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必备90个知识点汇总(超强)

更新时间:2025-04-05 21:12:31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9日发
(作者:病退条件)

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必备90个知识点

汇总(超强)

1.简述非法人团体的特征。

在一般意义上非法人团体可以归纳出以下几个特征:

(1)团体之人合性:非法人团体是稳定的人合组织;

(2)地位之主体性:非法人团体是独立的民事主体;

(3)责任之特殊性:非法人团体是不能完全独立承当民事责任的组

织体。

2.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

(1)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标准和制约国家权力:

(2)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3)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3.什么是有限合伙?它有哪些特征?

概念:是指由合伙债务承当有限责任的合伙人和对合伙债务承当无限

责任的普通合伙人共同组成的合伙。

特征: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相结合;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4.民事权利以其作用可以划分为几类?

依民事权利的作用,可以将民事权利划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

与抗辩权。

(1)支配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权利客体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

(2)请求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给付的权利。请求权有可以分为渡

请求权和非独立请求权。

(3)形成权:形成权为依照权利人单方的以斯表示即可是既存的法

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

(4)抗辩权:是能够阻止请求权的权利,即对请求权的反对权,其

目的在于永久地或暂时地阻止请求权的实施或使请求权减弱。

5.什么是请求权的竞合与聚合?

请求权的竞合,指同一法律事实,依据不同的标准基础,会产生以同

一给付为目的的数个请求权的并存,当事人可选择行使,其中一个请

求权因目的到达而消灭时,其他请求权也因目的到达而消灭,但不能

同时行使。

请求权的聚合,指同一法律事实同时引起多个请求权,其要求给付的

内容各不相同,并且可以同时主张。

6.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有哪些情况?

综合《民法通则》及《合同法》,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有以下类型: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的并非纯获利益的行为;

(2)代理权欠缺的行为;

(3)处分权欠缺的民事行为。

7、简述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答: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法及其经济基础的本质和特征的集中表达,

是高度抽象的、最一般的民事行为标准和价值判断准则。

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具体表达在:

1)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立法的准则。

2)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

3)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法院解释法律、补充法律漏洞的基本依据。

4)民法的基本原则是解释、研究民法的出发点。

8、简述民法中的自愿原则。

答:根据《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自

愿原则的基本内容是:当事人在进行民事活动时应当充分自由地表达

自己的真实意志,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

务关系;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非法干预民事主体依法表达其自由意志

或非法阻碍其实现民事权利。

9、简述民法中的平等原则。

答: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的基本法律要求是:

(1)不管何种民事主体,均有权依法进行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

承当民事义务,彼此的法律地位是完全平等的;

(2)民事主体在参加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均适用同一法律;

(3)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时须平等协商,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

于对方当事人;

(4)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

10、简述民法中的老实信用原则。

答:(1)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建立民事法律关系时,必须将有关

的事项和真实情况如实告知对方,禁止隐瞒或欺骗对方当事人;

(2)建立民事法律关系后,双方当事人应当恪守信用,认真履行各

自的民事义务;

(3)发生损害时双方当事人都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或减少

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1、简述民法中的公平原则。

答:公平原则也是由商业经济活动中的道德标准上升为民法准则的,

我国《民法通则》中规定的公平原则,其基本要求是:

(1)民事主体应当本着公平的观念进行民事活动,正当行使民事权

利和履行民事义务;

(2)兼顾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平利益;

(3)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在依法的同时做到公平合理,在

法律无明确规定时应按公正、合理的精神处理民事纠纷。

12、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答: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标准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就是由

民事法律标准所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

(1)民事法律关系是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和财产性。

13.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民事行为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因符合法定有效要件而取

得法律认可的效力。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须以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为前提和基础。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有:(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

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社会公德;(四)形式符合法律要求。

14.侵权行为的特征

侵权行为是一种单方实施的事实行为

侵权行为是一种民事违法行为

侵权行为是加害于他人的行为

侵权行为是应承当侵权责任的根据

15.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损害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事件使民事主

体的权利遭受某种不利的影响。

(2).行为的违法性。指对法律禁止性或命令性规定的违反。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作为构成民事责任要件

的因果关系指行为人的行为及其物件与损害事实之间所存在的前因

后果的必然联系

(4).行为人的过错。行为人的过错是行为人在实施违法行为时所具

备的心理状态,是构成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

16.买卖合同特征:

(1)买卖合同是最典型的有偿合同。

买卖是最典型的有偿合同,标的物与货币互为对价。买卖合同这一特

征,区别于没有对价的赠与合同。

的规定。

(2)买卖合同是最典型的双务合同。

此特征实际上是有偿合同在特定角度上的表述方法。买卖合同双方互

负义务,双方都履行自己应当承当的义务,才能完成交换。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

一般买卖合同,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并生效。除非特约,

买卖合同不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货币为合同的生效条件。

(4)买卖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因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方式,为方便商品流转,法律原则上对买

卖合同的格式和内容不作硬性要求,因此买卖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17.合同的形式: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对话方式表

达相互之间达成的协议。

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书面方式表达相互之间通过协

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

公证形式:公证形式是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以国家公证机

关对合同内容加以

审查公证的方式,订立合同时所采取的一种合同形式。

鉴证形式;鉴证形式是当事人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以国家合同管理

机关对合同内容的真实

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的方式订立合同的一种合同形式。

批准形式:批准形式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类别的合同须采取经国家有关

主管机关审查批准的一种合同形式。

登记形式:登记形式是指当事人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采取将合同提

交国家登记主管机关登记的方式订立合同的一种合同形式。

18.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包括哪些?

法律规定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是指以下财产:

(一)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生活资料;

(二)依法归个人、家庭所有的生产资料;

(三)个体户和私营企业的合法财产;

(四)依法归个人所有的股份、股票、债券和其他财产。收益性

债券的收益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投资债券可以给投资者定期

或不定期地带来利息收入:二是投资者可以利用债券价格的变动,买

卖债券赚取差额.

19.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3名十四至十六周岁少年抢劫一案前,将开

庭时间、地点、被告人姓名等进行公告并允许公民旁听。这种做法符

合法律规定吗?

不符合。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

不公开审理。

20.小明(13岁)在父母离婚后,跟随母亲一起生活,其父对小明仍

有教育义务吗?为什么?

有,父母不得因离异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

21法律是什么?

法律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进行社会管理,维持社会秩序,标准人们

生活的基本规则,也是一个社会、国家的民众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共同

生活所必须遵循的普遍标准,具有政治统治、社会管理和文化传播等

多重功能。

23当代主要法律体系及其分类

根本法和普通法:宪法即为根本法,它规定的是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

的根本问题,如国家的性质、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政治体制与权

力的划分、经济制度、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等。宪法在

整个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的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国家社会生

活的基本依据,也是该国家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立法基础和依据。

普通法:是指宪法以外的其他法律,期法律效力低于宪法,不能与宪

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24社会主义法的作用:

(1)法的作用:是指法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是法的本质在社会中运

行的表现。法具有标准行为的作用为法的标准作用;具有社会调整作

用为法的社会作用。(2)社会主义法的社会作用:A社会主义法促进

和保障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B社会主义法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政

治文明建设;C社会主义法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D社

会主义法促进和保障对外经济、政治、文化关系的开展。

25法律制定的特点:(1)法律制定是国家的专有活动,是国家机关

依照法定职权进行活动的法律形式之一。(2)法律制定是国家机关依

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3)法律制定是制定、修改、补充、废止各

种标准性文件的活动。

26违法的构成条件:(1)违法必须是人们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包

括作为和不作为;(2)违法必须是在不同程度上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

社会关系的行为,必须是对社会造成一定危害的行为;(3)违法必须

是行为者出于成心或过失,也就是行为人要有主观方面的过错;(4)

违法的主体必须具有法定责任能力。

27宪法的概念与分类

(1)宪法具有法的属性;

(2)宪法是国家根本法:A宪法规定国家基本制度;B宪法具有最

高的法律效力;C宪法具有特殊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3)宪法是发主制度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4)宪法的分类:按表现形式或分为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按照

宪法制定的主体可分为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根据宪法修

改程序,可分为柔性宪法和刚性宪法。

28宪法监督的意义:有助于发挥宪法调整社会生活的功能,确立宪

法在国家生活中的根本法地位;有助于稳定宪法秩序,维护以宪法为

核心的法制的统一性;有利于保障公民的权利与自由,使宪法规定的

基本权利得到实现。

29公民的基本权利:(1)平等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禁止任何判别

对待;(2)政治权利:公民依据宪法的法律的规定,参与国家政治生

活的行为可能性,其内容包括两方面: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

版、结社、集会、游行与示威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自

由:是指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5)社会经济权利:

是指公民依照宪法规定享有具有物质利益的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权

利的物质上的保障。(6)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在教育与文化领域享

有的权利与自由。(7)监督权:是指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活动的权利。

30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包括如下内容:(1)维护国家统一的义务;(2)

维护民族团结的义务;(3)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4)维护祖国安

全、荣誉与利益的义务;(5)依法服兵投的义务;(6)依法纳税的义

务。

31我国行政许可的原则:(1)法定与合法的原则;(2)科学与合理

的原则;(3)公开、公平与公正原则;(4)便民、效能与效劳原则;

(5)权利救济原则;(6)信赖利益保护原则;(7)权力监督原则;

(8)责任追究原则。

33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1)平等原则;(2)自愿和公平

原则;(3)老实信用原则;(4)合法性原则;(5)公序良俗原则;(6)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34个人合伙的法律特征在于:(1)合伙是一种组合性的法律形式,

但组成合伙的个人不受彼此有无人身关系的限制。(2)合伙是财产的

集合。(3)合伙以全体合伙人一致的意思基础。(4)合伙由合伙人共

同经营。(5)合伙人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对合伙债务承当无限连带

责任。

35具体人格权包括如下几种:(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2)

姓名权;(3)肖像权;(4)名誉权;(5)隐私权。

36合同的法律特征是:第一,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只有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

第二,合同是当事人达成的协议,依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第三,合

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第四,合同一经成立生效后必须共同遵守,

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都要承当民事责任。

37授予专利的条件:(1)消极条件,包括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秩序

的创造创造不授予

专利;科学发现不能被授予专利;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能被授予

专利;疾病诊断和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动物和植物品种不能被

授予专利;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能被授予专利。(2)积极

条件,包括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38专利权的内容:(1)专利人的权利,包括专利人享有自己实施其

专利技术的权利、专利人有禁止他人实施其专利技术的权利、专利人

有处分其专利的权利。(2)专利权的限制,首先专利在时间上不是无

限的;其次专利权在权利行使方面也会受到诸多限制;另外专利人在

享专利权时也应当承当相应的义务。

39社会保险的特征:(1)适用范围仅限于职工而不包括其他社会成

员;(2)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

筹调剂;(3)社会保险费主要由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缴纳,国家财政予

以适当补贴;(4)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待遇须满足一定条件。

40.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

婚的疾病,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4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

同所有的财产。

42.成立正当防卫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案要点:成立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起因条件。即存在着违反法律并具有社会危害性的不

法侵害行为。

(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必须处于已经开始并且尚未结束的进行状态。

(3)对象条件。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行。

(4)主观条件。防卫人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

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实施防卫行为。

(5)限度条件。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

66.简述包办婚姻与买卖婚姻的区别。

答:包办婚姻,是指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

由原则,在完全违背婚姻当事人意愿的情况下,强迫其缔结的婚姻。

买卖婚姻,是指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财物

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缔结的婚姻。包办婚姻与买卖婚姻既有联系

又有区别,包办婚姻不一定是买卖婚姻,而买婚姻一定是包办婚姻。

包办婚姻不是处于财产上的目的和动机,如果包办者从中索取大量财

物,则应以买卖婚姻论处

44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

(1)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标准和制约国家权力:

(2)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3)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45、我国现行宪法的内容分成哪些局部?

答:(1)序言;(2)总纲;(3)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4)国家机

构;(5)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46、我国1988年修宪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一是增加了私营经济的内容,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

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开展”

;二是修改了土地政策,规定“任何组织

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

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47、宪法对公民私有财产作了哪些规定?

答: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

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

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48、根据我国宪法,哪些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

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49、根据我国法律,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哪些权利?

答:(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和示威的自由;

(3)(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50、我国宪法对公民人身自由的保障是怎样规定的?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2)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

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3)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51、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遗弃、虐待的未成年人,应如何保护自己

的权益?

答: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遗弃、虐待的未成年人,有权向公安机关、

民政部门、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

或者学校、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请求保护。被请求的

上述部门和组织都应当接受,根据情况需要采取救助措施的,应当

先采取救助措施。

5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哪些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答: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成心杀人、成心伤害致人

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

当负刑事责任。

53、什么是主犯?

答: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

用的,是主犯。

54、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分有哪些特殊规定?

答: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犯

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死刑

55、什么是累犯?

答: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

免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

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

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56.我国环保法中所称的环境是指什么?

答: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开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

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草原、野生生物、

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城市和乡村等。

57.简述婚姻家庭法中亲权的法律特征。

答:亲权是基于父母子女之间的身份权而产生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

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亲权是基本的身份权。亲权是父母基于其身份而发生的对未成

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亲权人在行使亲权是依法自主行使,任何人不

得妨害和侵犯。

(2)亲权以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为目的。

(3)亲权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专有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对成年子女

不享有亲权。

(4)亲权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亲权不能任意抛弃。

58.谁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我国《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

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以下人员

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当监护责任,经未成年

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

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

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

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上述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

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59.简述监护的法律特征。

答:(1)明确的目的性: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的人身和财产权利。

(2)监护关系主体的特定性:监护人与被监护人有着特定的亲属关

系或者行政管理关系。

(3)监护内容的法定性: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监督保护的权利义务

来自法律的直接规定

60.简述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

答: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是: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

女不得早于20周岁。(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a、直系血

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b、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4)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结婚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5)禁

止重婚。

61.简述我国婚姻法的主要渊源。

答:我国婚姻法的主要渊源有:

第一,宪法和法律。

第二,国务院和所属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性文件。

第三,地方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的法规。

第四,关于适用婚姻法的司法解释。

第五,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

第六,在特定情况下,某些法律认可的、符合社会主义婚姻家庭伦理

道德的习惯,也可以作为婚姻法的渊源。

62.简述我国婚姻法的祖孙、兄弟妹间的权利和义务。

答:(1)祖孙间的权利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

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

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

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2)兄弟妹间的权利义

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

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

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有扶养的义务。

63.简述我国婚姻法规的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

答: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是:(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2)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

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

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

养费的权利。(3)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

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当民事责任的义

务。(4)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64.民事案件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65.简述无效婚姻的概念及其法定情形。

答:无效婚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指男女两性的结合因违

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违法结合。婚姻法规

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a、重婚的;b、有禁止结婚的亲

属关系的;c、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

愈的;d、未到达法定婚龄的。

67.婚姻法调整的财产关系有何特点

答:(1)、婚姻家庭方面的财产关系不能脱离婚姻家庭方面的人身关

系而独立存在。它的发生和终止,是以人身关系的发生和终止为前提

的。

(2)、婚姻法领域的财产关系,反映了家庭经济职能的要求,其参与

人是相互之间具有特定身份的亲属,这种财产关系不具有等价,有偿

的性质。

68,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答: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的共同之处在于两者都违背了当事人的意

愿,对婚姻实施包办强迫

不同之处:买卖婚姻以索取大量财产为目的,包办婚姻则无此特征。

由此可见,包办婚姻不一定都是买卖婚姻,而买卖婚姻则必定是包办

婚姻。

69.什么是重婚:它具有哪些法律后果

答:重婚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我国的婚姻制度以一夫一

妻制为重要原则,有配偶的男女只有在婚姻终止后才能再婚,否则即

构成重婚。这种违法结合,是对一夫一妻制的严重破坏。

重婚具有一系列重要的法律后果]

(1)、重婚是婚姻无效的原因,这种违法结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2)、重婚是判决离婚的理由,一方重婚的,无论是征婚者的合法配

偶还是重婚者本人提出离婚诉讼,调解无效的,均视不感情破裂,准

予离婚

(3)、犯重婚罪的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智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70.简述我国婚姻法关于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

答,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

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的伤害结果的

行为,禁止家庭暴力是2001年修正的婚姻法增补的条款。

在民事上,夫妻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是受害一方诉请离婚的理由,因家

庭暴力而导致离婚手受害者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治安管理上,受害

人可依法请求对施暴者予以行政处分,在刑事上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1.根据亲属关系的发生原因,可将亲属分为哪几类,如何表达各类

亲属的概念

答,以亲属关系的发生原因为标准,可将亲属分为配偶,血亲和姻亲,

这是亲属的基本分类。

配偶,血亲和姻亲,这是亲属的基本分类。

配偶,即夫妻,是男女双方因结婚而形成的亲属关系,配偶是血亲和

姻亲赖以发生的基础,因而是最重要的亲属关系。

血亲,是因血缘联系而形成的亲属关系。在某些情况下,血亲关系亦

可因法律拟制而发生,所以,血亲又有自然血亲与拟制血亲之别。

姻亲,是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但不包括配偶本身。姻亲

可分为血亲的配偶,配偶的血亲以及配偶的血亲的配偶三类。

72.血亲关系发生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答,血亲可分为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两大类。

(1)、自然血亲以出生为发生原因,。亲子关系和其他自然血亲关系

均因出生而发生,出生的时间,则为自然血亲关系发生的时间。

自然血亲以死亡为终止原因,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自然死亡的

时间,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即为自然血亲关系终

止的时间。

(2)、拟制血亲以所拟制的亲属关系依法成立为发生原因。准予收养

登记,取得收养证的时间即为养父母养子女这种拟制血亲关系发生的

时间

拟制血亲以死亡或所拟制的亲属关系依法解除为终止原因

73.简述我国婚姻法关于结婚的必备要件和禁止要件规定。

答,我国婚姻法关于结婚的必备要件规定为(1)有结婚合意(2)

当事人须达法定婚龄;(3)当事人的结合须符合一夫一妻制(作为禁

止性要件规定为不得重婚)

74.简述结婚合意的有效要件

答,首先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出于有婚姻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婚

姻行为能力是一种特殊的主体资格。婚姻行为能力的取得,婚姻行为

能力是一种特殊的主体资格。婚姻行为能力的取得,以到达法定婚龄

并具有婚姻的意思能力为必要条件。未到达法定婚龄或虽法定婚龄但

丧失情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作的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是于法无效的。

其次,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再次,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符合法定方法。

关于结婚的合意不得附以条件和期限。这是由婚姻的宗旨而决定的。

75.我国《母婴保健法》关于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哪此疾病的检查?

答: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以下疾病的的检查

(1)、严重遗传性疾病;

(2)、指定传染病

(30、关精神病,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婚前医学检查

证明。

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

病,梅毒,调羹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严重

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有全部或者局部丧失自

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且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

神病

76.简述我国古代聘娶婚的主要内容及实质

答:聘娶婚是中国古代最主要的结婚方式,成千于奴隶制社会和封建

制社会在两三千年前中历久不衰,男家娶妇须向女家依礼聘娶。在婚

姻关系的形式上,聘娶婚要求严格履行礼制要求的程序,所谓六礼,

便是聘娶婚中的嫁娶程序,六礼系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其和

亲迎,此后,再经庙见,女子成为男方宗族的正式成员。

六礼反映出聘娶婚的特点,父母作主,媒妁之言,纳币为先决条件。

聘娶实为买卖,聘财的多寡依双方的地位,身份而定,所以中国古代

结婚制度的实质是变相的买卖婚姻。

77.如何理解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答,这一条应当理解为,第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

是平等的。因上学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

决定。第二,夫或妻非因上学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

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

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

第三人。

78.简析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扶养义务的规定

答,婚姻法第二址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

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理解夫妻

间的扶养义务应当注意

第一,夫妻之间的扶养权利和义务,是夫妻身份关系所导致的必然

结果,夫妻一方向对方所负的扶养义务,从接受者的角度来看,这是

接受扶养的权利,夫妻之间的扶养权利和义务是彼此平等的,作梗方

不得只强调自己应享有接受扶养的权利而拒绝承当扶养对方的义务

第二,夫妻之间接受扶养的权利和履行扶养的对方的义务是以夫妻

合法身份关系的存在为前提条

79、什麽是紧急避险?是否应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

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

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分。

第一款中关于防止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

定责任的人。

80、精神病人犯罪是否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识别或者不能控制自己

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

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识别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

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81、伪造货币的应如何处分?

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有以下情形之一

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

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82、哪些人可以做辩护人?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

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以下的人可以被委

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

辩护人。

83、哪些案件属于自诉案件?

《刑事诉讼法》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以下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

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

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84、“法”组织及其活动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

行示威法》的哪些规定?

我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7条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

必须依照本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法”组织

在未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的情况下,进行非法聚集,并无理要求国家

机关给其划出专门的“活动范围”。这些活动明显违法,理应承当法

律责任。

85、公民的合法民事行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

规定是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86、公民捡到物品应如何处理?

《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

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

质奖励。

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

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归还。

87、不当得利应如何处理?

《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

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88、在公共场所、道路上施工,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由谁承当

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

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

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当民事责任。

89、建筑物、悬挂物发生倒塌、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由

谁承当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

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

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当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

除外。

90、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由谁承当承当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当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

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当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

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当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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