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证据能力排除规则规范清单

更新时间:2024-11-07 05:20:39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9日发
(作者:离职手续)

十大证据能力排除规则规范清单

、刑事证据法渊源的简称

序号法律、司法解释、规范文件名称简称

1刑事诉讼法刑诉法

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

2

的规定

死刑案件证据规定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

3

的规定

非法证据排除规定

人民检察院

4

刑事诉讼规则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事诉讼

法》的解释

诉讼规则

5适用刑诉法解释

关于切实防止

6

冤假错案的规定

切实履行检察职能

防止和纠正冤假

错案的若干意见

防止冤假错案规定

防止和纠正

冤假错案意见

7

8

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

防范冤假错案意见

关于推进以审判

为中心的刑事诉讼

制度改革的意见

以审判为中心

改革的意见

9

10

关于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电子数据规定

办理犯罪案件

提取等程序

若干问题的规定

11犯罪程序规定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

12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改革的意见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

严格排除非法证据

若干问题的规定

13严格排除非法证据

人民法院办理刑事

14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

法庭调查规程

法庭调查规程

、证据能力排除规则具体规范清单

1.关联性规则

序号规则名称适用范围具体情形法律依据

《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第

鉴定意见与证明对象没有关联的,鉴定意

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24条第四项;《适用刑诉

法解释》第85条第8项。

物证、书证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对现场遗留与犯罪有

关的具备检验鉴定条件的血迹、指纹、毛发、体液等生

《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第

物物证、痕迹、物品,是否通过DA鉴定、指纹鉴定

6条第4项

等鉴定方式与被告人或者被害人的相应生物检材、生物

1关联性规则所有证据

特征、物品等作同一认定。

现场遗留的可能与犯罪有关的指纹、血迹、精斑、毛发

等证据,未通过指纹鉴定、DA鉴定等方式与被告人、

《防范冤假错案意见》第

被害人的相应样本作同一认定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

据。

9条

通过勘验、检查、搜查等方式收集的物证、

《以审判为中心改革的意

书证等证据,未通过辨认、鉴定等方式确定其与案件事见》第27条;《法庭调查

实的关联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规程》第46条第1款。

2-3.实物证据排除规则:验真规则、最佳证据规则

序号规则名称适用范围具体情形

经勘验、检查、搜查提取、扣押的物证、书证,未

附有勘验、检查笔录,搜查笔录,提取笔录,扣押

清单,不能证明物证、书证来源的,不能作为定案

的根据。对物证、书证的来源及收集过程有疑问,

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该物证、书证不能作为定案

《死刑案件证据规定》

第9条第1款、第3款

法律依据

2验真规则实物证据

的根据。

物证的照片、录像、复制品,不能反映原物的外形和特

征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在勘验、检查、搜查过程中提取、扣押的

物证、书证,未附笔录或者清单,不能证

《适用刑诉法解释》第

70条第2款。《适用

刑诉法解释》第73条

第1款。

明物证、书证来源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

据。

涉案物品、作案工具等未通过辨认、鉴定等方

式确定来源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样本不一致的,鉴

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送检材料、样本来源不明,或者因污染不具备

鉴定条件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防范冤假错案意见》第

9条

《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第

24条第4、5项;《刑事

诉讼法解释》第85条第

3、4项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刑事诉讼法解释》

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经审查无法

第94条第1项

确定真伪的;

电子数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

定案的根据:

(一)电子数据系篡改、伪造或者无法确

定真伪的;

(二)电子数据有增加、删除、修改等情

形,影响电子数据真实性的;

(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数据真实性的情

形。

《电子数据规定》

第28条

书证有更改或者更改迹象不能作出合理解

最佳证据

释,或者书证的副本、复制件不能反映原

件及其内容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适用刑诉法解释》

第71条第2款

3

规则

书证

4-6.言词证据排除规则:不适格证人的证言排除规则、意见证据排除规则、有条件的传闻证据排除规则

序号规则名称适用范围具体情形法律依据

不适格证

人的证言

排除规则

处于明显醉酒、麻醉品中毒或者精神药物

《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第

麻醉状态,以致不能正确表达的证人所提

4言词证据

12条第2款;《适用刑诉

供的证言,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解释》第75条第1款。

证人的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

意见证据

《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第

言词证据

排除规则

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但根据一般生活经验

5

12条第3款;《适用刑诉

判断符合事实的除外。

法解释》第75条第2款。

有条件的

传闻证据

排除规则

证人没有出庭作证,其庭前证言真实性无

言词证据

法确认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以审判为中心改革的意

见》第29条;《法庭调查

规程》第48条。

6

7.取证程序违法影响证据真实性(科学性)的排除规则

序号规则名称适用范围具体情形法律依据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讯问笔录没有经被告人核对确认并签名(盖

章)、捺指印的;(二)讯问聋哑人、不通晓当地通用

《死刑案件证据规定》

语言、文字的人员时,应当提供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员

第20条

或者翻译人员而未提供的。

被告人供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

为定案的根据:

(一)讯问笔录没有经被告人核对确认

《适用刑诉法解

的;

释》

(二)讯问聋、哑人,应当提供通晓聋、

第81条

哑手势的人员而未提供的;

(三)讯问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

的被告人,应当提供翻译人员而未提供的。

鉴定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

定案的根据:

(一)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

件,或者鉴定事项超出本鉴定机构项目范围或者鉴定能

取证程序

力的;

违法影响证据

真实性(科学

鉴定人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或者职称、鉴定人违反回避

性)的排除规则

规定的;

(三)鉴定程序、方法有错误的;

(七)违反有关鉴定特定标准的;

(八)鉴定文书缺少签名、盖章的;

(九)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形。

7所有证据

(二)鉴定人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

《死刑案件证据规

定》第24条

鉴定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

定案的根据:

(一)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资质,或者鉴定事项超出

该鉴定机构业务范围、技术条件的;

《适用刑诉法解

(二)鉴定人不具备法定资质,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

释》

或者职称,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

第85条

(五)鉴定程序违反规定的;

(六)鉴定过程和方法不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

的;

(七)鉴定文书缺少签名、盖章的;

(九)违反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侦查机关组织的辨认,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格审

查,不能确定其真实性的,辨认结果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辨认

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二)辨认前使

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

的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

;(三)辨认人

;(四)辨认对

《死刑案件证据规

定》第30条

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或者供辨

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尸体、场所等特定辨认对象

除外。(五)辨认中给辨认人明显暗示或者明显有指

认嫌疑的。

对辨认笔录应当着重审查辨认的过程、方

法,以及辨认笔录的制作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辨认笔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

据:

(一)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

的;

(二)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

(三)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

(四)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

《适用刑诉法解

释》

第90条

征的其他对象中,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

(五)辨认中给辨认人明显暗示或者明

显有指认嫌疑的;

(六)违反有关规定、不能确定辨认笔录真实性的其

他情形。

《诉讼规则》第31

1条;

发现讯问笔录与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

《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

像内容有重大实质性差异的,该讯问笔录

意见》第15条;

不能作为批准逮捕或者决定逮捕的依据。

《推进以审判为中

心改革的意见》第2

证人证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

定案的根据:

(一)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的;

4条。

《适用刑诉法解

(二)书面证言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的;

释》

(三)询问聋、哑人,应当提供通晓聋、

第76条

哑手势的人员而未提供的;

(四)询问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

的证人,应当提供翻译人员而未提供的。

侦查实验的条件与事件发生时的条件有明

显差异,或者存在影响实验结论科学性的

《适用刑诉法解

释》

8

非法证据

排除规则

言词证据

实物证据

物证、书证的取得明显违反法律规定,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予

《非法证据排除

规则名称具体情形

规则名称

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

法律依据号

具体情形法律依据

《死刑案件证据规定》

第19条;《防止冤假错

案规定》第3条;《防

止和纠正冤假错案意

见》第13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被告人供述,不能

作为定案的根据。

《死刑案件证据规定》

第12条;《防止冤假错

案规定》第3条;《防

止和纠正冤假错案意

见》第13条。

以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人证言,不能作

为定案的根据。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人证

言、被害人陈述,属于非法言词证据。

《非法证据排除

规定》第1条

规定》第14条

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否则,该物证、书证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刑诉法》第54条第1

款;《诉讼规则》第6

5条、第66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

《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

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

意见》第1

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

3条;

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

《以审判为中心改革的

予以排除。

意见》第4条第2款;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改

革的意见》

第21条。

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冻、饿、晒、烤、疲劳审讯等非《防范冤假错案

9.瑕疵证据排除规

序号规则名称

瑕疵证据

排除规则

法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应当排除。

意见》第8条第1

除情况紧急必须现场讯问以外,在规定的办案场所

《防范冤假错案

外讯问取得的供述,未依法对讯问进行全程录音录

意见》第8条第2

像取得的供述,应当排除。

采取殴打、违法使用戒具等暴力方法或者变相肉刑

的恶劣手段,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遭受难以忍受

《严格排除非法

的痛苦而违背意愿作出的供述,应当予以排除。

证据》第2条

采用以暴力或者严重损害本人及其近亲属合法权益

等进行威胁的方法,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遭受难《严格排除非法

以忍受的痛苦而违背意愿作出的供述,应当予以排证据》第

3条

除。

采用非法拘禁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收集的犯《严格排除非法

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应当予以排除。证据》第4条

采用暴力、威胁以及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方法《严格排除非法

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证据》第6条

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

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严格排除非法

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证据》第

7条

除。

适用范围具体情形

法律依据

死刑案件证据规

勘验、检查笔录存在明显不符合法律及有关定》第26条;

规定的情形,并且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或者说

适用刑诉法解

明的,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释》

第89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听资料,不能作为定

案的根据:(二)对视听资料的制作和取得的

死刑案件证据规

时间、地点、方式等有异议,不能作出合理

定》第28条第2项

解释或者提供必要证明的。

经审查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

录像,发现侦查

所有证据

机关讯问不规范,讯问过程存在违法行为,录

音、录像内容与

讯问笔录不一致等情形的,诉讼规则》第31

应当逐一列明并

向侦查机关书面提出,要求1

条;

侦查机关予以纠正、补正或者书面作出合理

防止和纠正冤假

解释。侦查机关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

错案意见》第15条。

的,该讯问笔录不能作为批准逮捕或者

决定

逮捕的依据。

物证、书证的收集程序、方式有下列瑕疵,

适用刑诉法解

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

释》

一)勘验、检查、搜查、提取笔录或者

第73条第2、3款

为定案的根据。

扣押清单上没有侦查人员、物品持有人、见证人签名,或者对物品的名称、特征、数量、

质量等注明不详的;

(二)物证的照片、录像、复制品,书证

的副本、复制件未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无

复制时间,或者无被收集、调取人签名、盖

章的;

(三)物证的照片、录像、复制品,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没有制作人关于制作过程和

原物、原件存放地点的说明,或者说明中无签名的;

(四)有其他瑕疵的。

对物证、书证的来源、收集程序有疑问,

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该物证、书证不得作

证人证言的收集程序、方式有下列瑕疵,经

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不能

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询问笔录没有填写询问人、记录人、

《适用刑诉法解

法定代理人姓名以及询问的起止时间、地点的;

释》

(二)询问地点不符合规定的;

第77条

(三)询问笔录没有记录告知证人有关作

证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的;

(四)询问笔录反映出在同一时段,同

一询问人员询问不同证人的。

讯问笔录有下列瑕疵,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

解释的,可以采用;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

解释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适用刑诉法解

(一)讯问笔录填写的讯问时间、讯问人、记录人、法

释》

定代理人等有误或者存在矛盾的;

第82条

(二)讯问人没有签名的;

(三)首次讯问笔录没有记录告知被讯

问人相关权利和法律规定的。

收集证据的程序、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严重影响证据真实

《以审判为中心改革的

性的,人民法院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

意见》第28条;《法庭

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有关证据不得作为定

调查规程》第47条。

案的根据。

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程序有下列瑕疵,经补正

《电子数据规定》

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不能补正或者

第27条

作出合理解释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未以封存状态移送的;

(二)笔录或者清单上没有侦查人员、电子数据持有人(提供人)、见证人签名或

者盖章的;

(三)对电子数据的名称、类别、格式等注明不清的;

(四)有其他瑕疵的。

的提取、扣押、称量、取样、送检程序存在瑕疵,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人民

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经公安机关补正或者

《犯罪程序规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相关证据;不能定》第3条第2款补

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相关证据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批准逮捕、提起公诉

或者判决的依据。

10.未经法定程序查证的排除规则

序号规则名称适用范围具体情形法律依据

《刑诉法》第187第3

款;《诉讼规则》第440

条第3款;《适用刑诉法解

释》

第86条;

《以审判为中心改革的意

见》第29条第2款;《电

子数据规定》第

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

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26条第2款。

未经法定程序

10

查证的

排除规则

所有证据

《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第4

条;《适用刑诉法解释》第

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的

证据,才能作为定罪量刑的根据。

63条;

《防止冤假错案规定》第5

条;《防范冤假错案意见》

第12条。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证据,除可能危

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

他严重后果,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庭外调查核实的外,未

经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防范冤假错案意见》第

12条第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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