党内法规;党内监督;国家监察;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监察法》
摘要:以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党内法规的法律地位为开端,伴随着新时期全面依法治国与全
面从严治党实践的深入推进,党内监督法规与国家法律制度的衔接命题得以真正发生。在顶层制
度设计领域,综合立法理念、制度设计以及实施原则的考量评判,《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新时期党规国法监督制度衔接的一个颇具借鉴意义的成功范例。
党规国法监督制度衔接推进理应在两个层面展开,理念层面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地位,围绕反腐败工
作核心展开;制度层面则需要在立法沟通、协同审查、整合解释方面推进系统化制度衔接改革。
党规国法监督监察制度衔接的理想目标应该是围绕共同目标任务,发挥各自制度特、吸收对方
制度优势,在坚守与借鉴中成功打造党规国法监督衔接的制度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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